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标公告】庄河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测量自然灾害防治生命线工程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所涉及的人口和区域经济承灾体调查年度灾害调查灾害事件调查致灾因子调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地质灾害防护工程防灾减灾工程调查对象最新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统计数据房屋建筑调查人口空间分布信息调查以县为单元获取区域经济社会统计数据经济调查卫生生非煤矿山企业参与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应急保障能力危险化学品企业化工园区地理国情普查相关成果农作物设施农业危化品空间位置设防水平地震灾害台风灾害风雹灾害雪灾沙尘暴灾害干旱灾害洪涝灾害海洋灾害草原火灾灾情指标数据当年年末总人口当年播种面积基础数据自然灾害报告整理汇总历史灾害数据集历史灾害调查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尾矿库基础信息防灾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灾害管理各类专业救援救助队伍灾害信息员救灾物资储备基地灾害避难场所减灾示范社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应急救灾装备生命线应急保障系统防灾投入灾害储备资金灾害防治工程工程防灾能力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减灾备灾应急救援应急救援技能知识宣传普及转移安置恢复重建救援队伍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方案风险隐患掌握预警信息获知能力信息报送风险和灾害识别能力自救和互救能力应急救授调查数据类成果文字报告纸质版成果电子版成果解决方案GPS全站仪无人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软件技术资料运行监督所供服务修理维护现场组装维修启动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延期服务
金额
15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2022-027
预算金额157.99万元
招标公司庄河市应急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王寅
招标代理机构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代理联系人孙丽芬
中标公司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5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公告】庄河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H-2022-027
二、项目名称:庄河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 中标价:1,5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确定服务单位1家,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寅、郭涛、邓丽萍、冯瑞生、冯振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结果确定时间:2022年9月28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庄河市应急管理局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联系方式:王寅0411-89217757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联系方式:孙丽芬0411-89867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丽芬 电 话:0411-89867668 十、监督电话0411-89729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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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审得分、排序无1、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及评审得分、排序
序号 | 投标人 | 得分 |
1 | 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95.95 |
2 | 辽宁地质海上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 | 70.57 |
3 | 辽宁省有色地质一〇一队有限责任公司 | 69.91 |
4 | 辽宁省冶金地质勘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59.10 |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庄河市应急管理局)
的(庄河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采购活动,工程的施
工单位全部为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
具体情况如下:
1.(庄河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采购项目),属于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有
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136人,营业收入为6000万元,资产总额为60000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辽宁有色勘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2年9月28日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墙推上一年度或据,元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2.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函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投标人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供应商填写“所属行业”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
行业进行填写。
★:除可填报处外,对本格式范文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丛
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目录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采购人:庄河市应急管理局(项目编号:ZH-2022-027)公开招标文件庄河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采购项目
附件:1.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及要求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招标公告
7.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参考)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中小企业声明函4.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如未提供信用承诺书须提供此项内容)2.信用承诺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庄河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政府采购公告说明: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投标人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8.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参考)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采购需求:确定服务单位1家,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最高限价:157.9944万元采购预算:157.9944万元项目名称:庄河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2022-027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招标文件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注:①截至2022年9月28日9点00分,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2)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专业范围: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
地点: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9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免费方式:在线下载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http://ggzyjy.dl.gov.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4.网上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离开网上交易大厅,开、评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否则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准时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大厅(网上交易大厅登录网址:http://dlpb.ggzyjy.dl.gov.cn/VirtualServiceHall/Default.aspx?)进入本项目。开标时间到达之后进行线上签到及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解密后等待唱标,唱标结束立即进行唱标信息确认操作,否则视为认同开标结果。2.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认真学习《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dl.gov.cn/TPFrontNew/InfoDetail/?InfoID=493f3c1a-03af-475d-a300-220c6eee81e0&CategoryNum=073003)并完成相应准备工作,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大厅参加本项目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等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等开标相关工作,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因疫情原因,根据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开标调整为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名称:庄河市应急管理局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已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负责。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客服电话:4009980000六、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方式:孙丽芬0411-89867668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名称: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联系方式:王寅0411-89217757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2022年9月23日第一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411-89729139电话:0411-89867668项目联系人:孙丽芬3.项目联系方式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项目概述 | 1.项目名称:庄河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采购项目。2.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
2 |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 详见政府采购公告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政府采购公告 | |
3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4 | ★项目完成时间 | 项目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
5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中标人提交的项目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无息)。 |
6 | ★最高限价及投标保证金 | 1.最高限价:157.9944万元 说明: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7 | 评标委员会人数 | 共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余为技术、经济类专家。 |
