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滑地2020-C17等二十四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电子标书节能产品地下水取样设备土壤污染调查滑地安置房安利安置地大农机械益源照明化学品和废弃物的储存处置储槽与管线水文地质和地形水井污水处理化学品地表水体雨水排放和径流道路和公用设施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定位和探测定位仪器现场探测设备调查信息记录装备地下水监测井建井材料保存装置安全防护装备采样检测土壤样品表层土壤下层土壤回填土便携式有机物快速测定仪重金属快速测定仪生物毒性测试现场快速筛选技术手段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定量分析直接贯入设备土壤气体现场检测地球物理样品采集监测点位布设便携式设备地下水水温pH值电导率浊度氧化还原电位现场检测卷尺GPS卫星定位仪经纬仪水准仪金属探测器探地雷达水位仪地下水水位油水界面仪地下水非水相液体地下水采样地下水水样地下水样品四氯化碳氯仿二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二氯乙烯二氯丙烷四氯乙烷三氯乙烷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二氯苯乙苯苯乙烯对间-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二苯并[ah]蒽散射法玻璃电极法酸性高锰酸钾多管发酵法石墨炉土壤监测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查勘区域地质工厂排放系统测量封闭和固定土壤采样
金额
27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滑财购招-2022-8
预算金额272万元
招标公司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
招标联系人苗海平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婷13103626133
中标公司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27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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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滑财购招-2022-8 | ||||||||||||||||||||||||||||||
2、采购项目名称:滑地2020-C17等二十四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8日 | ||||||||||||||||||||||||||||||
5、评审日期:2022年08月08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三、中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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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 ||||||||||||||||||||||||||||||
秦向红 张树锋 杨修义 邵珊 李爽(采购人代表)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 299 号》文件的规定 | ||||||||||||||||||||||||||||||
收费金额:54,000.00元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 | ||||||||||||||||||||||||||||||
地址:滑县人民路与黄河路交叉口 | ||||||||||||||||||||||||||||||
联系人:苗海平 | ||||||||||||||||||||||||||||||
联系方式:0372-818170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9号楼803室 | ||||||||||||||||||||||||||||||
联系人:王婷 | ||||||||||||||||||||||||||||||
联系方式:1310362613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苗海平 | ||||||||||||||||||||||||||||||
联系方式:0372-8181708 |
- 滑地2020-C17等二十四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二次)(第一标段)(招标文件).doc滑地2020-C17等二十四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二次)(第一标段)(招标文件).doc
- 滑地2020-C17等二十四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doc滑地2020-C17等二十四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文件).doc
- 土壤污染公开招标文件7.14.pdf土壤污染公开招标文件7.14.pdf
滑地2020-C17等二十四个用途变更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JYZG[202204]008-1号
采购编号:滑财购招-2022-8
采购人: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二零二二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采购人需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滑地2020-C17等二十四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二
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括
滑地2020-C17等二十四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
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8
日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YZG[202204]008-1号;采购编号:滑财购招-2022-8
项目名称:滑地2020-C17等二十四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2万元
最高限额:272万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 包最高限价 |
1 | HJYZG[202204]008-1号 | 1包 | 272万元 | 272万元 |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服务要求:每一个地块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将评审后的
调查报告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详见“第五章采购人需求。”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服务期限:每个地块自然资源局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后2个月内
服务质量:满足:《河南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
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标准(试行)(发布稿)》(GB36600-2018)、《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等。全部项目成果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执行标准:《河南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
行)(发布稿)》(GB36600-2018)、《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等。
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合同履行期限:每个地块自然资源局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后2个月内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
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
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
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将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
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3供应商需提供在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
(http://soilcredit.mee.gov.cn/#/XYJL/list?v=&userType=)企业信息记录截图。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
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
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
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凭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CA证书登录并下载采购文件。未登记入库的供应商,须信息登记入库后才可以办理CA数
字证书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网上注册、CA办理链接地址:https://www.hxggzy.cn/ggtz/18961.jhtml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8月8日8时40分(北京时间)。
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招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河南省·滑县)”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地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上发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
企业供应商,有意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的,请登录滑县政府采购网
(http://ccgp-henan.gov.cn/huaxian),进入网站操作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
服务内容。
2.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供应商应关注公告网站
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
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滑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
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等。(1.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50分钟,错
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2.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时间:签章时间为30分钟,
超期未签章,视为同意开标过程,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人需在规定的开标时间进入远程不见面开
标大厅,具体流程参见系统中“组件下载”“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流程投标人
操作手册”。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
地址:滑县人民路与黄河路交叉口 |
联系人:苗海平 |
联系方式:0372-818170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12室 |
联系人:王婷 |
联系方式:13103626133 |
3.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苗海平 |
联系方式:0372-8181708 |
温馨提示:供应商/供应商注意事项:
供应商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评标依据。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文件要求)。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采购人需重新组织招标。
2.CA有效期。
从采购文件下载至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期间,CA证书不得更换、变更、延期
等,否则会造成开标现场无法解密,对此供应商后果自负。
供应商应及时查看CA证书信息是否过期,确保所投项目从文件下载至项目结束整个周
期CA证书的信息不能变更(包括不能办理延期、变更、更换、丢失补锁、损坏补锁等)。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jyxt.hxggzy.cn/ggzy),在“组件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
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确保PDF阅读器、Word2007已经下载安装,信安小
精灵驱动和签章驱动是滑县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帮助手册,可在系统“组件下载”栏目中下载或网站首页“资料
下载”中找到。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
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
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需
要委托人签章的,可以手写输入。)
制作好的投标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包(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
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
子介质存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其他注意事项(重要)
*供应商需确保电脑已经下载安装PDF阅读器、Word2007,信安小精灵驱动和签章驱动
是滑县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
*如采购文件发生变更的,供应商需重新下载采购文件(EGP版)并重新制作、上传投
标文件。
*谨慎使用“重新报名”功能。点击“重新报名”后,已上传投标文件会被清除、已
缴纳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汇款、转账异常时,须联系汇出方银行查询原因。
*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同一网络等制作、上传同一项目投标文件的,有被视为
串通投标、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
*因供应商个人原因导致电子化交易系统内自身投标文件损坏、内容缺失等其它无法正
常评审的,后果由供应商个人承担。
*如遇到投标文件上传慢、上传失败等问题,请进行以下操作:
查找是否是个人电脑问题;更换网络环境;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采购人 |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 |
2 | 代理机构 |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滑地2020-C17等二十四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二次) |
4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7 | 服务范围 | 详见“第五章采购人需求” |
8 |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9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10 | 服务质量 | 详见招标公告 |
12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3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1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不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15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开标之日起计算,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
16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17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且完成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后60天内,支付完成地块的中标金额。(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完成调查的地块从合同金额中扣除)。 |
18 | 招标人预算价 | 人民币:贰佰柒拾贰万元整(¥272万元) |
注:若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人预算价即按废标处理。 | ||
19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1人、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4人,共5人组成。采购人代表参加评标小组,需向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由采购人从河南省财政厅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0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采购人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原则上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
21 | 异议 |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等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本项目只能授权一人且为参加开标的人员)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具体程序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
22 | 中标公告 | 本次招标采购的中标情况将在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 |
23 | 招标文件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 |
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电子标书解密方式 | 解密方式:自愿选择现场进行解密或远程自主解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人自愿选择现场进行解密或远程自主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自下达解密命令起5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上传至评标系统的,按无效标处理。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 |
25 | 开标方式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人须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在线准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活动,需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电子签章等操作(1.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5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2.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时间:签章时间为30分钟,超期未签章,视为同意开标过程,对开标结果无异议。)注意事项: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后,须按照主持人在文字互动中的提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及开标记录表签章的操作,不得擅自离开,直至主持人发出“开标结束”提示后方可离开,否则,后果自负。 |
26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从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滑县政府采购网“滑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27 | 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 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 |
三、服务承诺
致:
承诺内容:
格式自拟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四、资格声明
致:
我单位愿意对,项目进行投标。
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合法、真实的。如有违法
或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五、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供应商资格和能力的资料
注:招标文件对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要求中所有涉及到的原件或复印件等,需加盖公章。
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供应商 | 组织形式 | 组织形式 |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
注册资金 | 注册号 | 注册号 | |||||
经营范围 | |||||||
生产及服务能力 | 生产及服务能力 | 生产及服务能力 | 生产及服务能力 | 生产及服务能力 | 生产及服务能力 | 生产及服务能力 | 生产及服务能力 |
六、服务方案
七、其他资料
注:评标办法中所有涉及到的原件或复印件等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7.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
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
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3、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
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注: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内容可不填写,投标文件中保留此格式。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
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
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
罚。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九、履约承诺书
一、我单位承诺:
(一)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补充文件以及
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除我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间内书面提出的疑问外,我单位放弃对
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并严格按采购单位确定的技术及商务要求等履行。
(二)我单位开标前已详细了解标的,并按采购单位条件及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我单位的投标
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述报价组成的所有内容、并包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完成本项目所必须
的所有设备、材料、工具、费用等达到交付使用及验收条件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我单位确认本次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价,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的质量诚信履约。
(三)我单位保证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期、保质完成中标项目。如我单位中标,将在推
荐中标结果公示后,积极、主动的与采购单位联系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签订中如有任何的问题,我
单位保证及时书面反映情况,否则视为我单位责任、按违约处理。
二、我单位承诺:
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我单位中标后以任何理由(包括违背上述承诺的事项)提出不
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服务等要求或不能实现投标承诺的或提出变更的,我单位将无条件接受
违约处理、并放弃我单位中标资格。我单位知悉违约责任及其处理,并无条件接受:情节严重的,
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处以罚金,
给采购单位及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采购人: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采购编号:滑财购招-2022-8项目编号:HJYZG[202204]008-1号招标文件滑地2020-C17等二十四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二次)
