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21.93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先生18059022383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13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0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至被邀请的投标人: 邀请单位: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至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峰镇温泉村后浦公寓总承包(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已由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樟发改审批【2020】30号、樟发改审批【2021】18号、樟发改审批【2022】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 ,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永泰县城峰镇温泉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57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275.4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安置房3栋(其中2#楼为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为50%),配套建设物业用房、配电房、泵房、停车场、道路、广场、室外综合管网及绿化等基础设施。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5021930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地基及基础、基坑支护、主体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系统、暖通、幕墙及门窗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各专业消防图纸)、基础装修工程(按照初步设计装修标准)、电梯工程、人防工程、抗震支架、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综合管网、绿化景观、充电桩工程、永久供水供电、广电有线、通信(三网合一)、管线接入建筑涉及的接驳设计、泵房、污水处理、绿色建筑、节能设计等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装配式建造需符合相关规定,装配率不低于50%,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证;(2)施工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永久围墙(含因周边高差需要施工的挡墙等)、土石方工程( 包括前期三通一平、地下障碍物清除、场地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降排水、边坡 挡墙、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筑)、基础装修工程(按照初步设计装修标准)、给水系统(包括生活、消 防及景观给水等)、排水系统、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绿色节能措施等)、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弱电系统、永久供水供电、广电有线、通信(三网合一)、燃气管道、室外总体(含绿化景观、景观水电工程)、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标识系统工程、抗震支架、环保降噪、绿色建筑等所有相关配套工程和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装配式建造 需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榕政综〔2017〕1164号相关规定设计及施工到位。绿建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13-197-2017设计及施工到位。具体以通过招标人审核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核的施工图纸为准。【本项目永久用水工程、永久用电工程、通信接驳工程及雨污接驳等永久管线工程(包含施工过程中)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申请、设计及施工,并通过职能部门验收,分包单位需报业主及代建方确认后方可实施。以上施工范围的费用已综合在初设概算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③BIM技术要求:2#楼施工图设计阶段,中标人应按照各专业图纸图审后2周内完成设计BIM工作, 并及时提交成果至业主方。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现场延伸,形成施工阶段BIM,实际投入现场管理工作中,施工BIM成果需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实时更新,每期上报进度款时需同步提交BIM成果。以上费用已综合在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不另外计取。④效果图及实体模型要求:中标方需按照业主方要求在施工图深化后提供效果图(包括但不限于整体鸟瞰、外立面等),每个部位不少于5张。以上费用已综合在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不另外计取。⑤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⑥中标人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 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规划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⑦中标人须协助建设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办理项目的施工图审、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业 化建筑评价认定、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申请等项目所需建审手续。 合同内工作包括按照合同文件完成供应、承建、安装、协调、管理、检测、调试、成品及半成 品保护、竣工及缺陷修复、免费保修等一切为完成本项目工程所需的工作。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承包人工程施工范围及材料供应方式。(8)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相关方案论证 , 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所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承包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50219309 元;
其中设计费暂按:36.877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限额为:4985.0534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400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总工期400个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及施工工期,总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计算起点,以竣工日期为计算终点;其中节点工期为:(1)设计部分: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包括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2)施工部分:120个日历天内完成桩基施工,160个日历天内完成结构±0以下施工,280个日历天内完成主体结构施工,350个日历天内完成装修施工,380个日历天内完成室外附属施工, 400个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①设计的质量标准: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符合《福建省装配式评价办法(试行)》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②施工的质量标准:符合《福建省装配式评价办法(试行)》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③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业主及招标人审查认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土建(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为本企业在岗人员。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其它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应是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施工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PC)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预制构件厂商需满足以下要求: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反映股权或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信息的复印件;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的复印件,上述所有复印件均盖构件厂商和投标人公章。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且列入闽建办筑[2018]7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一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18]24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二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19〕4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三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19]9号文附表《关于公布福建省第四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建办筑[2020]3号文附表《关于公布福建省第五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闽建办筑[2020]4号文附表《福建省第六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21]2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七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正式公文发布第四批或更多批次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名单内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也符合要求)。本项目允许一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预制构件供应厂商。 ②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或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未被限制参加投标。 ③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属于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④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 定标方法: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7-07 09:00:00 2022-07-13 18:0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形式(含银行电子保函)。(备注: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 2 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08-01 09:45: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
8.2. 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8.3. 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9.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永泰县富裕新村80-1 , 邮编: 350700
电子邮件: /
电话: 17704616771 , 传 真: /
联系人: 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八层 , 邮编: 350001
电子邮件: /
电话: 18059022383 , 传 真: 0591-87625996
联系人: 江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永泰县城峰镇冠景悦府20层
联系电话: 0591-2483627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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