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1523001003344001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汤池镇西河村大堰湾民宿(EPCO)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舒城县汤池镇西河村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舒城县汤池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舒城县汤池镇
六、项目类型:? 工程类 □ 服务类 □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舒城县汤池镇西河村大堰湾民宿(EPCO)项目,主要包括项目的设计、建设及运营。本项目占地约10亩,规划新建总建筑面积232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精品民宿、综合服务大厅等相关配套设施。总投资约80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等服务费30万元,工程建安费770万元)。
九、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十、计划工期:建设工期 21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运营期 5年。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运营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截止开标时间,投标人未被舒城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且处于披露期内,未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暂停、取消或限制在六安市(包括所辖县、区)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运营负责人资格要求:
2.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要求:(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B证,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2)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获得中标资格待建项目),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2设计负责人要求:(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2)设计负责人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3)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须为负责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员工),须提供设计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3、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3家,共同承担设计工作、施工工作、运营工作。联合体协议中分工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满足“1、投标人资格”中的施工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满足“1、投标人资格”中的设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十二、招标范围:
1、项目设计: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的勘察、测绘、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道路、景观绿化、给排水、强弱电、暖通、装饰装修、全部导识导引系统设计等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内容。
2、项目施工: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内容。
3、项目运营:包括整个项目的筹建配合、运营、技术服务、经营管理、项目全托管运营等工作。
4、运营单位每年需向招标人缴纳项目承租金,年项目承租金以每年中共舒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文件规定的收益标准计算。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25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3年5月15日09时00分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其它资料等)均由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上无偿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十、备 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运营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方式二: 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远程解密”,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均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
3、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6 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或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保证保险,不接受现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5、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 2 %,由招标人负责对履约保证金进行管理。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同时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合同签订与公开程序,由于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中标企业应按规定办理企业保障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对于不按规定办理的,招标人将扣除每期应付工程款的人工费部分不予拨付,直至办理完成,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执行《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8号)文规定,支持现金、保函(纸质、电子)、保证保险等方式。
6、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11时3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17时00分。
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到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异议函范本详见(http://ggzy.luan.gov.cn/zcfg/005001/005001003/005001003002/20211017/188f2ff0-05ba-4c14-aed9-16eb553f566d.html)。
8、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9、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及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60855088。
10、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同时按程序调查,调查处理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舒城县汤池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电话: 0564-8248248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舒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 0564-8186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