第三章评标办法2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一章招标公告1目录日期:二零二二年七月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括滑地2020-C17等二十四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6第五章采购人需求2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7
预算金额:272万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滑地2020-C17等二十四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JYZG[202204]008-1号;采购编号:滑财购招-2022-8一、项目基本情况滑地2020-C17等二十四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8日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服务期限:每个地块自然资源局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后2个月内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服务要求:每一个地块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将评审后的调查报告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详见“第五章采购人需求。”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最高限额:272万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 包最高限价 |
1 | HJYZG[202204] 008-1号 | 1包 | 272万元 | 272万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限:每个地块自然资源局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后2个月内标包划分:一个标包执行标准:《河南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发布稿)》(GB36600-2018)、《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等。服务质量:满足:《河南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发布稿)》(GB36600-2018)、《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等。全部项目成果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资格要求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3.3供应商需提供在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http://soilcredit.mee.gov.cn/#/XYJL/list?v=&userType=)企业信息记录截图。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3.1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时间:2022年8月8日8时4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元。网上注册、CA办理链接地址:https://www.hxggzy.cn/ggtz/18961.jhtml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凭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登录并下载采购文件。未登记入库的供应商,须信息登记入库后才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
六、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上发布。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地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招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名称: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1、采购人信息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人需在规定的开标时间进入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流程参见系统中“组件下载”“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流程投标人操作手册”。2.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供应商应关注公告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等。(1.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5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2.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时间:签章时间为30分钟,超期未签章,视为同意开标过程,对开标结果无异议。)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有意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的,请登录滑县政府采购网(http://ccgp-henan.gov.cn/huaxian),进入网站操作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地址:郑州市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12室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72-8181708联系人:苗海平地址:滑县人民路与黄河路交叉口
温馨提示:供应商/供应商注意事项:联系方式:0372-8181708联系人:苗海平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103626133联系人:王婷
2.CA有效期。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采购人需重新组织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文件要求)。1.评标依据。供应商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需要委托人签章的,可以手写输入。)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帮助手册,可在系统“组件下载”栏目中下载或网站首页“资料下载”中找到。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jyxt.hxggzy.cn/ggzy),在“组件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确保PDF阅读器、Word2007已经下载安装,信安小精灵驱动和签章驱动是滑县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供应商应及时查看CA证书信息是否过期,确保所投项目从文件下载至项目结束整个周期CA证书的信息不能变更(包括不能办理延期、变更、更换、丢失补锁、损坏补锁等)。从采购文件下载至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期间,CA证书不得更换、变更、延期等,否则会造成开标现场无法解密,对此供应商后果自负。
5.其他注意事项(重要)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制作好的投标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包(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因供应商个人原因导致电子化交易系统内自身投标文件损坏、内容缺失等其它无法正常评审的,后果由供应商个人承担。*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同一网络等制作、上传同一项目投标文件的,有被视为串通投标、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保证金汇款、转账异常时,须联系汇出方银行查询原因。*谨慎使用“重新报名”功能。点击“重新报名”后,已上传投标文件会被清除、已缴纳保证金无效。*如采购文件发生变更的,供应商需重新下载采购文件(EGP版)并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供应商需确保电脑已经下载安装PDF阅读器、Word2007,信安小精灵驱动和签章驱动是滑县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
一、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查找是否是个人电脑问题;更换网络环境;*如遇到投标文件上传慢、上传失败等问题,请进行以下操作: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采购人 |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 |
2 | 代理机构 |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滑地2020-C17等二十四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二次) |
4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7 | 服务范围 | 详见“第五章 采购人需求” |
8 |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9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10 | 服务质量 | 详见招标公告 |
12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3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1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不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15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开标之日起计算, 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
16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17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且完成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后60天内,支付完成地块的中标金额。(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完成调查的地块从合同金额中扣除)。 |
18 | 招标人预算价 | 人民币:贰佰柒拾贰万元整(¥272万元)注:若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人预算价即按废标处理。 |
19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1人、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4人,共5人组成。采购人代表参加评标小组,需向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由采购人从河南省财政厅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0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采购人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原则上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
21 | 异议 |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等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本项目只能授权一人且为参加开标的人员)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具体程序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
22 | 中标公告 | 本次招标采购的中标情况将在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 |
23 | 招标文件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电子标书解密方式 | 解密方式:自愿选择现场进行解密或远程自主解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人自愿选择现场进行解密或远程自主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自下达解密命令起5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上传至评标系统的,按无效标处理。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 |
25 | 开标方式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人须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在线准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 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活动,需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电子签章等操作(1.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5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2.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时间:签章时间为30分钟,超期未签章,视为同意开标过程,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意事项: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后,须按照主持人在文字互动中的提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及开标记录表签章的操作,不得擅自离开,直至主持人发出“开标结束”提示后方可离开,否则,后果自负。 |
26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从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滑县政府采购网“滑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27 | 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 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28 | 验收标准 | 项目成果需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
29 | 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 |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
30 | 未尽事宜 | 1、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控制价的1.8%服务费。 |
1.5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人需求1.4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3采购人: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1项目名称:滑地2020-C17等二十四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二次)1.项目说明:
4.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招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费用承担供应商参加本招标活动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请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凡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2.供应商资格要求
(5)采购人需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供应商须知(1)招标公告4.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4.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4.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4.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各项条款的内容、格式、表格、条件和所涉及的相关规范,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不被接受,其后果由供应商自己负责。根据本章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其他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
4.4.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4.4.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4.4招标文件的修改4.3.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时间以后的任何澄清要求。4.3.3供应商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4.3.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问题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5.投标文件的构成三、投标文件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按平台要求上传(同时上传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word版本),在收到招标文件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不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公告,供所有潜在的供应商查看,不再另行通知,各供应商要随时浏览相关网站,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5招标文件的质疑
七、其他资料六、服务方案五、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供应商资格和能力的资料四、资格声明三、服务承诺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6.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相应报价。6.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中“开标一览表”的顺序、格式、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对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6.投标报价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书写。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九、履约承诺书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2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即使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通过了审核,在招标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7.1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7.供应商证明文件6.5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人预算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按废标处理。6.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组织与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6.3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9.2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9.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供应商可以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9.投标文件的编制8.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8.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有效期
11.投标文件的递交10.1电子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按系统要求加密上传。1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需要委托人签章的,可以手写输入。)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帮助手册,可在系统“组件下载”栏目中下载或网站首页“资料下载”中找到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9.3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jyxt.hxggzy.cn/ggzy),在“组件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确保PDF阅读器、Word2007已经下载安装,信安小精灵驱动和签章驱动是滑县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
12.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1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1.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1.3(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11.2(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1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评标委员会14.2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14.1开标时间:见前附表,开标地点:见前附表14、开标:四、开标、评标、定标
18.投标文件的审查与响应性确定17.2任何供应商均不得对其投标有关的问题与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生联系。如果供应商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施加影响,则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7.1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服务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17.评标纪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16.评标原则
19.4供应商报价超过了招标人预算价的。19.3不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9.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9.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19.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将按废标处理: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首先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
20.3评标时,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20.2在评标时不考虑合同条款中的价格调整规定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20.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招标文件第19条款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分。20.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19.6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自收到通知起30分钟内提供合理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9.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3.计分办法22.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2.1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制订。22.评分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为有利于评标审查,评标委员会可随时请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的疑点加以澄清,供应商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答复和质疑。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答复,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有关澄清的内容及双方达成的协议将成为合同的附件,但对投标文件中的价格和实质性内容不得有任何更改。21.投标文件的澄清
