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保德县2021年度救灾资金备耕物资紧急采购项目(谷子种子)的结果公告
金额
195.36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3/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1409312022ACS00011
二、项目名称: 保德县2021年度救灾资金备耕物资紧急采购项目(谷子种子)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保德县2021年度救灾资金备耕物资紧急采购项目(谷子种子) | 张杂谷3号 张杂谷13号 晋谷21号 晋谷29号 |
36946 | 公斤 | 报价:1953643.6(元) | 山西汾都香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 阳城乡赵家庄村 | 91141182MA0HLBH994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保德县2021年度救灾资金备耕物资紧急采购项目(谷子种子) | 谷种 | 张杂谷3号 | 800 | 178 | 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 1606-2012标准 |
2 | 保德县2021年度救灾资金备耕物资紧急采购项目(谷子种子) | 谷种 | 张杂谷13号 | 600 | 258 | 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 1606-2012标准 |
3 | 保德县2021年度救灾资金备耕物资紧急采购项目(谷子种子) | 谷种 | 晋谷21号 | 26000 | 46.6 | 国家GB4401.1-2008标准 |
4 | 保德县2021年度救灾资金备耕物资紧急采购项目(谷子种子) | 谷种 | 晋谷29号 | 9546 | 46.6 | 国家GB4401.1-2008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杜金锴,孙树荣,王亚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54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德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保德县东关镇梅花路1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王亚宇
项目联系方式:0350-73225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华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忻州市忻府区同德路1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韩耀龙
项目联系方式:14797130824
附件信息:
保德县2021年度救灾采购项目.doc保德县2021年度救灾采购项目.doc
329.0K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1409312022ACS00011
采购单位:保德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 :二〇二二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9312022ACS00011
项目名称:保德县2021年度救灾资金备耕物资紧急采购项目(谷子种子)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60000元
最高限价:1960000元
采购需求:保德县2021年度救灾资金备耕物资紧急采购项目(谷子种子)(详见磋商文件)。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项目概况 保德县2021年度救灾资金备耕物资紧急采购项目(谷子种子)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0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供货地点:在农时季节前,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种植质量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2月18日至2022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
3.方式:线上获取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03月0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3月0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忻州市开发区同德路1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德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山西省保德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王亚宇
联系方式:186346434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华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忻州市开发区同德路13号
联系方式:147971308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耀龙
电 话:1479713082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山西华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采购人 | 保德县农业农村局 | |
2 | 代理机构 | 山西华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3 | 项目名称 | 保德县2021年度救灾资金备耕物资紧急采购项目(谷子种子) | |
4 | 项目编号 | 1409312022ACS00011 | |
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6 | 最高限价 | 1960000元 | |
7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8 |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 þ 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 ¨ 由评审小组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采购人确定 | |
9 | 供应商应提 交的资格证 明部分文件 |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资格证明部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纳税凭据;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内的任意一次任意一项社保金凭证; 6.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经审计完整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完整的财务报表; 7.磋商保证金凭证及其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8.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六章); 9.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六章);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注:如小微企业提交不需要提供以上资料需提供证明材料;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部分文件。 | |
10 |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部分文件 |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内容及顺序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文件。 1.响应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2.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3.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4.针对本项目详细的供货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主要货物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拟用于本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地址和详细的联系方式,售后服务方案、实施时间进度表等); 5.售后及培训服务承诺;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材料。 | |
11 | 相关附件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 |
12 | 是否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3 | 进口产品 | 磋商文件注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如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加磋商,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进行评审。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 |
14 | 纸质标与电子标并行 | 1.供应商须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按照对应的操作手册制作并递交电子和纸质响应文件,同时要保证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即利用已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响应文件直接打印纸质响应文件,封皮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和签章。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磋商开启应先进行电子磋商开启,磋商开启成功后以电子评审结果为准,不再进行纸质磋商开启;符合磋商评审补救措施情形的,则直接启动纸质磋商开启,不再进行电子磋商开启。 4.评审先进行电子评审,评审成功后以电子评审结果为准,不再进行纸质评审;符合磋商评审补救措施情形的,则直接进行纸质评审,并以纸质评审结果为准。 | |
15 | 响应文件编制 及递交 | 1.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响应文件,待磋商开启现场提交。 2.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应提交纸质响应文件3份(一正贰副)。 | |
16 | 磋商开启 | 磋商开启现场须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 2.供应商需在磋商开启时,在磋商开启现场,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 |
17 | 磋商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银行汇款和支票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元) 3.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山西华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行业务经营部 银行帐号:14001688608059555555 备注:保德县2021年度救灾资金备耕物资紧急采购项目(谷子种子)保证金 4.投称文件中需附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及时间: 按递交方式退还,退还至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一次性全额退定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 天内向未中标的供应商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天内向中标人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 | |
18 | 提交履约 保证金 | ¨是 þ否 | |
19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不踏勘。 | |
20 | 磋商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 | |
21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评审小组由 3 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 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 |
22 | 成交服务费的支付 | 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具体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基准价格计算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30.2 | |
23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节能产品 | 凡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23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节能产品 | 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按照“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给予加分。 |
23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环境标志产品 | 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产品的将按照“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给予加分。 |
