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监理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cs20230511fjsz05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招标联系人孙建国
招标代理机构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宁斯达0431-81501734
中标公司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肖志国
公告正文
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监理招标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表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园区基础设施一期项目监理招标 | 项目编号 | CCS20230511FJSZ05001001 | |||||||||||||||
建设单位 | 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建设地点 | 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腾飞大路以南,丙二十七街以西,丙十三路以北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类别 | 监理 | 建筑面积 | 46604.97 | 投标最高限价 | 折扣系数0.65 | |||||||||||
开标日期 | 2023-06-05 10:00:00.0 | 开标地点 | 217 | |||||||||||||||
中标工程范围 | 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配合工程竣工验收等;包括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的处理;监理文件资料管理;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服务范围执行;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对工程建设相关方进行协调的相关工作内容。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另外,还要配合招标人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质等级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 折扣系数0.60 | 附件下载 | ||||||||||||
第二名 | 吉林省建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 折扣系数0.63 | |||||||||||||
第三名 |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期结束止 | 折扣系数0.50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职称 | 注册执业资格 | 评审专业 | |||||||||||||||
评委1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造价-土建工程 | |||||||||||||||
评委2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建筑工程 | |||||||||||||||
评委3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施工-建筑工程 | |||||||||||||||
评委4 | 高级工程师 | | 工程建设-建设工程-工程类-工程造价-土建工程 | |||||||||||||||
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 | 2023年06月07日 至 2023年06月09日 |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联系人 | 孙建国 | 联系电话 | 0431-85000072 | ||||||||||||
招标代理机构 | 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张峰 | 联系电话 | 17300061455 | |||||||||||||
行政监督部门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人 | 宁斯达 | 联系电话 | 0431-81501734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健康食品产业园项目监理 | 吉林省档案馆、方志馆新馆建设工程监理 | 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监理 | ||||||||||||||
2 | 吉林省建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塞维利亚小镇A地块三期 | 小南地块棚户区改造华大城五期 | 吉林杨靖宇干部学校(通化市委党校)建设工程 | ||||||||||||||
3 |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 四川藏语佛学院阿坝分院建设项目 | 旺苍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业务及服务用房建设项目 | 汉源县富林镇第四小学建设项目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
1 | 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易地建设新校区项目(一期工程)2019年建设项目 | 际华园长春目的地中心一期运动中心工程监理 | / | ||||||||||||||
2 | 吉林省建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塞维利亚小镇B地块二期 | 吉林杨靖宇干部学校(通化市委党校)建设工程 | / | ||||||||||||||
3 |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 汉源县富林镇第四小学建设项目 | /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职称证书 | 注册执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纳入评审计分获奖情况 | ||||||||||||||
1 | 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肖志国 | 高级工程师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22003260 | / | ||||||||||||
2 | 吉林省建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孙俊伟 | 高级工程师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22004574 | / | ||||||||||||
3 |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 王建春 | 高级工程师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51010751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形式 | 承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 经营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转账 | 中国银行长春朝阳支行 | 长春市工农大路 | 0431-88408888 | |||||||||||||
2 | 吉林省建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电子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
3 |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 电子保函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 | 东南湖大路1817号 | 0431-84999737 | |||||||||||||
详细评审环节中标候选人技术标得分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
1 | 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37 | ||||||||||||||||
2 | 吉林省建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35 | ||||||||||||||||
3 |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 34.4 | ||||||||||||||||
其他投标人符合初步评审标准要求或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 | 其他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环节投标人技术标得分 | |||||||||||||||||
其他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纳入评审标准计分的工程业绩 |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 |||||||||||||||||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相关信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表中“拟任项目负责人”的证书编号只填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和其他投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是指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
5.表中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