24.4评标结束后,本次招标采购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情况将在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24.3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完成。24.2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每标段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采购人原则上应按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4.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原则、评标程序及评分标准评定供应商名次,供应商的排名按得分顺序从高到低排列。24.定标评委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所有评委打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计分过程和最后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
26.中标通知25.3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5.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具有合理投标价格的评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25.合同授予五、授予合同
27.2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中标通知书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7.1按照优化营商环境,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27.合同的签署26.3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做任何未中标原因的解释。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6.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1在投标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
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7.6本项目招投标过程结束后,如中标单位、采购单位之间擅自私下谈判、变更中标标的、价格及其它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部门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注:招标人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中标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地点或方式履约,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或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违反合同约定,招标人应将违约情形和事项及时通知相关监督部门。中标价格一经确认不得以市场价格上涨为由增加资金。27.5合同期限:此次项目交货\服务完毕,通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完成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后,合同自行终止。27.4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应配合招标人携带中标(成交)通知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备案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合同等原件及合同网上公告截图报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和有关部门进行采购合同备案(备案时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原件留存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一份)。27.3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应配合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签订后的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扫描件发送到指定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以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的认证机构名录为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最新印发品目清单为准,品目清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阅,敬请供应商及时查阅。如本项目中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的属实行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无论招标文件是否特别指明,供应商均需投报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8.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相关产品供应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同等条件下评委将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同时满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28.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工信部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价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不予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福利性单位产品、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只给予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给予价格扣除。28.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1.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0.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9.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七、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
33.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3.质疑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2.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四)事实依据;(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4.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4.投诉书面质疑函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送达(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本项目只能授权一人且为参加开标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必须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通讯地址及固定电话,并以书面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34.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书面投诉函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送达(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本项目只能授权一人且为参加开标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必须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通讯地址及固定电话,并以书面投诉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六)提起投诉的日期。(五)法律依据;(四)事实依据;(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34.4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八、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承包方在投标过程中串标、围标或采用其他违法行为获取中标的,一旦被有关单位发现,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所带来的一切损失。本次招标的采购人、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等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单位及个人,均应在招标、投标、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并遵守职业道德;如不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或是有腐败、欺诈行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36.处罚采购人的监督部门在招标过程中有履行全程监督的权力,采购人在招标过程中,因获知或可能获知监督举报(或其他方式)招标程序或全体内容存在问题,采购人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供应商应予以配合。35.监督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1.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件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总报价不超过对应的招标人预算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证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指: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指:提供2019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其他缴纳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 | 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企业信息记录截图 | 供应商需提供在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http://soilcredit.mee.gov.cn/#/XYJL/list?v=&userType=)企业信息记录截图。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用查询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提供查询截图)。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资格审查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为依据。 2、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3、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依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上传对应内容。因投标人上传错误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7条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9条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质量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0条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5条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15分技术部分:50分商务部分:35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2(1) | 投标报价(15分) | 价格扣除: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则给予该报价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所投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报价合计×15% 同一投标人,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同一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 ||
技术部分(50分) | 技术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 (30分) | 1.技术方案内容包括调查方案、采样布点、采样方案、污染因子分析等,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完整且详细的得9分;技术方案内容完整得6分;不完整不得分。 | ||
技术部分(50分) | 技术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 (30分) | 2.根据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中‘6.1 资料收集与分析’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资料收集与分析方案,方案内容完整的得3分,方案内容不完整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完全照搬招标文件的不得分。 | ||
技术部分(50分) | 技术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 (30分) | 3.根据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中‘6.2 现场勘探’的要求制定详细的现场勘探方案,方案内容完整的得3分,方案内容不完整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完全照搬招标文件的不得分。 | ||
技术部分(50分) | 技术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 (30分) | 4.根据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中‘6.3 人员访谈’的要求制定详细的人员访谈方案,方案内容完整的得3分,方案内容不完整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完全照搬招标文件的不得分。 | ||
技术部分(50分) | 技术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 (30分) | 5.根据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中‘6.4 采样检测’的要求制定采样检测方案,方案内容完整的得5分,方案内容不完整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完全照搬招标文件的不得分。 | ||
技术部分(50分) | 技术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 (30分) | 6.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 6.5实验室常用分析测试方法’对各项检测方法和标准做出承诺的得1分,需提供承诺书,不提供的不得分。 | ||
技术部分(50分) | 技术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 (30分) | 7.质量控制措施包括:采样质控、样品流转质控、样品制备质控和样品分析测试质控等方案,质量控制措施完整且详细的得6分,完整的得3分,不完整的不得分。 | ||
技术部分(50分) | 项目实施团队(20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类或化学分析测试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4分,中级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4分。所述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12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等材料(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 ||
技术部分(50分) | 项目实施团队(20分) | 2拟派人员中(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类或化学分析测试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2分,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8分。所述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12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等材料(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 ||
技术部分(50分) | 项目实施团队(20分) | 3.拟派人员中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历,具有土壤污染识别能力的人员每人得2分,最高得8分。所述人员需提供身份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原件扫描件,以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12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等材料(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 ||
2.2.2(3) | 商务部分(35分) | 业绩(9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有土壤监测或土壤污染调查业绩的,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以及网上中标公示截图(或提供合同、结算发票扫描件以及国家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每有一项业绩得3分,最高得9分。 | |
2.2.2(3) | 商务部分(35分) | 管理体系(3分) | 1、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从业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注:如认证证书注明应进行年度监审,须附监审标识或年审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 | |
2.2.2(3) | 商务部分(35分) | 管理体系(3分) | 2、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从业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注:如认证证书注明应进行年度监审,须附监审标识或年审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 | |
2.2.2(3) | 商务部分(35分) | 管理体系(3分) | 3、投标人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从业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注:如认证证书注明应进行年度监审,须附监审标识或年审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 | |
2.2.2(3) | 商务部分(35分) | 服务承诺(2分) | 接到招标人开启地块调查通知后,投标人48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的得2分,投标人48小时外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的得1分,投标人提供承诺保证书及实施预案,不提供的不得分。 | |
2.2.2(3) | 商务部分(35分) | 履约能力 (21分) | 投标人具有资质认证(CMA)实验室得4分,需提供资质原件的扫描件。 | |
2.2.2(3) | 商务部分(35分) | 履约能力 (21分) | 投标人具有资质认定(CMA)资质的检测范围包括本项目要求土壤45项的得8分,检测范围土壤45项中每缺少1项的扣1分,扣完为止,需提供CMA资质证书及相关方法附表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提供以上项,需醒目标明在投标文件中) | |
2.2.2(3) | 商务部分(35分) | 履约能力 (21分) | 投标人具有资质认定(CMA)资质的检测范围包括本项目要求地下水37项的得5分,检测范围地下水37项中每缺少1项的扣1分,扣完为止,需提供CMA资质证书及相关方法附表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提供以上项,需醒目标明在投标文件中) | |
2.2.2(3) | 商务部分(35分) | 履约能力 (21分) | 投标人具有8辆及以上工作车辆的得4分,具有6辆及以上不足8辆工作车辆的得2分,具有4辆及以上不足6辆工作车辆的得1分,低于4辆的不得分。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照片,车辆权属不归投标人所有的不得分。 | |
注: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是合法、真实的。如有违法或虚假材料,投标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2、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3、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
(l)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l)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投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
3.1.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1.1采购人依法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评标。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投标质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4)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2)资格审查不合格的;(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或者盖章的;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1)评审环节显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硬盘序列号、IP地址、MAC地址)一致的。(10)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9)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提供的证书有虚假、涂改现象的;(8)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没有作出逐条响应的;(7)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6)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2详细评审(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3)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1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2.3供应商得分=A+B+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价格部分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4.1所有评委打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计分过程取至小数点后两位,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乙方(出租方):甲方(承租方):合同编号:(范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合同文件(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签订地点: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服务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三、合同金额及有效期限本合同的标的为服务需求(同投标文件中服务内容)中所列服务。二、合同标的4.中标通知书。3.服务合同项目资料表;
五、付款方式:。4、服务要求:每一个地块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将评审后的调查报告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3、服务期限:每个地块自然资源局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后2个月内。2、中标方在服务期内按照甲方要求履行服务事项,甲方如有需要,乙方在48小时以内安排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1、中标方提供的服务必须是合格且符合招标人需求的服务内容。四、服务要求及中标方对服务质量承诺条件及期限(依据采购内容要求):
八、违约责任:七、验收标准:项目成果需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4、3、服务质量:满足:《河南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发布稿)》(GB36600-2018)、《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等。全部项目成果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2、服务期限:每个地块自然资源局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后2个月内。六、服务承诺:1、服务要求:每一个地块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将评审后的调查报告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
