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马河立交、悦港北路(狮子山停车场)、马家岩车辆基地、金鳌寺车辆基地、龙凤溪站设施用地、龙凤溪车辆段六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马河立交、悦港北路(狮子山停车场)、马家岩车辆基地、金鳌寺车辆基地、龙凤溪站设施用地、龙凤溪车辆段六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马河立交、悦港北路(狮子山停车场)、马家岩车辆基地、金鳌寺车辆基地、龙凤溪站设施用地、龙凤溪车辆段六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石马河立交、悦港北路(狮子山停车场)、马家岩车辆基地、金鳌寺车辆基地、龙凤溪站设施用地、龙凤溪车辆段。
2.2 项目概况与项目规模:本项目共6个地块,分别为:①石马河立交位于江北区,于松石大道与石马河立交交叉口西北处,北临南石路宏盛路交界处,南临大川壹江城西临红帆路,东临盛景山水景园,面积约为176058平方米;②悦港北路(狮子山停车场)位于渝北区中央公园西北面约4公里,轨道交通五号线北延伸段悦港北路站旁,秋成大道与悦港北路交叉处,北侧为后河,远眺龙王洞山脉,面积约为290876平方米;③马家岩车辆基地位于沙坪坝区石小路,北临探矿厂家属区,南临马家岩临江装饰城,西临轨道环线天星桥地铁站,东临石小路,面积约为266433平方米;④龙凤溪站设施用地北邻绕城高速,东临龙凤溪地铁站,南临阳光丽景小区,西邻未开发荒地,面积约为16596平方米;⑤龙凤溪车辆段位于北碚区歇马镇石盘村,北临光亮.天润城西苑,东临冯行时路,西邻张家湾,南临科学大道(在建,未开通),面积约为454992平方米;⑥轨道交通18号线金鳌寺车辆基地位于大渡口区南部,北临中坝路,南靠金鳌山,西靠金鳌山体,东侧为规划城市道路,面积约为517700平方米。本项目暂定调查面积合计1722655平方米。
注:①上述各地块面积均为暂估量,实际调查面积以招标人书面委托为准;
②若地块范围内有上盖盖板,且盖板部分涉及上盖开发的,上盖部分面积纳入调查面积。
2.3 本次招标项目估算金额:3,376,403.80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等国家及重庆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导则等要求,完成石马河立交、悦港北路(狮子山停车场)、马家岩车辆基地、金鳌寺车辆基地、龙凤溪站设施用地、龙凤溪车辆段六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现场勘查调查、钻探采样、送样监测及样品分析,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5 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书面委托后 60 个日历天内(轨道保护区内钻孔取样方案审核时间除外)完成所委托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出具调查报告,并通过项目所在区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审查会,获得报告的评审意见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土壤环境风险评估”项目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11 月 1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年11 月7 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2 年 11 月 8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地点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210号(轨道大竹林基地)
联系人:易老师
电 话:023-6800239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3-63850372
石马河立交、悦港北路(狮子山停车场)、马家岩车辆基地、金鳌寺车辆基地、龙凤溪站设施用地、龙凤溪车辆段六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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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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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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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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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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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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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601010400083780000008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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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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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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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23003402001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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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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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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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0202900420146619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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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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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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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81376000068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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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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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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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04808710630017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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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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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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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2001764308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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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监督电子卡.docx 廉洁监督电子卡.docx
附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技术审查要点(试行).zip
石马河立交、悦港北路(狮子山停车场)、马家岩车辆基地、金鳌寺车辆基地、龙凤溪站设施用地、龙凤溪车辆段六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0.19(终).docx 石马河立交、悦港北路(狮子山停车场)、马家岩车辆基地、金鳌寺车辆基地、龙凤溪站设施用地、龙凤溪车辆段六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0.19(终).docx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210号(轨道大竹林基地)联系人:易老师电 话:023-68002393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3-63850372 |
1.1.4 | 项目名称 | 石马河立交、悦港北路(狮子山停车场)、马家岩车辆基地、金鳌寺车辆基地、龙凤溪站设施用地、龙凤溪车辆段六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1.1.5 | 项目地点 | 石马河立交、悦港北路(狮子山停车场)、马家岩车辆基地、金鳌寺车辆基地、龙凤溪站设施用地、龙凤溪车辆段 |
1.1.6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暂定调查面积合计1722655平方米,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2.2条”。 |
