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九龙国家湿地公园文化创作基地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施工投标邀请函
金额
54.41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浙鼎建招123号
预算金额54.41万元
招标联系人熊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蓝浩0578-257115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5
公告正文
九龙国家湿地公园文化创作基地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施工投标邀请函 (招标编号:浙鼎建招<2024>123号)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九龙国家湿地公园文化创作基地项目临时用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4.4136 万元,招标人为丽水山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概况:项目用地面积7008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290.58 平方米,地上建 筑面积47104.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186.37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九龙国家湿地公园文化创作基地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九龙国家湿地公园文化创作基地项目临时用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具有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 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8日00时00分到2024年07月05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向代理机构获取发包文件,同时发送附表《发包文件获取登记表》至指定邮 箱(邮箱:1224780835@qq.com),代理机构会在收到邮件后将发包文件发送至潜在投标入邮 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丽水市南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莲都区南环西路105号(西站加油站 隔壁)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丽水市南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莲都区南环西路105号(西站加油站 隔壁) 七、其他 九龙国家湿地公园文化创作基地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施工投标邀请函 邀请单位名称: 项目编号:浙鼎建招<2024>123号 1.招标条件 九龙国家湿地公园文化创作基地项目临时用电工程(项目编号:浙鼎建招<2024>123号)建 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丽水山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发包人”,现 委托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采用邀请发包方式进行发包,参 考丽水电业局出具的示范文本编制本发包文件。 2.发包范围及资格要求 2.1建设地点: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九龙行政村平一自然村九龙湿地公园九龙门户区。 2.2工程概况:项目用地面积 7008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1290.58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47104.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4186.37 平方米。 2.3工程特征:本工程新装400kVA 变压器2台、高压计量装置1套、双表位计量表箱1套、 高压电缆分线箱(1进2出)1台、低压综合配电箱2台、水泥杆(190*12,M级)5根、跌 落式熔断器2组、避雷器5组、ZC-YJLV22-8.7/15kV-3*70电缆540米、1*φ175/5CPVC管415 米、2*φ175/5CPVC管30米、Z1-13型电缆井5座以及沥青混凝土路面拆除修复等。 2.4 发包范围:为高低压设备、电缆及排管敷设、沥青混凝土路面拆除修复等图纸涉及范围 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最高投标限价:544136元 2.6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电力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贯彻国家、行业和电力主管部门现行技术规范,保证项目服务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验收规范 的要求并通过电力部门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 施许可证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类别和等级: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 书。 3.3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3.4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 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能力按合同规定 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3.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项目投标。 3.7 投标人禁止从事一切非正常投标活动。 3.8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 名单”或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3.9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 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10本项目口允许团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11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12 收到投标邀请函的单位; 4.投标保证金 详见发包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6.发包文件的获取 2024年6月28日起,向代理机构获取发包文件,同时发送附表《发包文件获取登记表》至 指定邮箱(邮箱 1224780835@qq.com),代理机构会在收到邮件后将发包文件发送至潜在投 标人邮箱。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7.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发包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 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7.3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丽水市南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莲都区南环西路105号(西站加油站隔壁) 8.联系方式 发包人:丽水山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莲都区城北街 368 号绿谷信息产业园 电话:0578-2398914 联系人:熊先生 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1楼 电 话:0578-2571155 联系人:蓝浩、雷招华 本邀请函发出时间:2024年6月28日 备案单位(盖章): 时间:2024年6月28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丽水供电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山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莲都区城北街 368号绿谷信息产业园 联系人:熊先生 电 话:0578-239891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三楼 联系人: 蓝浩、雷招华 电 话: 0578-2571155 电子邮件: 122478083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i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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