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省公安厅小额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9.9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河南省公安厅小额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
一、内容:
现对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满足需求(详见附件)的供应商在预算金额内
填写报价单,并于2022年12月8日上午12点前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扫描件、填写完整的报价单原格式电子表以及营业执照、服务和履约承诺等
发送至zfcg1138@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
1、河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项目(预算99500元)
2、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门户网站等级测评项目(预算50000元)
3、河南公安“全息豫警”统计数据综合应用平台项目监理工程(预算68000元
)
收到成交通知后,由于供应商原因3日内不进行对接签订合同并按合同执行的,
视为放弃成交候选资格,按报价排序顺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报相关部门处
理。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37165881138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公安厅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9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588113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第一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
(三)项目建设预算:99500元
(四)项目建设目标、内容与规模
(1)项目建设目标
运营河南交警微信公众号平台、河南交警微博,打造掌上微平台,提高河南交警“双
微”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2)项目建设内容
1.运营微信订阅号
通过河南交警的自媒体运营,打造政务类品牌认知,传递品牌价值,准确性架起面
向百姓、服务群众、直接与民众进行交流和沟通的渠道,建立用户对政务平台价值认同
及互动。
1.1粉丝管理
每周统计后台粉丝数量、增减情况、阅读峰值管理,粉丝回复关键词及时设置调整等。
1.2内容管理
及时发布总队重要警务信息;每日查收总队双微邮箱、新媒体交流群信息,汇总择优发
布各地市通过以上途径报送的违法典型案例等新闻通稿;每日转发部交管局、平安中原
等上级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要警务信息;结合当下热点等整合信息资源,组织编辑
创意微信内容、视觉编排管理。工作日及法定节日保持日更5条内容。每日发布内容包括
但不仅限于“权威发布”“曝光台”、“我为群众办实事”“一线微观”、“覆车之戒”“五大曝光”
、“每日安全”等专栏;总队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运营商增设其他专栏;每月根据总队重点
工作发布一篇宣传推文,包含案例、视频、海报等重要元素。所有发布内容需经总队审核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后发布。每月底汇总整理当月整体工作情况并报送总队审核。
1.3活动管理
每月根据节日,制作主题海报,策划一个线上互动活动,增强粉丝黏性。活动需要用户回
复转发,或后台留言参与。
2.运营政务微博
利用微博的社交化运营,打造政务类品牌认知,传递品牌价值,准确性架起面向百
姓、服务群众、直接与民众进行交流和沟通的渠道,建立用户对政务平台价值认同及互
动。
2.1微博视觉化
基于河南交警定位,以及微博运营定位,打造视觉化品牌专属微博主页图、微博话
题图。
2.2内容管理
发布公安交管重要警务信息,及时发布总队重要警务信息等新闻通稿,完成总队要求的
话题联动等线上活动;每日查收总队双微邮箱、新媒体交流群信息,汇总择优发布各地
市通过以上途径报送的违法典型案例等稿件;结合当下热点、节日等,整合微博信息资
源,撰写有传播效应、互动趣味的互动内容。每天不低于2条原创发布(含图文);每天不
低于5条内容转发。每日发布内容需经总队审核后发布。每月底汇总整理当月整体工作
情况并报送总队审核。
2.3活动管理
每月根据重要宣传节点,策划一个线上创意活动,增强粉丝黏性。活动需要用户互动(包
括转发、评论、点赞等)。
二、运营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中国公民自然人的身份证。
1.2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至少应提供近一年的资
产负债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1.4供应商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2022年1月以来
任意3个月缴纳的相关税收凭据(主管行政部门或银行出具)。
1.5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和近
2022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
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6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
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
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5.根据有关要求,政务新媒体运营商应具备新闻采编资质。运营商提供的从业资格
证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且证书类型与工作岗位一致或相近,认定为具有新闻采编。
条件包括持有《新闻采编资格培训合格证》《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
》《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播音员主持人证》《
互联网新闻采编培训合格证书》6种证书其中之一。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第二章合同草案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形式
1、甲方授权乙方成为甲方所属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合作伙伴,乙方为甲方提供内
容维护支持与宣传推广服务。
2、乙方负责根据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相关要求,协助运营河南交警微博账号、微
信账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乙方成立项目组,其中运营负责人1名、文字编辑1名、平面设计师1名共3人。乙
方需保持项目组人员基本稳定,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派人员的能力、经验等全面认定,若不
能胜任工作要求,乙方必须及时调整。
(2)每周派项目组人员到总队对接工作1次,遇重大节日或重要警务活动,乙方需派
员随警作战,及时通过“双微”发布有关内容。
(3)乙方需不断完善项目、提升宣传质量,使总队“双微”影响力不断提升,努力进
入本系统第一方阵。
(4)保持河南交警“双微”的日常运转。1)每日微信平台发布新闻至少5篇,微博每
日至少发10条信息,每天不低于2条原创发布(含图文);每天不低于5条内容转发;2
)每日发布内容需有交警正能量、交通违法曝光、预警提示信息等内容;3)微信每个工作日
更新,节假日不停更;微博每日更新,全年不停更;4)每周收集网友举报投诉信息报送至
交警总队,待交警总队办理完结后将结果反馈网友;5)能够与网友开展高质量互动。6)
及时发布总队重要警务信息;7)每日查收总队双微邮箱、新媒体交流群信息,汇总择优发布各地市通过以上途径报送的违法典型案例等稿件;8)及时转发上级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要警务信息和外省先进经验;9)结合当下热点等整合信息资源,组织编辑创意微信内容、视觉编排管理;10)微信平台每日发布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权威发布”“曝光台”、“我为群众办实事”“一线微观”、“覆车之戒”“五大曝光”、“每日安全”等专栏;11)总队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运营商在微信平台增设其他专栏;12)每月根据重点工作发布一篇宣传推文,包含案例、视频、海报等重要元素;13)每月根据节日,制作主题海报,策划一个线上互动活动,增强粉丝黏性。活动需要用户回复转发,或后台留言参与;14)完成总队要求的话题联动等线上活动;15)结合当下热点、节日等,整合微博信息资源,撰写有传播效应、互动趣味的互动内容。16)所有发布内容需经总队审核后发布;17)每月底汇总整理当月整体工作情况并报送总队审核;(5)积极配合交警总队完成新媒体工作任务,具体内容在每周对接时及时沟通;
(6)确保交警总队“双微”平台粉丝每年增长10万;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7)甲方每半年对乙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双微”运
营质量的意见建议。
二、双方合作费用和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整体合作费用共计人民币99500元(大写:玖万玖仟伍佰元整);费用分两
次结清,第一次自合同签订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作费50000元,第二次为合同结束
后一个月内,乙方如无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费用49500元;乙方在收取合作费用前,
必须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直至收到有效发票凭证为止。
2、支付方式:转账
乙方开户行:
开户名:
帐号:
三、保密和商业秘密
1、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资
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
