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莎车县产业园区建设(钻石加工厂房改造)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各潜在投标人:
莎车县产业园区建设(钻石加工厂房改造)项目(项目编号:65312524041600339001)于2024年5月13日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于2024年06月03日10:30开标,现做出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中标后所报项目管理人员(主要指项目施工配备人员)到场履约承诺书,一经发现投标人所报人员现场人员不符,招标人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力。(注: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本公司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含)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2.投标企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资料员、质量员)到岗履职,逾期未到场视为未放弃中标,并扣除企业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重新组织定标。(投标企业针对此项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3.中标企业在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资料员、质量员)到每月必须连续15日到岗履职,否则视为转包,并给与建设单位中标项目合同金额30%的赔偿,5日内撤出施工场地,逾期未处理的设备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处置,招标人可重新开展定标活动。(投标企业针对此项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现澄清为: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中标后所报项目管理人员(主要指项目施工配备人员)到场履约承诺书,一经发现投标人所报人员现场人员不符,招标人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力。(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班组成员必须为本公司成员。),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2.投标企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资料员、质量员)到岗履职,逾期未到场视为未放弃中标,并扣除企业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重新组织定标。(投标企业针对此项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3.中标企业在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资料员、质量员)到每月必须连续15日到岗履职,否则视为转包,并给与建设单位中标项目合同金额30%的赔偿,5日内撤出施工场地,逾期未处理的设备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处置,招标人可重新开展定标活动。(投标企业针对此项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单位以澄清公告为准,澄清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莎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监督单位:莎车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
更正公告.pdf
5.21-澄清-莎车县产业园区建设(钻石加工厂房改造)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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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各潜在投标人:
莎车县产业园区建设(钻石加工厂房改造)项目(项目编号:65312524041600339001)于2024年5月13日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于2024年06月03日10:30开标,现做出如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中标后所报项目管理人员(主要指项目施工配备人员)到场履约承诺书,一经发现投标人所报人员现场人员不符,招标人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力。(注: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本公司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含)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2.投标企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资料员、质量员)到岗履职,逾期未到场视为未放弃中标,并扣除企业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重新组织定标。(投标企业针对此项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3.中标企业在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资料员、质量员)到每月必须连续15日到岗履职,否则视为转包,并给与建设单位中标项目合同金额30%的赔偿,5日内撤出施工场地,逾期未处理的设备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处置,招标人可重新开展定标活动。(投标企业针对此项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现澄清为: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其他要求:1.投标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中标后所报项目管理人员(主要指项目施工配备人员)到场履约承诺书,一经发现投标人所报人员现场人员不符,招标人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力。(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班组成员必须为本公司成员。),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2.投标企业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资料员、质量员)到岗履职,逾期未到场视为未放弃中标,并扣除企业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重新组织定标。(投标企业针对此项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3.中标企业在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人员、资料员、质量员)到每月必须连续15日到岗履职,否则视为转包,并给与建设单位中标项目合同金额30%的赔偿,5日内撤出施工场地,逾期未处理的设备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处置,招标人可重新开展定标活动。(投标企业针对此项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单位以澄清公告为准,澄清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莎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监督单位:莎车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
更正公告.pdf
5.21-澄清-莎车县产业园区建设(钻石加工厂房改造)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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