(3)、擅自更改投标价及服务承诺的;(2)、破产或无理赔能力的;(1)、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1、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九、合同的终止乙方如不按规定时间及时履行服务内容,一经调查属实,没收其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若有)、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在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予以通报,在规定时间内不允许参加滑县境内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关部门提请协调,或者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十、争议的解决3、任何一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而丧失履约能力,本合同自行终止。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退还履约保证金(若有);(5)、被甲方就质量等问题投诉经查证属实的。(4)、弄虚作假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采购人(公章):中标供应商(公章):十二、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持有2份,中标供应商持有2份,财政局备档1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签订本合同的双方经协商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项目工作内容土壤污染调查实施方案滑县滑地2020--C17等24个地块第五章采购人需求年月日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本次调查性质为地块环境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目的: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具体为:调查目的备注: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和相关标准及技术要求,对使用历史上不存在工业活动的地块,需要现场开展土壤检测,对于使用历史上存在工业活动的地块,需要现场采柱状土样及地下水水样在实验室进行分析检验。24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第四章第59条第2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滑县2020-C17等24个地块(见表1)需要进行用途变更,地块开发利用之前需要对地块进行污染状况调查。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地块现场勘查、土地历史资料收集、人员访谈调查、场地布点、土壤检测、地块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及组织专家评审,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确认地块无污染后可开发利用。
序号 | 地块名称 | 位置 | 地块面积(亩) | 规划用途 | 调查时序 | 备注 | 费用(万) |
1 | 滑地2020--C17地块 | 大功东路与苑北路交叉口东南角 | 89.02 | 居住 | 一 | 8 | |
2 | 滑地2020--C23地块 | 滑州大道和嵩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 21.22 | 居住 | 一 | 新区 | 5 |
3 | 高铁片区安置房 | 北环路北、大功河东 | 194 | 居住 | 一 | 12 | |
4 | 安利安置地 | 北环路与大功西路交叉口西南角 | 101.8 | 居住 | 一 | 8 | |
5 | 大农机械地块 | 滑兴路与黄河路交叉口东南角 | 70 | 居住 | 一 | 新区 | 20 |
6 | 中央新城北片区 | 工贸路东、向阳路南、滑兴路西、道滑沟北 | 83 | 居住 | 一 | 7 | |
7 | 刘店村片区 | 林苑路北、文明路西、北环路南、人民路东 | 144 | 居住 | 一 | 9 | |
8 | 名锴南地块 | 文昌南路和漓江路交叉口东北角 | 212.06 | 居住 | 二 | 新区 | 13 |
9 | 滑东新区人民医院 | 中州大道与锦华路交叉口西南角 | 240.12 | 医疗 | 二 | 14 | |
10 | 开元西学校地块 | 大功东路与苑北路交叉口东南角 | 41.5 | 教育用地 | 二 | 6 | |
11 | 枫林居西地块 | 文明路东、枫林居小区西 | 71 | 居住 | 二 | 7 | |
12 | 英才中学西 | 滑兴路与珠江路交叉口东南角 | 219 | 居住 | 二 | 13 | |
13 | 元通电缆片区 | 滑州大道与黄山路交叉口东南角 | 49.1 | 教育用地 | 二 | 新区 | 18 |
14 | 冀新玻璃片区 | 滑州大道与黄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 81.8 | 居住 | 二 | 新区 | 7 |
15 | 朗润成片区 | 滑州大道与锦华路交叉口东南角 | 106.8 | 居住 | 二 | 新区 | 8 |
16 | 益源照明片区 | 滑州大道与锦华路交叉口西南角 | 78 | 居住 | 二 | 新区 | 7 |
17 | 玉花公司片区 | 欧阳路南、广福路西 | 66 | 居住 | 二 | 20 | |
18 | 三家村储备地片区 | 解放路西侧、新鑫路北侧 | 51 | 居住 | 二 | 6 | |
19 | 县纸厂东厂片区 | 人民路东、中州大道南 | 255 | 商业、居住 | 二 | 45 | |
20 | 实验中学西地块 | 欧阳路与锦华路交叉口西南角 | 105 | 居住 | 三 | 8 | |
21 | 建业西片区 | 古城路与滑州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 150 | 居住 | 三 | 9 | |
22 | 实验中学北片区 | 中州大道与锦华路交叉口东南角 | 135 | 居住 | 三 | 9 | |
23 | 滑园东地块 | 黄山路与欧阳路交叉口西南角 | 35 | 居住 | 三 | 5 | |
24 | 安通检测站片区 | 滑州大道与东环路交叉口西北角 | 103 | 居住 | 三 | 新区 | 8 |
1、针对性原则调查原则4、判断该地块环境现状是否满足规划用途的要求,为下一步工作提供科学依据,避免场地遗留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3、编制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2、通过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分析,确定该地块区域土壤潜在的污染物类型、污染程度及污染分布状况,明确主要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因子;1、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初步判断地块历史使用活动中是否存在地块环境污染风险。
编制依据综合考虑场地复杂性、污染特点、环境条件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制定可操作性的调查方案和采样计划,确保调查项目顺利进行。3、可操作性原则严格遵循《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场地现场调查布点、样品采集、样品分析等一系列过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保证调查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客观性。2、规范性原则针对地块的特征和潜在污染物特性,进行污染物浓度和空间分布调查,为地块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1、《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污染地块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环委办〔2017〕130号)10、《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豫政〔2017〕13号)9、《关于部署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55号)8、《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42号)(2017.7.1)7、《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2020.1.1)
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1、《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发布稿)》(GB36600-2018)标准14、《河南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豫环文〔2018〕243号)13、《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2018.1)12、《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2014.11)
5、《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9)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导则和规范
场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内容及程序见图5-1所示。工作内容及步骤8、《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1019-2019)7、《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04)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
调查启动
资料收集与分析 | 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结果分析 |
调查
否
是否需要第二阶段调查是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现场采样数据评估与分析 | 是否需要第二阶段调查是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现场采样数据评估与分析 | 是否需要第二阶段调查是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现场采样数据评估与分析 | 是否需要第二阶段调查是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现场采样数据评估与分析 | 是否需要第二阶段调查是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现场采样数据评估与分析 | 是否需要第二阶段调查是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现场采样数据评估与分析 | 是否需要第二阶段调查是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现场采样数据评估与分析 |
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调查结束 | 调查结束 |
第二
初步采样分析
调查
(1)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包括:用来辨识地块及其相邻地块的开发及活动状况的航片或卫星图片,地块的土地使用和规划资料,其它有助于评价地块污染的历史资料,如土地登记信息资料等。地块利用变迁过程中的地块内建筑、设施、工艺流程和生产污染等的变化情况。地块资料主要包括: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地块环境资料、地块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地块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当调查地块与相邻地块存在相互污染的可能时,须调查相邻地块的相关记录和资料。1、资料的收集6.1资料收集与分析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内容图5-1
调查人员应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识别资料中的错误和不合理的信息,如资料缺失影响判断地块污染状况时,应在报告中增加不确定性说明。2、资料的分析(5)地块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包括:自然信息包括地理位置图、地形、地貌、土壤、水文、地质和气象资料等;社会信息包括人口密度和分布,敏感目标分布,及土地利用方式,区域所在地的经济现状和发展规划,相关的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与标准,以及当地地方性疾病统计信息等。(4)由政府机关和权威机构所保存和发布的环境资料,如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环境质量公告、企业在政府部门相关环境备案和批复以及生态和水源保护区规划等。(3)地块相关记录包括:产品、原辅材料及中间体清单、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地下管线图、化学品储存及使用清单、泄漏记录、废物管理记录、地上及地下储罐清单、环境监测数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环境审计报告和地勘报告等。(2)地块环境资料包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记录、地块危险废物堆放记录以及地块与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保护区等的位置关系等。
(1)现场踏勘的范围以地块内为主,并应包括地块的周围区域。周围区域的范围应由现场调查人员根据污染可能迁移的距离来判断。现场踏勘主要内容及范围如下:2、现场踏勘内容及范围在现场踏勘前,根据地块的具体情况掌握相应的安全卫生防护知识,并装备必要的防护用品。1、安全防护准备6.2现场踏勘
c、查勘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查勘相邻地块的使用现况与污染源,以及过去使用中留下的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如罐、槽泄漏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b、查勘相邻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查勘地块内可能造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三废处理与排放以及泄漏状况,地块过去使用中留下的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如罐、槽泄漏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a、查勘地块现状与历史情况(2)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包括: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相邻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等。
6.3人员访谈重点踏勘对象一般应包括: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处置;生产过程和设备,储槽与管线;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排水管或渠、污水池或其它地表水体、废物堆放地、井等。同时应该观察和记录块及周围是否有可能受污染物影响的居民区、学校、医院、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其它公共场所等,并在报告中明确其与地块的位置关系。现场踏勘的方法可通过对异常气味的辨识、摄影和照相、现场笔记等方式初步判断地块污染的状况。3、现场踏勘的重点查勘地块及其周围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与地形,应观察、记录,并加以分析,以协助判断周围污染物是否会迁移到调查地块,以及地块内污染物是否会迁移到地下水和地块之外。d、查勘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对于周围区域目前或过去土地利用的类型,如住宅、商店和工厂等,应尽可能观察和记录;周围区域的废弃和正在使用的各类井,如水井等;污水处理和排放系统;化学品和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地面上的沟、河、池;地表水体、雨水排放和径流以及道路和公用设施。
现场访谈主要采取当面交流、电话交流、电子或书面调查表等方式进行。3、访谈方法一般受访者应为地块现状或历史的知情人,主要应包括:地块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的官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官员,地块过去和现在各阶段的使用者,以及地块所在地或熟悉地块的第三方,如相邻地块的工作人员和附近的居民。2、访谈对象现场访谈应结合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所涉及的疑问,对相关可能知情人员进行针对性交流,进行信息补充,并对已有资料的进行考证。1、访谈内容
2、定位和探测现场采样应准备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定位仪器、现场探测设备、调查信息记录装备、监测井的建井材料、土壤和地下水取样设备、样品的保存装置和安全防护装备等。1、采样前的准备6.4采样检测访谈完成后及时对访谈内容进行整理,并对照已有资料,对其中可疑处和不完善处进行核实和补充,最终作为调查报告的附件装订成册。4、内容整理
(2)采集含挥发性污染物的样品时,应尽量减少对样品的扰动,严禁对样品进行均质化处理。(1)土壤样品分表层土壤和下层土壤。下层土壤的采样深度应考虑污染物可能释放和迁移的深度(如地下管线和储槽埋深)、污染物性质、土壤的质地和孔隙度、地下水位和回填土等因素。可利用现场探测设备辅助判断采样深度。4、土壤样品采集可采用便携式有机物快速测定仪、重金属快速测定仪、生物毒性测试等现场快速筛选技术手段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可采用直接贯入设备现场连续测试地层和污染物垂向分布情况,也可采用土壤气体现场检测手段和地球物理手段初步判断地块污染物及其分布,指导样品采集及监测点位布设。采用便携式设备现场测定地下水水温、pH值、电导率、浊度和氧化还原电位等。3、现场检测采样前,可采用卷尺、GPS卫星定位仪、经纬仪和水准仪等工具在现场确定采样点的具体位置和地面标高,并在图中标出。可采用金属探测器或探地雷达等设备探测地下障碍物,确保采样位置避开地下电缆、管线、沟、槽等地下障碍物。采用水位仪测量地下水水位,采用油水界面仪探测地下水非水相液体。
6、其它注意事项(2)监测井建设记录和地下水采样记录的要求参照HJ/T164。样品保存、容器和采样体积的要求参照HJ/T164附录A。(1)地下水采样一般应建地下水监测井。监测井的建设过程分为设计、钻孔、过滤管和井管的选择和安装、滤料的选择和装填,以及封闭和固定等。监测井的建设可参照HJ/T164中的有关要求。所用的设备和材料应清洗除污,建设结束后需及时进行洗井。5、地下水水样采集(4)土壤采样时应进行现场记录,主要内容包括:样品名称和编号、气象条件、采样时间、采样位置、采样深度、样品质地、样品的颜色和气味、现场检测结果以及采样人员等。(3)土壤样品采集后,应根据污染物理化性质等,选用合适的容器保存。汞或有机污染的土壤样品应在4℃以下的温度条件下保存和运输,具体参照HJ25.2。
表4土壤样品检测方法及检出限本次场地初步调查分析样品为土壤样品及地下水样,实验常用检测分析方法见表4、表5。6.5实验室常用分析测试方法应建立完整的样品追踪管理程序,内容包括样品的保存、运输和交接等过程的书面记录和责任归属,避免样品被错误放置、混淆及保存过期。7、样品追踪管理现场采样时,应避免采样设备及外部环境等因素污染样品,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污染物在环境中扩散。现场采样的具体要求参照HJ25.2。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含标准号) | 检出限 |
1 | 砷 |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2部分 土壤中总砷的测定GB/T 22105.2-2008 | 0.01mg/kg |
2 | 镉 |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41-1997 | 0.01mg/kg |
3 | 铬(六价) | 固体废物 六价铬的测定碱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687-2014 | 0.817mg/kg |
4 | 铜 | 土壤和沉积物 铜 锌 铅 镉 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491-2019 | 0.439mg/kg |
5 | 铅 | 土壤和沉积物 铜 锌 铅 镉 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491-2019 | 0.821mg/kg |
6 | 汞 |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1部分 土壤中总汞的测定 GB/T 22105.1-2008 | 0.002mg/kg |
7 | 镍 | 土壤和沉积物 铜 锌 铅 镉 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491-2019 | 0.484mg/kg |
8 | 四氯化碳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 1.3μg/kg |
9 | 氯仿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1μg/kg |
10 | 氯甲烷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0μg/kg |
11 | 1,1-二氯乙烷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2μg/kg |
12 | 1,2-二氯乙烷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3μg/kg |
13 | 1,2,3-三氯丙烷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2μg/kg |
14 | 1,1-二氯乙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0μg/kg |
15 | 顺式-1,2-二氯乙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3μg/kg |
16 | 反式-1,2-二氯乙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4μg/kg |
17 | 二氯甲烷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05-2011 | 1.5μg/kg |
18 | 1,2-二氯丙烷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1μg/kg |
19 | 1,1,1,2-四氯乙烷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2μg/kg |
20 | 1,1,2,2-四氯乙烷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2μg/kg |
21 | 1,1,1-三氯乙烷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3μg/kg |
22 | 1,1,2-三氯乙烷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2μg/kg |
23 | 三氯乙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05-2011 | 1.2μg/kg |
24 | 氯乙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 1.0μg/kg |
25 | 四氯乙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 1.4μg/kg |
26 | 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 1.9μg/kg |
27 | 氯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 1.2μg/kg |
28 | 1,2-二氯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 1.5μg/kg |
29 | 1,4-二氯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 1.5μg/kg |
30 | 乙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 1.2μg/kg |
31 | 苯乙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 1.1μg/kg |
32 | 甲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 1.3μg/kg |
33 | 对间-二甲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 1.2μg/kg |
34 | 邻-二甲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05-2011 | 1.2μg/kg |
35 | 硝基苯 |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 0.09mg/kg |
36 | 苯胺 |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 0.004mg/kg |
37 | 2-氯酚 |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34-2017 | 0.06mg/kg |
38 | 苯并[a]芘 |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 0.1mg/kg |
39 | 苯并[a]蒽 |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 0.1mg/kg |
40 | 苯并[b]荧蒽 |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 0.2mg/kg |
41 | 苯并[k]荧蒽 |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 0.1mg/kg |
42 | 䓛 |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 0.1mg/kg |
43 | 二苯并[a,h]蒽 |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 0.1mg/kg |
44 | 茚并[1,2,3-c,d]芘 |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 0.1mg/kg |
45 | 萘 |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34-2017 | 0.09mg/kg |
2概述1前言前期调查工作结束后,根据调查资料、检测分析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最终编制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明确地块内是否存在污染,是否可以进行开发利用。若存在污染,应说明可能的污染类型、污染状况和来源,并应提出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建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大纲如下:七、报告编制表5地下水样品检测方法及检出限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 | 检出限 |
1 | 色度 | 铂-钴标准比色法 GB/T 5750.4-2006 | 5度 |
2 | 嗅和味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 5750.4-2006 3.1嗅气和尝味法 | / |
3 | 浑浊度 | 散射法 GB/T 5750.4-2006 | 0.1NTU |
