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经信委:
你委《关于对安徽省凤阳县大石板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500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初步设计进行评审的请示》(凤经信〔2017〕26号)悉。
我委组织有关专家,踏勘了矿山现场,对《凤阳新安钙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凤阳县大石板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500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报告编写单位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对核定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对矿山后期生产和安全管理提出了对策措施。经研究,同意通过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凤阳新安钙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凤阳县大石板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500万吨/年露天采矿工程初步设计》由马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写,该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134004078),设计单位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凤阳新安钙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凤阳县大石板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保有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122b类)资源储量2070.57万m3(5507.70万吨),拟开采利用资源储量1968.70万m3(5217.07万吨,资源利用率94.72%,矿山建设规模为开采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500万万吨/年,矿山总服务年限11.0年,其中基建期1年,稳产期9年。
三、矿山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最低开采标高+50米,台阶高度15米,终了台阶坡面角不大于65°(顺层45°),采场最终边坡角不大于49°(顺层16°),安全平台宽度不小于6米,清扫平台宽度不小于10米,中深孔爆破落矿,机械铲装。矿山山坡露天开采时采用自流方式排水,凹陷开采时采用机械排水。
四、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87697.9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86790.00万元(建筑工程781.00万元,设备购置11092.80万元,安装工程336.20万元,其他费用74580.00万元),流动资金907.92万元,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建成投产后,达产年销售收入28000.00万元(不含税),达产年份总成本费用16525万元,利润总额为10795.61万元,税后利润8096.71万元,税后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15.52%,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5.64年(不含基建期)。
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安全设计专篇请分别按照国土、环保、水利和安监部门要求执行。
请你委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初步设计,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加强爆破作业控制,加强临时排土场的监测和采场边坡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滁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