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合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
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
、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四、声明及保证
1、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3)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4)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
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知识产权
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商标、专利、著作权、域名、商号、商业信息及技术等。
3、乙方保证:
1)对其提供给甲方的全部信息拥有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可以授权甲方使用该等信息
。
2)其提供给甲方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如因乙方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任何争议,乙方应负责解决;如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乙
方应负责全额赔偿。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乙方不得擅自发布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消除影响。影响恶劣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2)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应按照甲方相关要求,协助运营河南交警微博账号、微信账
号,如有特殊情况应进行反馈,不得无故不发。如乙方在合同期间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职
责,甲方有权扣除5%违约金费用。
3)乙方应保证每天发布信息的质量,不得出现应付或疏忽大意,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
时消除不良影响。
六、协议期限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日期起生效,有效期为2022年12月日至2023年12月
日。协议期满后三十日内,若任何一方未书面通知对方延续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2、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该违约方收到守约方关于违约行为已发生并
存在的通知的十五日之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作出更正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通知的
方式立即终止本协议。
3、除前款规定外,如有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此合同,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自
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届满时,本协议终止。
4、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
和义务。
七、争议与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争议解决向甲
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八、其他条款
1、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
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不可抗拒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
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4、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四份,乙方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
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河南省公安厅乙方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地址: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
办公室门户网站等级测评采购需求
拟对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门户网站开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展等级测评工作,该项工作需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提供企业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
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近半年以来任一个月的缴税
凭证)及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近半年以来任一个月的社
保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书)
2.
供应商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
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3.
供应商具有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联盟颁发的工业信息安
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证书及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
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技术要求
1.项目概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
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
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
2018)、《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指导意见
》(公信安[2009]142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提升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择优选取具有网络
安全等级测评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
对按照等级保护相关要求进行全面的安全等级测评,出具
安全等级测评报告。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范围:
本次测评范围为河南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公开管理
门户系统(三级)。
2.技术要求
2.1项目进行所依据的标准和规范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包括的所有设备、技术手段应遵照下
列标准和规范进行测评。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应为合同期
间的最新有效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正式
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GB17859-1999)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
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25058-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保护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
2019)
《信息安全技术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
2018)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GB/T20984-2007)等
2.2.项目实施原则
(1)客观性和公正性原则:
测评人员应当没有偏见,在最小主观判断情形下,按照
双方相互认可的测评方案,基于明确定义的测评方式和解
释,实施测评活动。
(2)可重复性和可再现性原则:
依照同样的要求,使用同样的测评方式,对每个测评实
施过程的重复执行应该得到同样的结果。可再现性和可重
复性的区别在于,前者与不同测评人员测评结果的一致性
有关,后者与同一测评人员测评结果的一致性有关。
(3)保密原则:
在测评过程中,需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双方签订保密协
议,对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任何用户信息未经允许不向其
他任何第三方泄漏,以及不得利用这些信息损害招标人利
益。
(4)互动原则:
在整个测评过程中,强调招标人的互动参与,每个阶段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都能够及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对测评的内容、
方式做出相关调整,进而更好的进行测评工作。
(5)最小影响原则:
测评工作应该尽可能小地影响系统和网络的正常运行,
不能对业务的正常运行产生明显的影响(包括系统性能明
显下降、网络阻塞、服务中断等),如无法避免,则应做
出说明。
(6)规范性原则: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的实施须由专业的测评人员
依照规范的操作流程进行,对操作过程和结果要有相应的
记录,并提供完整的测评报告。
(7)质量保障原则:
在整个测评过程中,须特别重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的
实施应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流程进行,控制项目的进
度和质量。
2.3测评内容
2.3.1单项测评
等级保护单项测评工作可为安全技术测评和安全管理测
评两大类。安全技术测评包括: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
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和安全管理中心五个
层面上的安全控制测评;安全管理测评包括:安全管理制
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和安全
运维管理五个方面的安全控制测评。详细内容包括: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1、安全物理环境
安全物理环境测评应通过访谈、检查和测试的方式评测
信息系统的物理安全保障情况。在内容上,物理安全层面
测评实施过程应涉及物理位置选择、物理访问控制、防盗
窃和防破坏、防雷击、防火、防水和防潮、防静电、温湿
度控制、电力供应、电磁防护10个工作单元。
2、安全通信网络
安全通信网络测评应通过访谈、检查和测试的方式评测
信息系统的网络通信情况。在内容上,安全通信网络层面
测评过程应涉及网络架构、通信传输、可信验证3个工作单
元的测评。
3、安全区域边界
安全通信网络测评应通过访谈、检查和测试的方式评测
信息系统的网络边界防护情况。在内容上,安全区域边界
层面测评过程应涉及边界防护、访问控制、入侵防范、恶
意代码和垃圾邮件防范、安全审计、可信验证6个工作单元
的测评。
4、安全计算环境
安全计算环境测评应通过访谈、检查和测试的方式评测
信息系统的安全计算环境中主机、应用、数据的安全防护
情况。在内容上,安全计算环境层面测评实施过程应涉及
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
范、可信验证、数据完整性、数据保密性、数据备份恢复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剩余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11个工作单元的测评。
5、安全管理中心
安全管理中心应通过访谈、检查和测试的方式评测信息
系统的综合安全管理情况。在内容上,安全管理中心实施
过程应涉及系统管理、审计管理、安全管理、集中管控4个
工作单元的测评。
6、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测评应通过访谈和检查的形式评测安全管
理制度的制定、发布、评审和修订等情况。主要涉及安全
主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各类其它人员、各类管理制度
、各类操作规程文件等对象。在内容上,安全管理制度测
评实施过程应涉及安全策略、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评
审和修订4个工作单元的测评。
7、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机构测评应通过访谈和检查的形式评测安全管
理机构的组成情况和机构工作组织情况。主要涉及安全主
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相关的文件资料和工作记录等对
象。在内容上,安全管理机构测评实施过程应涉及岗位设
置、人员配备、授权和审批、沟通与合作、审核和检查5个
工作单元的测评。
8、安全管理人员
人员安全管理测评应通过访谈和检查的形式评测机构人
员安全控制方面的情况。主要涉及安全主管人员、人事管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理人员、相关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记录等对象。在内容上
,安全管理人员测评实施过程应涉及人员录用、人员离岗
、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外部人员访问管理4个工作单元的
测评。
9、安全建设管理
安全建设管理测评应通过访谈和检查的形式评测系统安
全建设管理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情况。主要涉及安全主管人
员、系统建设负责人、各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文件、执
行过程记录等对象。
在内容上,安全建设管理测评实施过程应涉及系统定级和
备案、安全方案设计、产品采购和使用、自行软件开发、
外包软件开发、工程实施、测试验收、系统交付、等级测
评、服务投标人选择10个工作单元的测评。
10、安全运维管理
安全运维管理测评应通过访谈和检查的形式评测系统安
全运维管理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情况。主要涉及安全主管人
员、安全管理人员、各类运维人员、各类管理制度、操作
规程文件、执行过程记录等对象。在内容上,安全运维管
理测评实施过程应涉及环境管理、资产管理、介质管理、
设备维护管理、漏洞和风险管理、网络和系统安全管理、
恶意代码防范管理、配置管理、密码管理、变更管理、备
份和恢复管理、安全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管理、外包运维
管理14个工作单元的测评。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2.3.2整体测评
等级保护对象整体测评应从安全控制点、安全控制点间
和区域间等方面进行测评和综合安全分析从而给出等级测
评结论。整体测评包括安全控制点测评、安全控制点间测
评和区域间测评。安全控制点测评是指对单个控制点中所
有要求项的符合程度进行分析和判定。
安全控制点间安全测评是指对同一区域同一类内的两个
或者两个以上不同安全控制点间的关联进行测评分析,其
目的是确定这些关联对等级保护对象整体安全保护能力的
影响。
区域间安全测评是指对互连互通的不同区域之间的关联
进行测评分析,其目的是确定这些关联对
等级保护对象整体安全保护能力的影响。
2.4项目交付成果
在安全等级测评过程中,每个工作阶段、流程、内容、
及成果交付严格遵循《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
2019)和《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
2018)文件的要求,根据本项目信息系统情况协助招标人
完成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工作,并开展相应级别的安全等级
测评工作,测评结果需得到招标人的确认,测评报告的编
制严格遵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XX系统等级测评报告》(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最新模版)。
2.5技术资料
投标人需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一份
2、项目计划书、项目实施方案
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XX系统等级测评报告
4、验收报告
三、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预计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项目(
整改时间除外)。
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公安“全息豫警”统计数据综合应用平台
项目监理工程采购需求
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公安“全息豫警”统计数据综合应用平台项目监理工
程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公安“全息豫警”统计数据综合应用平台
项目监理工程
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预算金额:6.8万元。(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3.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3.1
采购内容: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公安“全息豫警”统计数据综合应用平台项目
建设周期内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3.2服务期限:同平台建设周期。
3.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4质量标准:合格。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询价时间)
。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
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同一包段询价。(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
息为准。)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4.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具体要求
一、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本系统由省公安厅建设,用户规模涵盖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主要包括:各级公安机
关领导,省厅、地市公安局综合统计机构领导及工作人员,县区公安机关统计人员、统计
责任人,各级公安机关业务警种部门相关领导和统计人员等。项目部署在省厅一级,通过B
/S架构,开放给省市县各级公安机关使用,覆盖全省范围。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平台门户。搭建河南公安统计平台门户,具体功能包含:个人工作台配置、信息发
布、待办任务、信息监测预警等功能。
2)统计数据指标库。统计数据指标库建设主要包含标准指标体系和指标数据接入建设
。
3)数据综合应用管理系统。数据综合应用管理系统建设包括:统计调查管理、部颁报
表统计流程管理、档案数据管理、历史数据提取分析、数据共享与发布、统计资料管理、
统计监督、数据搜索引擎、互动反馈、系统管理等功能。
4)数据可视化应用。数据可视化应用建设主要包括:业务总览可视化、治安态势可视
化、监测分析可视化和基础数据可视化功能。
二、监理服务要求
1.监理服务内容
为保障项目完整实施,对项目实行监理制度。
1)审查承建单位的设计、技术方案、管理、骨干人员与各类项目建设保障措施;
2)全面监督项目的质量、进度,定期向采购人报送监理报告和进度报表;
3)
对项目进行验收,督促相关单位提供技术档案及竣工验收材料,审查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