4 | 肉眼可见物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 5750.4-2006 4直接观察法 | / |
5 | pH |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T 5750.4-2006 | / |
6 | 总硬度(以CaCO3计) |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GB/T 5750.4-2006 | 1.0mg/L |
7 | 溶解性总固体 | 称量法 GB/T 5750.4-2006 8.1 | 4mg/L |
8 | 硫酸盐 | 铬酸钡分光光度法热法 GB/T 5750.5-2006 | 5.0mg/L |
9 | 氯化物 | 硝酸银容量法 GB/T 5750.5-2006 | 1.0mg/L |
10 | 铁 |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5750.6-2006 | 0.02mg/L |
11 | 锰 |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5750.6-2006 | 0.03mg/L |
12 | 铜 |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5750.6-2006 | 0.005mg/L |
13 | 锌 |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5750.6-2006 | 0.01mg/L |
14 | 铝 |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GB/T 5750.6-2006 | 0.008mg/L |
15 |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 |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吡啉三氯甲烷萃取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 | 0.0003mg/L |
16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5750.4-2006 | 0.05mg/L |
17 | 耗氧量 | 酸性高锰酸钾滴定法 GB/T 5750.7-2006 | 0.05mg/L |
18 | 氨氮(以N计)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GB/T 5750.5-2006 | 0.02mg/L |
19 | 硫化物 |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16489-1996 | 0.005mg/L |
20 | 钠 |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5750.6-2006 | 0.01mg/L |
21 | 总大肠菌群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GB/T 5750.12-2006 多管发酵法 | / |
22 | 菌落总数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GB/T 5750.12-2006 平皿计数法 | / |
23 | 亚硝酸盐(以N计) | 重氮偶合分光光度法 GB/T 5750.5-2006 | 0.001mg/L |
24 | 硝酸盐(以N计) | 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5750.5-2006 | 0.2mg/L |
25 | 氰化物 | 异烟酸-吡唑酮分光光度法 GB/T5750.5-2006 | 0.002mg/L |
26 | 氟化物 | 离子色谱法 GB/T 5750.5-2006 | 0.006mg/L |
27 | 碘化物 | 硫酸铈催化分光光度法 GB/T 5750.5-2006 | 0.001mg/L |
28 | 汞 | 原子荧光法 GB/T 5750.6-2006 | 0.0001mg/L |
29 | 砷 | 原子荧光法 GB/T 5750.6-2006 | 0.001mg/L |
30 | 硒 | 原子荧光法 GB/T 5750.6-2006 | 0.0004mg/L |
31 | 镉 |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5750.6-2006 | 0.0001mg/L |
32 | 铬(六价) |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5750.6-2006 | 0.004mg/L |
33 | 铅 |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5750.6-2006 | 0.0025mg/L |
34 | 三氯甲烷 |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39-2012 | 1.4μg/L |
35 | 四氯化碳 |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39-2012 | 1.5μg/L |
36 | 苯 |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39-2012 | 1.4μg/L |
37 | 甲苯 |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39-2012 | 1.4μg/L |
3.1区域环境状况3地块概况2.4调查方法2.3调查依据2.2调查范围2.1调查的目的和原则
4.1补充资料的分析4工作计划3.5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结3.4相邻地块的使用现状和历史3.3地块的使用现状和历史3.2敏感目标
5.3实验室分析5.2采样方法和程序5.1现场探测方法和程序5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4.3分析检测方案4.2采样方案
7结论和建议6.3结果分析和评价6.2分析检测结果6.1地块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6结果和评价5.4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投标文件滑地2020-C17等二十四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二次)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报告编制完成后,邀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行业专家不少于三人组成技术评审专家组,对调查场地进行现场踏勘后,再对地块污染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技术审核,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再由技术单位进行修改完善,审核通过后,上报备案,将评审后的调查报告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八、报告评审8附件(现场记录照片、现场探测的记录、监测井建设记录、实验室报告、质量控制结果和样品监管记录表等)
目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采购编号:项目编号:
六、服务方案五、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供应商资格和能力的资料四、资格声明三、服务承诺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
致:(采购人名称)(一)投标函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九、履约承诺书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七、其他资料
6、我们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4、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3、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2、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1、在研究了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文件后,对该项目我们愿意参与报价,投标报价(大写),(小写)元,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达到,按采购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的条件要求完成服务。
(二)开标一览表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7、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名称 | |
项目名称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 小写 : |
服务期限 | |
质量 | |
服务地点 | |
备注 |
投标人:(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年龄:职务: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联系方式)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2)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证明。
致:四、资格声明三、服务承诺注: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
致:承诺内容:格式自拟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特此声明!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合法、真实的。如有违法或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单位愿意对项目进行投标。
六、服务方案金额单位:元/人民币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注:招标文件对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要求中所有涉及到的原件或复印件等,需加盖公章。五、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供应商资格和能力的资料
供应商 | 组织形式 |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
注册资金 | 注册号 | |||||||
经营范围 | ||||||||
生 产 及 服 务 能 力 | ||||||||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7.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注:评标办法中所有涉及到的原件或复印件等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七、其他资料
说明: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
在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我公司承诺: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注: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内容可不填写,投标文件中保留此格式。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我单位中标后以任何理由(包括违背上述承诺的事项)提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服务等要求或不能实现投标承诺的或提出变更的,我单位将无条件接受违约处理、并放弃我单位中标资格。我单位知悉违约责任及其处理,并无条件接受: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处以罚金,给采购单位及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我单位承诺:(二)我单位开标前已详细了解标的,并按采购单位条件及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我单位的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述报价组成的所有内容、并包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设备、材料、工具、费用等达到交付使用及验收条件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我单位确认本次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价,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的质量诚信履约。(三)我单位保证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期、保质完成中标项目。如我单位中标,将在推荐中标结果公示后,积极、主动的与采购单位联系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签订中如有任何的问题,我单位保证及时书面反映情况,否则视为我单位责任、按违约处理。(一)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除我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间内书面提出的疑问外,我单位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并严格按采购单位确定的技术及商务要求等履行。一、我单位承诺:九、履约承诺书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采购编号:滑财购招-2022-8项目编号:HJYZG[202204]008号招标文件滑地2020-C17等二十四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采购人:滑县环境保护局
目录日期:二零二二年四月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3第五章采购人需求2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4第三章评标办法1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一章招标公告4
招标公告滑地2020-C17等二十四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滑地2020-C17等二十四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项目编号:HJYZG[202204]008号;采购编号:滑财购招-2022-8一、项目基本情况滑地2020-C17等二十四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5月18日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括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服务要求:每一个地块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将评审后的调查报告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详见“第五章采购人需求。”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最高限额:272万元预算金额:272万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 包最高限价 |
1 | HJYZG[202204] 008号 | 1包 | 272万元 | 272万元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限:每个地块自然资源局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后2个月内标包划分:一个标包执行标准:《河南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发布稿)》(GB36600-2018)、《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等。服务质量:满足:《河南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发布稿)》(GB36600-2018)、《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等。全部项目成果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服务期限:每个地块自然资源局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后2个月内
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等。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资格要求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获取招标文件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3.3供应商需提供在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http://soilcredit.mee.gov.cn/#/XYJL/list?v=&userType=)企业信息记录截图。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3.1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元。网上注册、CA办理链接地址:https://www.hxggzy.cn/ggtz/18961.jhtml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凭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登录并下载采购文件。未登记入库的供应商,须信息登记入库后才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时间: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上发布。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地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招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时间:2022年5月18日8时40分(北京时间)。
1、采购人信息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人需在规定的开标时间进入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流程参见系统中“组件下载”“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流程投标人操作手册”。2.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供应商应关注公告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等。(1.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5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2.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时间:签章时间为30分钟,超期未签章,视为同意开标过程,对开标结果无异议。)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有意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的,请登录滑县政府采购网(http://ccgp-henan.gov.cn/huaxian),进入网站操作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六、其他补充事宜
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372-8169653联系人:李爽地址:滑县人民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名称:滑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方式:0372-8169653联系人:李爽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103626133联系人:王婷地址:郑州市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12室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采购人需重新组织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文件要求)。1.评标依据。供应商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温馨提示:供应商/供应商注意事项: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帮助手册,可在系统“组件下载”栏目中下载或网站首页“资料下载”中找到。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jyxt.hxggzy.cn/ggzy),在“组件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确保PDF阅读器、Word2007已经下载安装,信安小精灵驱动和签章驱动是滑县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供应商应及时查看CA证书信息是否过期,确保所投项目从文件下载至项目结束整个周期CA证书的信息不能变更(包括不能办理延期、变更、更换、丢失补锁、损坏补锁等)。从采购文件下载至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期间,CA证书不得更换、变更、延期等,否则会造成开标现场无法解密,对此供应商后果自负。2.CA有效期。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制作好的投标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包(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需要委托人签章的,可以手写输入。)
*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同一网络等制作、上传同一项目投标文件的,有被视为串通投标、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保证金汇款、转账异常时,须联系汇出方银行查询原因。*谨慎使用“重新报名”功能。点击“重新报名”后,已上传投标文件会被清除、已缴纳保证金无效。*如采购文件发生变更的,供应商需重新下载采购文件(EGP版)并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供应商需确保电脑已经下载安装PDF阅读器、Word2007,信安小精灵驱动和签章驱动是滑县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5.其他注意事项(重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查找是否是个人电脑问题;更换网络环境;*如遇到投标文件上传慢、上传失败等问题,请进行以下操作:*因供应商个人原因导致电子化交易系统内自身投标文件损坏、内容缺失等其它无法正常评审的,后果由供应商个人承担。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采购人 | 滑县环境保护局 |
2 | 代理机构 |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滑地2020-C17等二十四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
4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7 | 服务范围 | 详见“第五章 采购人需求” |
8 |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9 | 服务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10 | 服务质量 | 详见招标公告 |
12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3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14 | 投标文件的份数 | 不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15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开标之日起计算, 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
16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17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且完成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后60天内,支付完成地块的中标金额。(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完成调查的地块从合同金额中扣除)。 |
18 | 招标人预算价 | 人民币:贰佰柒拾贰万元整(¥272万元)注:若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人预算价即按废标处理。 |
19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1人、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4人,共5人组成。采购人代表参加评标小组,需向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由采购人从河南省财政厅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0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采购人依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原则上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
21 | 异议 |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等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本项目只能授权一人且为参加开标的人员)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具体程序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
22 | 中标公告 | 本次招标采购的中标情况将在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 |
23 | 招标文件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电子标书解密方式 | 解密方式:自愿选择现场进行解密或远程自主解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人自愿选择现场进行解密或远程自主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自下达解密命令起5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上传至评标系统的,按无效标处理。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 |
