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乐山市委机关食堂2022年劳务外包项目的成交公告
劳务外包专业管理服务劳务服务农副产品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开发接口开发手册政府采购服务食堂厨师后厨总管组织大厨接待餐大锅菜白案厨师库管食材质检员技术工人墩子餐厅杂工米饭肉菜机电燃气食堂用火用电设备炉灶旁不准堆放杂物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设备安全运行安全教育劳动保护水电气食品安全管理长明灯食堂的空调音响电视设备餐厨具食堂卫生冷冻室冷藏室生菜案板菜刀餐具货架抽排系统生活垃圾物业服务人工工资管理费工作服费用餐饮服务搬运食材进货/验货仓储卫生管理制度安保通信防暴器材灭鼠药明厨亮灶食堂运行月饼粽子小宗零散商品烹饪场所工作人员休息场所食堂设施设备食堂耗材保洁劳保用品零星维修医保广电网络服务食堂正常运转食堂的公共卫生薪酬分配权烹饪加工工作餐培训保险水果预包装食品后厨用具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6/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_lzc2022-23
预算金额124万元
招标公司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夏老师0833-2421411
中标公司四川和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聚友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乐山市委机关食堂2022年劳务外包项目的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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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101202200071 | |||||||||||||||||||||
二、项目名称 | |||||||||||||||||||||
乐山市委机关食堂2022年劳务外包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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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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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
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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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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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朝贵,雷平,杨颖(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无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
七、公告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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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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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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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补充事宜 | |||||||||||||||||||||
其它补充事宜内容url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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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 | ||||||||||||||||||||
地址 | 乐山市天星路36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杨老师 。联系电话: 0833-249690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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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夏老师 。联系电话: 0833-242141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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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方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3-2406065 | ||||||||||||||||||||
十、附件 | |||||||||||||||||||||
采购文件 | |||||||||||||||||||||
评审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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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聘用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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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附件信息:
lzc2022-23 市委办食堂劳务外包(6.10发布).doclzc2022-23 市委办食堂劳务外包(6.10发布).doc
284.9K
评审情况.pdf评审情况.pdf
195.9K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140.6K
采购人: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项目名称:乐山市委机关食堂2022年劳务外包项目采购编号:LZC2022-23.竞争性谈判文件乐山市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2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函3目录2022年06月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一、采购编号:LZC2022-23。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拟对乐山市委机关食堂2022年劳务外包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58第五章评审办法47第四章采购项目清单、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4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四、谈判项目简介:(详见第四章)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项目名称:乐山市委机关食堂2022年劳务外包项目。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示:(二)下载谈判文件网址:乐山市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路径: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待申请)(一)谈判文件获取:供应商在乐山市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登录后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下载文件后谈判资格不能转让)。六、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递交地点: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嘉兴路与龙游路交会处:北城峰景三楼)】。七、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2年6月17日9时10分至2022年6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四)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报名后免费下载获取。报名后谈判资格不能转让。(三)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9时00分至2022年6月15日17时00分。(2)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参与本项目。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文件无效责任自负。(1)本项目谈判文件免费获取。
(3)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2)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1)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供应商的方式:谈判地点: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嘉兴路与龙游路交会处:北城峰景三楼)】。八、谈判时间:2022年6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15308135557联系人:杨老师地址:乐山市天星路36号采购人: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十、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0833-2406065采购项目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0833-2421411联系人:杨老师、夏老师邮编:614000地址: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嘉兴路与龙游路交会处:北城峰景三楼)】
(一)适用范围二、总则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022年06月10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一 | 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 (一)总预算:1240000元,最高限价:1240000元。服务年限:1年。 (二)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二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 否 |
