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察布查尔县文旅宣传片拍摄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bce-xcpps-2023
预算金额7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乌鲁木齐鑫盛开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琰1367994212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察布查尔县文旅宣传片拍摄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0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CE-XCPPS-2023
项目名称:察布查尔县文旅宣传片拍摄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0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察布查尔县文旅宣传片拍摄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拍摄一部高质量察布查尔县文化旅游宣传片作为长期使用,内容包括宣传片拍摄制作,全媒体投放、城轨广告投放、明星邀请以及设备采购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目录内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2.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 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注:投标文件中对所供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折扣优惠。
2.4、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2.5、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1日至2023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0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0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察布查尔县文昌路文昌苑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7.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7.4、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7.5、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
7.6、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7.7、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察布查尔县
联系方式:0999-3626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鑫盛开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西环路306号开元新城一期3号写字楼1201号
联系方式:13679942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琰
电 话:13679942122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察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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