25 | 开标方式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人须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在线准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 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活动,需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电子签章等操作(1.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5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2.开标记录表电子签章时间:签章时间为30分钟,超期未签章,视为同意开标过程,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注意事项:投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后,须按照主持人在文字互动中的提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及开标记录表签章的操作,不得擅自离开,直至主持人发出“开标结束”提示后方可离开,否则,后果自负。 |
26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从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滑县政府采购网“滑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27 | 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 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28 | 验收标准 | 项目成果需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
29 | 中小企业扶持 政策 |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
30 | 未尽事宜 | 1、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控制价的1.8%服务费。 |
1.3采购人:滑县环境保护局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1项目名称:滑地2020-C17等二十四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1.项目说明:一、总则
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招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费用承担供应商参加本招标活动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请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凡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2.供应商资格要求1.5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人需求1.4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评标办法(2)供应商须知(1)招标公告4.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4.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
4.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各项条款的内容、格式、表格、条件和所涉及的相关规范,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不被接受,其后果由供应商自己负责。根据本章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其他资料(6)投标文件格式(5)采购人需求(4)合同条款及格式
4.4招标文件的修改4.3.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时间以后的任何澄清要求。4.3.3供应商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4.3.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问题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4.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4.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5.投标文件的构成三、投标文件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按平台要求上传(同时上传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及word版本),在收到招标文件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不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同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公告,供所有潜在的供应商查看,不再另行通知,各供应商要随时浏览相关网站,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5招标文件的质疑4.4.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4.4.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五、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供应商资格和能力的资料四、资格声明三、服务承诺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
6.投标报价投标文件应以中文书写。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九、履约承诺书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七、其他资料六、服务方案
7.供应商证明文件6.5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人预算价,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按废标处理。6.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成本、组织与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6.3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6.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相应报价。6.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中“开标一览表”的顺序、格式、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对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9.投标文件的编制8.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8.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有效期7.2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即使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通过了审核,在招标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7.1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1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需要委托人签章的,可以手写输入。)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帮助手册,可在系统“组件下载”栏目中下载或网站首页“资料下载”中找到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9.3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jyxt.hxggzy.cn/ggzy),在“组件下载”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确保PDF阅读器、Word2007已经下载安装,信安小精灵驱动和签章驱动是滑县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本。9.2小写与大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9.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供应商可以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11.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1.3(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11.2(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1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递交10.1电子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按系统要求加密上传。
14.2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14.1开标时间:见前附表,开标地点:见前附表14、开标:四、开标、评标、定标12.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1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服务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17.评标纪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16.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评标委员会
19.2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9.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19.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将按废标处理: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首先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18.投标文件的审查与响应性确定17.2任何供应商均不得对其投标有关的问题与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生联系。如果供应商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施加影响,则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20.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招标文件第19条款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分。20.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19.6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和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自收到通知起30分钟内提供合理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9.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9.4供应商报价超过了招标人预算价的。19.3不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2.1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制订。22.评分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为有利于评标审查,评标委员会可随时请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的疑点加以澄清,供应商有责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进行答复和质疑。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答复,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有关澄清的内容及双方达成的协议将成为合同的附件,但对投标文件中的价格和实质性内容不得有任何更改。21.投标文件的澄清20.3评标时,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20.2在评标时不考虑合同条款中的价格调整规定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24.2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每标段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采购人原则上应按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4.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原则、评标程序及评分标准评定供应商名次,供应商的排名按得分顺序从高到低排列。24.定标评委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所有评委打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计分过程和最后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23.计分办法22.2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25.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5.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具有合理投标价格的评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25.合同授予五、授予合同24.4评标结束后,本次招标采购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情况将在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24.3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完成。
27.合同的签署26.3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做任何未中标原因的解释。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6.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1在投标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26.中标通知25.3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注:招标人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中标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地点或方式履约,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或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等违反合同约定,招标人应将违约情形和事项及时通知相关监督部门。中标价格一经确认不得以市场价格上涨为由增加资金。27.5合同期限:此次项目交货\服务完毕,通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完成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后,合同自行终止。27.4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应配合招标人携带中标(成交)通知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备案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合同等原件及合同网上公告截图报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和有关部门进行采购合同备案(备案时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原件留存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一份)。27.3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应配合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签订后的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扫描件发送到指定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7.2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中标通知书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7.1按照优化营商环境,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28.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政策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相关产品供应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同等条件下评委将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同时满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28.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工信部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价不作为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成交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其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不予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福利性单位产品、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只给予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给予价格扣除。28.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7.6本项目招投标过程结束后,如中标单位、采购单位之间擅自私下谈判、变更中标标的、价格及其它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部门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0.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9.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七、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以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的认证机构名录为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最新印发品目清单为准,品目清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阅,敬请供应商及时查阅。如本项目中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的属实行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无论招标文件是否特别指明,供应商均需投报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3.质疑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2.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1.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四)事实依据;(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3.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4.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4.投诉书面质疑函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送达(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本项目只能授权一人且为参加开标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必须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通讯地址及固定电话,并以书面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五)法律依据;(四)事实依据;(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4.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书面投诉函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送达(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本项目只能授权一人且为参加开标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必须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通讯地址及固定电话,并以书面投诉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等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单位及个人,均应在招标、投标、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并遵守职业道德;如不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或是有腐败、欺诈行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36.处罚采购人的监督部门在招标过程中有履行全程监督的权力,采购人在招标过程中,因获知或可能获知监督举报(或其他方式)招标程序或全体内容存在问题,采购人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供应商应予以配合。35.监督34.4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八、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因承包方在投标过程中串标、围标或采用其他违法行为获取中标的,一旦被有关单位发现,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件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总报价不超过对应的招标人预算价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证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指: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指:提供2019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其他缴纳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 | 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需提供法人证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企业信息记录截图 | 供应商需提供在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http://soilcredit.mee.gov.cn/#/XYJL/list?v=&userType=)企业信息记录截图。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用查询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提供查询截图)。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资格审查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为依据。 2、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7条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9条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质量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0条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5条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10分技术部分:23分商务部分:67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2(1) | 投标报价(10分) | 价格扣除: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则给予该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所投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报价合计×6% 同一投标人,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同一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
2.2.2(2) | 技术部分(23分) | 技术实施方案 (6分) | 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5 工作内容及步骤’提供该项目的技术实施方案,需用文字描述。实施方案包括二个阶段每项内容的得6分,少一个阶段内容或该阶段内容不完整的扣3分;不提供不得分,仅提供流程图的不得分。 | |
