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地管杂项管道框架协议(库存商)磋商公告
1.项目条件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公开征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地管杂项管道框架协议(库存商)
2.2项目编号:0747-2460SCCJS268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采购范围: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绿氢制5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一期25万吨)地管杂项管道框架协议(库存商),采购范围详见《技术要求》及清单。
明细简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材质 | 执行标准 | 最高限价 (聚乙烯、钢骨架管:元/米;球墨铸铁管:元/吨) |
1 | 聚乙烯PE给水管 | DN20 | PE80 | GB/T13663-2000 | 5.4 |
2 | 聚乙烯PE给水管 | DN25 | PE80 | GB/T13663-2000 | 5.6 |
3 | 聚乙烯PE给水管 | DN32 | PE100 | GB/T13663-2000 | 9.9 |
4 | 聚乙烯PE给水管 | DN40 | PE100 | GB/T13663-2000 | 14.1 |
5 | 钢骨架PE复合给水管 | DN50 | PN2.5 PE复合 | CJ/T123-2016 | 140.0 |
6 | 钢骨架PE复合给水管 | DN80 | PN2.5 PE复合 | CJ/T123-2016 | 188.0 |
7 | 钢骨架PE复合给水管 | DN100 | PN2.5 PE复合 | CJ/T123-2016 | 274.0 |
8 | 钢骨架PE复合给水管 | DN150 | PN2.5 PE复合 | CJ/T123-2016 | 490.0 |
9 | 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道 | DN300 SN12.5 | B管道结构。含安装配件,包括但不限于专用焊条。HDPE材质 | GB/T19472.2-2017 | 289.0 |
10 | 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道 | DN400 SN12.5 | GB/T19472.2-2017 | 394.0 | |
11 | 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道 | DN500 SN12.5 | GB/T19472.2-2017 | 609.0 | |
12 | 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道 | DN600 SN12.5 | GB/T19472.2-2017 | 788.0 | |
13 | 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道 | DN800 SN12.5 | GB/T19472.2-2017 | 1575.0 | |
14 | 球墨铸铁管 | DN400 | 6米/支,含安装附件,密封圈材料选用丁腈耐油橡胶圈(NBR);壁厚按照重力管道用球铁管的壁厚,承插连接,滑入式柔性接口,不做内衬,外涂层为环氧树脂。 | GB/T26081-2022 | 5391.0 |
15 | 球墨铸铁管 | DN350 | GB/T26081-2022 | 5391.0 | |
16 | 球墨铸铁管 | DN300 | GB/T26081-2022 | 5391.0 | |
17 | 球墨铸铁管 | DN250 | GB/T26081-2022 | 5933.0 | |
18 | 球墨铸铁管 | DN200 | GB/T26081-2022 | 5933.0 |
(1)交货计量方式为聚乙烯、钢骨架管按照米数结算,球墨铸铁管按照理论计重结算;
(2)本次报价均为含13%增值税、含运费、包装、现场服务及保险等费用;
(3)供应商响应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评审专家组可对该供应商的响应价格提出质疑,经供应商澄清,评审专家组仍一致认定低于市场价并全体签字确认的否决。
2.5项目地点(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施工现场。
2.6有效期限为项目建设周期,即从框架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本项目竣工投产)止。
2.7质保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2个月或货到现场后18个月,二者以先到期者为准。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 本项目最高响应限价:磋商文件的报价清单中的每个规格价格设最高限价(见报价清单),响应人的报价每项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要求报整数),否则将被否决响应,报价不全报价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注册资金大于等于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响应人应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供复印件,成立不满三年的可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
3.3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GB/T 1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或GB/T2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或GB/T45001),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
3.4 自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为石油、化工、能源电力等行业的大型企业提供过聚乙烯、钢骨架管或球墨铸铁管的供货业绩,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工作范围页、供货范围页(规格和型号、数量)、签字页;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验收合格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等)。上述证明资料未提供或未齐全的视为无效业绩。
3.5仓储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自有产权、长期租用协议20年及以上的长期租赁视同自有产权),产权面积与租用面积(租用协议20年以内的)按以下比例换算成仓储面积,仓储面积:产权面积:租用面积=1:1:5,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6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 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7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以下内容(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①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②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④完全同意本框架协议(库存商)的全部主要条款。
⑤承诺在本项目应答全过程中,与磋商活动相关的成员均没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⑥接受磋商小组对响应人提供的业绩报表或证明材料的异议,磋商小组成员如有异议可以提出当场或现场复核和甄别要求,一旦发现造假,将取消否决其响应或成交资格。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9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2日下午23:59分;(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时间为准,下同)。
4.2获取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d.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潜在响应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响应平台-响应人操作手册”,如有平台操作疑问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1277。
4.3平台服务费及技术支持费:1000.00元。
4.4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领购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09:30。
5.2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当根据文件厚度自行分册;响应文件内页需要正反双面打印。
5.3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中心B座中化商务有限公司23楼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磋商时间及地点
6.1磋商时间:2024年7月2日09:30。
6.2磋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平安幸福中心B座中化商务有限公司23楼会议室。
6.3磋商方式:线下磋商,综合评分法。
7. 磋商步骤
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商务、技术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谈判并审核合格,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按磋商最终确定的商务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后报价密封递交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步骤四:磋商小组对所有提交了最终报价的供应商按照第三章规定的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8. 其他内容:
8.1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d.sinochemitc.com)上发布。
8.2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
8.3拟选中标人数量及供货比例(份额分配)
8.3.1 方案:一主一备
选择入围供货商2家,第一中标人(主选供应商)的供货比例不低于60%,第二中标人(备选供应商)供货比例不做保证。
8.3.2 采购人不保证最低的供货份额及合同金额,每一批次供货的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采购人向成交人另行下达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
8.4框架协议调价原则(机制):协议期内不调价。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金风绿能化工(兴安盟)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大楼三层西侧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子邮件:zhangboyu@goldwind.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B座19楼
联 系 人:董浩然、薛浩然、杨雨晴
联系电话:15950729797、15673310589、13701465943
电子邮件:donghaoran1@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