三 |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一)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货物、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 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1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2、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宣传资料以佐证其响应产品技术参数的,供应商应对其提供的产品宣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产品宣传资料。经过调查核实或者检测检验,供应商响应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与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响应产品的宣传资料标注的技术参数不一致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在获取谈判文件过程中,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或者在开标、评审现场,或者在确定采购结果过程中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供应商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有上述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以“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其他供应商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在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
四 | 政府采购政策(实质性要求) |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所报产品为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产品,或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产品的,均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第16号《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中认证机构的认证。本项目涉及强制节能产品的见第三章,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优惠政策:供应商报价低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均相同的,优先推荐提供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或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报价相同且均提供(或都未提供)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或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并列推荐,由采购人通过随机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非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谈判作无效响应处理。 其他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五 | 政采贷 |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操作请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查阅。 |
六 | 失信供应商管理 | 1、采购活动结束后,由采购人对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其在响应文件作出的承诺进行查询和核实。 2、查询网页截图应当打印存档。 3、经查询供应商有上述重大失信行为的,采购人应当不予确定该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
七 | 评审情况的公告 |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情况,符合性审查情况,评审结果、谈判小组名单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八 | 谈判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
九 |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诉及咨询 |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质疑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审标准等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以及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应当按照财政部94号令或政府采购其他相关规定向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833-2128799(技术信息科) 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咨询:0833-2406065(交易组织科) 开标咨询:0833-2106523(交易组织科) 评标咨询:0833-2105983(交易评审科) 询问、质疑咨询:0833-2406065(现场监督科) 投诉咨询:0833-2427703(乐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
十 | 成交通知书 领取 |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受理科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杨老师、夏老师 联系电话:0833-2421411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嘉兴路与龙游路交会处北城峰景三楼) |
十一 | 响应文件数量要求(实质性要求) |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
十二 | 谈判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90日历天。 |
十三 |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与备案 | (一)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交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
十四 | 推荐成交候选人数量 | 3家 |
十五 |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和退还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十六 | 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策。本项目不属于购买农副产品采购项目。 (1)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脱贫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有投标(响应)产品均为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证明材料。 (2)对符合规定的给予脱贫地区农副产品2%的价格扣除。 |
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谈判事宜的采购机构;(二)有关定义3、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如出现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情形,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澄清为准。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3、按照规定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实质性要求):4、“供应商”指在乐山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注册成功,下载了竞争性谈判文件拟参加谈判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条目数量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核心产品条目数量的50%(含本数,计算得数采用去尾法取整)的品牌相同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前款规定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计算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以抽签方式随机选取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费用(实质性要求)
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
①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6、回避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母公司和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母子公司(本项目不涉及)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上述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⑤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④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③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同时在乐山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和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竞争性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三、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四、响应文件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期限截止后,在乐山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以书面形式向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三)答疑会和现场考察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乐山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均以人民币报价。(三)货币类型(实质性要求)除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响应文件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二)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本次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应尽量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而影响评审的,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品牌名称、型号等除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品牌名称等无法翻译为中文的除外;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谈判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四)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谈判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谈判有效期可以长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七)谈判有效期(实质性要求)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供应商应当执行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六)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应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如要求提交图纸等不易采用A4幅面纸张印制的除外;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原则上应当左侧胶粘制作装订成一册,装订成一册有困难的,自行分成若干册,但应当注明第一册、第二册……,每一册又分为正本和副本。