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公路现金(含移动支付)交易发票电子化服务项目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采购预算:94万元
5.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提出的收费站人工收费车道通行费发票电子化需求,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结算中心开展充分调研并结合实际,依托部级发票平台于2022年12月30日在崮山、雪野和胶州机场三个收费站进行试点,并根据运行情况在全省逐步扩大“纸改电”试点范围,2023年5月20日省内589座收费站全部完成“纸改电”并进入试运行阶段,期间系统运行平稳,人工收费车道整体通行效率提高了约30%,发票管理成本降低了约83%,降本增效成果显著。2023年6月27日“全省高速公路人工收费车道纸改电工作试运行总结会”(结算中心会议纪要2023年第5号)确定:全省依托部级发票平台实施高速公路人工收费车道发票电子化,确定2023年7月1日系统正式上线。
根据纸改电试点运行情况及省厅结算中心相关会议纪要,公司拟通过直接采购方式从行云数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部级发票平台运营单位)购买高速公路人工收费车道电子发票服务。考虑到发票平台要处理所有出口交易以便提供可能的开票服务,部级发票平台数据处理及存储服务费(简称:电子发票服务费)按照现金(含移动支付)出口通行交易条数进行核算,据实结算支付。通过本次采购拟确定股份公司自有路段、托管集团路段、鄄菏路2年期间电子发票服务费的单价(单位:元/条),估算2年期间涉及路段现金(含移动支付)出口通行交易条数共约为7800万条,预估2年总预算金额为94万元。
6.采购内容:
依托部级发票平台,实现股份公司自有路段、托管集团路段、鄄菏路高速公路现金(含移动支付)交易发票电子化。服务目标: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查询、交付及相关数据的存储服务,服务内容:发票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存储服务、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生成和交付服务。
二、项目所需资质条件
1.资质要求:
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3.信誉要求
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
①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报价文件中拟委派的主要管理人员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联合体要求
不允许联合体。
三、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行云数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9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奥体中路5006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531-8926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