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公司动力电源维护配件及材料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广东公司动力电源维护配件及材料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23-03129),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动力电源设备维护配件及材料1批,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交货期:接收买方采购订单后24小时内将订单所需材料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应急抢修需求:接到需求单位指定联系人应急抢修需求后,市区内4小时将应急抢修需求材料交货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市区以外其余地方8小时将应急抢修需求材料交货至指定地点并安装。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CP01085(电源空调)监控系统配辅件 |
动力电源设备维护配件及材料 |
详见附件《投标报价表》 |
1批;具体详见附件《投标报价表》 |
广东省内买方指定地方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份额具体划分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备注 |
1 |
第一名 |
50% |
/ |
2 |
第二名 |
30% |
/ |
3 |
第三名 |
20% |
/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8,131,733.27 元(不含增值税)及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投标人价款(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单价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乙级及以上。同时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 团队成员至少有6名抢修专业人员(须具备有效的低压电工操作资格证书),并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03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
2.1.4 本项目划分六个安装配送区域,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在每个安装配送区域具有至少一个专用配件存放场地(自有或合作或租赁的仓库)。投标人须提供安装配送区域自有仓库的文件、合作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未有自有或合作或租赁的仓库,则须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在安装配送区域设立专用配件存放场地,并提供自有仓库的文件、合作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未提供承诺函的,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各安装配送区域划分如下:
区域一:广州、佛山;
区域二:深圳、东莞、惠州;
区域三:阳江、茂名、湛江;
区域四:中山、珠海、江门;
区域五:肇庆、云浮、清远、韶关;
区域六:汕头、潮州、揭阳、河源、梅州、汕尾。
2.1.5 车辆配送
(1)广州市实行车辆限行规定,本项目所需配件及材料涉及应急抢修,需24小时随时送货至现场,要求投标人必须至少配备1辆专为本项目送货的广州合法牌照车辆,须提供有效的自有车辆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须登记在投标人单位或法人名下,车辆登记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不予认可),或提供长期(1年或以上)合作或租赁的车辆(须提供长期(1年或以上)合作或租赁的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未有自有车辆、或长期(1年或以上)合作或租赁的车辆,则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提供自有车辆或长期(1年或以上)合作或租赁的车辆,并提供登记在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名下的车辆登记证明文件或长期(1年或以上)合作或租赁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2)深圳市实行车辆限行规定,本项目所需配件及材料涉及应急抢修,需24小时随时送货至现场,要求投标人必须至少配备1辆专为本项目送货的深圳合法牌照车辆,须提供有效的自有车辆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须登记在投标人单位或法人名下,车辆登记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不予认可),或提供长期(1年或以上)合作或租赁的车辆(须提供长期(1年或以上)合作或租赁的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未有自有车辆、或长期(1年或以上)合作或租赁的车辆,则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提供自有车辆或长期(1年或以上)合作或租赁的车辆,并提供登记在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名下的车辆登记证明文件或长期(1年或以上)合作或租赁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3)除广州市、深圳市外其他安装配送区域要求投标人必须至少配备1辆专为本项目送货的车辆,须提供有效的自有车辆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须登记在投标人单位或法人名下,车辆登记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不予认可),或提供长期(1年或以上)合作或租赁的车辆(须提供长期(1年或以上)合作或租赁的合同等证明材料);如未有自有车辆、或长期(1年或以上)合作或租赁的车辆,则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提供自有车辆或长期(1年或以上)合作或租赁的车辆,并提供登记在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名下的车辆登记证明文件或长期(1年或以上)合作或租赁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2.1.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9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09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投标人须具备【2020】年【09】月【01】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电(含五金)配件、备件或备板产品(不含各类电气整机设备)销售业绩累计须达到180万元人民币(含)。
备注:1) 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发票),业绩统计(金额及合同时间)以发票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
2) 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 合同与发票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10月23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09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 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n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
邮 编:510620
联 系 人:黄经理
电 话:020- 8718854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5楼1508
邮 编:510095
项目负责人:黄泽文、林协利、颜欢、白鹭、周宏成、朱欣远、孙雨佳、李美寰
联 系 人:黄泽文、林协利、颜欢、白鹭、周宏成、朱欣远、孙雨佳、李美寰
电 话:18927512716
电子邮件:huangzewen@gpdi.com
网 址:/
开 户 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30009560008602
(注:我司已采用银企直联,每一个项目对应一个账号收取保证金,请务必将保证金转至本项目对应的账号下)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