1、响应文件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八)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密封后送达谈判地点。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十)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全部密封在1个密封袋内,如1个密封袋无法全部密封的,供应商自行分成若干密封袋。密封袋封面格式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相关格式,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由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九)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3、响应文件的正本须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字处签字(或签章),在规定盖章处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否则,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2、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密封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1、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十一)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面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非面呈的所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2、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密封封面)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应当与本次采购活动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一致,如果只是封面文字错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一致,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4、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调取乐山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相关资料核对报名供应商、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密封封面)所标注的供应商信息是否一致,除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未报名的情形外(未报名的供应商签到无效、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资料予以退还);2、谈判前准备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监督;1、谈判前准备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的签到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谈判前准备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谈判小组成员不参加谈判前准备工作。供应商递交了响应文件,未参加谈判前准备活动的,视为认同谈判前准备活动结果;(一)谈判前准备五、谈判前准备和谈判程序
(3)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分别与通过资格审查且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谈判;(2)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1)谈判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二)谈判程序6、谈判前准备工作完毕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共同将全部响应文件送至评审室,并依法组建谈判小组。5、谈判前准备由供应商检查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仅限于确认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不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
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评审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被确认成交供应商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日内采取邮寄方式按照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三)成交通知书(4)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组织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第一次报价)。
3、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放弃履行采购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另一个较短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签订合同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5、成交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领取,领取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本项目采购人不允许分包。4、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货物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二)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五)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四)补充合同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八)履行合同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将纸质合同副本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七)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六)合同公告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十)资金支付2、采购预算超过1000万(含)、政府采购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人与实际使用人或受益者相分离、有质疑投诉举报的项目,应邀请采购中心参与履约验收。履约验收小组负责人由采购人派出本单位工作人员担任,其余成员可聘请与采购项目属性相关联的政府采购技术类评审专家或专业人员、相关质量、技术检测、检验机构人员组成。有必要的,可邀请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参与履约验收。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乐山市财政局关于沿用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21〕8号)要求、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九)验收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七、谈判纪律要求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6)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向采购单位、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九、其他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办理。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0)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三、本章要求中的“原件”指加盖有公章(鲜章)的书面材料。二、供应商不予填写的地方,应当用“/”表示。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二)本次政府采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府采购政策,无论谈判文件中是否载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谈判小组等政府采购当事人应当遵守。(一)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乐山市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封面袋封面和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六、本章的“日期”应当为本项目报名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含)止的期间日期,否则响应文件无效。五、本章中的“斜体字”为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的说明性文字,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原则上将其删除。四、本章要求供应商盖章的地方,正本应当为鲜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采购编号:项目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为“(此处填写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为“(此处填写采购项目编号)”竞争性谈判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我方授权“(此处填写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方“(此处填写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名称):一、谈判函(承诺函)(请供应商自行编写)目录
