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龙县财政局新龙县2022年财政绩效评价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33292022000013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公司新龙县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君合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牟女士028-89994657
中标公司四川正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新龙县财政局新龙县2022年财政绩效评价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3292022000013
二、项目名称:新龙县2022年财政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正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266号华达商城1208室 | 480,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正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审计服务 | 审计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以合同生效之日起) | 详见磋商文件 | 480,000.00 |
王远东(采购人代表)、陈国莉、刘艳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定额收取,服务费金额为:7500 元(大写:柒仟伍佰元整)。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龙县财政局
地址:新龙县如龙镇中心街59号
联系方式:0836-8123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君合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8号西城国际B座601号
联系方式:028-89994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牟女士
电话:028-89994657
四川君合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05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磋商文件(6.22挂网稿)--新龙县财政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pdf 磋商文件(6.22挂网稿)--新龙县财政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新龙县2022年财政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西省政府采购
评审情况表
平会
项目编号:N5133292022000013体化平台
四川四川省政府采购
2022-07-04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未通过原因 | 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 | 项目实服务价格背景施质量环节及需方保障(10求分案方案分)析(32(12(12分)分)分) | 业绩(8分)包 | 人员配置(26分) | 综合评审得分汇总(100分) | 评审结果 |
是体 | 是平台 | 否 | 夜府四川省1010.333010德 | 8平台 | 26 | 94.330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正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80000(元)(肆拾捌万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95000(元)(肆拾玖万伍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中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89200(元)(肆拾捌万玖仟贰佰元整)。 | |
是体 | 是台 | 否 | 四川省9.79288体体 | 8会 | 19 | 81.700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正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80000(元)(肆拾捌万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95000(元)(肆拾玖万伍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中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89200(元)(肆拾捌万玖仟贰佰元整)。 | |
是体 | 是台 | 否 | 四川省9.819288 | 8会 | 16.5 | 79.310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正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80000(元)(肆拾捌万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95000(元)(肆拾玖万伍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中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89200(元)(肆拾捌万玖仟贰佰元整)。 | |
体是体体 | 平台否平台 | ①未提供碳商文件P30★2.9、★2.10承诺函;2无响应文件有效期。 | 否 | 四川体 |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正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80000(元)(肆拾捌万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95000(元)(肆拾玖万伍仟元整)。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中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报价金额:489200(元)(肆拾捌万玖仟贰佰元整)。 |
序供应商环节方保障绩配置
号名称(10案方案(8(26
四川正夜府第一成交候
四四川省则会计选人:四川
师事务正则会计师
1是是否1010.3330102694.330
所有限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责任公司:
司体德报价金额:
四川振
四川四川省(肆拾捌万
华会计
师事务
2是是否9.7928881981.700
所有限
责任公
司
四川中四川省事务所有限
振会计责任公司;
师事务报价金额:
3是是否9.819288816.579.310
所有限495000(元)
责任公(肆拾玖万
司伍仟元
四川中①未提供碳商文
力会计件P30★2.9、
4师事务是否★2.10承诺函;否
所有限2无响应文件有
公司
政府
体化平台体化平台
四海省政府采购四川省政府采购
-第1页-
西广省政府采购·-体化-照省政府采购--体化-
武海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四海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玛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武庭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鸿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四广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四川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第2页-
新龙县2022年财政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5133292022000013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新龙县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君合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2年06月
1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3
第二章供应商磋商须知.................................................6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4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5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7
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32
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3
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34
第九章评审方法......................................................60
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71
2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
四川君合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新龙县财
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新龙县2022年财政绩效评价服务项
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5133292022000013
2、项目名称:新龙县2022年财政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3、采购人:新龙县财政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君合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5000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
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
3
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
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
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
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
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6月23日至2022年06月29日,每天上
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2、获取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
选择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
3、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0元。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4日10时30分(北京时
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8号西城国际B座601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十二、磋商地点: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8号西城国际B座601号。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龙县财政局
通讯地址:新龙县如龙镇中心街59号
联系人:龙老师
联系电话:0836-8123876
4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君合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8号西城国际B座601号
项目咨询:牟女士
联系电话:028-89994657
5
第二章供应商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磋商须知附表
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邀请不少于三家供应商;
确定邀请磋商的
1供应商数量和方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的方式邀
式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采购预算:500000元;
2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最高限价:500000元;
3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否;定向采购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
他未列明行业
5注:企业划型标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本项目所属行业
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
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
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
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