1.2.1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等国家及重庆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导则等要求,完成石马河立交、悦港北路(狮子山停车场)、马家岩车辆基地、金鳌寺车辆基地、龙凤溪站设施用地、龙凤溪车辆段六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现场勘查调查、钻探采样、送样监测及样品分析,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1.3.2 | 工期要求 | 接到招标人书面委托后60 个日历天内(轨道保护区内钻孔取样方案审核时间除外)完成所委托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出具调查报告,并通过项目所在区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审查会,获得报告的评审意见书。 |
1.3.3 | 质量要求 | 成果编制应符合相关规范,出具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一次性通过项目所在区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审查会,并获得报告的评审意见书。 |
1.4.1 | 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后审条件) |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财务要求2019年、2020年、2021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土壤环境风险评估”项目业绩。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能清晰反映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函(批复)或专家审查通过意见。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业绩类别的,还须提供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6)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受贿记录。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即可。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5.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具有环境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5.2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拟派项目负责人在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1个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土壤环境风险评估”项目业绩。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函(批复)或专家审查通过意见。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业绩类别、项目负责人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6.其他要求:6.1 2021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首次通过率为100%。(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查询:http://sthjj.cq.gov.cn/zwgk_249/zfxxgkml/hjgl/trhjgl/trwrfz/202202/t20220214_10389591.html)注:投标人应自行登陆网站下载附件后截图通过率信息(须在资格审查部分提供)。6.2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部分须提供投标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特别说明:(1)以上所有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投标人应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3)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②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必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为确保对所有投标人的公开、公平、公正,投标人如果提供网上打印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含有电子印章且提供了该地区政府或人社局发布的相关推行参保人员社保证明电子化的佐证材料(可不要求为原件,但必须网上能查询文件属实),可视为原件,不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投标有效,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分包 | 禁止分包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发出的澄清及修改 |
2.2.1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交。 |
2.2.2 |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 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 |
2.2.3 |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时间 | 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
2.2.4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以修改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澄清修改区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2 | 投标报价 | 1、本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费采用单价包干方式,即投标人所填报的单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技术安全措施、调查、取样、检验试验、成果分析并送审、专家评审、获得批复、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规费、税金等费用,以及本招标文书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自行对现场环境情况进行评估。合同期内的物价涨落的风险已含在报价内。2、投标人在报价时应按环保相关部门最新的技术规范和相关要求,结合自身的实力进行报价。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地块污染调查范围发生增加(或减少)、环保相关部门技术规范(或相关要求)发生变化的风险,并自行将这些风险考虑到投标单价中,中标后,中标单价不再调整。3、本项目限价设置单价最高限价为1.96元/平方米,最终结算时根据中标单价及招标人委托调查面积据实结算。4、合同结算金额=中标单价×∑实际完成土壤污染情况调查的土地面积(平方米)-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若有)。5、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度和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提前提交最终成果。可能产生的费用增加由投标人充分考虑,纳入投标报价中。若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最终成果,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3.3.1 | 投标有效期 | 18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可选择以下二种方式之一。方式一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 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电子投标保函系统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2.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 万元整(人民币)。3. 电子投标保函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的相关资料。二、电子投标保函的注销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投标保函。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电子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二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6万元整(人民币)。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八)投标保证金”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 石马河立交、悦港北路(狮子山停车场)、马家岩车辆基地、金鳌寺车辆基地、龙凤溪站设施用地、龙凤溪车辆段六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名称可简写成:六个地块土污调查。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因故未能提前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或更新的,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核实其投标保证金是否由基本账户转入,未从基本账户转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63626436。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1 |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3.7.3 | 签名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位置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名或盖章、盖单位法人章。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法人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确认。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1、投标文件份数: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中标后,须向招标人再提交与投标时一致的全套纸质投标文件3套副本。2、电子版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3份U盘(或光盘)。3、其他要求:3.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采用A4纸、使用不能轻易擦去且不易褪色的打印机打印。在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3.2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从目录页逐页标注页码。 |
