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南丹县新城区市场场地招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南丹县新城区市场场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
南丹县新城区市场场地使用权,面积约4500平方米,分别为地下负一层约1000平方米、地上一至三层约3500平方米。
二、用途
该场地地上一层仅限用于农产品销售摊位及便民菜市设置,不得用于其他经营范围。负一层、二、三层由中标人自主灵活经营。场地承租方自行向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办理审批及其他相关手续。
三、租期、招租方式及租金
1.租期5年,期限到期后如继续招租,原承租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
2.招租方式及租金确定:租金底价为30万元/年。如竞标人为2家(含2家)以上,将采取逐轮竞价方式进行,报价高者确定为中标人。即:符合条件的竞标人进行逐轮竞价,且新一轮报价不能低于上一轮的最高价,通过逐轮竞价,由最终报价高的竞标人中标;如符合条件竞标人仅为1家时,可以直接确定为中标人,但竞标价不得低于30万元/年。
3.租金缴纳方式:中标方按中标价按年缴纳租金。
4.保证金:竞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在报名时缴纳。(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往来账户账户名称: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开户银行:南丹县农业银行账号:205401010400079848011000083;备注:缴新城区市场投标保证金)若未中标该保证金无息退还,若中标保证金可冲抵租金。若中标方拒绝签订承租合同,该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每天正常上班时间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四楼办公室。
3.联系人:曾路,联系电话:18077858181
4.报名需提交材料:报名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缴纳保证金凭证。
五、标的现状特别说明
1.新城区市场便民菜市现有经营户承租方负责按便民菜市设置继续安置。
2.地下一层存在排水问题,地势低洼,雨季易发雨水倒灌产生积水,承租方需改造排水系统。
3.新城区市场原有消防系统由承租方维护并通过相关部门检验合格。
六、注意事项
1.自然人报名时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报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提供单位法人书面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竞标人缴纳保证金后确认报名成功,本通告不接受联合报名。在取得承租资格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招租公告要求和城市公共场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与我局签订公共场地租用合同,合同签订后承租人不能再次将市场场地整体转租他人。
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12月17日
一、标的
南丹县新城区市场场地使用权,面积约4500平方米,分别为地下负一层约1000平方米、地上一至三层约3500平方米。
二、用途
该场地地上一层仅限用于农产品销售摊位及便民菜市设置,不得用于其他经营范围。负一层、二、三层由中标人自主灵活经营。场地承租方自行向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办理审批及其他相关手续。
三、租期、招租方式及租金
1.租期5年,期限到期后如继续招租,原承租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
2.招租方式及租金确定:租金底价为30万元/年。如竞标人为2家(含2家)以上,将采取逐轮竞价方式进行,报价高者确定为中标人。即:符合条件的竞标人进行逐轮竞价,且新一轮报价不能低于上一轮的最高价,通过逐轮竞价,由最终报价高的竞标人中标;如符合条件竞标人仅为1家时,可以直接确定为中标人,但竞标价不得低于30万元/年。
3.租金缴纳方式:中标方按中标价按年缴纳租金。
4.保证金:竞标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在报名时缴纳。(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往来账户账户名称: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开户银行:南丹县农业银行账号:205401010400079848011000083;备注:缴新城区市场投标保证金)若未中标该保证金无息退还,若中标保证金可冲抵租金。若中标方拒绝签订承租合同,该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每天正常上班时间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四楼办公室。
3.联系人:曾路,联系电话:18077858181
4.报名需提交材料:报名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缴纳保证金凭证。
五、标的现状特别说明
1.新城区市场便民菜市现有经营户承租方负责按便民菜市设置继续安置。
2.地下一层存在排水问题,地势低洼,雨季易发雨水倒灌产生积水,承租方需改造排水系统。
3.新城区市场原有消防系统由承租方维护并通过相关部门检验合格。
六、注意事项
1.自然人报名时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报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提供单位法人书面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竞标人缴纳保证金后确认报名成功,本通告不接受联合报名。在取得承租资格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招租公告要求和城市公共场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与我局签订公共场地租用合同,合同签订后承租人不能再次将市场场地整体转租他人。
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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