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低于成本价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不正当竞争预防
7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
措施(实质性要
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
求)
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
述)。
6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
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
责人或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
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
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
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
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
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不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
采购扶持政策
8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
(实质性要求)
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本次
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
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
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
7
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供应商为
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采购活
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
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
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格式详见第三章)。
四、本次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
先获得成交供应商或成交人推荐资格。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技术标
国家或行业主管
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须符
9部门强制性规定
合其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否则以符合性审
(实质性要求)
查不通过处理。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
10磋商情况公告
采购网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
11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本项磋商保证金
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
1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磋商文件、磋商
13过程、结果工作联系人:牟女士联系电话:028-89994657
咨询
联系人:牟女士联系电话:028-89994657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本项目供应商提出的询问作出
14供应商咨询
答复时,只限于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采购人委
托授权范围以外的事项,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技术条
款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外的
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商务要求)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成交结果由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2.接收质疑函方式:供应商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现
场、邮寄或快递提交质疑函(邮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
准,快递以受送达人在签收单上签收之日为准),逾期提
交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牟女士
15供应商质疑联系电话:028-89994657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8号西城国际B座601号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
必要的证明材料,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
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
不予受理。3.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
采购结果的范围,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
9
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新龙县财政
局;联系电话:0836-8123876。
联系地址:新龙县如龙镇中心街59号。
16供应商投诉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
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
质疑事项的范围。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
政府采购合同公
17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
告备案
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
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牟女士
18成交通知书领取
联系电话:028-89994657
地址:四川君合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蜀
西路48号西城国际B座601号)。
1、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
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
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定额收
取,服务费金额为:7500元(大写:柒仟伍佰元整)。
19招标代理服务费2、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
联系人:牟女士联系电话:028-89994657
收款名称:四川君合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成都川大支行
账号:51050187046900000376
3、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
10
1、拟派项目组长(1人):
(1)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得2.5分,具有2年或以上绩效相关证
书(例:高等院校绩效培训证书、绩效评价行业协会专业认证书)
的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
(2)自2020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日,每具有一个绩效管理类项目担任项目组长的业绩得1分,本项
最多得2分。
2、拟派项目组成员
人员
(1)供应商每配备一名注册会计师得2.5分,本项最多得10分。
配置
(2)供应商每配备一名会计相关专业中级或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
26分
最多得9分。
注:①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
②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③以上人员须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或劳务证明材
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④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提供个人业绩一览表并提供服务
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反映类似业绩的
相关内容时,须提供项目采购人盖章的证明材料。
注:1.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成交供应
商或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
为少数民族地区。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
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3.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3.4评审得分=(A1+A2+……+An)/NA+(B1+B2+……+Bn)/NB+
(C1+C2+……+Cn)/NC+(D1+D2+……+Dn)/ND
A1、A2……An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为经济类评委
(经济类专家)人数;B1、B2+……Bn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
购人代表)的打分,NB为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人数;C1、
C2……Cn分别为每个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的打分,NC为政策合同类评
委(法律类专家)人数;D1、D2……Dn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共同
评分类),ND为评审委员会人数。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
68
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
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
商。
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
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
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
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
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
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
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
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
69
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
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70
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仅为样例,请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其他要求进行拟定)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X采购
项目(项目编号: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
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
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
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新龙县财政局采购1名供应商为新龙县财政局2022年预算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提供服务。
第二条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项目清单
序号工作内容项目数量备注
1重点事前绩效评估项目30个
2绩效目标集中审核86个部门整体支出和所有项目支出
3项目支出重点运行监控3个
4绩效自评抽查复核1项
5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4个
6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30个
7财政政策重点绩效评价3个
8绩效管理培训2次
71
9绩效管理培训2次
3.2、服务要求
3.2.1.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了解、熟悉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内容,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角度
