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一局沈阳3号线11标项目型材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11(09)-sy11b-xj-2024-0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苏鑫13228078767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型钢)

询价编号:ZT11(09)-SY11B-XJ-2024-002

                        公司:

沈阳城市地铁施工需要,我公司 沈阳3号线11拟采购一批型钢(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计量

单位

需求量

到货地点

说明

1

工字钢

22


300

沈阳市和平区方型广场

标的物符合各图纸要求的项质量、技术指标。

2

角钢

L140*110*10mm


25

3

角钢

L140*90*10mm


20

4

角钢

L125*80*10mm


30

5

钢板

10mm


75

6

焊管

DN25


20

合计




470



.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能力证明材料、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采购方对供货方供应的型钢进行过磅称重验收。若卖方对买方过磅重量有异议的,由买方与卖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5.质量要求:供货方供应的型材必须符合GB/T 706-2016热轧型钢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按指定时间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方型广场中铁十一局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执行浮动价

1)供应期结算周期规定: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供应结算周期。

2)结算单价=结算基准价+综合费用

结算基准价:以到货当日“我的钢铁网”http://www.mysteel.com)公布的沈阳对应的型钢同规格的首次网络报价为合同物资对应的结算基准价。附1订货明细表基准价信息本次询价以2024年11月28日网价为基准价:工字钢22a 3430/吨,角钢L140*110*10mm、L140*90*10mm 3600/吨,钢板10mm 3670/吨,焊管DN25 3790/吨)

综合费用:中标人的综合费用报价      /吨,指卖方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综合费包含但不限于运费、杂费、税费、利润等)。(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

3)若参考网站当规定时间遇节假日未公布市场价格,则以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价格为准;如网上当天有多个报价时,以当天首次报价为准。表列参考备注价格。

4)参考网站未公布规格、品种结算基准价的确定:比照参考网站已公布最接近的小规格的网价进行确定,没有最接近的小规格时按最接近的大规格确定。

5)需求时新增的规格、品种结算基准价的确定:比照参考网站对应品种规格网价。

6)除特别说明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参考网站公布的个别价格数据明显失真时,合同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

8.2.货款支付比例:买卖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2个月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70%,6个月内支付至该批货款的80%,9个月内日内支付至该批货款金额的90%,12个月内支付至该批次货款的100%。货款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和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算。其中银行转账占合同总金额的100%,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占合同总金额的0%,卖方承担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所产生的利息和相关费用。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

.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方:苏鑫      电话:13228078767 

采购组织:许栋    电话:18119606222 

             

 

方:中铁十一局沈阳地铁3号线11标项目经理部

 采购组织: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2024 12  30          

  


1订货明细表基准价信息

 


   浮动价结算

中铁十一局物资集采中心/沈阳3号线11标项目:                                                      询价编号:ZT11(09)-SY11B-XJ-2024-002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ZT1109-项目编号-XJ-2024-XX询价函,愿意参加 ZT1109-项目编号-XJ-2024-XX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规格型号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增值税

税率

含税单价元

不含税合价元

含税合价

含税网价

备注

网价

固定

合计

A

B

C

D=B+C

E

F=D*(1+E)

G=A*D

H=A*F

I=B*(1+E)

1

工字钢

22a

300








3430


2

角钢

L140*110*10mm

25








3600


3

角钢

L140*90*10mm

20








3600


4

角钢

L125*80*10mm

30








3600


5

钢板

10mm

75








3670


6

焊管

DN25

20








3790



合计


470










特别注明:接受现金支付比例 100   %,接受承兑(包含但不限于:银行承兑、铁建银信、商业承兑、E信通等支付方式)支付比例  0  %,承兑票据由供方自行处置,需方不承担贴息费用。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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