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乐从镇规划银桂路以北、百顺路以西地块项目联合测绘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157.6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乐从镇规划银桂路以北、百顺路以西地块项目联合测绘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乐从镇规划银桂路以北、百顺路以西地块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2109-440606-04-01-7577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玺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联合测绘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乐从镇规划银桂路以北、百顺路以西地块项目联合测绘服务
2.2工程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内,规划银桂路以北、百顺路以西
2.3项目规模和标段划分
2.3.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3.2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3000㎡ ,总建筑面积约275000㎡。总投资估算约522156万元。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及书面通知为准(若有)。
2.4招标范围:包含并不仅限于规划放线、规划核实测绘、地下管线测绘、规划复测、土地复核测绘、绿地测绘、人防测绘、停车场(库)核实测绘、规划定桩、规划核实测绘、管线竣工、土地复核测绘。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确权止。
2.6最高投标限价: 1576784.1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范围需包含工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提供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在佛山市办理测绘信用登记且处于正常状态,提供“佛山市测绘监管与服务网”的截图复印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5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
3.6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6日9时30分至2023年6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评标室(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3 号万科云 A 栋 503-504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登记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盖章复印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6日。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7月6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5.3投标文件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评标室(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3 号万科云 A 栋 503-504室)。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将予以拒收,招标人拒绝接收。
5.5开标时间:2023年7月6日10时00分。
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评标室(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3 号万科云 A 栋 503-504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http://www.gzgxgw.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佛山市玺泰房地产有限公司,电话:020-22198800,联系人:邓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万菱汇30楼。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玺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
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3 号
万科云 A 栋 503-504室
联系人:邓工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22198800 电话:020-85530825-628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乐从镇规划银桂路以北、百顺路以西地块项目联合测绘服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佛山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1. 招标条件
乐从镇规划银桂路以北、百顺路以西地块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2109-440606-04-01-7577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玺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联合测绘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乐从镇规划银桂路以北、百顺路以西地块项目联合测绘服务
2.2工程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内,规划银桂路以北、百顺路以西
2.3项目规模和标段划分
2.3.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3.2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3000㎡ ,总建筑面积约275000㎡。总投资估算约522156万元。上述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及书面通知为准(若有)。
2.4招标范围:包含并不仅限于规划放线、规划核实测绘、地下管线测绘、规划复测、土地复核测绘、绿地测绘、人防测绘、停车场(库)核实测绘、规划定桩、规划核实测绘、管线竣工、土地复核测绘。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确权止。
2.6最高投标限价: 1576784.1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且专业范围需包含工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提供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在佛山市办理测绘信用登记且处于正常状态,提供“佛山市测绘监管与服务网”的截图复印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5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
3.6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16日9时30分至2023年6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评标室(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3 号万科云 A 栋 503-504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登记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盖章复印件。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7月6日。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7月6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5.3投标文件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评标室(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3 号万科云 A 栋 503-504室)。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将予以拒收,招标人拒绝接收。
5.5开标时间:2023年7月6日10时00分。
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评标室(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3 号万科云 A 栋 503-504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http://www.gzgxgw.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佛山市玺泰房地产有限公司,电话:020-22198800,联系人:邓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万菱汇30楼。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玺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
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3 号
万科云 A 栋 503-504室
联系人:邓工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22198800 电话:020-85530825-628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乐从镇规划银桂路以北、百顺路以西地块项目联合测绘服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四、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佛山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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