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年台安县黑土地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97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321-00059
预算金额97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市鞍勤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02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年台安县黑土地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7-11 至 2022-07-15
撰写单位: 辽宁嘉合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台安县黑土地保护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台安县黑土地保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2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321-00059
项目名称:2022年台安县黑土地保护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750,000.00
最高限价(元):9,7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采购内容:实施面积10万亩,进行玉米根茬还田及堆沤肥施用补助。(共计2.25万吨堆沤肥的供货、播撒、玉米根茬还田+旋耕作业),具体技术流程如下:秋季玉米收获后利用秸秆粉碎机械将秸秆粉碎后打包离田,然后将根茬粉碎,粉碎长度≤10cm,使秸秆均匀地抛洒在田面上,用有机肥抛洒机将堆沤肥均匀抛洒在田面(每亩推荐抛撒堆沤肥225kg),再用旋耕机进行深度20cm25cm的旋耕,后利用圆盘耙对地块进行碎土平整作业,地表平整度、土壤膨松度、土壤扰动系数等指标应达到 JB/T 10295 的要求,最后起垄作业或平茬作业、镇压,使土壤达到待播状态。

序号

实施地点

实施面积(万亩)

数量(万吨)

1

台安县桑林镇

3.5

0.7875

2

台安县新开河镇

5

1.125

3

台安县新台镇

1.5

0.3375

合计

10

2.25

2、技术指标、数量见下表

检查单位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

3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

20

水分

%

35

酸碱度

5.5-9.0

蛔虫卵死亡率

%

95

粪大肠杆菌群数

/g

100

总砷(As)(以烘干基计)

mg/kg

15

总镉(Cd)(以烘干基计)

mg/kg

3

总铅(Pb)(以烘干基计)

mg/kg

50

总铬(Cr)(以烘干基计)

mg/kg

150

总汞(Hg)(以烘干基计)

mg/kg

2

       
合同履行期限: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1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7月1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02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暂定为3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投标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taggzyjyzx@163.com),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投标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
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7、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台安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 台安县繁荣北街70号
联系方式: 0412-4958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嘉合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三道街10栋23层336号
联系方式: 0412-2236668
邮箱地址: lnjhhx@126.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对炉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嘉合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81499404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洁
电 话: 0412-2236668/2237778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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