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酒鬼酒新建生产三区一期工程无人值守称重管理系统设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7.2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n2023-14-0525
预算金额17.28万元
招标公司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18755184265
中标公司广东科达计量科技有限公司17.2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酒鬼酒新建生产三区一期工程无人值守称重管理系统设备
项目编号:GN2023-14-0525
采购方式:竞价
采购发布日期:2023年2月20日
采购日期:2023年3月3日
酒鬼酒新建生产三区一期工程无人值守称重管理系统设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成交单位名称:广东科达计量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贰仟捌佰元整(小写:172800元)
公告期: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人:张怀远,联系电话:0551-62220155。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三、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林工、陈工、陈工
电 话:18755184265、15055147093、13072206327
四、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特此公示。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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