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年临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13.73万亩)第四十五标段:管材购置及运输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12.91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2.91万元
招标公司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泓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裴先生0478-8295163
中标公司河北兴盛塑料管业有限公司112.91万元
中标联系人闫建忠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临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13.73万亩)第四十五标段:管材购置及运输
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牧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泓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2024年临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13.73万亩) 临NK2024-001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2024年临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13.73万亩)第四十五标段:管材购置及运输 临NK2024-001-01-45 |
开标时间 | 2024年03月15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巴彦淖尔市开标室2号 |
公示期 | 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0日止 |
备注说明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河北兴盛塑料管业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129172.7000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3月24日,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4月15日,共计:23(具备供货条件,按施工需要适时供货)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闫建忠 |
企业业绩 | 1、磴口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批)物资采购第四标段2、2021年平乡县中华办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3、2021年桃城区河沿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B(包)九标段 4、定州市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管道等部分(3标段:铺设地下输水管道工程) 5、喀左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材、管件)第四标段6、定州市2022年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标段工程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联泽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129594.0000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3月24日;计划完工时间: 2024年4月15日;共计:23(具备供货条件,按施工需要适时供货)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张飞燕 |
企业业绩 | 1、大武口区潮湖村扬水渠穿星海湖段改造工程 PVC 管材采购第二标段2、彭阳县 2022 年石头崾岘灌区高效节水农业项目六标段(PVC 管材及管件采购) 3、2022 年平罗县宝丰镇高效节水灌溉工程PVC 管材采购第四标段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富康荣盛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1128404.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2024年3月24日至2024年4月15日,共计:23,(具备供货条件,按施工需要适时供货)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张伟 |
企业业绩 | 1、临河区(白脑包镇公产村)2020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与安装2、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巴彦淖尔市磴口县(2020年)水利水保项目第六标段(材料采购)3、农垦集团 2022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材料采购管材、管件材料采购第一标段4、临河区 2023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6.75万亩)第二十四标段:管材购置及运输5、磴口县 2023 年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物资采购第二标段6、乌拉特中旗 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材料第十一标段:管道材料购置7、2024 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石兰计村4.01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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