、可靠性和完整性,编写并保存各类监理工作报表、报告和竣工报告;
4)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承担监理应当承担的工作。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2.监理服务技术要求
2.1总体技术要求
本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
。
响应人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下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
,应征得采购人的同意。
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则
响应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监理。
响应人在监理工作中必须使用下述标准、规范: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1部分:总则》(GB/T19668.1-2005)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2部分:通用布缆系统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2-2007)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3部分: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3-
2007)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4部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4-
2007)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5-2007)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6部分:信息化工程安全监理规范》(GB/T19668.6-2007)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
上述规范和标准如发生不一致时,则以要求最为严格的规范、规程或标准作为工作依据
。
各项目阶段监理工作具体说明如下(应包含但不限于):
2.2项目组织及技术总体方案的把关
1)
审核和确认开发单位关于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业务应用标准规范建设、应用支撑系统建设、
数据库建设、硬件资源运用、系统集成、系统接口建设的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
2)
审核和确认开发单位关于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业务应用标准规范建设、应用支撑系统建设、
数据库建设、硬件资源运用、系统集成、系统接口建设的测试计划、测试方案和结果,使得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系统达到开发合同中的各相关技术功能指标和性能要求;
3)审核和确认开发单位的项目进度计划和进度节点控制;
4)
监督对源代码、应用程序及相关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
操作手册、培训手册、质量文档等)的移交验收;
2.3项目质量控制
1)
整体质量的控制。对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业务应用标准规范建设、应用支撑系统建设、数据
库建设、硬件资源运用、系统集成、系统接口建设等建设内容进行总体检测、测试和验收。
2)
开发质量的控制。对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业务应用标准规范建设、应用支撑系统建设、数据
库建设、硬件资源运用、系统集成、系统接口建设等开发计划的审核和确认,以及对每个开
发阶段进行监督、检查、审核、确认和把关;
3)
安全质量控制。负责项目安全系统建设的审核和确认;对安全系统的安装、调试、配置过程
的监督;对有必要进行的第三方测试工作进行配合及管理,保证第三方测试项目按计划有效
实施。
4)
培训的质量控制。审核确认开发单位的培训计划;检查培训教材、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等
资料内容,检查培训文档是否与实际培训内容相符合;协助用户方组织培训;监督开发单位
实施其培训计划,并征求用户的反馈意见;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2.4项目进度控制
1)审核项目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
2)
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各项目建设方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
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3)
当项目目标出现偏离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开发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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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项目变更控制
1)
对项目变更进行管理,对项目计划、流程、预算、进度或可交付成果的变更申请进行评估;
2)
注重对项目经理的时间管理是否合理、有效进行监督,并且就检查结果与项目经理本人进行
沟通,帮助项目经理进行有效的时间管理;
3)
根据项目计划成本,通过采用成本分析方法找出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间的偏差和分析产生偏
差的原因与变化发展趋势,进而督促开发单位采取措施以减少或消除偏差,实现目标成本;
4)及时记录合同变更情况,并予以审核和确认。
2.6项目风险控制
1)对项目建设各阶段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分析、控制和预警;
2)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风险应对和处理。
2.7项目合同管理
1)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项目建设各方按时履约;
2)对合同的工期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
3)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4)
对项目变更控制,明确界定项目变更的目标,防止变更范围的扩大化,加强变更风险以及变
更效果的评估;
5)任何合同变更都要得到三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开发单位)的书面确认。
2.8项目信息管理/档案管理
1)做好项目监理日记及项目大事记;
2)做好各类往来文件的存档;
3)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的会议纪要工作;
4)管理实施期间的各类技术文档;
5)做好项目监理周报;
6)做好阶段性项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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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项目安全管理
1)协助建设单位审核监测系统建设的有关安全保密方面的内容;
2)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机密数据和资料的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
3)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控制,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2.10项目知识产权管理
1)协助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2)
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系统的使用审核,保证开发单位不在本项目建设
中出现违反知识产权的行为。
2.11项目协调和组织
1)
接受委托,负责协调项目所涉及的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
类纠纷;
2)
监理单位应通过必要的会议制度来实施协调工作,主要包括问题通报会、监理协调会、监理
交底会和参与业主单位组织的有关会议等。
2.12其他监理工作
1)向建设单位上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和专题报告;
2)验收项目竣工资料,编制监理竣工资料;
3)做好系统初步测试验收和最终验收;
4)完成监理工作总结;
5)完成项目相关的其他监理工作。
三、服务期限
提供项目全程监理服务,包括需求分析阶段、设计阶段、开发阶段、测试阶段、试运行
阶段、用户培训阶段、验收阶段等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
本项目的监理应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项目的开发范围、进度、成本、质量
风险、文件控制等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和管理。做好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为采购人
提供技术、商务和法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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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要求
响应人需提出完整的项目监理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需求调研方案、总体监理方案
、项目监理管理方案等。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人员要求
在项目建设中,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业务熟练、具备监理实施经验的人员
参加该项目监理工作,人员总数不少于2人,其中监理人员现场驻场人员不低于1
人。监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软件评测师、系统分析师、咨询
