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嘴山市惠农区司法局惠农司法局司法行政复议听证室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d2024-zb-104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0952-332008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嘉豪0951-39383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石嘴山市惠农区司法局惠农司法局司法行政复议听证室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8月02日 11:0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惠农司法局司法行政复议听证室设备采购
品目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采购单位石嘴山市惠农区司法局
行政区域惠农区公告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1:0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线上电子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中心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7楼702会议室)
预算金额¥1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嘉豪
项目联系电话0951-3938377
采购单位石嘴山市惠农区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主任/0952-3320080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中心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嘉豪/0951-3938377

项目概况

惠农司法局司法行政复议听证室设备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电子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D2024-ZB-104

项目名称:惠农司法局司法行政复议听证室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惠农司法局司法行政复议听证室设备采购,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3.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电子

方式:邮箱线上报名:请于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将“特定资格要求”内容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按顺序以PDF版发送至代理公司邮540208896@qq.com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代理机构确认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中心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7楼70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嘴山市惠农区司法局     

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        

联系方式:王主任/0952-3320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阅海商务中心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7楼            

联系方式:陈嘉豪/0951-3938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嘉豪

电 话:  0951-3938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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