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银行智能化辅材及伴随服务
金额
1500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6/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银行智能化辅材及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重庆银行智能化辅材及伴随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500万元;招标人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重庆银行智能化辅材及伴随服务,采购预算:15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重庆银行智能化辅材及伴随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重庆银行智能化辅材及伴随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允许原厂直投或代理商投标: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2.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智能化及伴随服务设备供应或安装或设备供应及安装业绩。该业绩不再纳入商务部分评分范围。
业绩提供资料按以下要求任选其一:①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对应发票指对应合同的发票,且为合同总金额的全额发票或某一执行阶段的部分金额发票均可(部分金额发票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②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及业绩网页截图(截图需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项目名称、中标单位名称、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等相关主要信息)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业绩网页截图须在如下网站进行截取(任选其一):
①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②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或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③项目所在地发布中标公示的主管部门官方网站;
④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或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等主管部门官方网站;
⑤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各级政府采购网等主管部门官方网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6月 26日09时00分到2023年 7 月17日0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www.cqggzy.com,咨询电话:02363626781)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 7月 17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七、其他
(1)货物规格型号及数量:网点建设所有项目的智能化辅材及伴随服务采购,预算费用约1500万元。
(2)供货时间:按网点建设进度。
(3)交货/安装地点:项目现场。
(4)售后服务要求:
1、所有产品保修期均为2年。工程完工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起算。保修期内免所有维修费用。(如上门服务费、人工费,零配件更换等费用)
2、供应商应备足工程维保所需材料设备配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3、售后服务响应:保修服务期内免费提供7*24 小时售后服务响应。要求供应商12小时内到场,4小时内排除故障。(具体为重庆主城支行4小时内到场,2小时内排除故障;远郊区支行8小时内到场,2小时内排除故障。成都、贵阳及陕西片区 12小时内到场,2小时内排除故障。)
(5)质量及验收要求:产品的检验和验收,依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行业标准执行。
(6)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发布。
(7)项目情况及违约责任:
1、产品采购数量为统一的估算值(由采购人确定,投标人不得更改),总合计金额是供应商根据自身报的单价和采购人统一的估算采购数量综合而得。但采购人所统计的估算值不是未来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量,也不是承诺的采购量,仅供所有投标人在投标中按公平规则进行评比使用。
2、供应商必须按照供货指令的时间、数量、规格要求到货并安装,延迟天数在5天以内,在应付工程款中按一次5000元扣除,且供应商必须无条件立即补足或更换产品;如延迟时间在5(含)—10天内,在应付工程款中按一次10000元扣除,如延迟时间在10(含)天以上,采购方可没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由于供应商的供货延迟或失误导致给采购方整个工期带来影响的,采购方保留继续追究相关损失的权利。如因采购方原因造成时间延迟的,工期顺延。
3、因供应商原因安装调试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必须立即按整改要求整改,超出整改期限在5天以内,在应付工程款中按一次2000元扣除;如延迟时间在5(含)—10天内,在应付工程款中按一次5000元扣除;如延迟时间在10(含)天以上,采购方可没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立即解除年度合同。由于供应商的安装调试验收不合格导致给采购方整个工期带来影响的,采购方保留继续追究相关损失的权利。
4、因供应商履行合同导致供应商员工或其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若因供应商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采购方先行垫付的,则采购方有权从供应商应付工程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5、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型号、或未达到技术参数要求的情况,罚款10000元/次应付工程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发现第二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解除合同,并不再参与采购方任何项目的投标。
6、在履约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7、中标后在公示期内,采购方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真实性核查,一经核实,有虚假资料,立即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合同期内,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所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型号、规格、厂家等进行查验,一旦发现不符合要求,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扣除该项目的全部工程款。
