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京沪高速公路示范段低空无人机飞行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75.3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jt2024-fw-011
预算金额75.39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航空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蔡镇宁180510209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控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宇宁025-5779366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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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京沪高速公路示范段低空无人机飞行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HCJT2024-FW-011 | ||||||||
采购方式 | 招标 | 资金来源 | |||||||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 1.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京沪高速公路示范段低空无人机飞行服务项目 1.2 招标人:江苏航空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 招标代理:江苏交控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4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为有效解决人工巡查存在的盲区、难点和不足,及时掌握病害发生情况,分析病害发展规律,示范无人机高空巡检在道路养护领域的应用,以京沪高速公路44.9km为示范段,开展路段巡查、航线开发与规划、5G信号优化等相关工作。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招标范围:开展路段巡查、航线开发与规划、5G信号优化等相关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2 最高投标限价:75.3998万元(含税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 2.4 服务地点:京沪高速公路示范段。 2.5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即HCJT2024-FW-011-01标段。 |
采购人/采购代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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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江苏航空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蔡镇宁 | 联系人电话 | 18051020918 | ||||||
采购代理 | 江苏交控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杨宇宁、余婷婷 | 联系人电话 | 025-57793660,13401306734 |
标段信息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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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京沪高速公路示范段低空无人机飞行服务项目 | ||||||||
标段编号 | HCJT2024-FW-011-01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采购文件费用(元) | 0 | ||||||
文件获取方式 | 线上获取 | ||||||||
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发布网址 |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jchc.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 | ||||||||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1.供应商应满足资格如下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低空(无人机)飞行服务项目。;(4)信誉要求: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或被暂停供应商资格且在暂停期限内的;;(5)主要人员要求: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至少有三名人员具有有效的无人机相关操作证书(相关操作证书包含CAAC、ALPA、AOPA、ASFC中任一证书均可); b、须提供投标人2024年1月以来连续两个月为拟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6)其他要求:/ 2.联合体各方应满足如下条件要求:null | ||||||||
其他事项说明 | 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者,请在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zbcg.jchc.cn/portal(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未能及时完成注册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如遇系统问题,可详询平台技术支持: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服务热线025-85902430、025-84658640,平台技术支持QQ: 3007317143。未能及时完成注册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功后,登录电子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3.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使用手机盾(或信守签)数字证书参加采购活动。请投标人安装手机盾(或信守签)并绑定投标人公司,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电子签章、开标解密;办理方式:登录江苏交控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首页右侧"供应商信守签办理"图标进行线上办理。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电子采购平台招标公告。 4.2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4.3 本项目需要投标人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1份。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要求:纸质投标文件为拟上传电子文件的打印稿,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后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12:00前递送或邮寄至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紫金金融中心江苏交控大厦14楼,接收人:杨宇宁,电话:025-57793660,13401306734。 4.4 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时间详见电子采购平台招标公告)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 4.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4.6 本项目评标以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项目最新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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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12-13 17:00 |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2-18 17:00 | ||||||
要求澄清截止时间 | 2024-12-20 12:00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2024-12-23 12:00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2-24 10:00 | 开标时间 | 2024-12-24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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