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或监理等相关资质。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招标编号:/)
一、内容:
现对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满足需求(详见附件)的供应商在预算金额内
填写报价单,并于2022年12月8日上午12点前将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格式见附件
)扫描件、填写完整的报价单原格式电子表以及营业执照、服务和履约承诺等
发送至zfcg1138@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
1、河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项目(预算99500元)
2、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门户网站等级测评项目(预算50000元)
3、河南公安“全息豫警”统计数据综合应用平台项目监理工程(预算68000元
)
收到成交通知后,由于供应商原因3日内不进行对接签订合同并按合同执行的,
视为放弃成交候选资格,按报价排序顺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报相关部门处
理。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37165881138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公安厅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9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588113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第一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
(三)项目建设预算:99500元
(四)项目建设目标、内容与规模
(1)项目建设目标
运营河南交警微信公众号平台、河南交警微博,打造掌上微平台,提高河南交警“双
微”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2)项目建设内容
1.运营微信订阅号
通过河南交警的自媒体运营,打造政务类品牌认知,传递品牌价值,准确性架起面
向百姓、服务群众、直接与民众进行交流和沟通的渠道,建立用户对政务平台价值认同
及互动。
1.1粉丝管理
每周统计后台粉丝数量、增减情况、阅读峰值管理,粉丝回复关键词及时设置调整等。
1.2内容管理
及时发布总队重要警务信息;每日查收总队双微邮箱、新媒体交流群信息,汇总择优发
布各地市通过以上途径报送的违法典型案例等新闻通稿;每日转发部交管局、平安中原
等上级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要警务信息;结合当下热点等整合信息资源,组织编辑
创意微信内容、视觉编排管理。工作日及法定节日保持日更5条内容。每日发布内容包括
但不仅限于“权威发布”“曝光台”、“我为群众办实事”“一线微观”、“覆车之戒”“五大曝光”
、“每日安全”等专栏;总队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运营商增设其他专栏;每月根据总队重点
工作发布一篇宣传推文,包含案例、视频、海报等重要元素。所有发布内容需经总队审核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后发布。每月底汇总整理当月整体工作情况并报送总队审核。
1.3活动管理
每月根据节日,制作主题海报,策划一个线上互动活动,增强粉丝黏性。活动需要用户回
复转发,或后台留言参与。
2.运营政务微博
利用微博的社交化运营,打造政务类品牌认知,传递品牌价值,准确性架起面向百
姓、服务群众、直接与民众进行交流和沟通的渠道,建立用户对政务平台价值认同及互
动。
2.1微博视觉化
基于河南交警定位,以及微博运营定位,打造视觉化品牌专属微博主页图、微博话
题图。
2.2内容管理
发布公安交管重要警务信息,及时发布总队重要警务信息等新闻通稿,完成总队要求的
话题联动等线上活动;每日查收总队双微邮箱、新媒体交流群信息,汇总择优发布各地
市通过以上途径报送的违法典型案例等稿件;结合当下热点、节日等,整合微博信息资
源,撰写有传播效应、互动趣味的互动内容。每天不低于2条原创发布(含图文);每天不
低于5条内容转发。每日发布内容需经总队审核后发布。每月底汇总整理当月整体工作
情况并报送总队审核。
2.3活动管理
每月根据重要宣传节点,策划一个线上创意活动,增强粉丝黏性。活动需要用户互动(包
括转发、评论、点赞等)。
二、运营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中国公民自然人的身份证。
1.2供应商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至少应提供近一年的资
产负债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1.4供应商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2022年1月以来
任意3个月缴纳的相关税收凭据(主管行政部门或银行出具)。
1.5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和近
2022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
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6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
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
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5.根据有关要求,政务新媒体运营商应具备新闻采编资质。运营商提供的从业资格
证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且证书类型与工作岗位一致或相近,认定为具有新闻采编。
条件包括持有《新闻采编资格培训合格证》《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
》《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播音员主持人证》《
互联网新闻采编培训合格证书》6种证书其中之一。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第二章合同草案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形式
1、甲方授权乙方成为甲方所属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合作伙伴,乙方为甲方提供内
容维护支持与宣传推广服务。
2、乙方负责根据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相关要求,协助运营河南交警微博账号、微
信账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乙方成立项目组,其中运营负责人1名、文字编辑1名、平面设计师1名共3人。乙
方需保持项目组人员基本稳定,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派人员的能力、经验等全面认定,若不
能胜任工作要求,乙方必须及时调整。
(2)每周派项目组人员到总队对接工作1次,遇重大节日或重要警务活动,乙方需派
员随警作战,及时通过“双微”发布有关内容。
(3)乙方需不断完善项目、提升宣传质量,使总队“双微”影响力不断提升,努力进
入本系统第一方阵。
(4)保持河南交警“双微”的日常运转。1)每日微信平台发布新闻至少5篇,微博每
日至少发10条信息,每天不低于2条原创发布(含图文);每天不低于5条内容转发;2
)每日发布内容需有交警正能量、交通违法曝光、预警提示信息等内容;3)微信每个工作日
更新,节假日不停更;微博每日更新,全年不停更;4)每周收集网友举报投诉信息报送至
交警总队,待交警总队办理完结后将结果反馈网友;5)能够与网友开展高质量互动。6)
及时发布总队重要警务信息;7)每日查收总队双微邮箱、新媒体交流群信息,汇总择优发布各地市通过以上途径报送的违法典型案例等稿件;8)及时转发上级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要警务信息和外省先进经验;9)结合当下热点等整合信息资源,组织编辑创意微信内容、视觉编排管理;10)微信平台每日发布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权威发布”“曝光台”、“我为群众办实事”“一线微观”、“覆车之戒”“五大曝光”、“每日安全”等专栏;11)总队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运营商在微信平台增设其他专栏;12)每月根据重点工作发布一篇宣传推文,包含案例、视频、海报等重要元素;13)每月根据节日,制作主题海报,策划一个线上互动活动,增强粉丝黏性。活动需要用户回复转发,或后台留言参与;14)完成总队要求的话题联动等线上活动;15)结合当下热点、节日等,整合微博信息资源,撰写有传播效应、互动趣味的互动内容。16)所有发布内容需经总队审核后发布;17)每月底汇总整理当月整体工作情况并报送总队审核;(5)积极配合交警总队完成新媒体工作任务,具体内容在每周对接时及时沟通;
(6)确保交警总队“双微”平台粉丝每年增长10万;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7)甲方每半年对乙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双微”运
营质量的意见建议。
二、双方合作费用和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整体合作费用共计人民币99500元(大写:玖万玖仟伍佰元整);费用分两
次结清,第一次自合同签订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作费50000元,第二次为合同结束
后一个月内,乙方如无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费用49500元;乙方在收取合作费用前,
必须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直至收到有效发票凭证为止。
2、支付方式:转账
乙方开户行:
开户名:
帐号:
三、保密和商业秘密
1、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资
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
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合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