3.7.5 | 装订要求 | 1、本项目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统一装订成册。2、装订(1)投标函部分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并应编制目录。(2)商务部分(含资格审查资料)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排版,并应编制目录。 |
4.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1.投标文件及电子版一并密封在1个密封袋或封套中。密封袋或封套上按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代理机构不予接收3.投标文件袋可由投标人自制,但需满足相关密封要求。 |
4.1.2 | 封套上写明 | 应在“投标文件”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除以下情况外: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投标人不足3家时,则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名确认。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
5.2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4.汇总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4.1展示以电子投标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交纳情况,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金额、投标保函提交时间、保函有效期及是否具有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属性等。电子投标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指定系统,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异常情况”栏中记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4.2展示以电子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交纳情况,应至少包含投标人名称、金额、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时间等,异常情况在开标记录表“备注”栏中记录并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保证金来款账户非基本账户的,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4.3打印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交纳情況,并由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签名确认。5.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投标人可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封装情况进行检查,以确认其投标文件密封完好。6.公布最高限价,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还需计算最高限价的85%数值,以便评标委员会评审。7.随机开启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人名称、密封情况、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当场答复,并记录到开标记录表中。异议处理完毕后,汇总开标情况,打印开标记录表。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名确认。因其他原因未能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10.开标结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经评审合格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
7.2 | 中标公示 |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公示期为3日。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暂定总费用的10%【即:中标单价×1722655(本项目暂定实施面积)×10%】。提交时间:详见合同条款。退还时间:详见合同条款。 |
8.1 | 重新招标 | 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按投标人须知第8.1(3)执行;4.按投标人须知第8.1(4)执行;注:本款只适用于首次招标。 |
8.2 |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关于对招标文件及投标争议的解释 | 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及资格审查和否决投标条款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招标人的解释,但违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对投标文件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交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解释。 |
10.2 | 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 | 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或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投标人不能履约,其投标将被否决;已中标的,视作无故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
10.3 | 异议与投诉 | 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开标情况、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提出异议或投诉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异议人或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异议或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请求及主张;(5)涉及事项的证据、证明材料。异议人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或投诉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异议书或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名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如有关材料是外文,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2.行政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根据九部门2013年第23号令修正))、《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渝公管发[2021]5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处理投诉。3. 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或者投诉的,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 异议受理单位: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电 话:023-68002173 投诉受理部门: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 联系电话:023-68002173 |
10.4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以下计算方式中的服务招标进行收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方式(费率)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取基数:以中标单价×1722655(本项目暂定实施面积))。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人。招标代理费不足2万元,按2万元计取。投标人应将此费纳入投标报价中,不得单独列出。具体下浮比例如下: (1)中标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下浮。 |
10.5 | 交易服务费 | 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的,中标人应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价[2018]54号文件执行,交易服务费计取基数:以中标单价×1722655(本项目暂定实施面积)。此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交易中心一次性交纳。投标人应将此费纳入投标报价中,不得单独列出。 |
10.6 | 低价风险担保 | 注:本次低价风险担保均按单价×1722655(本项目暂定实施面积)计取。1、低价风险担保: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时提供,如不按时足额提供,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对中标人的不良行为直接记12分,纳入重点关注名单。2、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中标后由招标人提供保函格式,中标人出具保函时,不得修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名称,也不得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中付款条件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低价风险担保的金额:(最高限价×85%-中标单价)×3×1722655(本项目暂定实施面积),且最高不超过最高限价的85%×1722655(本项目暂定实施面积)。(3)低价风险担保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从招标人中标通知书送达拟中标人之日起15天内(合同签订前);(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其低价风险担保并取消中标资格。(5)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期截止日止。3、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服务期截止日后15天内无息退还。