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投资评审造价咨询服务采购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6/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6-fzsg18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林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委托,就财政投资评审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6-FZSG18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2016-FZSG186

项目名称:财政投资评审造价咨询服务采购

项目联系人:小林

联系方式:87767686-62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2317762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中标公告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1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林/87767686-62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9月12日

中标日期:2016年10月11日

总中标金额: 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合同包一入围单位: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中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海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中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正大青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东霖伟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大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华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中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和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包二入围单位:福建弘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福建省广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国龙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和福建大正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审专家名单:

邵赴闽(组长)、方美英、欧金城、刘文银、荆铁强、汪卫民、黄国铭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合同包一入围单位:福建华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中天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海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中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正大青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福建东霖伟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大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闽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华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兴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中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和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包二入围单位:福建弘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福建省广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福建国龙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和福建大正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合同包一:参与本合同包投标的供应商共有42家。(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条款)规定的投标资格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其中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均未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资格标准中的第(3)C条款的规定;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正本中未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资格标准中的第(2)条款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上述三家投标人投标无效;其余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均符合要求。(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其中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未胶装,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13.1条款的规定;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未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开户行:建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35001614900052502011)缴交合同包一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上述四家投标人投标无效;其余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合同包二:参与本合同包投标的供应商共有6家。(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条款)规定的投标资格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均符合要求。(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其中福建省平潭县大永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未胶装,不符合招标文件第13.1条款规定,评委会一致认定其投标无效;其余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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