9、项目施工完成后,必须获得公安部门颁发的验收合格证,才可进入结算流程,未检测通过的项目,必须无条件整改并达到要求。
10、供应商提供相关设备的SDK程序开发包,配合采购方相关部门程序对接并终身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11、供应商在合同履约期间需安排专人对所供产品供货情况实时登记建好台账,并与采购方做好数量核对相关工作,确保供货金额控制在合同金额内。
12、若产品升级换代,供应商无法提供原中标产品,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停产或升级证明,并加盖品牌厂商鲜公章,新产品功能和性能不低于原中标产品,且价格不调整。
13、采购方建立供应商后评估机制,单个装修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由需求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监理公司、分支机构从供货时效、协调配合能力、货物质量、服务能力四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估打分,考核结果3次在70分以下(含)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14、甲供材供应商的禁用、退出等相关条款,依照《重庆银行采购管理办法》采购管理章节规定执行。
15、本项目合同有效期以采购方首次下达的采购通知时间起计算,期限2年。在该项目原合同履约完毕后,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开始履行合同,在合同执行中,若结算金额大于合同金额,采购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8)工作内容:
1、供应商负责按照采购人订单要求,按招标文件所列项目,对采购人网点安防项目提供配合报建、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包括且不限于采购人验收、外部管理机构验收、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验收)以及售后服务。具体采购数量、送货时间及送货地点根据采购人的采购订单确定。
2、检验和出厂验收
①产品的检验和验收,依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行业标准制定的出厂验收条件执行。
②采购人有权随时派出人员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抽查和监督,供应商有义务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③供应商在发货前,应对所有产品进行全面的检验,如在质量、外观、规格、性能、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检测、查验、核对。
④在质量保修期内,若发现产品质量、规格与合同条款不符,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⑤现场交接验收时,如果出现产品安装质量问题和无责任的损伤,由供应商包换。
3、现场安装及其要求
①产品运到现场的时间,由采购人根据现场装修进度确定,但应保证供应商有充分时间进行生产、检验、运输和安装时间。出现特殊情况时,采购人有权推迟安装时间。产品到场后,安装前的储存条件和安全,由供应商负责。
②供应商在安装期间,有义务听从采购人现场派驻代表和总协调施工单位的协调调度。在安装现场的产品保护措施,同样由供应商负责。
③供应商指派到现场安装工作人员的安全,由供应商负责。
④供应商到现场安装的所有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服从现场保卫人员的询问和指挥,不得强行入内。
⑤安装过程中,安装人员不得损坏现场的设备设施及其它物品。如有损坏,需按价赔偿。
⑥安装过程中,供应商应负责包装物品随时整理并按指定地点整齐堆放。
4、送货时效要求
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采购通知单后,应立即按照采购通知单所列项目明细积极准备,凡需要现场制作或提前安装的,严格按照采购方和施工方进度要求进场制作,完成时间务必在装修工程竣工后(达到安装条件)5个日历天内完成。
5、售后服务要求
①所有产品保修期均为2年。工程完工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起算。保修期内免所有维修费用。(如上门服务费、人工费,零配件更换等费用)
②供应商应备足工程维保所需材料设备配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③售后服务响应:保修服务期内免费提供7*24 小时售后服务响应。要求供应商12小时内到场,4小时内排除故障。(具体为:重庆主城支行4小时内到场,2小时内排除故障;远郊区支行8小时内到场,2小时内排除故障。成都、贵阳及陕西片区 12小时内到场,2小时内排除故障。)
6、结算及付款方式
①采购人与中标人在每个项目验收合格后进行决算,对验收合格的产品和服务据实进行全额结算(不留质保金,以各方签字认可的项目验收清单为准)。
②结算时,以各方签字认可(包括发包人、中标人及采购人指定的监理公司)的汇总验收清单的需求量为结算数量,价格按照中标单价执行。结算款=∑实际需求量*中标单价-项目中承担的违约金。
③采购人在结算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但中标人有按采购人的要求先行开具合法票据(可全额抵扣的增值税发票)的义务。
7.本项目按服务区域为我行下辖网点,包括外省分支行。
8.公示期内,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投标文件全套资料原件进行核实,若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资料原件不齐,视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列入黑名单,禁止再参与重庆银行任何项目的投标。
(9)其他:
1、项目包括供货及伴随服务(如安装、调试、后期维修等),如中标人自身不具备提供伴随服务的能力,则应将此部分服务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相关责任划分按照国家有关现行规定及业主内部管理制度由中标人和分包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2、结算时设备增值税税率按届时国家规定税率执行。临时网点(含甲方要求项目)可简易快捷铺设,线路费和安装调试费按标准网点5折计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街道永平门街6号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23-6336710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804室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3-67702309
电子邮件:/
(6.26挂网版)招标文件--重庆银行智能化辅材及伴随服务.doc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一、招标条件
