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叶女士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三公司4、5号堆场轨道调整维修工程询价公告

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三公司4、5号堆场轨道调整维修工程”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合同名称:三公司4、5号堆场轨道调整维修工程。
2、项目地点: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工程内容:
三公司4号堆场轨道436m,三公司5号堆场轨道550m:调整满足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轨枕范围内落料及杂草等清理外运、增加碎石垫层、废机油与柴油、黄油、螺帽与螺杆更换、螺杆接长、硬基础沉降不均、轨道接地焊接处理,所有垃圾均需运出港区合规处理。施工完毕6个月后,本次施工的轨道全线维护保养1次;维护保养内容为螺栓上油、轨道直线度、高低差调整、轨距、局部碎石铺垫等。
4、施工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合同价每日2‰扣除违约金,超过30日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应得到招标人同意后自行踏勘)。
6、资金来源:自有。
7、工程质量要求:按《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21-2008版标准4.9.5.6装卸设备轨道安装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达到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质量等级标准,无条件返工,直至符合质量等级标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二、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1、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
4、投标人提交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5、近5年堆场轨道或铁路施工或调整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
6、具备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三、报价样式
报 价 表 样 式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三公司4号5号堆场轨道调整维修工程





1
三公司4号堆场轨道
单线延长米
436



2
三公司5号堆场轨道
单线延长米
550



3
合计
——
——
——

(含税9%)








1、投标人应按给定的格式填写工程报价表。
2、投标人根据现场轨道情况自行制定调整方案报价。报价中请考虑由于生产影响造成不能连续施工的因素,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材料均由投标人考虑在报价综合单价中,如:轨枕范围内落料及杂草等清理外运、增加碎石垫层、废机油与柴油、黄油、螺帽与螺杆更换、螺杆接长、硬基础沉降不均、侧石拆除及抬高、轨道接地焊接处理等一切措施费用和相关规费(含工伤保险费、安全环保费)未列项目均视为已包含在所报的单价中充分考虑了。
3、投标人根据现场必须考虑与生产的影响,实施前提交一份轨道调整实施计划以便与生产部门协调。
4、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内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市场波动的全部风险,还应充分考虑除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工程变更、建设单位要求增减工程量以外的全部风险。
5、施工完毕6个月后,本次施工的轨道全线维护保养1次;维护保养内容为螺栓上油、轨道直线度、高低差调整、轨距、局部碎石铺垫等。
6、报价时应考虑现场根据生产安排分区域施工,施工范围内做好安全维护。
四、验收方式
实施前对轨道进行测量作为基础数据,实施后再次进行测量,提交一份书面测量报告(实施前后的两轨轨距、轨道顶面标高,轨道现状描述等),完成后由建设单位、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共同验收。
五、支付方式
1、无预付款,结算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支付采用“皖港易付”平台支付;
2、经交工验收,工程结算经部门审核后2个月内付至全部工程款的70%,施工完毕6个月后,维护保养后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0%,留10%质保金待质保期(贰年)满一月内付清。
六、限价及采取的评审办法
本项目限价19.72万元,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在符合施工需求、质量要求的前提下,以总报价最低价中标。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到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masport.com.cn/)直接获取。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文件挂网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逾期未交的不予接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采用邮寄、密封送达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企划部(办公楼四楼,420室);地址:马鞍山市长江路47号,联系人:叶女士联系方式:0555-2845606。
九、报价文件格式及相关要求
1、报价文件装订成册(正本、副本各一份),密封在1个资料袋中,包括:
(1)报价;
(2)施工方案;
(3)公司资质及人员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
(4)需提供近5年堆场轨道或铁路施工或调整类似业绩,至少提供1个项目(合同复印件);
(5)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十、报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报价无效:
1、报价文件未密封;
2、报价文件未加盖单位印章;
3、报价文件未按时送达;
4、报价文件资料不全,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5、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资格要求
6、超过投标限价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马鞍山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部
联系人:李响
联系电话:0555-2845466 17755528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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