8 | ★投标文件制作等要求 | 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分中心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dltf(加密)〕;开标时,各投标人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相关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等开标相关工作,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为便于供应商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投标组成”提供的格式文档均为参考(不包含“开标一览表”),供应商须以“招标文件正文(加盖集中采购机构公章)”为准。注:1.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无法签字盖章部分,可将内容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2.如遇特殊情况,经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可特殊处理。 |
9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0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1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日。 |
12 | 询问和质疑 |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详见投标人须知36.询问和质疑。 |
13 | 其它 | 特别提示: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大连市及庄河市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注:未响应★号项条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
在国家应急管理部、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大连市应急管理局的指导下,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工作及相关方案的制定、数据整合汇总、质量标准管控、工程总结等工作。包括使用国家下发的调查底图、专题要素,利用外业调查软件,开展应急管理系统承灾体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开展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培训,开展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形成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展示,建设调查成果县(区)级数据库,汇总形成大连庄河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数据成果及文字报告成果。二、工作内容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9号)要求,依据《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国灾险普办发〔2021〕6号),在庄河市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部门工作。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题、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程,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一、项目背景招标项目需求及要求
包括遭受灾害破坏和影响的居民、生命线工程、公共服务系统和三次产业所涉及的人口和区域经济等。(1)承灾体调查对象普查范围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县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社区)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等。1.普查对象(一)普查范围普查范围与内容
历史灾害调查时段主要为1978年至2020年,包括年度灾害调查和灾害事件调查,其中重大灾害事件调查时段为1949年至2020年。承灾体和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年度时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近三年时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曰,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根据调查内容分类确定普查时段(时点),致灾因子调查依据不同灾害类型特点,调查收集30年以上长时间连续序列的数据资料,相关信息更新至2020年12月31日。2.普查时空范围包括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社区)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以及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防护工程、避难场所、森林防护等防灾减灾工程。(2)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对象
充分利用最新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各类资料,以乡镇为单元获取人口统计数据,结合房屋建筑调查开展人口空间分布信息调查;以县为单元获取区域经济社会统计数据,主要包括三次产业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农作物种植业面积和产量等。(2)人口与经济调查评估针对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重点公共服务系统,结合房屋建筑调查,详查学校、医院和福利院的人口、服务能力设防水平等信息。(1)公共服务系统调查评估1.承灾体调查与评估(二)普查内容
②次生非煤矿山调查与评估调查评估化工园区地理空间分布、设防水平、应急保障能力等信息。更新调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基础信息,补充调查地理空间分布、设防水平、灾害防御能力、应急保障能力等灾害属性信息。①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查与评估(4)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非煤矿山自然灾害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共享利用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地理国情普查等相关成果,掌握主要农作物、设施农业等的地理分布、产量等信息,第二产业规模以上企业、危化品企业、非煤矿山生产企业空间位置和设防水平等信息,第三产业中大型商场和超市等对象的空间位置、人员流动、服务能力等信息。(3)三次产业调查评估
(2)重大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调查和评估1978年至2020年发生的年度自然灾害情况。包括: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台风灾害、风雹灾害、低温冷冻灾害、雪灾、沙尘暴灾害、干旱灾害、洪涝灾害、海洋灾害(风暴潮、海冰、海浪)、森林和草原火灾。主要内容包含核心灾情指标数据,当年年末总人口、当年播种面积、当年地区生产总值等基础数据,以及年度自然灾害报告等。(1)年度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全面调查、整理、汇总、评估1978年以来我区年度自然灾害以及1949年以来重大历史灾害,建立要素完整、内容详实、数据规范的长时间序列历史灾害数据集。2.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尾矿库的基础信息、自然灾害(地震灾害、水旱(洪涝)灾害、地质灾害)设防情况、防灾减灾能力、周边环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信息调查。
(2)社会力量和企业参与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主要调查评估政府用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灾害管理队伍、各类专业救援救助队伍和灾害信息员队伍等人力资源,救灾物资储备基地、灾害避难场所、减灾示范社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与装备、生命线应急保障系统等物资资源,日常防灾投入、灾害储备资金等财力资源,以及灾害防治工程的工程防灾能力。(1)政府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在全区范围内全面调查评估政府、社会力量和企业、基层在减灾备灾、应急救援、转移安置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各种资源或能力的现状水平。3.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调查和评估1949年至2020年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包括:地震灾害、台风灾害、洪涝灾害、森林火灾。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重大自然灾害指达到启动国家级Ⅱ级(含)以上应急响应阈值标准的灾害事件,阈值标准按照死亡失踪100人及以上判定,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紧急转移安置人口不作为阈值标准。针对台风灾害,将致灾危险性作为参考判定标准。
四、项目成果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三、项目完成时间主要调查评估乡镇(街道>和社区救援队伍资源、应急救灾装备和物资储备情况、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方案建设情况、风险隐患掌握情况、预警信息获知能力、信息报送能力、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技能知识宣传普及情况等内容;以及家庭居民的风险和灾害识别能力、自救和互救能力等。(3)基层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主要调查评估各类社会力量应急救授队伍,涉灾的其他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基金会、志愿者组织、社工组织等社会力量,以及大型物流公司、大型救灾装备生产制造企业、大型工程建设企业与保险与再保险等企业参与减灾备灾应急救援、转移安置、救助和恢复重建的资源(能力)。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的相关事宜,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应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标准执行。1.本项目需求及要求中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指标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范。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五、其他要求项目最终形成的调查数据类成果、文字报告类成果,需由国家、辽宁省普查办、大连市普查办审核通过。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纸质版成果5套,所有电子版成果1套。
项 目 | 项目及审核内容 | 格式 |
资格性证明材料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 |
资质证书 |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1 | |
信用承诺书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附件2 | |
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如未提供信用承诺书须提供此项内容) | 附件3 | |
本项目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如未提供信用承诺书须提供此项内容) | ||
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 附件4 | |
《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须提供)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提供) | 附件5附件6 |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投标函 | 2 |
开标一览表 | 3 | |
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 | 4 | |
其它材料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5 |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 6 | |
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 7 | |
拟投入其他人员情况表 | 8 | |
类似业绩一览表 | 9 | |
拟投入仪器设备情况表 | 10 | |
服务方案 | ||
招标文件要求的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且能证明其响应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的其他资料。 |
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我公司(或企业、单位)任(董事长、经理、厂长)职务,是我(公司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就参加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2022-027)的投标签署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1-1本表中的资格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证明材料缺少任意一项,按无效投标处理。重要提示:
