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hzb2-2023-fz28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回注污水处理技术服务(延川县)


回注污水处理技术服务(延川县)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2-2023-FZ282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环境工程公司拟在延安市延川县招标污水处理单位负责处理宜川矿权区的部分压裂返排液、措施废液及钻井液不落地服务产生的液相等,处理后指标达到回注要求,污水处理总量约3.5万吨。
1.资金来源:成本计划
2.计划文号:油辽环发〔2023〕47号
3.暂估金额:1120万元(不含税)
4.标段划分:1个
5.中标人数量:1个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
2.2.1.1在延安市延安县招标污水处理单位为宜川矿权区单井或多井在实施“压裂”等措施期间产生的部分“压裂返排液、措施废液”及废弃钻井液不落地服务产生的液相等提供转移及处置技术服务,处置后指标达到回注要求。
2.2.1.2工作量为拉运及处置废弃钻井液和压裂返排液、措施废液等液相暂估3.5万吨,金额1120万元(不含税)。
2.2.2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2.3最高投标限价:钻井废液及压裂返排液集中处置单价免费注册即可查看.6元/吨(不含税,不含拉运费,包含其他费用)。
2.2.4拉运费:运距D≤50公里基础价43.13元/吨,50<D≤90公里每增加10公里增加7.1元/吨计算;D>90公里每增加10公里增加5.9元/吨,运输距离按实际距离结算(结算处理量以转移联单为准,运距以系统产生为准)。拉运费不下浮。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4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延川县。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技术要求
2.5.1.1中标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符合属地政府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符合油田公司及属地单位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5.1.2钻井泥浆压滤水、压裂返排液等液相经污水处理站处置,水质满足悬浮固体含量≤10mg/L,含油量≤30mg/L,同时满足污水处理站设计出水水质指标要求,若各标准间不一致,则应执行技术要求较高的标准。
2.5.1.3中标人不得将污水转移给第三方处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均由中标人依法合规处置,因非法处理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的,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2.5.1.4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保证运行服务质量。处理后水样每季度至少由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一次,并将检测报告上报招标人。
2.5.1.5“压裂返排液、措施废液”及废弃钻井液不落地服务产生的液相的年度处理总量不得超出环评批复中要求的年度处理规模。
2.5.1.6运力充足,满足招标人运输要求;车辆行驶途中应符合防污染要求,控制车辆行驶速度,遵守交通规则,车辆行驶路线要合规,禁止驶离正常拉运路线;车辆行驶途中禁止洒落、偷排液相;在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规范,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不安全行为;做好环保防护措施,确保装卸现场清洁,杜绝运输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等污染现象;服从招标人现场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工作量的核定及其它相关工作。
2.5.2本项目执行的服务标准、规范
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规范如下(但不限于以下):
《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要求。
3.3投标人在项目地区有经营使用权的污水处理站具有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保护部门批复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提供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网络公示截图),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提供的环评手续要用下划线标出该站的处理物料、处理后污水水质)。或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项目地区建设污水处理站并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保护部门批复文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提供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网络公示截图)件,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并需在承诺中明确该站的处理物料、处理后污水水质。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5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中发布的失信信息公告为准,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8分及以上。
3.6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为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
3.7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8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件2)。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30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并快递发给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核查在电子交易平台中预留的开票信息、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和地址等基本信息准确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12月6日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5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公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各潜在投标人可搜索并关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每日招标相关信息。
6.3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7.1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19]218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76850元人民币(含税)。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由招标人负责协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至现场开标大厅或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2.1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8.2.2现场开标大厅: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综合服务楼303室(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不建议投标人至现场参加开标仪式,如确有需求,请提前联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箱:zjianshu@petrochina.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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