本重庆银行智能化辅材及伴随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500万元;招标人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重庆银行智能化辅材及伴随服务,采购预算:15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重庆银行智能化辅材及伴随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重庆银行智能化辅材及伴随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本项目允许原厂直投或代理商投标: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2.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智能化及伴随服务设备供应或安装或设备供应及安装业绩。该业绩不再纳入商务部分评分范围。
业绩提供资料按以下要求任选其一:①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对应发票指对应合同的发票,且为合同总金额的全额发票或某一执行阶段的部分金额发票均可(部分金额发票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30%)】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②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及业绩网页截图(截图需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项目名称、中标单位名称、中标金额或合同金额等相关主要信息)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业绩网页截图须在如下网站进行截取(任选其一):
①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②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或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③项目所在地发布中标公示的主管部门官方网站;
④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或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等主管部门官方网站;
⑤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各级政府采购网等主管部门官方网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6月 26日09时00分到2023年 7 月17日0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www.cqggzy.com,咨询电话:02363626781)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 7月 17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七、其他
(1)货物规格型号及数量:网点建设所有项目的智能化辅材及伴随服务采购,预算费用约1500万元。
(2)供货时间:按网点建设进度。
(3)交货/安装地点:项目现场。
(4)售后服务要求:
1、所有产品保修期均为2年。工程完工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起算。保修期内免所有维修费用。(如上门服务费、人工费,零配件更换等费用)
2、供应商应备足工程维保所需材料设备配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3、售后服务响应:保修服务期内免费提供7*24 小时售后服务响应。要求供应商12小时内到场,4小时内排除故障。(具体为重庆主城支行4小时内到场,2小时内排除故障;远郊区支行8小时内到场,2小时内排除故障。成都、贵阳及陕西片区 12小时内到场,2小时内排除故障。)
(5)质量及验收要求:产品的检验和验收,依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行业标准执行。
(6)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发布。
(7)项目情况及违约责任:
1、产品采购数量为统一的估算值(由采购人确定,投标人不得更改),总合计金额是供应商根据自身报的单价和采购人统一的估算采购数量综合而得。但采购人所统计的估算值不是未来采购人的实际采购量,也不是承诺的采购量,仅供所有投标人在投标中按公平规则进行评比使用。
2、供应商必须按照供货指令的时间、数量、规格要求到货并安装,延迟天数在5天以内,在应付工程款中按一次5000元扣除,且供应商必须无条件立即补足或更换产品;如延迟时间在5(含)—10天内,在应付工程款中按一次10000元扣除,如延迟时间在10(含)天以上,采购方可没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由于供应商的供货延迟或失误导致给采购方整个工期带来影响的,采购方保留继续追究相关损失的权利。如因采购方原因造成时间延迟的,工期顺延。
3、因供应商原因安装调试验收不合格,供应商必须立即按整改要求整改,超出整改期限在5天以内,在应付工程款中按一次2000元扣除;如延迟时间在5(含)—10天内,在应付工程款中按一次5000元扣除;如延迟时间在10(含)天以上,采购方可没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立即解除年度合同。由于供应商的安装调试验收不合格导致给采购方整个工期带来影响的,采购方保留继续追究相关损失的权利。
4、因供应商履行合同导致供应商员工或其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若因供应商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采购方先行垫付的,则采购方有权从供应商应付工程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5、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型号、或未达到技术参数要求的情况,罚款10000元/次应付工程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发现第二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立即解除合同,并不再参与采购方任何项目的投标。
6、在履约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7、中标后在公示期内,采购方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真实性核查,一经核实,有虚假资料,立即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8、合同期内,采购方有权对供应商所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型号、规格、厂家等进行查验,一旦发现不符合要求,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扣除该项目的全部工程款。
9、项目施工完成后,必须获得公安部门颁发的验收合格证,才可进入结算流程,未检测通过的项目,必须无条件整改并达到要求。
10、供应商提供相关设备的SDK程序开发包,配合采购方相关部门程序对接并终身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11、供应商在合同履约期间需安排专人对所供产品供货情况实时登记建好台账,并与采购方做好数量核对相关工作,确保供货金额控制在合同金额内。
12、若产品升级换代,供应商无法提供原中标产品,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停产或升级证明,并加盖品牌厂商鲜公章,新产品功能和性能不低于原中标产品,且价格不调整。