格式1-2★除可填报处外,对本格式范文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年月日公司名称:(加盖公章)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单位名称:(授权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出具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项目编号ZH-2022-027)的投标文件;代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及处理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等相关事宜;代为承认与我公司签署、实施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采购活动及行为。委托代理权限如下:代为参加并签署(采购项目名称)现委托(受委托人)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你中心组织的招标活动。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工作单位:住所地:身份证号码:
格式2★除可填报处外,对本格式范文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年月日委托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本授权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
(※此处请粘贴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一、我方同意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90日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为此,我方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服务的投标报价: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你单位组织的招标项目(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有关活动,并对此招标项目进行投标。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投标函
内容 | 投标报价(元) | |
小 写 | 大 写 | |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六、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我方施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违约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提请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保证供货和服务。四、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保证忠实地履行双方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并承担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三、我方保证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完全理解本招标项目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二、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你单位提供任何与本招标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七、我方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附件4“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的全部内容,承诺遵守全部内容。(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4)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的;
传真:电话:联系人:邮编:地址: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注:开标一览表★除可填报处外,对本格式范文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格式3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填表说明: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格式42.开标一览表填报时按本项目软件版要求填写。1.开标一览表须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未响应★号项条款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投标文件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 ||
2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付款方式:中标人提交的项目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无息)。 | ||
4 | ★验收程序:招标文件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 ||
5 | ★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的相关事宜,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应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
★除可填报处外,对本格式范文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2.如投标人有其他说明,可以在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后作出文字说明。1.“投标文件内容”一栏由投标人填写;
(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2)地址:传真:(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公章)日期: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7)其他说明(6)营业注册执照号:(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注: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后附职称证书(如有)、资格证书(如有)、劳动合同及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6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职 称 | 职称证书编号 | 工作年限 | |||||
执业资格 | 资格证书编号 | 传真 | |||||
手机 |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专业 | |||||
工作履历 |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或项目;担任职务;取得的成绩 | |||||
年至 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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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注: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后附职称证书(如有)、资格证书(如有)、劳动合同及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格式7签署日期:年月日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职 称 | 职称证书编号 | 工作年限 | |||||
执业资格 | 资格证书编号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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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专业 | |||||
工作履历 |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或项目;担任职务;取得的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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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拟投入其他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后附职称证书(如有)、资格证书(如有)、劳动合同及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拟投入其他人员情况表格式8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职称证书编号 | 资格证书 | 资格证书编号 |
类似业绩一览表格式9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序号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签订日期 | 备注 |
拟投入仪器设备情况表格式10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注:后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型号 | 备注 |
(内容格式自拟)服务方案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注:仪器设备须为投标人自有设备,后附仪器检定证书或购置发票。
第四章评标方法本项目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其他事宜招标文件要求的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且能证明其响应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的其他资料。其他材料(投标人编制上述内容时需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及要求、第四章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
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三、确定中标人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1投标人须知“五、开标与评标”。二、评标原则及程序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见附件。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符合性审查表2.认定投标无效的依据应属于《资格性审查表》所列内容。《资格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认定投标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无效的情形除外)注:1.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内容 | 投标人 | |||
1 |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符合要求情况 | ||||
2 | 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要求情况 | ||||
3 | 信用承诺书符合要求情况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声明符合要求情况(如未提供信用承诺书须提供此项内容)本项目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符合要求情况(如未提供信用承诺书须提供此项内容) | ||||
4 | 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符合要求情况 | ||||
5 | 资质证书符合要求情况 | ||||
6 | 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符合要求情况 | ||||
7 |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符合要求情况 | ||||
审查结论 | |||||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采购人签字: |
序号 | 审查内容 | 投标人 | |||
1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 | 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 ||||
3 | 投标文件签署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 ||||
4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 | ||||
5 | 对“★”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 | ||||
6 | 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 ||||
7 | 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
审查结论 | |||||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评委签字: |
