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二期项目(标段二)装修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二期项目(标段二)装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7 17: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广州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二期项目(标段二)装修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中央商务区会展中心二期项目(标段二)装修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163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7日 17时30分~2023年4月28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06.85
- 投标人资格条件: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1.4.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释] 1、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根据项目需要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根据项目规模确定)。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适用于单独招标的勘察项目)。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4.6 信誉要求: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申请人没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1.4.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并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释] 1、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根据项目需要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根据项目规模确定)。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适用于单独招标的勘察项目)。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8日 10时0分 - 2023年4月28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7日 17时30分 - 2023年4月28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4月28日 9时45分 - 2023年4月28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甘工
- 代理联系人:方工
- 联系方式:020-28079061
- 代理联系方式:13422142505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 监督电话:020-61918711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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