六、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我方将完全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材料、资料、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四、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二、我方同意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防范和惩处政府采购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川财采【2017】6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惩戒。一、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十二、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十一、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十、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九、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且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的,我方承诺接受追加,且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保持一致。八、我方报价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存在以低价谋取成交后提供不良产品或者不诚信履约情况。谈判小组认为我方报价涉嫌不正当竞争,我方将按照谈判小组要求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谈判小组的评审认定。七、我方报价为本采购项目合同下所有费用,是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报价以一年为基准,供应商报价应包括包含人工工资、管理费、税费、工作服费用等,以及社保、医保、工伤保险等劳动法规定的保障性险种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机号码: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十三、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不分包、不转包。
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供应商全称:二、法定代表(负责人)人身份证明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机号码: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复印件盖单位公章,附后页。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有效期内)复印件盖单位公章,附后页。本授权声明:姓名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此处填写被授权人姓名为我方参加此处填写项目名称(此处填写采购编号)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名称):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书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采购的不需提供此项,制作响应文件时全部用“/”表示。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手机号码:被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3、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已全面了解本政府采购所采购的货物和服务、以及配送、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责任。我单位郑重承诺具有履行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所有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在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三年,没有处于因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期间;我公司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要求,我方在此郑重承诺: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对承诺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8、我单位没有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效期内;7、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6、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本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具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附件:供应商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后。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不提供本声明函的,本表全部用“/”填写。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2021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2021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
注:七、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注:供应商不提供本申声明函的,本表全部用“/”填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注:项目名称:(此处填写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此处填写项目编号)八、岗位需求应答表2、供应商不提供证明材料的,本表全部用“/”填写。1、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序号 | 职位 | 人数 | 谈判文件基本要求 | 响应文件基本要求应答 | 谈判文件岗位要求 | 响应文件岗位要求应答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3、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材料的,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材料作为本表的附件附后。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资格。1、供应商必须把谈判文件第四章“二、服务要求(二)服务岗位需求”的全部条款列入此表,并进行逐条应答,谈判文件没有具体要求的,填“无”。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资格。1、供应商必须把谈判文件第四章“二、服务要求”中除“(二)服务岗位需求”外的全部条款列入此表,并进行逐条应答。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九、服务要求应答表
序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供应商应答 |
1 | ||
2 | ||
3 | ||
…… |
十、应答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注:若无法列入此表的,由供应商自拟格式响应。3、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材料的,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材料作为本表的附件附后。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2、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其他材料的,证明材料作为本表的附件附后,谈判文件未要求其他材料格式的,格式自拟。1、供应商必须把谈判文件第四章“三、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及付款方式”和“四、其他商务要求”的所有内容全部要求按其顺序对应列入此表进行应答。注:项目名称:(此处填写采购人名称)采购编号:(此处填写项目编号)
序号 | 谈判文件商务要求 | 供应商应答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我单位已认真、仔细阅读了本谈判文件第四章“二、服务要求(五)监督与考核”以及“三、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及付款方式”中“(三)付款方式”中涉及检查与考核的所有内容,郑重作出以下承诺: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此处填写采购人名称):十一、检查与考核承诺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十二、谈判文件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如果我单位成交,将完全接受并遵循谈判文件第四章“二、服务要求(五)监督与考核”以及“三、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及付款方式”中“(三)付款方式”中涉及检查与考核的所有内容,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注:上述报价已包含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十四、报价表十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项目名称 | |
采购编号 | |
采购人 | |
采购代理机构 |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
报价总价 (单位:元/年) |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我公司现做出如下承诺: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名称):十五、知识产权承诺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全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承诺。4、如采用的知识产权不是我单位所拥有的,则我单位报价已经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我单位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单位将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单位将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我单位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供应商全称:注:上述报价已包含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十六、供应商最后报价表(谈判后使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项目名称 | |
采购编号 | |
采购人 | |
采购代理机构 |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
报价总价 (单位:元/年) |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
(二)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一)本项目为市委机关提供工作餐(约600人次/日)用餐需求、不定量接待餐/加班餐需求的专业管理服务及劳务服务。一、项目概述第四章采购项目概述、服务要求及商务要求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4.晚餐:中餐自助,三荤三素一汤(提供面食备选)3.午餐:中餐自助,三荤三素二汤(提供面食备选)2.早餐:自制包子、馒头、豆浆、稀饭、鸡蛋、汤圆、面食等及下饭小菜三至四种1.总体要求:卫生安全、饭菜可口、搭配营养、大部分职工满意(一)供餐要求二、服务要求