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附件:2.认定投标无效的依据应属于《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认定投标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无效的情形除外)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分项 | 评审内容 | 满分分值 | 说 明 |
价格 | 报价 | 15分 | 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为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注: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以及节能环保优惠政策详见投标人须知4.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以及节能环保优惠政策。 |
综合评分因素 | 服务方案 | 44分 | 1、总体技术方案(10分)(1)总体技术方案编制完整清晰,编制内容及工作任务明确清晰,论述完整,针对项目的措施全面清楚,有明确的数据保密管理制度,方案满足规范及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得10分;(2)方案编制内容及工作任务比较清晰,论述比较完整,针对项目的措施比较全面,有比较明确的数据保密管理制度,方案能够满足规范及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得8分;(3)工作大纲内容、条理不够清楚,对规范及国家最新政策要求缺乏考虑,存在缺陷,得6分。 |
2、对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7分)(1)项目实施全过程的重难点分析清晰明确、把握精准,有明确的解决措施,得7分;(2)项目实施全过程的重难点有一定的认识,分析及解决方案比较明确的,得5分;(3)项目实施全过程的重难点分析不够明确,判断不清,解决方案难以应对,方案存在缺陷的,得3分。 | |||
3、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10分)(1)有明确的时间节点设置,工作进度安排符合项目实际,对服务期限要求把握明确,满足项目服务期限要求,工作协调方面流程清晰,人员分工明确,调配计划、工作计划与安排清楚明确,得10分;(2)有比较明确的时间节点设置,工作进度安排基本符合项目实际,对服务期限要求把握比较清楚,能够满足项目服务期限要求,工作协调方面流程比较清晰,人员分工比较明确,调配计划、工作计划与安排比较清楚,得8分;(3)工作计划安排内容不够清楚,条理不够清晰,没有明确的时间节点说明,人员分工不够明确,方案存在缺陷,得6分。 | |||
4、质量保证措施(10分)(1)质量目标清晰明确,质量控制难点要点论述详细,有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对于应急减灾工作数据整合汇总有丰富的经验,能及时处理行业数据整合汇总后出现的各种问题,措施具体,得10分;(2)质量目标比较明确,质量控制难点要点比较详细,有比较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对于应急减灾工作数据整合汇总有经验,能够处理行业数据整合汇总后出现的各种问题,措施比较具体,得8分;(3)质量目标不够明确, 质量控制难点要点论述不准确,质量控制及问题处理方面存在缺陷得6分。 | |||
5、服务承诺(7分)(1)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服务承诺和违约承诺阐述清晰明确,考虑全面,得7分;(2)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服务承诺和违约承诺阐述比较清晰明确,考虑比较全面,得5分;(3)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服务承诺和违约承诺阐述不够清晰,不完全,存在缺陷,得3分。 | |||
注:不合格或未编制,则计0分。 | |||
拟投入人员情况 | 20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满分4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满分4分。2.拟派技术负责人情况(满分4分):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满分4分。3.拟派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不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满分12分):(1)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每有1人得2分,满分4分;(2)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有1人得2分,满分4分。(3)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有1人得1分,满分4分。注: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一人多证情况不重复得分,不合格或未提供则计0分。 | |
拟投入的仪器设备情况 | 12分 | 投标人拟投入设备中:每提供1台GPS得0.5分,满分6分;每提供1台全站仪得0.5分,满分5分。每提供1台无人机(含倾斜摄影功能),得0.5分,满分1分。注:仪器设备须为投标人自有设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仪器检定证书或购置发票,不合格或未提供,计0分。 | |
业绩 | 9分 | 投标人每提供一个2019年8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得3分,满分9分。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未提供或不合格则计0分。 | |
合计 | 100分 |
4、保密要求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2)服务方案得分高的;(1)投标价低的;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合格的中标人:2、获得最高分的投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
1.资金来源:其他资金一、总则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在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招标文件附件1(2)除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外,从开标时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投标人不得就有关投标的任何事项与采购人联系。(1)从开标时起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2.3“投标人”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并参加采购活动投标的投标人。2.2“采购人”指庄河市应急管理局。2.1“集中采购机构”:指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定义:
②投标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注:①截至2022年9月28日9点00分,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3.3.2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专业范围: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3.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4.1.1.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4.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大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大财采〔2022〕509号)、《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21〕891号)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4.1小微企业优惠政策4.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以及节能环保优惠政策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1.5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4.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是否为中小企业,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4.1.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1.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1.1.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1.1.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民政局和大连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大财采〔2017〕9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大连市财政局等四部门联合转发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大财采〔2019〕322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所投产品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以及节能环保优惠政策4.1.7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1.6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受社会监督。
4.3.2最低评标价法对于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另外给予投标报价得分5%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环保产品也包含非节能环保产品的,只对列入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4.3.1综合评分法4.3节能、环保产品价格优惠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2.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付款方式及条件4.4.3以上相关文件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查阅。4.4.2依据《关于开展大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20〕272号)、《大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21〕1128号)有关规定,中小微企业可利用政府采购合同,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网址http://ccgp-dalian.gov.cn:8002/)在线向金融机构获得贷款。4.4.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4.4中小企业合同融资对于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对其投标价格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8.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采购人在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时有权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幅度内对项目要求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7.采购人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投标费用5.1付款方式:中标人提交的项目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无息)。
9.1.2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9.1.1政府采购公告9.1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部分9.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标前答疑会。
9.2.2信用承诺书9.2.1投标人须知9.2第二部分:招标文件附件部分9.1.5评标方法9.1.4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9.1.3招标项目需求及要求
9.2.8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参考)9.2.7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参考)9.2.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2.5中小企业声明函9.2.4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9.2.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如未提供信用承诺书须提供此项内容)
11.投标文件编制的要求三、投标文件10.2更正公告、变更公告均以在监督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为准,如果内容互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10.1采购人及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监督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10.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3投标人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招标文件正文部分”与“招标文件附件部分”如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招标文件正文部分”为准。