2.2.2(2) | 技术部分(23分) |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17分) | 1.根据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中‘6.1 资料收集与分析’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资料收集与分析方案,方案包括收集与分析每项内容的得3分,少一项内容或该项内容不完整的扣0.5分;不提供不得分,完全照搬招标文件的不得分。 | |
2.2.2(2) | 技术部分(23分) |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17分) | 2.根据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中‘6.2 现场勘探’的要求制定详细的现场勘探方案,方案包括现场勘探每项内容的得3分,少一项内容或该项内容不完整的扣0.5分;不提供不得分,完全照搬招标文件的不得分。 | |
2.2.2(2) | 技术部分(23分) |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17分) | 3.根据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中‘6.3 人员访谈’的要求制定详细的人员访谈方案,方案包括人员访谈要求每项内容的得2分,少一项内容或该项内容不完整的扣0.5分;不提供不得分,完全照搬招标文件的不得分。 | |
2.2.2(2) | 技术部分(23分) |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17分) | 4.根据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中‘6.4 采样检测’的要求制定采样检测方案,方案包括采样要求每项内容的得3.5份,少一项内容或该项内容不完整的扣0.5分;不提供不得分,完全照搬招标文件的不得分。 | |
2.2.2(2) | 技术部分(23分) |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17分) | 5.根据招标文件采购人需求中‘6.4 采样检测’的采样质量控制方案(1.5分)采样质控方案详细描述得1.5分,仅有简单描述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 |
2.2.2(2) | 技术部分(23分) |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17分) | 6.投标人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对样品流转质控拟定方案(1.5分)样品流转质控方案详细描述的得1.5分,仅有简单描述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 |
2.2.2(2) | 技术部分(23分) |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17分) | 7.投标人根据采购人需求,对样品制备质控方案(1.0分)样品制备质控方案详细描述的得1.0分,仅有简单描述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 |
2.2.2(2) | 技术部分(23分) |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17分) | 8.样品分析测试质控方案(1.0分)根据采购人需求,做出质控措施详细、完善描述的得1.0分,仅有简单描述得0.5分,不提供不得分。 | |
2.2.2(2) | 技术部分(23分) |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17分) | 9.根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 6.5实验室常用分析测试方法’对各项检测方法和标准做出承诺(0.5分),需提供承诺书,不提供的不得分,提供承诺包括项不完整的不得分。 | |
2.2.2(3) | 商务部分(67分) | 项目负责人(8 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类或化学分析测试类专业高级职称并同时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得8分,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类或化学分析测试类专业高级职称但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的或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但不具备环境类或化学分析测试类专业高级职称的,得 4 分。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等材料,不提供或少提供的不得分。 | |
2.2.2(3) | 商务部分(67分) | 拟派主要技术人员(32分) | 拟派人员中(不包括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16分;具有化学分析测试类专业高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16分。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等材料,不提供或少提供的不得分。 | |
2.2.2(3) | 商务部分(67分) | 业绩(6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有土壤监测或土壤污染调查业绩的,提供合同、结算发票扫描件以及国家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正在进行的项目需提供合同及成果报告扫描件。每有一项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 | |
2.2.2(3) | 商务部分(67分) | 履约能力 (21分) | 1.投标人具有资质认证(CMA)实验室并同时具有实验室认可的(CNAS)资质得7分,只具有资质认证(CMA)实验室得4分,需提供资质原件的扫描件。 | |
2.2.2(3) | 商务部分(67分) | 履约能力 (21分) | 2、投标人具有资质认定(CMA)资质的检测范围包括土壤45项的得10分,土壤45项中每缺少1项能提供缺少项监测方案的扣1分,土壤45项中每缺少1项不能提供缺少项监测方案的扣2分,扣完为止,需提供CMA资质证书及相关方法附表原件扫描件。 | |
2.2.2(3) | 商务部分(67分) | 履约能力 (21分) | 3、投标人具有8辆及以上工作车辆的得3分,具有6辆及以上不足8辆工作车辆的得2分,具有4辆及以上不足6辆工作车辆的得1分,低于4辆的不得分。提供车辆行驶证及车辆照片,车辆权属不归投标人所有的不得分。 | |
2.2.2(3) | 商务部分(67分) | 履约能力 (21分) | 4.接到招标人开启地块调查通知后,投标人48小时内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的得1分,投标人48小时外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的得0.5分,投标人提供承诺保证书及实施预案,不提供的不得分。 | |
注: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是合法、真实的。如有违法或虚假材料,投标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2、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3、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1.评标方法
(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l)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投标报价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l)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
(3)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2)资格审查不合格的;(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或者盖章的;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1.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形式评审及响应性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1.1采购人依法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评标。
(9)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提供的证书有虚假、涂改现象的;(8)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没有作出逐条响应的;(7)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6)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投标质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4)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3)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1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1)评审环节显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硬盘序列号、IP地址、MAC地址)一致的。(10)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C;(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价格部分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详细评审(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3.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2.3供应商得分=A+B+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范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4.1所有评委打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计分过程取至小数点后两位,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3.4评标结果
一、合同文件(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签订地点:乙方(出租方):甲方(承租方):合同编号:
二、合同标的4.中标通知书。3.服务合同项目资料表;2.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中标方在服务期内按照甲方要求履行服务事项,甲方如有需要,乙方在48小时以内安排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1、中标方提供的服务必须是合格且符合招标人需求的服务内容。四、服务要求及中标方对服务质量承诺条件及期限(依据采购内容要求):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服务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三、合同金额及有效期限本合同的标的为服务需求(同投标文件中服务内容)中所列服务。
3、服务质量:满足:《河南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发布稿)》(GB36600-2018)、《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等。全部项目成果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2、服务期限:每个地块自然资源局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后2个月内。六、服务承诺:1、服务要求:每一个地块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将评审后的调查报告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五、付款方式:。4、服务要求:每一个地块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将评审后的调查报告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3、服务期限:每个地块自然资源局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后2个月内。
1、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九、合同的终止乙方如不按规定时间及时履行服务内容,一经调查属实,没收其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若有)、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在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予以通报,在规定时间内不允许参加滑县境内任何政府采购活动。八、违约责任:七、验收标准:项目成果需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4、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退还履约保证金(若有);(5)、被甲方就质量等问题投诉经查证属实的。(4)、弄虚作假的;(3)、擅自更改投标价及服务承诺的;(2)、破产或无理赔能力的;(1)、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
十二、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持有2份,中标供应商持有2份,财政局备档1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期间,签订本合同的双方经协商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关部门提请协调,或者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十、争议的解决3、任何一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而丧失履约能力,本合同自行终止。
年月日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采购人(公章):中标供应商(公章):
第五章采购人需求
24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第四章第59条第2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滑县2020-C17等24个地块(见表1)需要进行用途变更,地块开发利用之前需要对地块进行污染状况调查。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地块现场勘查、土地历史资料收集、人员访谈调查、场地布点、土壤检测、地块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及组织专家评审,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确认地块无污染后可开发利用。项目工作内容土壤污染调查实施方案滑县滑地2020--C17等24个地块
序号 | 地块名称 | 位置 | 地块面积(亩) | 规划用途 | 调查时序 | 备注 | 费用(万) |
1 | 滑地2020--C17地块 | 大功东路与苑北路交叉口东南角 | 89.02 | 居住 | 一 | 8 | |
2 | 滑地2020--C23地块 | 滑州大道和嵩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 21.22 | 居住 | 一 | 新区 | 5 |
3 | 高铁片区安置房 | 北环路北、大功河东 | 194 | 居住 | 一 | 12 | |
4 | 安利安置地 | 北环路与大功西路交叉口西南角 | 101.8 | 居住 | 一 | 8 | |
5 | 大农机械地块 | 滑兴路与黄河路交叉口东南角 | 70 | 居住 | 一 | 新区 | 20 |
6 | 中央新城北片区 | 工贸路东、向阳路南、滑兴路西、道滑沟北 | 83 | 居住 | 一 | 7 | |
7 | 刘店村片区 | 林苑路北、文明路西、北环路南、人民路东 | 144 | 居住 | 一 | 9 | |
8 | 名锴南地块 | 文昌南路和漓江路交叉口东北角 | 212.06 | 居住 | 二 | 新区 | 13 |
9 | 滑东新区人民医院 | 中州大道与锦华路交叉口西南角 | 240.12 | 医疗 | 二 | 14 | |
10 | 开元西学校地块 | 大功东路与苑北路交叉口东南角 | 41.5 | 教育用地 | 二 | 6 | |
11 | 枫林居西地块 | 文明路东、枫林居小区西 | 71 | 居住 | 二 | 7 | |
12 | 英才中学西 | 滑兴路与珠江路交叉口东南角 | 219 | 居住 | 二 | 13 | |
13 | 元通电缆片区 | 滑州大道与黄山路交叉口东南角 | 49.1 | 教育用地 | 二 | 新区 | 18 |
14 | 冀新玻璃片区 | 滑州大道与黄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 81.8 | 居住 | 二 | 新区 | 7 |
15 | 朗润成片区 | 滑州大道与锦华路交叉口东南角 | 106.8 | 居住 | 二 | 新区 | 8 |
16 | 益源照明片区 | 滑州大道与锦华路交叉口西南角 | 78 | 居住 | 二 | 新区 | 7 |
17 | 玉花公司片区 | 欧阳路南、广福路西 | 66 | 居住 | 二 | 20 | |
18 | 三家村储备地片区 | 解放路西侧、新鑫路北侧 | 51 | 居住 | 二 | 6 | |
19 | 县纸厂东厂片区 | 人民路东、中州大道南 | 255 | 商业、居住 | 二 | 45 | |
20 | 实验中学西地块 | 欧阳路与锦华路交叉口西南角 | 105 | 居住 | 三 | 8 | |
21 | 建业西片区 | 古城路与滑州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 150 | 居住 | 三 | 9 | |
22 | 实验中学北片区 | 中州大道与锦华路交叉口东南角 | 135 | 居住 | 三 | 9 | |
23 | 滑园东地块 | 黄山路与欧阳路交叉口西南角 | 35 | 居住 | 三 | 5 | |
24 | 安通检测站片区 | 滑州大道与东环路交叉口西北角 | 103 | 居住 | 三 | 新区 | 8 |
3、编制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2、通过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分析,确定该地块区域土壤潜在的污染物类型、污染程度及污染分布状况,明确主要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因子;1、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初步判断地块历史使用活动中是否存在地块环境污染风险。本次调查性质为地块环境污染状况调查,主要目的: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具体为:调查目的备注: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和相关标准及技术要求,对使用历史上不存在工业活动的地块,需要现场开展土壤检测,对于使用历史上存在工业活动的地块,需要现场采柱状土样及地下水水样在实验室进行分析检验。
严格遵循《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场地现场调查布点、样品采集、样品分析等一系列过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保证调查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客观性。2、规范性原则针对地块的特征和潜在污染物特性,进行污染物浓度和空间分布调查,为地块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1、针对性原则调查原则4、判断该地块环境现状是否满足规划用途的要求,为下一步工作提供科学依据,避免场地遗留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编制依据综合考虑场地复杂性、污染特点、环境条件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制定可操作性的调查方案和采样计划,确保调查项目顺利进行。3、可操作性原则
8、《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42号)(2017.7.1)7、《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2020.1.1)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14、《河南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豫环文〔2018〕243号)13、《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2018.1)12、《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2014.11)11、《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污染地块管理工作的通知》(豫环委办〔2017〕130号)10、《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豫政〔2017〕13号)9、《关于部署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55号)
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导则和规范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1、《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发布稿)》(GB36600-2018)标准
8、《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1019-2019)7、《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04)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5、《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9)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
场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内容及程序见图5-1所示。工作内容及步骤
调查启动
第
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
结果分析
调查
否
是否需要第二阶段调查是第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初步采样分析现场采样调查数据评估与分析 | 是否需要第二阶段调查是第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初步采样分析现场采样调查数据评估与分析 | 是否需要第二阶段调查是第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初步采样分析现场采样调查数据评估与分析 | 是否需要第二阶段调查是第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初步采样分析现场采样调查数据评估与分析 |
是否需要第二阶段调查是第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初步采样分析现场采样调查数据评估与分析 | 是否需要第二阶段调查是第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初步采样分析现场采样调查数据评估与分析 | ||
是否需要第二阶段调查是第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初步采样分析现场采样调查数据评估与分析 | 是否需要第二阶段调查是第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初步采样分析现场采样调查数据评估与分析 | 是否需要第二阶段调查是第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初步采样分析现场采样调查数据评估与分析 | |
是否需要第二阶段调查是第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初步采样分析现场采样调查数据评估与分析 | 是否需要第二阶段调查是第制定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初步采样分析现场采样调查数据评估与分析 |
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结束
地块资料主要包括: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地块环境资料、地块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地块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当调查地块与相邻地块存在相互污染的可能时,须调查相邻地块的相关记录和资料。1、资料的收集6.1资料收集与分析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内容图5-1
2、资料的分析(5)地块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包括:自然信息包括地理位置图、地形、地貌、土壤、水文、地质和气象资料等;社会信息包括人口密度和分布,敏感目标分布,及土地利用方式,区域所在地的经济现状和发展规划,相关的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与标准,以及当地地方性疾病统计信息等。(4)由政府机关和权威机构所保存和发布的环境资料,如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环境质量公告、企业在政府部门相关环境备案和批复以及生态和水源保护区规划等。(3)地块相关记录包括:产品、原辅材料及中间体清单、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地下管线图、化学品储存及使用清单、泄漏记录、废物管理记录、地上及地下储罐清单、环境监测数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环境审计报告和地勘报告等。(2)地块环境资料包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记录、地块危险废物堆放记录以及地块与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保护区等的位置关系等。(1)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包括:用来辨识地块及其相邻地块的开发及活动状况的航片或卫星图片,地块的土地使用和规划资料,其它有助于评价地块污染的历史资料,如土地登记信息资料等。地块利用变迁过程中的地块内建筑、设施、工艺流程和生产污染等的变化情况。
现场踏勘主要内容及范围如下:2、现场踏勘内容及范围在现场踏勘前,根据地块的具体情况掌握相应的安全卫生防护知识,并装备必要的防护用品。1、安全防护准备6.2现场踏勘调查人员应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识别资料中的错误和不合理的信息,如资料缺失影响判断地块污染状况时,应在报告中增加不确定性说明。
