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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对原浦发银行大连裕鹏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及原大连银行大连裕鹏粮食贸易有限公司2户债权共同处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03/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拟对原浦发银行大连裕鹏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及原大连银行大连裕鹏粮食贸易有限公司2户债权共同处置,本次拟处置债权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月20日,原浦发银行大连裕鹏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本金8367.10万元,利息3615.48万元,债权总额11982.58万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截至2021年1月20日,原大连银行大连裕鹏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债权本金3576.06万元,利息1641.62万元,债权总额5217.68万元。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大连裕鹏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国纯,注册资本1000万元,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粮食收购;粮油批发;国内一般贸易。所在地: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光明街道五一路31号12层9号。

担保情况:

(一)抵押:

原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债权:辽宁宁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440号良玖国际大厦B1层房产3546.46平方米抵押。

原大连银行甘井子支行债权:辽宁宁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440号良玖国际大厦第3层3681.73平米抵押。

(二)保证:

原浦发银行大连分行债权:毕晓东、毕晓伟、杨咏华、大连良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原大连银行甘井子支行债权:毕晓伟、杨咏华、大连良玖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宁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诉讼情况:两户债权均已胜诉。

处置方式:2户债权共同处置,债权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交易所挂牌或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其他双方协商的付款方式。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5141146693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邮政编码:11601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 联系人: 岳女士

联系电话:0411-83670660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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