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监控、事后绩效评价。正式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前,供应
商要对中选的服务的每个项目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现场工作结束后,需分别出具
所负责对应项目的事前重点绩效评估报告、事中重点运行监控报告和事后重点绩
效评价报告。
3.2.2.事前绩效评估
事前绩效评估服务内容与下述绩效评价基本一致,具体内容待评估项目选定
后,按年度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方案另行确定。根据财政实际需要,选择30个项目
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完成时间应于确定项目后一周内完成。
3.2.3.绩效目标集中审核
在各预算单位(部门)启动2023年预算编制后,采购人分批次将预算单位
(部门)负责绩效工作的财务、业务人员进行集中,供应商开展2023年预算绩效
目标审核。供应商配置绩效咨询专业人员针对绩效目标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根据预算单位实际,“一对一”地辅导预算单位(部门)对绩效目标的规范性、
指标合理性、完整性、相关性进行修订并填制绩效目标审核表,完成时间应在部
门预算“一上”数据前完成。
3.2.4.重点运行监控
协助采购人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运行监控全覆盖工作,开展
整体支出重点监控3个项目,项目支出重点监控2个项目,形成重点监控运行报
告。
3.2.5.绩效自评抽查复核
协助采购人开展2022年绩效自评抽查复核工作,形成抽查复核表格及报告。
3.2.6.重点绩效评价
3.2.6.1前期准备
为了顺利开展(绩效评价包括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财政政策绩效评
价)工作,供应商应根据评价工作安排,搭建评价工作组,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绩效评价工作组应与被评价对象的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充分沟通,准确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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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对象概况,多渠道补充收集相关背景文件资料,重点是收集与绩效评价
对象相关的政策文件、资金分配文件、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国家、行
业标准数据,与评价指标相关的对比数据、支撑材料。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绩效评价对象具体评价工作方案,
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概况、基本思路、重点关注环节、评价方法、人员安排、
工作进度、指标体系和社会调查方案等内容。工作方案需报采购人审定,并根据
采购人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
3.2.6.2现场评价
现场评价点位资金量不低于资金总量的30%,现场评价点位数量不低于点位总
数量的20%,最低点位数量不得低于5个,如果全部点位数量低于5个则全部选为
现场评价点位。供应商应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统筹合理配备相应的人员和提供必
要的物质保障,确保每个项目的评价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绩效评价工作组应根据现场评价工作方案,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踏勘、社会
调查等方式实施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评价时应制作、填列《绩效评价指标现场情况记录表》
《绩效评价工作记录》《满意度问卷调查》等相关工作底稿。绩效评价工作组应
保证数据来源可靠和取数过程合理合规,各现场评价点工作底稿应由被评价单位
签字盖章,并由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审核、签章。
绩效评价工作组应按照采购人要求不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对现
场评价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反映。
3.2.6.3撰写报告
现场评价完成后,绩效评价工作组应汇总相关数据,分析整理绩效评价情
况,结合绩效评价对象实际,按照相应绩效评价报告范本格式撰写绩效评价报
告。
评价报告应做到内容翔实,数据真实,论证充分,建议明确,底稿及相关佐
证材料齐全;评价指标体系、项目(财政政策)绩效、问题分析以及对策建议应
层次清晰、逻辑清楚;对策建议应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3.2.6.4质量审核
采购人按相关要求对供应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和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对
绩效评价工作和报告存在的问题,采购人有权提出意见,采购人认为绩效评价报
73
告中存在结论模糊、事实不清、数据不实的情况,可责成绩效评价工作组重新核
实、修正。
3.2.6.5征求意见
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采购人意见修改并经采购人认可后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征
求意见稿,绩效评价工作组将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项目(财政政
策)主管部门意见。采购人会同绩效评价工作组对主管部门意见建议进行分析研
究,对合理意见建议进行吸纳修改,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3.2.6.6资料归档
绩效评价工作组应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资料需保存电子档(扫描件)和
纸质档(含复印件),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应按采购人资料归集要求归档,并移
交采购人。绩效评价工作组应做好资料保密工作,如因资料遗失、保管不慎等原
因发生泄密问题,由绩效评价工作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2.7.绩效管理业务培训
在2022年期间,采购人分批次将预算单位(部门)负责绩效工作的财务、业
务人员进行集中,供应商提供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全面
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文件解读、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理论及实务.
3.2.8.任务变更。相关工作任务与项目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差异时,供应商可
经采购人同意后,按实际选择点位进行评价。
3.2.9.工作报告。工作报告须由工作组组长牵头撰写。
3.2.10.工作组组长和成员变更。成交后,供应商需承诺工作组组长未经甲方
同意不得变更;工作组成员如有变更,须报采购人书面同意。
2.11.其它要求:
2.11.1成交供应商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开展工作,以满足工作进展需要。
2.11.2成交供应商及时向委托方提交合格的成果报告。并负责项目整个实施
期间的联络工作。
2.11.3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及设备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项目合同金额为:元(大写:)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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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满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
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发票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
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成交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
第五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
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
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
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
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服务费用。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
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
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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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乙方逾期提供各项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应当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额6%的违
约金;逾期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额30%的
违约金,乙方已收取的服务费用应全额退还甲方。以上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乙
方的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应当向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乙方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甲方的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包括但
不限于甲方因主张债权而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等一
切费用。
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
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
同。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
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向约定的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
行。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
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
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
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二条附件
1.项目磋商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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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第十三条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
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
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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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新龙县财政局(单位名称)的新龙县
2022年财政绩效评价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新龙县2022年财政绩效评价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
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四川正则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8人,营业收入为1513.00万元,资产
总额为1322.43万元,属于_小型企业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卜(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
为卜(企业名称),从业人员工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
元,属于卜(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四川正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日期:2022年
4日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
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本项目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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