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勘察 (项目名称)已由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防洪排涝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一标段:1、新赵大街(G307引道南侧-汪洋沟)综合整治工程,新赵大街道路北起G307引道南侧,南至经开区规划南侧区界,全长约5200m,进行提升改造,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等。新赵大街排水工程北起G307引道南侧,南至汪洋沟,全长约5500m。 二标段:1、泵站提升工程①松江路-汪洋沟积水点新建一体化泵站,位于松江路与汪洋沟交口东南角绿地内。②丰产路-工业大街积水点,阿里山大街(槐安路东路-丰产路)-丰产路(阿里山大街-工业大街)雨水管道按规划形成。 ③丽阳泵站位于S204与迎宾大道交口西侧1km处进行提升改造。④东区西站位于污水处理厂围墙外东北角进行提升改造。⑤东区东站位于石黄高速养护工区南侧进行提升改造。⑥塔元庄石德铁路箱涵泵站改造。⑦良村石德铁路箱涵泵站改造。2、汪洋沟疏浚整治,本次汪洋沟疏浚整治工程涉及河段为丰产路一区界段,治理河道长约2.5km。 3、世纪大道、杜村排水改造工程①世纪大道(杜村-新赵大街)排水管网改造,污水管网改造:世纪大道(新赵大街以东段)新建DN500-DN1000污水管道,长约3200m,位于南侧非机动车道下。世纪大道与新赵大街交口,新建污水提升泵站。雨水管网改造,世纪大道与新赵大街西北角、杜村西侧世纪大道两侧非机动车道处,3座雨水提升泵站改造,提升规模维持原样。 ②杜村排水改造为杜村村内新建污水管网,主路污水管管径为DN300,长度约960m。在小区口路西新建污水提升泵站。村内末端雨水管道小路从DN1000替换成DN1500,长度约580m。世纪大道与京港澳高速交口,新建智能雨污水提升泵站。4、污水厂出水管道工程,污水厂出水管道北起世纪大道,南至铁路,沿清源大街西侧绿带布置,出水管总长约1000m,管径为DN1000,采用双管布设。5、故献村污水管网工程,故献村内建设一道污水管道,管径为DN1000,长度约260m。6、镇前街(岗上镇-机场路)管网工程,镇前街(岗上镇-机场路)新建雨水、污水管各一道,长约4000m,及路面破除和恢复等。
2.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测量;(2)钻探;(3)取样;(4)原位测试;(5)波速测试实验;(6)现场描述;(7)室内土工实验。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3.1.4其他要求::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 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监督单位: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办。电话:0311-88087695。 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后期检查落实情况。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02 00:00:00 至 2024-03-08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2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