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宣传项目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金额
59.8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zb-2024hzga-10
预算金额59.82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0571-8649801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工1565179727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浙江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宣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2024HZGA-10
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宣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9.82万元(其中2024年安排23.93万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宣传项目,旨在大力提升支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全力做好减量控大以及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行车知识宣传,主要内容包括:
(1)交通安全宣传视频拍摄制作,内容包括微电影、宣传片、专题片、纪录片、微课程、警示教育片等长视频策划、摄制、制作,可发布使用的宣传成品定稿总时长不少于170分钟,其中制作航拍视频不少于15分钟,动画类视频不少于10分钟(视频单个时长不能超过5分钟)。
(2)新媒体平台内容策划制作,包括“杭州高速交警”微信、微博、视频号、潮鸣号等4个官方新媒体平台的发布内容的创意策划、拍摄剪辑、平面设计、图文编辑等工作,要求做到每工作日一更,每更至少一条,全年不少于365条,发布内容需包含视频、图片、文字等信息,其中每条视频成片时长1分钟左右,格式为高清格式(MP4为主),并同步在“杭州高速交警”4个官方新媒体平台发布。其中每年至少有25条以上的热点。
(3)全年完成互动形式HTML5(简称H5)制作12次(其中游戏型H5至少5个,场景型H5至少2个,互动型H5至少2个),每月不少于1次,制作内容围绕采购人交通安全宣传等;视频平台直播6次,供应商应围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以及节假日大流量管理等(具体内容按采购人最终确认内容)直播主题,直播前编制策划方案、提供技术支撑、拍摄等工作,直播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每次直播时长不少于60分钟。
具体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10月19日至2025年10月18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8 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45号盘石全球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409室]
(3)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zjzhzbdl@163.com)获取,售价(元):0,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45号盘石全球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409室
(4)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
(5)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法人办理的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发至邮箱zjzhzbdl@163.com。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45号盘石全球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409室会议室。
五、磋商开始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9月24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45号盘石全球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409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不需要提交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413号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571-86498015
质疑联系人:唐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498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45号盘石全球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409室
项目联系人:汪工
项目联系方式:15651797275
质疑联系人:方晨
质疑联系方式:18057185267
附件信息:
报名登记表.doc
0.1 KB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2024HZGA-10
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宣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9.82万元(其中2024年安排23.93万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宣传项目,旨在大力提升支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全力做好减量控大以及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行车知识宣传,主要内容包括:
(1)交通安全宣传视频拍摄制作,内容包括微电影、宣传片、专题片、纪录片、微课程、警示教育片等长视频策划、摄制、制作,可发布使用的宣传成品定稿总时长不少于170分钟,其中制作航拍视频不少于15分钟,动画类视频不少于10分钟(视频单个时长不能超过5分钟)。
(2)新媒体平台内容策划制作,包括“杭州高速交警”微信、微博、视频号、潮鸣号等4个官方新媒体平台的发布内容的创意策划、拍摄剪辑、平面设计、图文编辑等工作,要求做到每工作日一更,每更至少一条,全年不少于365条,发布内容需包含视频、图片、文字等信息,其中每条视频成片时长1分钟左右,格式为高清格式(MP4为主),并同步在“杭州高速交警”4个官方新媒体平台发布。其中每年至少有25条以上的热点。
(3)全年完成互动形式HTML5(简称H5)制作12次(其中游戏型H5至少5个,场景型H5至少2个,互动型H5至少2个),每月不少于1次,制作内容围绕采购人交通安全宣传等;视频平台直播6次,供应商应围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以及节假日大流量管理等(具体内容按采购人最终确认内容)直播主题,直播前编制策划方案、提供技术支撑、拍摄等工作,直播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每次直播时长不少于60分钟。
具体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2024年10月19日至2025年10月18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8 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浙江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45号盘石全球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409室]
(3)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zjzhzbdl@163.com)获取,售价(元):0,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45号盘石全球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409室
(4)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
(5)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法人办理的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发至邮箱zjzhzbdl@163.com。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45号盘石全球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409室会议室。
五、磋商开始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9月24日10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45号盘石全球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409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不需要提交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413号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571-86498015
质疑联系人:唐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498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45号盘石全球数字经济产业园D座409室
项目联系人:汪工
项目联系方式:15651797275
质疑联系人:方晨
质疑联系方式:1805718526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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