查勘相邻地块的使用现况与污染源,以及过去使用中留下的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如罐、槽泄漏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b、查勘相邻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查勘地块内可能造成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三废处理与排放以及泄漏状况,地块过去使用中留下的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如罐、槽泄漏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a、查勘地块现状与历史情况(2)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包括: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相邻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等。(1)现场踏勘的范围以地块内为主,并应包括地块的周围区域。周围区域的范围应由现场调查人员根据污染可能迁移的距离来判断。
重点踏勘对象一般应包括: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处置;生产过程和设备,储槽与管线;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排水管或渠、污水池或其它地表水体、废物堆放地、井等。同时应该观察和记录块及周围是否有可能受污染物影响的居民区、学校、医院、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其它公共场所等,并在报告中明确其与地块的位置关系。现场踏勘的方法可通过对异常气味的辨识、摄影和照相、现场笔记等方式初步判断地块污染的状况。3、现场踏勘的重点查勘地块及其周围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与地形,应观察、记录,并加以分析,以协助判断周围污染物是否会迁移到调查地块,以及地块内污染物是否会迁移到地下水和地块之外。d、查勘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对于周围区域目前或过去土地利用的类型,如住宅、商店和工厂等,应尽可能观察和记录;周围区域的废弃和正在使用的各类井,如水井等;污水处理和排放系统;化学品和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地面上的沟、河、池;地表水体、雨水排放和径流以及道路和公用设施。c、查勘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
3、访谈方法一般受访者应为地块现状或历史的知情人,主要应包括:地块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的官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官员,地块过去和现在各阶段的使用者,以及地块所在地或熟悉地块的第三方,如相邻地块的工作人员和附近的居民。2、访谈对象现场访谈应结合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所涉及的疑问,对相关可能知情人员进行针对性交流,进行信息补充,并对已有资料的进行考证。1、访谈内容6.3人员访谈
现场采样应准备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定位仪器、现场探测设备、调查信息记录装备、监测井的建井材料、土壤和地下水取样设备、样品的保存装置和安全防护装备等。1、采样前的准备6.4采样检测访谈完成后及时对访谈内容进行整理,并对照已有资料,对其中可疑处和不完善处进行核实和补充,最终作为调查报告的附件装订成册。4、内容整理现场访谈主要采取当面交流、电话交流、电子或书面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1)土壤样品分表层土壤和下层土壤。下层土壤的采样深度应考虑污染物可能释放和迁移的深度(如地下管线和储槽埋深)、污染物性质、土壤的质地和孔隙度、地下水位和回填土等因素。可利用现场探测设备辅助判断采样深度。4、土壤样品采集可采用便携式有机物快速测定仪、重金属快速测定仪、生物毒性测试等现场快速筛选技术手段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可采用直接贯入设备现场连续测试地层和污染物垂向分布情况,也可采用土壤气体现场检测手段和地球物理手段初步判断地块污染物及其分布,指导样品采集及监测点位布设。采用便携式设备现场测定地下水水温、pH值、电导率、浊度和氧化还原电位等。3、现场检测采样前,可采用卷尺、GPS卫星定位仪、经纬仪和水准仪等工具在现场确定采样点的具体位置和地面标高,并在图中标出。可采用金属探测器或探地雷达等设备探测地下障碍物,确保采样位置避开地下电缆、管线、沟、槽等地下障碍物。采用水位仪测量地下水水位,采用油水界面仪探测地下水非水相液体。2、定位和探测
(2)监测井建设记录和地下水采样记录的要求参照HJ/T164。样品保存、容器和采样体积的要求参照HJ/T164附录A。(1)地下水采样一般应建地下水监测井。监测井的建设过程分为设计、钻孔、过滤管和井管的选择和安装、滤料的选择和装填,以及封闭和固定等。监测井的建设可参照HJ/T164中的有关要求。所用的设备和材料应清洗除污,建设结束后需及时进行洗井。5、地下水水样采集(4)土壤采样时应进行现场记录,主要内容包括:样品名称和编号、气象条件、采样时间、采样位置、采样深度、样品质地、样品的颜色和气味、现场检测结果以及采样人员等。(3)土壤样品采集后,应根据污染物理化性质等,选用合适的容器保存。汞或有机污染的土壤样品应在4℃以下的温度条件下保存和运输,具体参照HJ25.2。(2)采集含挥发性污染物的样品时,应尽量减少对样品的扰动,严禁对样品进行均质化处理。
6.5实验室常用分析测试方法应建立完整的样品追踪管理程序,内容包括样品的保存、运输和交接等过程的书面记录和责任归属,避免样品被错误放置、混淆及保存过期。7、样品追踪管理现场采样时,应避免采样设备及外部环境等因素污染样品,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污染物在环境中扩散。现场采样的具体要求参照HJ25.2。6、其它注意事项
表5地下水样品检测方法及检出限表4土壤样品检测方法及检出限本次场地初步调查分析样品为土壤样品及地下水样,实验常用检测分析方法见表4、表5。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含标准号) | 检出限 |
1 | 砷 |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2部分 土壤中总砷的测定GB/T 22105.2-2008 | 0.01mg/kg |
2 | 镉 |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41-1997 | 0.01mg/kg |
3 | 铬(六价) | 固体废物 六价铬的测定碱消解/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687-2014 | 0.817mg/kg |
4 | 铜 | 土壤和沉积物 铜 锌 铅 镉 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491-2019 | 0.439mg/kg |
5 | 铅 | 土壤和沉积物 铜 锌 铅 镉 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491-2019 | 0.821mg/kg |
6 | 汞 |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1部分 土壤中总汞的测定 GB/T 22105.1-2008 | 0.002mg/kg |
7 | 镍 | 土壤和沉积物 铜 锌 铅 镉 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491-2019 | 0.484mg/kg |
8 | 四氯化碳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 1.3μg/kg |
9 | 氯仿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1μg/kg |
10 | 氯甲烷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0μg/kg |
11 | 1,1-二氯乙烷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2μg/kg |
12 | 1,2-二氯乙烷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3μg/kg |
13 | 1,2,3-三氯丙烷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2μg/kg |
14 | 1,1-二氯乙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0μg/kg |
15 | 顺式-1,2-二氯乙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3μg/kg |
16 | 反式-1,2-二氯乙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4μg/kg |
17 | 二氯甲烷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05-2011 | 1.5μg/kg |
18 | 1,2-二氯丙烷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1μg/kg |
19 | 1,1,1,2-四氯乙烷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2μg/kg |
20 | 1,1,2,2-四氯乙烷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2μg/kg |
21 | 1,1,1-三氯乙烷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3μg/kg |
22 | 1,1,2-三氯乙烷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05-2011 | 1.2μg/kg |
23 | 三氯乙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605-2011 | 1.2μg/kg |
24 | 氯乙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 1.0μg/kg |
25 | 四氯乙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 1.4μg/kg |
26 | 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 1.9μg/kg |
27 | 氯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 1.2μg/kg |
28 | 1,2-二氯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 1.5μg/kg |
29 | 1,4-二氯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 1.5μg/kg |
30 | 乙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 1.2μg/kg |
31 | 苯乙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 1.1μg/kg |
32 | 甲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 1.3μg/kg |
33 | 对间-二甲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605-2011 | 1.2μg/kg |
34 | 邻-二甲苯 |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05-2011 | 1.2μg/kg |
35 | 硝基苯 |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 0.09mg/kg |
36 | 苯胺 |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 0.004mg/kg |
37 | 2-氯酚 |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34-2017 | 0.06mg/kg |
38 | 苯并[a]芘 |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 0.1mg/kg |
39 | 苯并[a]蒽 |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 0.1mg/kg |
40 | 苯并[b]荧蒽 |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 0.2mg/kg |
41 | 苯并[k]荧蒽 |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 0.1mg/kg |
42 | 䓛 |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 0.1mg/kg |
43 | 二苯并[a,h]蒽 |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 0.1mg/kg |
44 | 茚并[1,2,3-c,d]芘 |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 0.1mg/kg |
45 | 萘 | 土壤和沉积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34-2017 | 0.09mg/kg |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方法 | 检出限 |
1 | 色度 | 铂-钴标准比色法 GB/T 5750.4-2006 | 5度 |
2 | 嗅和味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 5750.4-2006 3.1嗅气和尝味法 | / |
3 | 浑浊度 | 散射法 GB/T 5750.4-2006 | 0.1NTU |
4 | 肉眼可见物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感官性状和物理指标GB/T 5750.4-2006 4直接观察法 | / |
5 | pH |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T 5750.4-2006 | / |
6 | 总硬度(以CaCO3计) |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滴定法 GB/T 5750.4-2006 | 1.0mg/L |
7 | 溶解性总固体 | 称量法 GB/T 5750.4-2006 8.1 | 4mg/L |
8 | 硫酸盐 | 铬酸钡分光光度法热法 GB/T 5750.5-2006 | 5.0mg/L |
9 | 氯化物 | 硝酸银容量法 GB/T 5750.5-2006 | 1.0mg/L |
10 | 铁 |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5750.6-2006 | 0.02mg/L |
11 | 锰 |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5750.6-2006 | 0.03mg/L |
12 | 铜 |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5750.6-2006 | 0.005mg/L |
13 | 锌 |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5750.6-2006 | 0.01mg/L |
14 | 铝 |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GB/T 5750.6-2006 | 0.008mg/L |
15 |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 |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安替吡啉三氯甲烷萃取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 | 0.0003mg/L |
16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5750.4-2006 | 0.05mg/L |
17 | 耗氧量 | 酸性高锰酸钾滴定法 GB/T 5750.7-2006 | 0.05mg/L |
18 | 氨氮(以N计)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GB/T 5750.5-2006 | 0.02mg/L |
19 | 硫化物 |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16489-1996 | 0.005mg/L |
20 | 钠 |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5750.6-2006 | 0.01mg/L |
21 | 总大肠菌群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GB/T 5750.12-2006 多管发酵法 | / |
22 | 菌落总数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GB/T 5750.12-2006 平皿计数法 | / |
23 | 亚硝酸盐(以N计) | 重氮偶合分光光度法 GB/T 5750.5-2006 | 0.001mg/L |
24 | 硝酸盐(以N计) | 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 5750.5-2006 | 0.2mg/L |
25 | 氰化物 | 异烟酸-吡唑酮分光光度法 GB/T5750.5-2006 | 0.002mg/L |
26 | 氟化物 | 离子色谱法 GB/T 5750.5-2006 | 0.006mg/L |
27 | 碘化物 | 硫酸铈催化分光光度法 GB/T 5750.5-2006 | 0.001mg/L |
28 | 汞 | 原子荧光法 GB/T 5750.6-2006 | 0.0001mg/L |
29 | 砷 | 原子荧光法 GB/T 5750.6-2006 | 0.001mg/L |
30 | 硒 | 原子荧光法 GB/T 5750.6-2006 | 0.0004mg/L |
31 | 镉 |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5750.6-2006 | 0.0001mg/L |
32 | 铬(六价) |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5750.6-2006 | 0.004mg/L |
33 | 铅 |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5750.6-2006 | 0.0025mg/L |
34 | 三氯甲烷 |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39-2012 | 1.4μg/L |
35 | 四氯化碳 |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39-2012 | 1.5μg/L |
36 | 苯 |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39-2012 | 1.4μg/L |
37 | 甲苯 |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39-2012 | 1.4μg/L |
2.2调查范围2.1调查的目的和原则2概述1前言前期调查工作结束后,根据调查资料、检测分析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最终编制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明确地块内是否存在污染,是否可以进行开发利用。若存在污染,应说明可能的污染类型、污染状况和来源,并应提出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建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大纲如下:七、报告编制
3.3地块的使用现状和历史3.2敏感目标3.1区域环境状况3地块概况2.4调查方法2.3调查依据
4.3分析检测方案4.2采样方案4.1补充资料的分析4工作计划3.5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结3.4相邻地块的使用现状和历史
6结果和评价5.4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5.3实验室分析5.2采样方法和程序5.1现场探测方法和程序5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
八、报告评审8附件(现场记录照片、现场探测的记录、监测井建设记录、实验室报告、质量控制结果和样品监管记录表等)7结论和建议6.3结果分析和评价6.2分析检测结果6.1地块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报告编制完成后,邀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行业专家不少于三人组成技术评审专家组,对调查场地进行现场踏勘后,再对地块污染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技术审核,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再由技术单位进行修改完善,审核通过后,上报备案,将评审后的调查报告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滑地2020-C17等二十四个用途变更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采购编号:项目编号: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目录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七、其他资料六、服务方案五、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供应商资格和能力的资料四、资格声明三、服务承诺
2、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1、在研究了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文件后,对该项目我们愿意参与报价,投标报价(大写),(小写)元,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达到,按采购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的条件要求完成服务。致:(采购人名称)(一)投标函一、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九、履约承诺书
7、其他补充说明。6、我们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4、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90日历天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3、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二)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 |
项目名称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 小写 : |
服务期限 | |
质量 | |
服务地点 | |
备注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姓名:性别: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
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证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联系方式)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2)授权委托书年月日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三、服务承诺注:后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
致:承诺内容:格式自拟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
我单位愿意对项目进行投标。致:四、资格声明
特此声明!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合法、真实的。如有违法或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供应商营业执照等证明供应商资格和能力的资料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七、其他资料六、服务方案金额单位:元/人民币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注:招标文件对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要求中所有涉及到的原件或复印件等,需加盖公章。
供应商 | 组织形式 |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
注册资金 | 注册号 | ||||||||
经营范围 | |||||||||
生 产 及 服 务 能 力 | |||||||||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7.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注:评标办法中所有涉及到的原件或复印件等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说明: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日期:年月日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注: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内容可不填写,投标文件中保留此格式。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在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我公司承诺:
一、我单位承诺:九、履约承诺书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除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我单位中标后以任何理由(包括违背上述承诺的事项)提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服务等要求或不能实现投标承诺的或提出变更的,我单位将无条件接受违约处理、并放弃我单位中标资格。我单位知悉违约责任及其处理,并无条件接受: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处以罚金,给采购单位及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我单位承诺:(二)我单位开标前已详细了解标的,并按采购单位条件及要求编制投标报价;我单位的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述报价组成的所有内容、并包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所有设备、材料、工具、费用等达到交付使用及验收条件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我单位确认本次投标报价未低于成本价,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的质量诚信履约。(三)我单位保证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期、保质完成中标项目。如我单位中标,将在推荐中标结果公示后,积极、主动的与采购单位联系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签订中如有任何的问题,我单位保证及时书面反映情况,否则视为我单位责任、按违约处理。(一)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完全理解、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除我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间内书面提出的疑问外,我单位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并严格按采购单位确定的技术及商务要求等履行。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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