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不良资产转让交易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宇杰1831113074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不良资产转让交易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不良资产转让交易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XYKZX-LS-XYK-FX-20240909065-C),采购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 采购内容

采购需求及包件划分情况:

成交供应商数量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含税)

服务期限

备注

1

信用卡不良资产批量转让项目交易咨询服务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0万元人民币,单个资产包限价不高于20万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全部成本,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任何费用。

②本项目不承诺满额执行,根据实际情况据实结算;实际执行时如超出本项目预算,则按本项目最高限价120万元人民币(含税)结算执行。

③预计资产包数为6个,最高不超过8个资产包。(例如:如果资产包数最终为7或8个,供应商最终所报每包单价为20万(含税)的话,则按本项目最高限价120万元人民币(含税)结算执行。)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内容为准)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6 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与北京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9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磋商;

2.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1 供应商须通过本公告要求的渠道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3.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4年927日至2024年10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获取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3 获取方式:

3.3.1现场获取

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提供下述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双面复印件。

3)磋商文件款电汇底单复印件(如供应商以银行汇款形式获取磋商文件的,须提供)。

4)税务信息表原件(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5)电子版文件(应以U盘形式于购买现场提供或以邮件形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上述全部文件的扫描件(PDF文件)和第(1)、(4)条的可编辑版。

3.3.2 邮寄方式获取

采用邮寄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将本公告3.3.1 条款所需提供全部文件的扫描件(PDF文件)和第(1)、(4)条的可编辑版以邮件形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发售联系人邮箱王宇杰  电话:18311130746  邮件:wangyuj.zgtj@chinaccs.cn,采购代理机构将于确认收到上述文件后寄出磋商文件。

3.3.3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经办人可通过银行汇款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收款账户详见下方:

公司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10000100001609Y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232593799000087497

号:306100005014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4年108日9点30分,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4.2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2.2未按照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4.2.3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北京银行官网(https://www.bankofbeijing.com.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bdebid.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 其他说明

本项目需要现场述标,述标材料形式不限。述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尽调估值方案、其他服务方案、时间安排方案增值服务等。供应商应准备现场陈述以及述标材料(时间限制:10分钟/家,不得超时。如因其他原因无法现场陈述的,要求录制视频,视频文件与响应文件分别单独密封递交。如因供应商提供的视频文件损坏或使用了非常规视频文件格式导致评审现场无法顺利播放视频的,采购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②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在技术部分评审前,需进行现场陈述,陈述所需设备等供应商自带。请供应商制作适用于现场展示与述标材料;该内容同时也应纳入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具备法律效应。

③陈述顺序:按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签到顺序。

④述标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⑤演示人数:参加人数不超过2人,需携带身份证及其授权文件现场核实身份。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街道54号院3号楼中荷人寿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A座12层

   编:100032

人:马妍  杨洋  刘婧  祖傲松  牟天予

   话:15330210912、18010041733

电子函件:mayan.zgtj@chinaccs.cn、yangyang19.zgtj@chinaccs.cn

 

 

采购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26日

 

公告附件:

1.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北京银行信用卡中心不良资产转让交易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XYKZX-LS-XYK-FX-20240909065-C

领取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

 

 

电子邮件

 

   

 

文件领取人

 

 

电子邮件

 

   

 

采购文件邮寄信息(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文件的,须填写)

邮寄地址:

邮编:

收件人姓名:

收件人电话(手机):

文件领取情况

   

纸质采购文件壹套、电子版采购文件壹套

   

 

文件领取人签名:

   

 

 

 


2.税务信息表

序号

类别

信息填报

信息填报示例及填写注意事项

1

供应商名称

 

XX公司,与营业执照中一致

2

供应商注册地址

 

XX市XX街道XX号,与营业执照中一致

3

供应商联系电话

 

XX-XX(区号-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XX(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纳税人识别号本身自带的“-”不含在内)

5

开户银行

 

XX银行XX省(市)分行XX支行XX分理处等,必须与开户证明文件中银行账户全称保持一致,不得缩写或简写

6

银行开户户名

 

XX(与银行开户证明文件中保持一致)

7

银行账号

 

XX(各数字或字符间不得人为保留空格或“-”,账号信息中本身自带的“-”不含在内)

8

电子发票接收人姓名

 

XX(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接收人姓名全名)

9

电子发票接收人手机

 

XX(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接收人手机号码,用于接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短信通知,请务必填写准确)

10

电子发票接收人邮箱

 

XX(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接收人电子邮箱,用于接收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寄邮件通知,请务必填写准确)

注:

1. 本表为采购代理机构为供应商开具购买磋商文件款发票时所需的信息。

2. 本项目磋商文件款发票将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短信和邮件两种方式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给供应商的发票接收人,供应商可通过上述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方式获取增值电子普通发票。

3. 由于供应商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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