4、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的项目,拟中标人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拟中标人或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5、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10.7 | 合同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10.8 | 结算及支付条款 |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最终合同费用根据中标单价与实际调查面积结算。实际委托地块及调查面积以甲方书面委托为准,合同期内未委托地块不再委托。本费用包括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踏勘调查、方案编制、钻探采样、样品检测、报告编制、评审会付费及税费等,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申请及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费用的10%作为预付款。若在合同期内未委托的地块,应在合同结算前将已支付的未委托地块预付款返还给甲方。(2)单个地块出具正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项目所在区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审查会,并获得报告的评审意见书后,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申请及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地块暂定费用的85%。(3)单个地块取得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复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后,根据合同单价及该地块实际调查面积据实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申请及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地块剩余尾款。(4)每次支付费用前,乙方需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支付申请。本合同费用对应的税率如遇相关法律法规或税收政策调整,相应税率、税额、合同费用因国家税法法规、政策相关规定变化而变化。乙方应提供等额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因提供不合规发票造成企业税费等损失的,乙方应等额赔偿。3、违约条款(1)乙方应按相关规范及要求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报送项目所在区生态环境局评审,若报送的调查报告未能一次性通过评审,在支付时扣除该地块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2)若因除地块本身原因或甲方提供的车辆段建设基础技术资料不齐外其他原因,导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未能在工期时间要求内通过评审的,每逾期一天,按该地块暂定费用的0.3‰/天计算违约金,且乙方需在合同规定工期(接到招标人书面委托后60 个日历天)结束后30日历天内按照专家评审会和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意见对报告修改、完善(若有),并最终通过评审。若在限期内仍未通过评审的,甲方有权终止该地块工作委托且不支付该地块任何费用。(3)上述违约金若在支付时无法足额扣除,不足部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应在10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以单价报价进行评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1款进行报价排序,按照本章第2.2款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的业绩金额由大到小原则排序。 | |
2.1 | 报价排序 | 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 | |
2.2 | 符合性审查 | 取报价排序前5名(若实际投标人数量小于勾选数量,则全部纳入)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内容: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 |
2.2.1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规定 | ||
2.2.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名盖章 | 投标函格式规定签名、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 | ||
投标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 | ||
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1.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报价最高限价。2.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具体见第二章前附表第10.6款),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
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 | 符合第三章3.评标程序第3.2.3项规定。 |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 ||
3 | 评标程序 | 1.对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2.根据本章第2.2款约定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次低的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3.若上述程序未能评出三名中标候选人,则评标委员会对剩余投标文件继续按上述第2条进行评审,直至评出三名中标候选人,或者评审完所有投标文件。4. 因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注:若出现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 按本章第1款原则排序。 | |
3.4 | 评标结果 |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
章节号 | 条款名称 | 否决投标条件 |
第三章 | 资格评审 | A-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A-2投标人的财务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3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4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A-7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8投标函格式规定签名、盖章的位置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9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0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A-14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5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具体见第二章前附表第10.6款),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6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7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8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9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0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1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
A-2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3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
其他 | / | 无。 |
项目名称: | 石马河立交、悦港北路(狮子山停车场)、马家岩车辆基地、金鳌寺车辆基地、龙凤溪站设施用地、龙凤溪车辆段六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项目地点: | 重庆市 |
甲 方: |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乙 方: | |
签订时间: 2022年 月 日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暂定面积(m2) | 单价(元/m2) | 金额(元) |
1 | 石马河立交 | 176058 | ||
2 | 悦港北路(狮子山停车场) | 290876 | ||
3 | 马家岩车辆基地 | 266433 | ||
4 | 龙凤溪站设施用地 | 16596 | ||
5 | 龙凤溪车辆段 | 454992 | ||
6 | 轨道交通18号线金鳌寺车辆基地 | 517700 | ||
合计 | 1722655 |
甲方账户信息户名: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 有限公司 | 乙方账户信息户名: |
账号:1088 7356 9259 | 账号: |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 开户行: |
甲方: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 乙方:(盖章) |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西段重庆轨道交通大竹林基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或委托代理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承办人: | 项目承办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传真电话: |
邮编: | 邮编: |
签约地点:重庆市渝北区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 技术职称 | / | 电话 | /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营业执照号(如有) | 中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初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金额 | |
开始日期 | |
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函(批复)或专家审查通过意见的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