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汕特别合作区324国道照明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270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138233093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324国道照明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深汕特别合作区324国道照明设施大多已无法达到正常照明标准,为保障夜间出行安全。本次询价内容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324国道照明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评估服务,改造提升范围为324国道园墩桥至鲘门岭,其中:剔除与深汕大道改扩建(二标)重合的1公里部分,全长约16.8公里,新建470套杆高13m、臂长2.5m、360W光源的单臂路灯,新增80kVA箱变10座,新建1、3号照明接线井179座。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700万元。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及要求:
根据甲方使用需求,并按国家和地区相关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地区规划法规条例、地区规划成果、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可研报告编制工作。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完善报告;承办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和成果汇报、与相关审批部门就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评估、审批、备案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批复;与设计等单位就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沟通并协助相关工作;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2.服务成果:按照甲方及审批部门要求的份数提交324国道照明设施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成果文件,成果文件满足国家及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颁发的有关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标准、要求、深度规定,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经政府审计部门审核通过。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完成报告编制工作。
2.付款方式: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备工程咨询资质、相应人员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7月6上午9:00至2023年7月1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办:cgzhzfj_zczy@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 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13823309385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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