23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信息安全产品 | 货物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供应商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
23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正版软件要求 | 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
23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中 小 企 业 |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3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中 小 企 业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适用于: þ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 (工程项目为3%—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 (工程项目为1%-2%)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23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中 小 企 业 | 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货物的价格折扣,须如实填写《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货物明细表》(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
23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监 狱 企 业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23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福 利 企 业 |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小组评审、采购人确定,最终成交的供应商。
2.6 “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7“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8“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
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3.4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四章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章 合同草案;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相关附件。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无效。
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机构。
7.2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以及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3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4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7.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7.6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三、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相关附件部分。
资格证明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商务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及其服务规定的文件。
相关附件部分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文件。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
9.2响应文件编排要求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表格内使用宋体五号字,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纸质版响应文件装订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9.3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9.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审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否则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9.3.2响应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顺序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3.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9.3.4供应商照搬照抄本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
9.3.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要求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的一致性,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9.3.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该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3.7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资料将保密保存,但不返还。
10磋商保证金(须知前附表)
10.1磋商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2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山西华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行业务经营部
银行帐号:14001688608059555555
10.3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已缴纳磋商保证金。
10.4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5磋商保证金递交须知:
(1)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2)供应商须从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供应商在办理磋商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内填写本笔磋商保证金对应的项目编号。
10.6磋商保证金退还:
(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2)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10.7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报价
11.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2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磋商有效期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3.响应文件的签署
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3.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同时按要求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名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4.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磋商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
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6.1供应商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或撤回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6.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
16.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五、磋商开启仪式
17.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
17.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会议,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参加磋商开启活动。
17.2供应商参加磋商开启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与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进行磋商开启活动,并且对磋商开启、评审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启。
17.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磋商开启的方式进行
六、磋商程序和要求
18.组建评审小组
1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8.3评审专家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19.初步审核
19.1评审小组将按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的规定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9.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供应商须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并书面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
19.3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9.4 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9.5评审小组应当对未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予以当面告知。
20.磋商(线上进行)
20.1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0.2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0.3磋商时,评审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供应商按要求签字确认。
20.4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
20.4.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评审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
20.4.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评审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20.5 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包括书面承诺、书面补充文件及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0.6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要求需书面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
21.(二次)最后报价(线上进行)
21.1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另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2.报价合理性审查
最后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最后报价情况向评审小组通报。评审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3.评审
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3.2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3.3 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4.确定成交供应商
24.1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具体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评审过程保密
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响应文件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文件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27.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
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7.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采购管理部门。
七、签订合同
28.成交通知
