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4日
公告期限: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21日
1、招标条件
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2024-2027年县域网点现金库箱寄存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
招标编号:NBITC-202450141-1
招标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2024-2027年县域网点现金库箱寄存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最高限价:50万元/年(含税)。
服务期限:三年(招标人有权根据供应商服务考核情况决定提前终止协议,且不视为违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08月0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4投标人须承诺:(1)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08月01日至今)与浦发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2)如本项目中标,在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招标人合同,不得接受招标人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3)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从2021年08月0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08月21日17: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我公司招标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请登录我公司网站www.nbbidding.com,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微信方式购买: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国招”,或扫码我公司网站首页公布的二维码。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可选择微信或者支付宝。为了保护供应商信息,防止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标段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购买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4.4招标文件出售联系电话:0574-8738642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江厦街21号浦发银行5楼。
5.3递交方式:线下纸质投标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江厦街21号浦发银行5楼。
7、其他注意事项:
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7.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3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7.4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市国际招标公司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信息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江厦街21号5楼
联系人:魏玮
电话:0574-81888572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电话:0574-87322461
联系人:陆琼琼、吴婧、叶梦霞、王文超、赵奇锋、曹晓琪、张敏恒
电子邮件:GJZB6C@126.com
受理异议联系人:张建国
联系电话:0574-8719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