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承德产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PPN项目主承销商选取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承德产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PPN项目主承销商选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产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PPN项目主承销商选取项目,项目业主为承德产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承德产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发行人:承德产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 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以各监管机构的审核意见和批复为准。
2.3 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1.2‰/年(为承销费年费率,承销费=发行规模*期限*承销费年费率,承销费上限值为600万元),1.2‰/年为最高有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承销费年费率将会被拒绝。
2.4 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最终以监管机构的审核意见和批复为准。
2.5 发行利率要求:不高于正式发行前最近三个月同等期限、相同评级的同类产品平均发行利率。
2.6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7 募集资金用途:用途是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到期债务、项目建设等。
2.8 还本付息方式: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0服务范围和内容:
中标人接受发行人的委托作为本期PPN的主承销商,牵头制定本期PPN发行方案,组织专业人员从事本次发行工作,负责为发行人提供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顾问策划、主管机关协调、方案设计和销售兑付等服务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0.1 承担主承销商的法定职责,在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为发行人设计PPN注册、发行整体方案。
2.10.2 对发行人PPN注册与发行进行总体策划,起草发行工作方案,推荐有关中介机构,组织并主持召开发行人、中标人双方及有关中介机构参加的协调会,并通过协调讨论,确定发行人发行总体方案及工作时间表。
2.10.3 制作、编制PPN发行所必须的申请材料(法律规定应由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制作的申报材料除外);
2.10.4将PPN发行申报材料上报有关审批机构,并与上述机构进行沟通,以取得PPN发行所需的各项批准文件;
2.10.5发行销售、募款结算、发行总结及PPN存续期间的付息、兑付工作及年度信息披露等工作;
2.10.6 提供主承销商与发行人一致同意,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金融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PPN主承销资格(以提供的营业执照和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为准);
3.3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原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本次投标最多可由2家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
3.4 202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未受过交易商协会关于PPN业务方面相关自律处分的说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方相关说明。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1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主承销资格、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承德市开发区国控大厦918室,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承德市开发区国控大厦11层评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承德产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开发区冯营子高铁周边C-03-1号地块国控大厦1208室
邮编:067000
联系人:丛岩松
电话:0314-2051521
承德产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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