13、采购方建立供应商后评估机制,单个装修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由需求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监理公司、分支机构从供货时效、协调配合能力、货物质量、服务能力四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估打分,考核结果3次在70分以下(含)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14、甲供材供应商的禁用、退出等相关条款,依照《重庆银行采购管理办法》采购管理章节规定执行。
15、本项目合同有效期以采购方首次下达的采购通知时间起计算,期限2年。在该项目原合同履约完毕后,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开始履行合同,在合同执行中,若结算金额大于合同金额,采购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8)工作内容:
1、供应商负责按照采购人订单要求,按招标文件所列项目,对采购人网点安防项目提供配合报建、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包括且不限于采购人验收、外部管理机构验收、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验收)以及售后服务。具体采购数量、送货时间及送货地点根据采购人的采购订单确定。
2、检验和出厂验收
①产品的检验和验收,依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行业标准制定的出厂验收条件执行。
②采购人有权随时派出人员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抽查和监督,供应商有义务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③供应商在发货前,应对所有产品进行全面的检验,如在质量、外观、规格、性能、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检测、查验、核对。
④在质量保修期内,若发现产品质量、规格与合同条款不符,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⑤现场交接验收时,如果出现产品安装质量问题和无责任的损伤,由供应商包换。
3、现场安装及其要求
①产品运到现场的时间,由采购人根据现场装修进度确定,但应保证供应商有充分时间进行生产、检验、运输和安装时间。出现特殊情况时,采购人有权推迟安装时间。产品到场后,安装前的储存条件和安全,由供应商负责。
②供应商在安装期间,有义务听从采购人现场派驻代表和总协调施工单位的协调调度。在安装现场的产品保护措施,同样由供应商负责。
③供应商指派到现场安装工作人员的安全,由供应商负责。
④供应商到现场安装的所有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服从现场保卫人员的询问和指挥,不得强行入内。
⑤安装过程中,安装人员不得损坏现场的设备设施及其它物品。如有损坏,需按价赔偿。
⑥安装过程中,供应商应负责包装物品随时整理并按指定地点整齐堆放。
4、送货时效要求
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采购通知单后,应立即按照采购通知单所列项目明细积极准备,凡需要现场制作或提前安装的,严格按照采购方和施工方进度要求进场制作,完成时间务必在装修工程竣工后(达到安装条件)5个日历天内完成。
5、售后服务要求
①所有产品保修期均为2年。工程完工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起算。保修期内免所有维修费用。(如上门服务费、人工费,零配件更换等费用)
②供应商应备足工程维保所需材料设备配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③售后服务响应:保修服务期内免费提供7*24 小时售后服务响应。要求供应商12小时内到场,4小时内排除故障。(具体为:重庆主城支行4小时内到场,2小时内排除故障;远郊区支行8小时内到场,2小时内排除故障。成都、贵阳及陕西片区 12小时内到场,2小时内排除故障。)
6、结算及付款方式
①采购人与中标人在每个项目验收合格后进行决算,对验收合格的产品和服务据实进行全额结算(不留质保金,以各方签字认可的项目验收清单为准)。
②结算时,以各方签字认可(包括发包人、中标人及采购人指定的监理公司)的汇总验收清单的需求量为结算数量,价格按照中标单价执行。结算款=∑实际需求量*中标单价-项目中承担的违约金。
③采购人在结算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但中标人有按采购人的要求先行开具合法票据(可全额抵扣的增值税发票)的义务。
7.本项目按服务区域为我行下辖网点,包括外省分支行。
8.公示期内,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投标文件全套资料原件进行核实,若中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资料原件不齐,视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列入黑名单,禁止再参与重庆银行任何项目的投标。
(9)其他:
1、项目包括供货及伴随服务(如安装、调试、后期维修等),如中标人自身不具备提供伴随服务的能力,则应将此部分服务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相关责任划分按照国家有关现行规定及业主内部管理制度由中标人和分包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2、结算时设备增值税税率按届时国家规定税率执行。临时网点(含甲方要求项目)可简易快捷铺设,线路费和安装调试费按标准网点5折计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合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街道永平门街6号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23-6336710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804室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3-67702309
电子邮件:/
重庆银行智能化辅材及伴随服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 0304010120010028835007437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 312601010400083780000013211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123904808710630013450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 3111230034020030234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 9902001764150528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 15010202900420146619867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 6232813760000616895 |
(6.26挂网版)招标文件--重庆银行智能化辅材及伴随服务.doc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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