服务岗位需求晚餐:18:00—19:00午餐:12:00—13:00早餐:08:00—09:006.供餐时间5.接待用餐(自助餐)及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4.服务人员聘用由供应商负责选拔,经采购人审核(年龄、身体健康状况、技术职称等),同意后方可聘入从事餐饮服务。3.餐饮服务团队应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2.食堂服务员年龄应不超过40岁,女性,身高1.6以上,初中以上学历(含初中)。1.食堂厨师年龄应在20至55岁之间,男女皆可。后厨总管须有二级以上资格证书,同时应有较强的管理、协调、组织、计划能力;大厨须有三级以上资格证书,同时应有接待餐和大锅菜操作经验。白案厨师应当有不少于2年白案业务工作经验。(三)服务人员要求服务项目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和服务细则执行。岗位需求总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后厨总管、库管兼食材质检员各1名,大厨不少于2名,白案不少于1名,技术工人不少于2名,墩子不少于4名,餐厅服务员不少于2名,杂工不少于7名。
3.食堂员工个人卫生要求:炊事人员上班期间必须着整洁工作服,挂牌上岗,接触入口食品要戴口罩及一次性手套,食堂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不准上岗、食堂员工要勤洗手、勤剪指甲,患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等不适宜食品制作时要主动报告,不得带病上岗。餐饮服务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做到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文明用语。2.服务质量要求。保证一日三餐按时开餐,保证饭菜供应,菜肴花色品种要定期更新并公布,做到色香俱全饭菜质量好,得到大多数职工认可、米饭软硬适中,不提供夹生或隔天剩饭剩菜,饭菜份量合理,质好量足。1.食品卫生要求。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严把采购验收与制作关,使用绿色食品,拒收不合格食品原材料,拒用来源不明的食材,严防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做好食品安全管理,杜绝食品中毒事件发生,把好食品供应质量关,不得提供变质变味的食品上餐桌。肉菜按规定程序清洗干净,蔬菜要先拣后洗,保证菜肴无虫子、沙子、头发、杂物等。每日制作的饭菜及下班后剩饭菜,必须随时清理和处理。(四)食堂日常管理要求6.厨师团队,尤其是总管和大厨,应在供应商团队内部定岗进行轮岗交流。5.餐饮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应统一着工作服装,并保持服装干净整洁。
供应商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五)监督与考核7.人员管理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有规范严谨的人员管理机制,定期对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与技能培训。6.安全管理要求。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服从业主方食堂管理员的工作安排与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管理有关制度。食堂内厨、仓库不许存放任何毒性药品。对规定存储的灭鼠药要实行专人管理,严防食品和药物混串造成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遵守机电、燃气等设备操作使用安全规范,食堂用火用电设备有专人管理负责,炉灶旁不准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做好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与维护,保持设备安全运行,做好安全教育及劳动保护工作。5.水电气管理要求。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和安全管理,下班时必须关闭各类水、电、气设备,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使用拖把清理清扫,严禁长开水龙头冲洗地面和水沟。定期检查食堂的空调、音响、电视设备等运行状况,非就餐时停止使用。4.食堂环境及餐厨具卫生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做好食堂卫生工作,落实好有关制度。保持餐厅地面清洁,窗明几净,桌椅整洁,厅内无积尘、无蛛网,及时清理餐桌残留物。按照卫生标准,保持操作间、冷冻室、冷藏室干净整洁,地(墙)面无油渍污迹。生菜和熟菜分别存放。对锅、碗、瓢、盆、案板、菜刀、餐具等实行每日热水冲洗、刷洗,待干燥后放入消毒柜进行高温消毒。保持食堂内设施设备井然有序,货架、抽排系统、箱柜的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餐具密闭存放、及时清洗消毒。做好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严格按《乐山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要求做好餐余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定期做好餐饮场所除“四害”工作。
(B)合同期内如因食品卫生,伙食品种和质量等问题引起职工不满,供应商必须作出书面的、公开的解释,提出解决方案;如提供上桌的食品引起病源性传播或食物中毒,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根据合同约定解除服务合同。4.因服务质量不高、工作效率低下等被用餐人员投诉成立三次的扣200元。3.食堂环境卫生差或菜品卫生不合格(如有较明显渣质、虫等)扣200元/次2.未按要求监督员工刷卡消费的,每漏一人30元/次;1.未按采购人要求推迟半小时(含)开餐的扣减500元/次;(A)当出现以下《履约考核细则》情形时,要扣减当月相应服务费用(《履约考核细则》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③付款金额标准:按照成交金额平均分配至每月的管理服务费。②支付方式:按月支付。采购人于每月20日前对成交人上一个月物业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采购人全额支付成交人当月管理服务费,考核不合格将从第五个月起按《履约考核细则》内容一并累计扣除相关款项后支付成交人管理服务费。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供正式报账发票(税费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缴纳)和其它报账所需资料。(三)付款方式:①预付款:“若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4个月费用作为预付款;若成交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2个月费用作为预付款。(二)服务地点:中共乐山市委食堂(一)服务期限:一年三、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及付款方式
3.供应商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员工薪酬,为员工足额缴纳有关保险,认真履行企业法定劳动保障义务,维护劳动者权益。2.工作表现不好,出现较大工作失误,事故或采购人认为不适应岗位需求的食堂劳务人员,供应商应承诺在3天内撤换。造成损失且责任在供应商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1.供应商须指派固定人员兼职负责团队管理工作。四、其他商务要求成交金额包含人工工资、管理费、税费、工作服费用等,以及社保、医保、工伤保险等劳动法规定的保障性险种费用。(四)费用说明
一、总则第五章评审办法注:“一、项目概述”不需要进行响应。其他内容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相应格式进行响应。6.成交供应商在履约时,应提供所有参与该项目餐饮服务的员工健康证。5.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与履职相关的其他工作,无偿为采购方提供搬运食材等力所能及的工作。4.供应商须制定各岗位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进货/验货/仓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等,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配备必须的安保通信和防暴器材,定期组织管理教育和业务培训。
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①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四)谈判小组成员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二)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七)谈判小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六)谈判小组在评审本次竞争性谈判谈判采购之前,应由谈判小组民主推选谈判小组组长。谈判小组组长由评审专家担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谈判小组组长,组长主要负责协调谈判成员之间的事务性工作、与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交涉相关事宜、执笔撰写资格审查报告、谈判记录和评审报告等。谈判小组组长与其他成员的法定职责、权利和义务相同,且不得影响和干涉其他成员依法独立评审;(五)供应商认为谈判小组成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情况属实或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情形或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应当回避的被申请人应当回避;⑤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④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③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6、向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5、起草评审报告报告并进行签署;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成交供应商;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1、审查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三、评审及谈判程序本项目评审方法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经产品折扣、总价折扣、修正等评审计算后的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报价(经产品折扣、总价折扣、修正等评审计算后的价格)相同的情况,成交供应商并列。二、评审方法(九)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对于供应商而言,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八)评审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2)竞争性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重大缺陷的;2、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谈判程序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一)停止评审