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
、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四、声明及保证
1、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2)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而该合作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3)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4)其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该等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
约束力的法律文件的限制。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知识产权
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商标、专利、著作权、域名、商号、商业信息及技术等。
3、乙方保证:
1)对其提供给甲方的全部信息拥有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可以授权甲方使用该等信息
。
2)其提供给甲方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如因乙方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任何争议,乙方应负责解决;如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乙
方应负责全额赔偿。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乙方不得擅自发布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消除影响。影响恶劣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2)在履行合同期间,乙方应按照甲方相关要求,协助运营河南交警微博账号、微信账
号,如有特殊情况应进行反馈,不得无故不发。如乙方在合同期间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职
责,甲方有权扣除5%违约金费用。
3)乙方应保证每天发布信息的质量,不得出现应付或疏忽大意,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
时消除不良影响。
六、协议期限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日期起生效,有效期为2022年12月日至2023年12月
日。协议期满后三十日内,若任何一方未书面通知对方延续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2、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并在该违约方收到守约方关于违约行为已发生并
存在的通知的十五日之内仍未能对违约行为作出更正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通知的
方式立即终止本协议。
3、除前款规定外,如有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此合同,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自
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届满时,本协议终止。
4、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
和义务。
七、争议与适用法律
1、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争议解决向甲
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八、其他条款
1、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
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不可抗拒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
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4、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四份,乙方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
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河南省公安厅乙方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地址: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
办公室门户网站等级测评采购需求
拟对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门户网站开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展等级测评工作,该项工作需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提供企业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
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近半年以来任一个月的缴税
凭证)及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近半年以来任一个月的社
保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
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书)
2.
供应商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
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3.
供应商具有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联盟颁发的工业信息安
全应急服务支撑单位证书及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
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技术要求
1.项目概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
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
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
2018)、《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指导意见
》(公信安[2009]142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全面提升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和防护水平,择优选取具有网络
安全等级测评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
对按照等级保护相关要求进行全面的安全等级测评,出具
安全等级测评报告。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范围:
本次测评范围为河南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公开管理
门户系统(三级)。
2.技术要求
2.1项目进行所依据的标准和规范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包括的所有设备、技术手段应遵照下
列标准和规范进行测评。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应为合同期
间的最新有效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正式
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GB17859-1999)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
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GB/T25058-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保护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
2019)
《信息安全技术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
2018)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GB/T20984-2007)等
2.2.项目实施原则
(1)客观性和公正性原则:
测评人员应当没有偏见,在最小主观判断情形下,按照
双方相互认可的测评方案,基于明确定义的测评方式和解
释,实施测评活动。
(2)可重复性和可再现性原则:
依照同样的要求,使用同样的测评方式,对每个测评实
施过程的重复执行应该得到同样的结果。可再现性和可重
复性的区别在于,前者与不同测评人员测评结果的一致性
有关,后者与同一测评人员测评结果的一致性有关。
(3)保密原则:
在测评过程中,需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双方签订保密协
议,对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任何用户信息未经允许不向其
他任何第三方泄漏,以及不得利用这些信息损害招标人利
益。
(4)互动原则:
在整个测评过程中,强调招标人的互动参与,每个阶段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都能够及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对测评的内容、
方式做出相关调整,进而更好的进行测评工作。
(5)最小影响原则:
测评工作应该尽可能小地影响系统和网络的正常运行,
不能对业务的正常运行产生明显的影响(包括系统性能明
显下降、网络阻塞、服务中断等),如无法避免,则应做
出说明。
(6)规范性原则: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的实施须由专业的测评人员
依照规范的操作流程进行,对操作过程和结果要有相应的
记录,并提供完整的测评报告。
(7)质量保障原则:
