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余市本级]省道S221港东线安全提升示范路工程内容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6/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新余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渝水分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向荣0790-706397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8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221港东线安全提升示范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余发改产业字〔202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余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渝水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与地方政府配套,招标人为新余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渝水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省道S221港东线安全提升示范路工程全长14.03千米,主要建设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视线诱导警示设施、分道体、凸面镜、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路网服务中心智慧管理平台、视频(事件)监控系统、气象环境监测系统、动态信息发布系统,以及外场设备供电、通信和防雷接地等交通智慧设施提升工程
2.2工期要求:3个月。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内容。
2.5工程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类别,共1个标段,类别及标段划分详见附录一。
2.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交通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截至开标截止时间,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系统”)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江西省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主体二类 序列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 C、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企业有足够财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平台)(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在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在交易系统完成登记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交易系统完成登记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等信息在截止时间后发生更改的,评标时以截止时间前采集的数据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一(最多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一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一(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一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16日 00:00:00至2023年7月17日 23:30:00(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参考资料根据需要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07 月18日 9:3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3 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新余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8.联系方式
日 期: 2023年06月08日
附录一类别及标段划分一览表
附录二资质要求
附录三信用及财务要求
附录四业绩要求
附录五信誉要求
附录六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附录七其他要求
本招标项目省道S221港东线安全提升示范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余发改产业字〔202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余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渝水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与地方政府配套,招标人为新余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渝水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省道S221港东线安全提升示范路工程全长14.03千米,主要建设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视线诱导警示设施、分道体、凸面镜、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路网服务中心智慧管理平台、视频(事件)监控系统、气象环境监测系统、动态信息发布系统,以及外场设备供电、通信和防雷接地等交通智慧设施提升工程
2.2工期要求:3个月。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内容。
2.5工程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类别,共1个标段,类别及标段划分详见附录一。
2.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交通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截至开标截止时间,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系统”)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江西省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主体二类 序列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 C、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企业有足够财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平台)(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开设交通施工用户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在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在交易系统完成登记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在交易系统完成登记的资质、财务能力、业绩、人员和获奖情况等信息在截止时间后发生更改的,评标时以截止时间前采集的数据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一(最多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一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一(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一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16日 00:00:00至2023年7月17日 23:30:00(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参考资料根据需要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07 月18日 9:3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3 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新余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新余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渝水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新余市渝水区抱石大道272号 | 地 址: | 新余市北湖西路699号 |
邮政编码: | 338000 | 邮政编码: | 338000 |
联系人: | 施伟 | 联系人: | 刘向荣 |
电 话: | 0790-7063973 | 电 话: | 15170379899 |
传 真: | | 传 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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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2023年06月08日
附录一类别及标段划分一览表
类别 | 标段 | 施工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道路提升改造 | 一个标段:省道S221港东线安全提升示范路工程 | S221港东线K278+579~K292+609段 | 省道S221港东线安全提升示范路工程全长14.03千米,主要建设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视线诱导警示设施、分道体、凸面镜、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路网服务中心智慧管理平台、视频(事件)监控系统、气象环境监测系统、动态信息发布系统,以及外场设备供电、通信和防雷接地等交通智慧设施提升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 |
附录二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 |
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b、公路交通工程(交通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c、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附录三信用及财务要求
信用及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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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四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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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五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①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③近三年(2020年~2022年)未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施工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 ④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 36个月内无围标串标、谋取中标、弄虚作假、项目转让违法分包等行为; ⑤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只涵盖此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级。(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江西省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未列入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上一年度评价结果名单的,其信用等级应按 B级”确定。 注: 其中第①②③④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第 ⑤⑥ 项须提供有效网页截图彩色打印件加盖公章。 |
附录六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2、年龄60周岁以下。 3、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 4、本人有效身份证。 注: ①以上材料应与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备案登记的一致。 |
项目总工 | 1 | 1、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年龄60周岁以下。 2、本人有效身份证。 注: ①以上材料应与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备案登记的一致。 |
附录七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
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其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 拟派本项 目注册建造师具有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证书及交通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一经发现,作投标资格无效处理。 (6) 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 安全员提供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类证书。 (7)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别说明: 1、若部分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我省不一致,提供省级(含副省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从其文件执行。 2、由于国家已逐步对相关证件实行了电子证书,特此约定: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视同原件。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 94 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对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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