1、资格审查要求(二)资格性审查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向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6)竞争性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5)竞争性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竞争性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资格审查完成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资格评审结果前,采购单位应当及时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政策制度和竞争性谈判文件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复核人员应当根据情况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组织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组织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重新评审出具审查报告的,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原有的评审报告自动无效,但应当留存归档。4、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资格性评审结果。3、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结果,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说明原因。2、资格审查内容及通过标准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序号 | 审查内容 | 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资料) | 审查标准、通过要求 |
1 | 谈判函(承诺函)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供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如实填写且内容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如实填写且内容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有效期内,且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如实填写且内容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有效期内,且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4 | 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书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供。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如实填写且内容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5 |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供 | 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如实填写且内容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满足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一项或多项,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
2、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1、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三)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6、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结果公告)。5、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资格性审查结果,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序号 | 审查内容 | 通过条件 |
1 | 文件正副本数量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2 | 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3 | 文件组成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4 | 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等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5 | 技术、服务应答内容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6 | 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和其他政府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7 | 第一次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是否高于预算或采购最高限价 | 不得高于采用预算、不得高于采购最高限价 |
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谈判内容。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签到的顺序依次进行。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四)谈判
(二)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一)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本次采购活动终止。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不少于3家(否则,本次采购活动终止)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四、最后报价及审查8、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须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7、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6、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六)报价评审最后报价只填报《供应商最后报价表(谈判后使用)》,不再填报分项报价表。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的分项报价组成价格以该供应商填报的《供应商最后报价表(谈判后使用)》价格与其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明细表》的总价进行比例计算,同比例执行。(五)最后报价可以为现场报价。现场报价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组织、监督人员监督供应商自行现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给谈判小组。最后报价表应当有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否则无效。(四)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三)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序号 |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及通过条件 |
1 | 计量单位、报价货币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
2 | 最后报价是否高于采购预算或高于采购最高限价 | 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不得高于采购最高限价,否则不予通过。 |
3 | 最后报价是否高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 | 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否则不予通过。 |
4 | 最后报价是否低于成本 | 谈判小组判定响应文件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要求的通过审查,否则,不予通过。 |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4、出具评审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单位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谈判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2、价格扣除: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政府采购政策第(四)款规定。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指修正及价格扣除后的价格)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推荐前3名作为成交候选人。五、谈判小组复核和出具评审报告
(7)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6)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框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4)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及变动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资料及记录;(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七、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谈判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价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等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单位书面反映。六、评审争议处理规则5、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一)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终止:八、本次采购活动终止4、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代表的倾向性意见。3、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具备响应文件基本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不超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
(一)原则:本项目根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人。若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第一名的,则由采购人以公开公平的方式从并列第一的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人。九、确定成交人(二)采购活动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终止原因。5、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十、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4、采购单位不退回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其他资料。3、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结果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二)程序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五)发现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单位统一保管;采购活动中参加竞争性谈判文件咨询、论证或者编制的,除采购人代表以外,不得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十一、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单位的请托。(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时间:2022年月日。签订地点:合同编号:
