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小区景观绿化工程土建部分石材采购询价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2
金额
3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工0518-851507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公告正文



为确保按期、优质完成我单位承接的工程项目,我司拟将小区景观绿化工程土建部分承包范围内的石材采购进行采购询价,择优选取合作伙伴。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要求
1、工程名称:小区景观绿化工程土建部分石材采购
2、工程内容:包括园路、景墙等用花岗岩、PC砖等,具体内容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甲方指令
3、招标最高限价:31万元(除税价)
4、工程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猴嘴街道
5、供货周期:暂定2024 年11 月10 日开始供货,供货周期100日历天,实际供货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6、交货方式:送货到场、卸货落地。(交货地点参见工程概况中工程建设地点)
7、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合格,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及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并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等原件给招标人审看。
三、投标报价:
1、本次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
2、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中标,评标价=除税总价
四、投标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3、报价表(加盖公章)
说明:投标人需按附表格式填写并填上开票税率,投标文件需提供上述完整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文件真实性负责。若以书面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需密封,封签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日期,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五、合同主要条款
1、工期要求:
(1)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交付产品,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0.5%/天,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逾期超过2天的,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按应交货物总价款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合同约定的标准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并支付延期违约金。因此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乙方应当赔偿。
(3)乙方保证对其所提供的货物享有完整的所有权或完全的处分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若因货物权利瑕疵导致任何第三方与甲方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保证甲方不受任何追究。同时,乙方有义务赔偿甲方因权利瑕疵造成的一切损失。
(4)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应付未付货款的0.02%/天,但该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拖欠款额的3%。甲乙双方明确:因该合同条款已经约定了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因此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因甲方逾期付款而导致的任何其他损失(包括逾期付款的利息)
(5)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违约金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时,甲方均有权在其应付的合同价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2、工程质量: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相关性能检测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和检测,如出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乙方应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如双方对货物质量问题存在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或国家法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如检测结果不合格,则因检测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皆由乙方承担。
(3)甲方依据本合同对乙方供应货物的验收和检测,并不代表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任何货物质量的认可;如果乙方供应的货物在使用时或使用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异议并进行索赔。
(4)乙方应按清单列明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货物。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抽样检查,并根据抽样检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计量方式: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全部货物到场验收合格,满3个月后1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需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其他要求
1、本须知中给出的工程概况不应认为是绝对准确的,概况中有关数据的实际情况应以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及甲方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本概况任何数据等的错误描述而可能给任何他方带来的损失或损害的责任。?
2、招标清单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具体工程量以实际供货发生为准,按实结算。
3、中标单位能满足我司各项施工要求,服从甲方、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控制并使甲方、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满意。
4、供应商按要求将石材送至指定位置,工地以外的运输及协调等工作由供应商负责。
5、中标单位需提供石材小样供甲方选取确定,最终材料样式、材质、花色等以甲方要求为准。如中标单位提供的石材小样不满足甲方需求并不能重新提供满足甲方需求的石材小样,视为中标单位自动弃标。
6、当需要使用材料时,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无论白天、黑夜必须在通知要求的供应时间,把甲方所需石材等送至指定地点。
8、供应商提供的石材必须满足相关性能检测要求,如果提供的石材经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不合格,由供应商承担相关检测费用并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9、供应商所属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管理及调配。
七、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池月路6号(近金桥路路口)新海连市政202会议室。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1:00
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4日11:00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邀请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池月路6号(近金桥路路口)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8-85150712
九、监督
举报电话:0518-80328962;
举报邮箱:jsxhljtjw@126.com
连云港新海连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小区景观铺装石材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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