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tzs20230301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029-8232424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1
公告正文

编号: xtzs202303015

1.招商人:陕西国铁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2.招商项目及概况

2.1项目位置:陕西省韩城市咎村镇境内,拟建设的铁路专用线接轨于侯西线白村车站。

2.2市场定位:煤炭储运场所

2.3建设方案:招商人投资对轨道、信号、供电等设备进行改造。拨移延长白村车站8道,新建专用线1条,线路有效长912m,安全线1条,有效长50 m;新建集装箱堆场面积3510m2;新建煤棚14749m2

中商企业投资约2766万元建设站台墙、堆场铺面、进站道路、大门、环保设施及相应的照明、抑尘、污水处理、汽车衡等基础设施。其中:站台墙、挡墙约482.4万元;通信、电力照明约105万元;房屋约15万元;堆场硬化、煤棚环保设施及相应的照明、抑尘、污水处理、汽车衡等基础设施约1803万元,设计费等其他费用约228.9万元,预备费131.7万元。并承担信号楼拆除还建施工费用。

2.4经营方式:合作经营

2.5招商方式:公开招商

2.6招商底价(含税价): 8元/吨,年保底发运量40万吨。

2.7合作期限:13年

2.8履约保证

2.8.1中商企业在接到中商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国铁物流公司缴纳300万元(叁佰万元整)履约保证金,项目建成并发运首列后,国铁物流公司将履约保证金(不支付利息)全额返还中商企业,如在首列发运前因中商企业违约导致的任何违约金、赔偿金等,国铁物流公司均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仅需返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即可。

2.8.2中商企业中商后弃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8.3因中商企业原因,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退出项目合作,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8.4遇到国家总体规划及铁路需要使用该场地等不可抗力的情况,导致项目终止,国铁物流公司将履约保证金(不支付利息)全额返还中商企业(如有扣除情形甲方仅需返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即可)。

2.8.5因中商企业原因导致项目未按期完工,每延期一个月,扣除3%履约保证金(不满整月部分,按实际天数计算)。

2.8.6中商企业须确保在项目建成后一个月内发运首列,每延期一个月,扣除3%履约保证金(不满整月部分,按实际天数计算)。

2.9重要披露事项

2.9.1中商企业在铁路用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建成后所有权归属于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商企业在合作期限内享有使用的权利。中商企业投资建设的煤棚、站台等设备设施由中商企业负责维护,费用由中商企业承担。

2.9.2中商企业确定后,因政府规划、铁路政策调整或其他情形导致无法开展合作,本项目自动终止,约定双方无条件退出,双方互不补偿追责。

2.9.3中商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招商人拟定的设计方案、施工图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并承担投资费用(含设计费等)。

2.9.4中商企业工程建设期为四个月,中商企业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建设。

2.10竞商人的特殊要求

2.10.1中商后,按照中商价,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招商人预付首年保底企业专用线使用费。

2.10.2以后每年,按照结算周期,提前一个月预付下一年保底企业专用线使用费。 

2.11其他说明

2.11.1项目建设如需贷款、融资的,由中商人负责筹借,招商人不提供任何形式贷款、融资担保。

2.11.2项目场地的日常维护由中商人解决,招商人负责督查合作期间项目的安全管理等事项。

2.11.3中商人承担场地内所有设备设施维修管理费用。中商人承担合作期间场地所产生的水、电、暖、天然气、物业费等费用。

2.11.4中商人承担项目场地内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清理费用、房屋还建以及双方协商的其他相关费用。

2.11.5中商人负责与当地政府对接,办理土地、消防、安评、环评等地方政府要求的所有手续;负责协调处理进场道路通行、周边村民关系等工作,保障储运基地正常运营。

2.11.6中商人在合同期内不得变更场地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确需要,需书面报告招商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2.11.7如在合作合同期内发生违法违纪事件,中商人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11.8在合同期内,不得将本项目场地、房产进行抵押融资或以其他方式对本项目场地、房产设置他项权利。

2.11.9中商人须严格履行合同,遵守铁路相关规定,合作期间自觉接受地方管理机构及招商人的检查,由此而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中商人自行承担。

3.竞商人资格要求

3.1竞商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3.2竞商人具备与铁路企业的合作条件,具备煤炭及制品销售、道路货运运输等合格有效的经营资质。

3.3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4竞商人不得存在法律诉讼、经济纠纷等司法案件。(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5承诺履行本项目招商文件中各项规定,服从招商人的监督、管理,遵守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西安局集团公司相关规定。

3.6竞商人在本项目内不得从事经营危化物品及国家法律所强制性禁止的经营活动,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3.8已按要求缴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

3.9已报名并获得招商文件。

(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综合评分表)

3.10竞商保证金:凡参加该项目的竞商人,须缴纳竞商保证金包件1:伍拾万元整(500000元),具体缴纳事宜详见招商文件。

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5.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竞商者,请于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31日在95306国铁招商网报名获取招商文件,售价200元/包件(售后不退,电子发票开票流程详见附件1)

报名审核时间为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029-82324248。

5.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先登录95306国铁招商网https://zs.95306.cn/#/,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注意填报的身份信息、企业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等真实有效,由于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招商信息不能及时接收造成任何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上传的资料(扫描件)必须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报名时)、报名表(见附件)及招商文件购买凭证。

5.3招商文件的获取:审核通过后,招商文件发送至国铁招商平台注册所填邮箱。

6.竞商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竞商文件的递交方式:纸质竞商文件需通过现场向招商人递交。

6.2 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竞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1日8时30分,递交地点为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第5开标室),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29-82324248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网(https://zs.95306.cn/#/)上公布。

8.招商文件购买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铁路局支行

账号:3700 0220 0920 0071 120

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业务室

邮编:710054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29-82324248

邮箱:sxtxzs24248@163.com

(注:标书费需从竞商人公司基本账户缴纳,自然人或个体户参与竞商的需从竞商人名下账户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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