13.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由符合性证明材料、资格性证明材料、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第三章。12.投标文件的构成11.3投标文件语言。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1.2除非有另外的规定,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标的物或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4.4对于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开标时不予唱标,在评审时不得作为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标价格的依据,也不作为优先中标的条件。14.3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予以注明,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有上述内容未被唱出,应在唱标时及时声明、澄清。否则,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和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4.2开标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4.1本项目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进行报价。投标价格应为完成服务项目及相关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所需的一切费用。14.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6.2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1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证明材料15.2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写、盖章。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5.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投标函。15.投标函格式、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
19.1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授权代表人签署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9.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日,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18.投标有效期17.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7.投标保证金
21.投标截止时间20.1投标文件内容须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20.投标文件的标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3投标文件中所有字迹必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19.2投标文件中凡是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本人手书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公章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书面通知递交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拒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22.迟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规定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4.1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按“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开标仪式。24.开标五、开标与评标23.5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将受到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理。23.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即从开标之时起),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3.3“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投标人。
24.5.2未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24.5.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投标文件的;24.5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24.4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4.3网上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离开网上交易大厅,开、评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否则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2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准时登录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大厅(网上交易大厅登录网址:http://dlpb.ggzyjy.dl.gov.cn/VirtualServiceHall/Default.aspx?)进入本项目。开标时间到达之后进行线上签到及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解密后等待唱标,唱标结束立即进行唱标信息确认操作,否则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26.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26.投标文件的初审25.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按“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人数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按照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独立履行评标委员会职责。25.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25.1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评标会议。2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6.2.5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6.2.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6.2.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6.4条的规定,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影响其它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26.2.2重大偏离系指投标人服务的技术指标、数量和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它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6.2.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6.2符合性审查。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26.3.5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表现形式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通投标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如下:26.3.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3.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6.3.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6.3.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6.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6.3.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6.3.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6.3.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6.3.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6.3.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6.3.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文件的澄清26.4.3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4.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4.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4投标文件中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列原则修正:
29.确定中标人原则28.1.2评标委员会依照评标方法对每个有效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8.1.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28.1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8.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31.评标过程的保密性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30.确定中标人29.3评标中遇到的其它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29.2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29.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3.中标通知书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2.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标准六、政府采购合同31.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方面向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或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1公开开标之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它人透露。
34.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政府采购合同其它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政府采购合同,但所有补充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金额的10%。34.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4.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3.2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33.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将在监督部门指定媒体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供应商接到通知书后,按要求在30日内同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进行询问。质疑经办人:王寅,联系电话:0411-8921775736.询问和质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5.履约保证金七、其他