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签订合同
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八、成交服务费
30.成交服务费收取
30.1成交服务费用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0.2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或商定从保证金中扣除,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保密和披露
31.保密
31.1评审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
31.2评审小组、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31.3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承诺承担本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2.披露
32.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32.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类型 成交金额 费 率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十、询问和质疑
33.询问
33.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
33.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
第三章 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一、响应文件初审
1.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2.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二、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福利企业,评审小组共同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给予其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评审办法
1.评审原则
序号 | 审查内容 | 标 准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3 | 营业执照及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
4 | 纳税凭据及社会保险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
5 | 财务状况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
6 | 磋商保证金 | 保证金已足额缴纳且从基本账户转出 |
7 | 无违法记录声明 | 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8 |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 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9 | 信用记录查询 |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服务部分。
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每个评审因素的得分汇总,符合条件且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序号 | 审查内容 | 标 准 |
1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 | 商务技术偏离表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4 | 响应文件 (商务技术部分)编制 | 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编写、签署、盖章。 |
5 | 响应文件按规定的时效、要求递交了磋商保证金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评审细则
第四章 商务技术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参数:
二、技术要求:
1.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2.交货地点:在农时季节前,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 在种子封装前,用甲霜灵药剂和多菌灵药剂对种子进行拌种,纯度≥98%,净度≥98%,发芽率达85%以上,含水量13%以下,并符合国家种植质量标准。
4.质保期:质保期1年。项目验收合格,货款支付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如在质保期发生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须予以包退包换。
评定内容及标准 | 得分 |
一、商务部分(11分) (评委会共同认定) | |
1、合同执行能力、供应商业绩 供应商合同案例以提供的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完整合同,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2019年1月至今)内签署的相关货物采购合同案例,有1项得3分,最高得9分; 同时,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供应商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 评标委员会认为响应文件中所附合同不清楚、不齐全或有异议的,需供应商提交合同、服务用户证明或反馈表原件核实;供应商未能提交原件核实的,此单项业绩不予得分。 | 9分 |
2、响应文件编制的响应程度 ①按磋商文件要求的编排顺序编制商务、技术内容的得0.5分, ②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编排页码的得0.5分,没有编排页码或页码编排不完全的不得分; ③按磋商文件要求采用双面打印装订响应文件的得0.5分; ④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计量单位的且按字体、字号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2分 |
二、技术、服务部分(59分) | |
供货服务方案 供货方案符合实际情况,优良得4-5分、中等得2-3分,一般得0-1分; 供货方案思路,优良得4-5分、中等得2-3分,一般得0-1分; 供货方案内容,优良得6-8分、中等得3-5分,一般得1-2分; 供货方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优良得4-5分、中等得2-3分,一般得0-1 分; 时间进度安排,优良得3分、中等得2分,一般得0-1分; 用户监督反馈机制及改进方案,优良得3分、中等得2分,一般得1分; 优良:内容全面调理,结构清晰,实用性、可操作性强; 中等:内容有一定的条理性,结构较清晰,有实用性、操作性; 一般:内容不全面,结构不明了,实用性、操作性较差。 | 29分 |
产品质量: ①产品主要配置、产品质量、整体设计和功能进行评价(6分) (优的得5-6分,良的得3-4分,一般的得1-2分。) ②产品技术先进、扩展能力、后续技术支持进行评价(6分) (优的得5-6分,良的得3-4分,一般的得1-2分。) ③产品安全性、稳定性,是否易用、易维护进行评价(6分) (优的得5-6分,良的得3-4分,一般的得1-2分。) | 18分 |
3、承诺 承诺所供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负责免费更换的得(3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 3分 |
4、供货保证能力承诺 经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承诺进行比较后打分,优良得4-5分,中等得2-3分,一般得0-1分。 优良:承诺考虑全面,细致;中等:承诺有一定程度的欠缺,不够全面、细致;一般:承诺不到位,不全面、细致。 | 5分 |
5、供应商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保障措施,根据优良程度酌情给分,最高得4分;(所购产品质保期至少为一年,质保期内指定专人负责) | 4分 |
三、价格部分(3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给予其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30分 |
5.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与甲方自行协商。
6.验收标准
张杂谷种子符合国家GB/T1.1-2009标准;晋谷种子符合国家GB4401.1-2008标准
7.培训方式:
培训3000人次以上,每人次1小时以上,培训时间4至12月,培训内容谷子栽培、加工、营销、标准化生产、品牌打造等。地头指导和课堂授课相结合。培训教师由教授、研究员、市委、县委联系的专家、农艺帅、乡土专家、田秀才、农大专家教授等组成。具有相关培训资质,了解熟悉本地种植情况,多次在本地实地培训的谷子方面的专家、教授。
第五章 合同原则(参考)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采 购 人:
成 交 人: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合 同 条 款(仅供参考)
采购人:
成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成交人在东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 竞争性磋商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磋商、响应文件
3、合同
4、成交通知书
5、补充协议、条款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下述合同条款的规定一致。
三、合同金额
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 元
(小写):¥ 元
四、付款条件
(由采购人与成交人具体商量)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采购人(盖章): 成交人(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
(正/副本)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 (签名或盖章)
日 期:二○二二年 月 日
目录格式
目 录
(自拟)
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附: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纳税凭据;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内的任意一次任意一项社保金凭证;
6.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经审计完整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完整的财务报表;
7.磋商保证金凭证及其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8.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采购人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9.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
(采购人名称):
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部分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1、响应函(格式)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开启日起的 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提供全部响应文件。
4.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中予以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磋商开启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低于成本或不合理报价的响应文件。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
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草案》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开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注: 1、投标报价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服务任务的一切费用等。
2、报价人根据自身情况,以总价形式进行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价(元) | 报价(元) | 供货周期 | |
1 | ||||||
2 | ||||||
3 | …… | |||||
合 计(元) | ||||||
总 价 | 人民币大写: 元 人民币小写: 元 | |||||
交货地点 | ||||||
备 注 |
表格不够可自行添加
报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 (签字和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技术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
供应商代表(签字和盖章) :
序号 | 货物名称 | 磋商文件 技术要求 | 响应文件 对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备注 |
1 | |||||
2 | |||||
... | |||||
日 期: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服务材料
第七章 相关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①,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①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附件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3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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