在整个测评过程中,须特别重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的
实施应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流程进行,控制项目的进
度和质量。
2.3测评内容
2.3.1单项测评
等级保护单项测评工作可为安全技术测评和安全管理测
评两大类。安全技术测评包括: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
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和安全管理中心五个
层面上的安全控制测评;安全管理测评包括:安全管理制
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和安全
运维管理五个方面的安全控制测评。详细内容包括: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1、安全物理环境
安全物理环境测评应通过访谈、检查和测试的方式评测
信息系统的物理安全保障情况。在内容上,物理安全层面
测评实施过程应涉及物理位置选择、物理访问控制、防盗
窃和防破坏、防雷击、防火、防水和防潮、防静电、温湿
度控制、电力供应、电磁防护10个工作单元。
2、安全通信网络
安全通信网络测评应通过访谈、检查和测试的方式评测
信息系统的网络通信情况。在内容上,安全通信网络层面
测评过程应涉及网络架构、通信传输、可信验证3个工作单
元的测评。
3、安全区域边界
安全通信网络测评应通过访谈、检查和测试的方式评测
信息系统的网络边界防护情况。在内容上,安全区域边界
层面测评过程应涉及边界防护、访问控制、入侵防范、恶
意代码和垃圾邮件防范、安全审计、可信验证6个工作单元
的测评。
4、安全计算环境
安全计算环境测评应通过访谈、检查和测试的方式评测
信息系统的安全计算环境中主机、应用、数据的安全防护
情况。在内容上,安全计算环境层面测评实施过程应涉及
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入侵防范、恶意代码防
范、可信验证、数据完整性、数据保密性、数据备份恢复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剩余信息保护、个人信息保护11个工作单元的测评。
5、安全管理中心
安全管理中心应通过访谈、检查和测试的方式评测信息
系统的综合安全管理情况。在内容上,安全管理中心实施
过程应涉及系统管理、审计管理、安全管理、集中管控4个
工作单元的测评。
6、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测评应通过访谈和检查的形式评测安全管
理制度的制定、发布、评审和修订等情况。主要涉及安全
主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各类其它人员、各类管理制度
、各类操作规程文件等对象。在内容上,安全管理制度测
评实施过程应涉及安全策略、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评
审和修订4个工作单元的测评。
7、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机构测评应通过访谈和检查的形式评测安全管
理机构的组成情况和机构工作组织情况。主要涉及安全主
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相关的文件资料和工作记录等对
象。在内容上,安全管理机构测评实施过程应涉及岗位设
置、人员配备、授权和审批、沟通与合作、审核和检查5个
工作单元的测评。
8、安全管理人员
人员安全管理测评应通过访谈和检查的形式评测机构人
员安全控制方面的情况。主要涉及安全主管人员、人事管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理人员、相关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记录等对象。在内容上
,安全管理人员测评实施过程应涉及人员录用、人员离岗
、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外部人员访问管理4个工作单元的
测评。
9、安全建设管理
安全建设管理测评应通过访谈和检查的形式评测系统安
全建设管理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情况。主要涉及安全主管人
员、系统建设负责人、各类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文件、执
行过程记录等对象。
在内容上,安全建设管理测评实施过程应涉及系统定级和
备案、安全方案设计、产品采购和使用、自行软件开发、
外包软件开发、工程实施、测试验收、系统交付、等级测
评、服务投标人选择10个工作单元的测评。
10、安全运维管理
安全运维管理测评应通过访谈和检查的形式评测系统安
全运维管理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情况。主要涉及安全主管人
员、安全管理人员、各类运维人员、各类管理制度、操作
规程文件、执行过程记录等对象。在内容上,安全运维管
理测评实施过程应涉及环境管理、资产管理、介质管理、
设备维护管理、漏洞和风险管理、网络和系统安全管理、
恶意代码防范管理、配置管理、密码管理、变更管理、备
份和恢复管理、安全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管理、外包运维
管理14个工作单元的测评。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2.3.2整体测评
等级保护对象整体测评应从安全控制点、安全控制点间
和区域间等方面进行测评和综合安全分析从而给出等级测
评结论。整体测评包括安全控制点测评、安全控制点间测
评和区域间测评。安全控制点测评是指对单个控制点中所
有要求项的符合程度进行分析和判定。
安全控制点间安全测评是指对同一区域同一类内的两个
或者两个以上不同安全控制点间的关联进行测评分析,其
目的是确定这些关联对等级保护对象整体安全保护能力的
影响。
区域间安全测评是指对互连互通的不同区域之间的关联
进行测评分析,其目的是确定这些关联对
等级保护对象整体安全保护能力的影响。
2.4项目交付成果
在安全等级测评过程中,每个工作阶段、流程、内容、
及成果交付严格遵循《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
2019)和《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GB/T28449-
2018)文件的要求,根据本项目信息系统情况协助招标人
完成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工作,并开展相应级别的安全等级
测评工作,测评结果需得到招标人的确认,测评报告的编
制严格遵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XX系统等级测评报告》(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最新模版)。
2.5技术资料
投标人需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一份
2、项目计划书、项目实施方案
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XX系统等级测评报告
4、验收报告
三、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预计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项目(
整改时间除外)。
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公安“全息豫警”统计数据综合应用平台
项目监理工程采购需求
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公安“全息豫警”统计数据综合应用平台项目监理工
程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公安“全息豫警”统计数据综合应用平台
项目监理工程
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预算金额:6.8万元。(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3.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3.1
采购内容: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公安“全息豫警”统计数据综合应用平台项目
建设周期内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3.2服务期限:同平台建设周期。
3.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4质量标准:合格。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条件: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询价时间)
。在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
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同一包段询价。(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
息为准。)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4.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具体要求
一、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本系统由省公安厅建设,用户规模涵盖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主要包括:各级公安机
关领导,省厅、地市公安局综合统计机构领导及工作人员,县区公安机关统计人员、统计
责任人,各级公安机关业务警种部门相关领导和统计人员等。项目部署在省厅一级,通过B
/S架构,开放给省市县各级公安机关使用,覆盖全省范围。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平台门户。搭建河南公安统计平台门户,具体功能包含:个人工作台配置、信息发
布、待办任务、信息监测预警等功能。
2)统计数据指标库。统计数据指标库建设主要包含标准指标体系和指标数据接入建设
。
3)数据综合应用管理系统。数据综合应用管理系统建设包括:统计调查管理、部颁报
表统计流程管理、档案数据管理、历史数据提取分析、数据共享与发布、统计资料管理、
统计监督、数据搜索引擎、互动反馈、系统管理等功能。
4)数据可视化应用。数据可视化应用建设主要包括:业务总览可视化、治安态势可视
化、监测分析可视化和基础数据可视化功能。
二、监理服务要求
1.监理服务内容
为保障项目完整实施,对项目实行监理制度。
1)审查承建单位的设计、技术方案、管理、骨干人员与各类项目建设保障措施;
2)全面监督项目的质量、进度,定期向采购人报送监理报告和进度报表;
3)