(一)服务内容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年月日至年月日。二、合同期限为市委机关提供工作餐(约600人次/日)用餐需求、不定量接待餐/加班餐需求的专业管理服务及劳务服务。一、项目基本情况
4.晚餐:中餐自助,三荤三素一汤(提供面食备选)3.午餐:中餐自助,三荤三素二汤(提供面食备选)2.早餐:自制包子、馒头、豆浆、稀饭、鸡蛋、汤圆、面食等及下饭小菜三至四种1.总体要求:卫生安全、饭菜可口、搭配营养、大部分职工满意(二)供餐要求承担市委机关食堂餐饮专业管理服务及劳务服务。
4.供餐时间3.烹饪:乙方由厨师长带队自行组织烹饪作业,按时按质按量地提供一日三餐。2.验收:乙方厨师要严把菜肴的质量关,对不合格的食材一律拒绝签收和使用。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在清单上签字确认,入库后菜品质量和库管工作由乙方负责。1.采购:根据就餐人员口味、季节、时令蔬菜、用餐人数的变化,乙方厨师每次采购应当提前两日向甲方管理人员提交一份采购清单,由甲方负责采购和支付次日的各类食品原材料费用。(三)加工服务过程5.接待用餐(自助餐)及其它临时性工作任务
(2)所有食材、辅料、米饭、例汤等食品必须存放在遮栏内,不得让苍蝇、蚊子、蟑螂、老鼠、壁虎等动物接触。(1)盛装食物的容器必须保持干净,坚持消毒处理,生熟食品原料要分开存放5.清洁安保:市委机关食堂餐厅和厨房面积共1800平方米,乙方应及时搞好食堂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到一日三小扫、一周一大扫。晚餐:18:00—19:00午餐:12:00—13:00早餐:08:00—09:00
3.食堂员工个人卫生要求:炊事人员上班期间必须着整洁工作服,挂牌上岗,接触入口食品要戴口罩及一次性手套,食堂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不准上岗、食堂员工要勤洗手、勤剪指甲,患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等不适宜食品制作时要主动报告,不得带病上岗。餐饮服务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做到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文明用语。2.服务质量要求。保证一日三餐按时开餐,保证饭菜供应,菜肴花色品种要定期更新并公布,做到色香俱全饭菜质量好,得到大多数职工认可、米饭软硬适中,不提供夹生或隔天剩饭剩菜,饭菜份量合理,质好量足。1.食品卫生要求。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严把采购验收与制作关,使用绿色食品,拒收不合格食品原材料,拒用来源不明的食材,严防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做好食品安全管理,杜绝食品中毒事件发生,把好食品供应质量关,不得提供变质变味的食品上餐桌。肉菜按规定程序清洗干净,蔬菜要先拣后洗,保证菜肴无虫子、沙子、头发、杂物等。每日制作的饭菜及下班后剩饭菜,必须随时清理和处理。(四)食堂日常管理要求(4)每餐结束后,及时对地面、灶台、工作台等地方进行清理,收拾好食材和工作器具、机具,关好水、电、气及门窗,加强值班值守,确保食堂料尽场清,安全卫生。(3)垃圾不得随便丢弃,应及时放置在指定的地点。
供应商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五)监督与考核7.人员管理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有规范严谨的人员管理机制,定期对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与技能培训。6.安全管理要求。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服从业主方食堂管理员的工作安排与管理,严格遵守安全管理有关制度。食堂内厨、仓库不许存放任何毒性药品。对规定存储的灭鼠药要实行专人管理,严防食品和药物混串造成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遵守机电、燃气等设备操作使用安全规范,食堂用火用电设备有专人管理负责,炉灶旁不准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做好设施设备的日常保养与维护,保持设备安全运行,食堂应建立食品采购台账,并将食堂纳入明厨亮灶管理,做好安全教育及劳动保护工作。5.水电气管理要求。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和安全管理,下班时必须关闭各类水、电、气设备,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使用拖把清理清扫,严禁长开水龙头冲洗地面和水沟。定期检查食堂的空调、音响、电视设备等运行状况,非就餐时停止使用。4.食堂环境及餐厨具卫生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做好食堂卫生工作,落实好有关制度。保持餐厅地面清洁,窗明几净,桌椅整洁,厅内无积尘、无蛛网,及时清理餐桌残留物。按照卫生标准,保持操作间、冷冻室、冷藏室干净整洁,地(墙)面无油渍污迹。生菜和熟菜分别存放。对锅、碗、瓢、盆、案板、菜刀、餐具等实行每日热水冲洗、刷洗,待干燥后放入消毒柜进行高温消毒。保持食堂内设施设备井然有序,货架、抽排系统、箱柜的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餐具密闭存放、及时清洗消毒。做好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严格按《乐山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要求做好餐余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定期做好餐饮场所除“四害”工作。
(B)合同期内如因食品卫生,伙食品种和质量等问题引起职工不满,供应商必须作出书面的、公开的解释,提出解决方案;如提供上桌的食品引起病源性传播或食物中毒,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根据合同约定解除服务合同。4.因服务质量不高、工作效率低下等被用餐人员投诉成立三次的扣200元。3.食堂环境卫生差或菜品卫生不合格(如有较明显渣质、虫等)扣200元/次2.未按要求监督员工刷卡消费的,每漏一人30元/次;1.未按采购人要求推迟半小时(含)开餐的扣减500元/次;(A)当出现以下《履约考核细则》情形时,要扣减当月相应服务费用(《履约考核细则》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③付款金额标准:按照成交金额平均分配至每月的管理服务费。②支付方式:按月支付。采购人于每月20日前对成交供应商上一个月物业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采购人全额支付成交供应商当月管理服务费,考核不合格将从第五个月起按《履约考核细则》内容一并累计扣除相关款项后支付成交供应商管理服务费。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供正式报账发票(税费均由成交人自行负责缴纳)和其它报账所需资料。付款方式:①预付款:“若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4个月费用作为预付款;若成交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2个月费用作为预付款。五、付款方式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即RMB¥元,每月元。四、合同总价
3.甲方拥有食堂运行所需物资的自主采购权,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乙方加工或采购部分食材(如月饼、粽子)及其他小宗零散商品。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烹饪场所、工作人员休息场所,提供食堂设施设备、食堂耗材、劳保用品等物资。根据甲方需求量,可委托乙方代为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修管护,代为采购部分食堂耗材、劳保用品。1.根据实际需要,甲方可提前3小时告知就餐变更时间,乙方应积极配合。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包含因甲方工作安排而产生的加班费,也不包含评优评先的奖励费。。成交金额包含人工工资、管理费、税费、工作服费用等,以及社保、医保、工伤保险等劳动法规定的保障性险种费用。
9.甲方人员要合理取食,杜绝浪费,一经发现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8.甲方应当提供食材、水电气、广电网络服务等方面的供应,保证食堂正常运转。7.甲方人员应自觉维护食堂的公共卫生,遵守食堂公共秩序,不自觉者由甲方负责管理。6.因乙方(除特殊情况除外)原因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5.甲方如对厨师技术能力、服务态度不满意,有权要求乙方改进或更换厨师。甲方如对后厨总管的组织管理能力、统筹协调能力不满意,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后厨总管。4.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1.乙方拥有食堂用工权、薪酬分配权和烹饪加工自主权。工作餐的制作过程由乙方自主完成,食堂人员由乙方自行组建,并负责培训及管理,所有员工的劳动关系隶属乙方,不与甲方直接发生劳资关系。其员工的工资、保险、伤病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其雇员的聘用和解雇及上班、休息、病事假等事项,均由乙方全权自理。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1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加班费等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11.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10.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
7.乙方应遵纪守法,不得雇用违法犯罪人员,刑释人员,尤其是吸毒贩毒、参与邪教和恐怖组织的人员,一经发现,乙方应立即解雇。如乙方隐瞒不报的,甲方在查知后将给予适当的扣款,并向公安机关举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乙方承担。6.乙方人员在作业时发生的安全事故、人身伤害、各类影响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一旦发生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该按有关规定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5.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一切纠纷、债务、劳务或人身财产关系均与甲方无关。4.乙方工作人员须每年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并交甲方查验后才能上岗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新雇用人员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缴纳健康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甲方管理处留存。3.乙方按照烹饪工作要求,自行招聘身体心理健康(须有体检合格报告,持有健康证、上岗证、身份证)、经过安全和卫生知识培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烹饪技术好的人员从事餐饮服务。2.乙方可根据甲方授权代为采购水果、预包装食品、保洁劳保用品等小宗商品。乙方应严把代理采购质量关,做好商品采购台账。乙方可根据甲方委托,负责实施后厨用具、设备等零星维修代理服务,并做好维修记录。