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最高限价的规定,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均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直接宣布为投标无效。37.最高限价36.5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6.4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6.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6.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我单位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做出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致: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信用承诺书招标文件附件2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38.其它
承诺供应商(公章):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法律责任。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招标文件附件3对于给定格式中的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及内容进行填报,不得更改,否则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日期: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特此声明。项目编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如未提供信用承诺书须提供此项内容)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否则按无效谈判响应文件处理;对于给定格式中的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及内容进行填报,不得更改,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郑重承诺: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招标文件附件4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六、不与其它投标人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采购人、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与其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二、不向采购人、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招标文件附件5★除可填报处外,对本格式范文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签署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日期:投标单位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招标文件附件6★:除可填报处外,对本格式范文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3.供应商填写“所属行业”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进行填写。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除可填报处外,对本格式范文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评审中享受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中标、中选公示中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日期:单位名称(盖章):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签订地点: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招标文件附件7
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1.招标文件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5.中标通知书;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七、政府采购合同生效项目完成时间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招标文件附件8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签字):(签字):
1.3“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规定的服务内容。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术语定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8“庄河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单”指采购单位或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7“检验合格证书”指检验完成后由需方的最终用户和供方双方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1.6“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1.5“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人。1.4“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人。
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1.14“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1.13“招标文件”指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发布的招标文件。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0“保修期”指自《庄河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正常运行的时期。
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知识产权2.2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2.1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识及规范为准。
6.附带(伴随)服务5.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付款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4.完成方式
6.2.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服务实施运行或监督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供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6.2.3为所供服务提供详细的使用和维护手册;6.2.2实施服务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6.2.1实施或监督所供服务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6.2附带(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6.1附带(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格中,需方不再单独地进行支付。
8.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8.质量保证7.2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服务质量保障方案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7.1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7.质量保证期6.2.5在项目现场对所供服务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
9.2服务保修期自《庄河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计算。9.1完成服务后,需方(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庄河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庄河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单”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9.检验和验收8.4根据需方按相关检验标准,发现服务的质量或性能与政府采购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是存在缺陷(包括前置的缺陷等),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部分。8.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8.2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保证期所提供的完整的售后服务。
11.2.1在服务期间,由于服务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11.2投标单位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质量保障方案书:11.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的质量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11.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0.1本条所述的“来源地”是指提供服务的来源地。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供方的国籍。10.来源地
12.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2.违约责任11.2.5供方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单位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11.2.4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服务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服务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11.2.3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11.2.2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
12.3.1除本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12.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12.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12.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12.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12.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3.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3.不可抗力12.5采购人逾期支付资金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等追究责任。12.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15.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5.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4.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4.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14.争端的解决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6.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15.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5.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5.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5.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庄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需方、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8.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
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20.3中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20.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20.1招标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上述政府采购合同附件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20.5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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