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专项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1000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xl-eszb-2023005
预算金额100000万元
招标公司湖北兴鹤客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0718-8989986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州协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0718-89899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0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SXL-ESZB-2023005
2、项目名称: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专项检测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建设投资概算约100000.00万元,本次招标采用费率报价,控制价为按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鄂价房服【2008】20号文)标准收费的50%为最高限价(计算基数为工程结算审定金额)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第三方检测的全部检测内容,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检测项目以项目实际需要和招标人要求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人通知进场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检测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范围);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东方名都一期1幢303
3、方式:投标人将报名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扫描完整版PDF发送到1903608426@qq.com并致电0718-8989986,经工作人员确认领取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4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 点:恩施州协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东方名都一期1幢3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湖北兴鹤客运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思源小区3楼
联系方式:15027212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恩施州协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东方名都一期1幢303
联系方式:0718-8989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15027212808
文件获取登记表.xls
1、项目编号:ESXL-ESZB-2023005
2、项目名称:鹤峰县新型城市运营综合体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专项检测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建设投资概算约100000.00万元,本次招标采用费率报价,控制价为按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标准》(鄂价房服【2008】20号文)标准收费的50%为最高限价(计算基数为工程结算审定金额)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第三方检测的全部检测内容,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检测项目以项目实际需要和招标人要求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人通知进场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检测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范围);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东方名都一期1幢303
3、方式:投标人将报名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扫描完整版PDF发送到1903608426@qq.com并致电0718-8989986,经工作人员确认领取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4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 点:恩施州协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东方名都一期1幢3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湖北兴鹤客运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思源小区3楼
联系方式:15027212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恩施州协力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市金龙大道东方名都一期1幢303
联系方式:0718-8989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15027212808
文件获取登记表.xls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