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都路(万福路-文昌路)雨污水管道及景观提升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二楼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28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筑(代)2023006号
2.项目名称:江都路(万福路-文昌路)雨污水管道及景观提升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约30万元(暂按12000万元*2.5‰计算,结算时按最终工程结算价计算)
5.本项目最高限价按费率计取,为 2.5‰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江都路(万福路-文昌路)雨污水管道及景观提升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含标底审核、驻场跟踪审计和工程结算初审。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
备注:(1)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等,投标文件中第5、6、7项中证明材料等须用相应文件证明替代。
(2)投标人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二楼)
售价:300元/包,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内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成功后,由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至各投标供应商邮箱,逾期报名不予接受。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提交时间:2023年2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2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二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2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密封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本项目各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文件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免收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扬州市四望亭路40号
联系方式:82821902
名 称:扬州市运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声谷路信息大厦8楼
联系方式:朱南晶0514-82181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润扬北路19号
联 系 方 式:0514-87116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秀娟
电 话:0514-87116778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