13.乙方必须购买餐饮场所公众责任险,确保当甲方用餐人员发生食物中毒或就餐过程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时可获得保险赔偿,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2.若发生一般的食物中毒,经医院证明属乙方造成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若由于乙方的原因发生严重的食物中毒或员工患病事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应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11.乙方提供的食物不得违反食品卫生行业的有关法规,要保证产品质量优良,符合卫生标准。甲方当场发现或以照片方式证实乙方提供的食物不清洁、不新鲜或有异物,甲方将对乙方扣款50元/次,一个月重复出现者,加重处罚。10.未经甲方主管人员的允许,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甲方的办公区域;对于甲方就餐人员在用餐期间谈论的工作内容,乙方应当始终做好保密工作。9.乙方应自觉主动接受甲方对食堂辖区内的工作检查和监督。自觉遵守甲方的食堂、消防、卫生、安全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不得乱拉乱改电源线路和煤气管道,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触电和卫生工作,保证安全地操作保养厨房设备,如有违反则按甲方规定处理;若发生责任事故,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8.负责食堂内的安全和环境卫生,做好食品留样(每次留样保存48小时)、餐具洗净消毒并做好记录;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厨房、冻库、操作间等食品储存或加工区域。
19.乙方应当自觉维护管理甲方提供的各类设施设备,发现故障时,应及时报甲方同意后组织维修维护。如由操作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及其他纠纷,概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18.由于工作失误或其它原因(因有关部门停电、停水、停气等原因除外),不能按时为甲方供餐时,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甲方的正常用餐,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者,甲方将终止本协议。17.应严格按时按质按量供餐,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应及时相互通知,共同商讨解决办法。16.每周菜谱应努力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花色品种,合理搭配,除甲方特别要求外,不能在一周之内出现多次重复的菜品。15.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严禁中饱私囊。私开小灶或挪用厨房食材用品的,一经发现,除赔偿损失外,另外扣款200元/次,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同时解除协议。14.乙方工作人员进入食堂操作间时,一律穿戴工作服装和卫生用品。不准穿拖鞋、打赤背、着短裤进入食堂及操作间,不准在食堂操作问吸烟及出现不卫生的行为习惯,违者扣款50元/次。
25.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疫情期间的防疫工作。24.乙方应做好对甲方提供的食堂设施设备资产的登记和保管工作,接受甲方每年对食堂设施设备的清产核资。2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2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21.乙方员工出现违纪违规行为者,按照乙方的规定制度进行处罚;严重者解除劳动关系并予以辞退,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20.乙方有不同意见,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调,即使问题一时得不到解决,也必须继续履行协议,不得单方面终止服务,否则甲方拥有最终处置权。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九、不可抗力事件处理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八、违约责任2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十一、补充合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争议解决办法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十二、其他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乐山市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评审报告
采购编号:_LZC2022-23
项目名称:乐山市委机关食堂2022年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人: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评审时间:2022年6月17日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方式:
(1)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三)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人)。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一)总预算:1,240,000元/年,最高限价:1,240,000元/年
服务期为一年。
(二)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采购最高预算单价的响应文件
作无效处理。
三、谈判时间:2022年6月17日9:30
谈判地点: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1 | 四川和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 | 乐山市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 | 四川聚友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五、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 曾朝贵 |
其它专家 | 雷平 |
采购人代表 | 杨颖 |
六、资格审查情况
(一)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原因 |
1 | 无 | |
2 | ||
3 |
(二)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是(否()
)
(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是()否(
(四)谈判是否终止:是()否()
七、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情况
(一)未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原因 |
1 | 无 | |
2 | ||
3 |
(二)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
是()否()
(三)谈判是否终止:是()否(
八、谈判情况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1 | 四川和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 | 乐山市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 | 四川聚友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二)谈判文件内容是否修改:是()否()
(三)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是()否(
(四)变动谈判文件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无
(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
...
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无
(六)谈判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
供应商响应文件谈判情况等:
详见附件
(七)允许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是()否(
(八)谈判是否终止:是()否(之)
(九)谈判轮次:1
九、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报价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第一轮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元/年) | 第二轮报价(如有)(元/年) | 最后报价(元/年) |
1 | 四川和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236000.00 | 1235400.00 | 1235400.00 |
2 | 乐山市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238520.00 | 1237200.00 | 1237200.00 |
3 | 四川聚友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234860.00 | 1233960.00 | 1233960.00 |
十、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原因 |
1 | 无 | |
2 | ||
3 |
十一、评审结果
·
5
(-)评审结果排序及推荐建议:
排序 | 供应商全称 | 报价(元/年,服务期为三年) | 谈判小组推荐建议 |
第一名 | 四川聚友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1233960.00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第二名 | 四川和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235400.00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第三名 | 乐山市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237200.00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二)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
下:
=1
无
谈判小组组长(签字):
高天
谈判小组成员(签字):
:
在少杰香利
监督人员(签字):
V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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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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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表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虫
共乐山市委办公室的乐山市委机关食堂2022年劳务外包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乐山市委机关食堂2022年劳务外包项目,属于餐饮业;承建(承接)企
业为四川聚友佳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98人,营业收入为2018万
元,资产总额为796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物业
服
友佳泰教
企业名称(盖章):四川聚友佳泰物业
服
日期:2022年6月17日
25123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2021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2021
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供应商不提供本声明函的,本表全部用“/”填写。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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