对项目进行验收,督促相关单位提供技术档案及竣工验收材料,审查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
、可靠性和完整性,编写并保存各类监理工作报表、报告和竣工报告;
4)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承担监理应当承担的工作。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2.监理服务技术要求
2.1总体技术要求
本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
。
响应人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下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
,应征得采购人的同意。
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则
响应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监理。
响应人在监理工作中必须使用下述标准、规范: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1部分:总则》(GB/T19668.1-2005)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2部分:通用布缆系统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2-2007)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3部分: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3-
2007)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4部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4-
2007)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5-2007)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6部分:信息化工程安全监理规范》(GB/T19668.6-2007)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
上述规范和标准如发生不一致时,则以要求最为严格的规范、规程或标准作为工作依据
。
各项目阶段监理工作具体说明如下(应包含但不限于):
2.2项目组织及技术总体方案的把关
1)
审核和确认开发单位关于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业务应用标准规范建设、应用支撑系统建设、
数据库建设、硬件资源运用、系统集成、系统接口建设的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
2)
审核和确认开发单位关于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业务应用标准规范建设、应用支撑系统建设、
数据库建设、硬件资源运用、系统集成、系统接口建设的测试计划、测试方案和结果,使得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系统达到开发合同中的各相关技术功能指标和性能要求;
3)审核和确认开发单位的项目进度计划和进度节点控制;
4)
监督对源代码、应用程序及相关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
操作手册、培训手册、质量文档等)的移交验收;
2.3项目质量控制
1)
整体质量的控制。对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业务应用标准规范建设、应用支撑系统建设、数据
库建设、硬件资源运用、系统集成、系统接口建设等建设内容进行总体检测、测试和验收。
2)
开发质量的控制。对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业务应用标准规范建设、应用支撑系统建设、数据
库建设、硬件资源运用、系统集成、系统接口建设等开发计划的审核和确认,以及对每个开
发阶段进行监督、检查、审核、确认和把关;
3)
安全质量控制。负责项目安全系统建设的审核和确认;对安全系统的安装、调试、配置过程
的监督;对有必要进行的第三方测试工作进行配合及管理,保证第三方测试项目按计划有效
实施。
4)
培训的质量控制。审核确认开发单位的培训计划;检查培训教材、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等
资料内容,检查培训文档是否与实际培训内容相符合;协助用户方组织培训;监督开发单位
实施其培训计划,并征求用户的反馈意见;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2.4项目进度控制
1)审核项目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
2)
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各项目建设方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
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3)
当项目目标出现偏离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开发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2.5项目变更控制
1)
对项目变更进行管理,对项目计划、流程、预算、进度或可交付成果的变更申请进行评估;
2)
注重对项目经理的时间管理是否合理、有效进行监督,并且就检查结果与项目经理本人进行
沟通,帮助项目经理进行有效的时间管理;
3)
根据项目计划成本,通过采用成本分析方法找出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间的偏差和分析产生偏
差的原因与变化发展趋势,进而督促开发单位采取措施以减少或消除偏差,实现目标成本;
4)及时记录合同变更情况,并予以审核和确认。
2.6项目风险控制
1)对项目建设各阶段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分析、控制和预警;
2)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风险应对和处理。
2.7项目合同管理
1)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项目建设各方按时履约;
2)对合同的工期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
3)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4)
对项目变更控制,明确界定项目变更的目标,防止变更范围的扩大化,加强变更风险以及变
更效果的评估;
5)任何合同变更都要得到三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开发单位)的书面确认。
2.8项目信息管理/档案管理
1)做好项目监理日记及项目大事记;
2)做好各类往来文件的存档;
3)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的会议纪要工作;
4)管理实施期间的各类技术文档;
5)做好项目监理周报;
6)做好阶段性项目总结。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2.9项目安全管理
1)协助建设单位审核监测系统建设的有关安全保密方面的内容;
2)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机密数据和资料的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
3)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控制,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2.10项目知识产权管理
1)协助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2)
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系统的使用审核,保证开发单位不在本项目建设
中出现违反知识产权的行为。
2.11项目协调和组织
1)
接受委托,负责协调项目所涉及的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
类纠纷;
2)
监理单位应通过必要的会议制度来实施协调工作,主要包括问题通报会、监理协调会、监理
交底会和参与业主单位组织的有关会议等。
2.12其他监理工作
1)向建设单位上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和专题报告;
2)验收项目竣工资料,编制监理竣工资料;
3)做好系统初步测试验收和最终验收;
4)完成监理工作总结;
5)完成项目相关的其他监理工作。
三、服务期限
提供项目全程监理服务,包括需求分析阶段、设计阶段、开发阶段、测试阶段、试运行
阶段、用户培训阶段、验收阶段等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
本项目的监理应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项目的开发范围、进度、成本、质量
风险、文件控制等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和管理。做好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为采购人
提供技术、商务和法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四、管理要求
响应人需提出完整的项目监理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需求调研方案、总体监理方案
、项目监理管理方案等。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人员要求
在项目建设中,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业务熟练、具备监理实施经验的人员
参加该项目监理工作,人员总数不少于2人,其中监理人员现场驻场人员不低于1
人。监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软件评测师、系统分析师、咨询
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或监理等相关资质。
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总队双微运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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