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采购III标—进洪越闸电气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采购III标—进洪越闸电气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2024IFAAZ0128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14日
开标日期:2024年7月12日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采购III标—进洪越闸电气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环宇集团(南京)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中环大道1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捌拾柒万柒仟陆佰贰拾柒元整(4877627.00元)
交货期:150日历天
质量:合格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2022年富蕴县可可托海镇清洁能源供热建设项目,合同金额:453.2713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9月;
2.项目名称: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110kV总降站扩容改造项目,合同金额:318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6月;
3.项目名称: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电锅炉储能调峰供热综合智慧能源项目10kV开关柜设备380V低压开关柜设备,合同金额:318.046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7月。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南通华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工业园区桥港路6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捌拾陆万陆仟壹佰陆拾捌元整(4866168.00元)
交货期:150日历天
质量:合格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丰县湖西洼地治理工程2019年度电气设备采购,合同金额:422.17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2月;
2.项目名称:盱眙县姬庄灌区、河桥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电气设备采购,合同金额:358.6898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2月;
3.项目名称: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丰县湖西洼地治理工程2020年度电气设备采购2标段,合同金额:419.803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2月。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鹏山路7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玖拾柒万伍仟捌佰元整(4975800.00元)
交货期:150日历天
质量:合格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江苏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近期治理工程丰县湖西洼地治理工程2020年度电气设备采购1标段,合同金额:489.5696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2月;
2.项目名称:淮河流域及沂沭泗地区2019年旱涝灾后应急治理工程邳州市境内电气设备采购,合同金额:308.8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10月;
3.项目名称:陈塘泵站工程电器设备购置,合同金额:708.882万元,合同签订时间:2020年6月。
否决投标情况:华夏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安徽天顺电气有限公司两家投标人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供①供货合同、②联合试运行证明材料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③合同甲方出具的应用证明材料,均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项业绩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湖南振湘电气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未从基本账户转出,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3项投标保证金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
招标人名称: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517-8728839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淮河科研中心12楼
项目负责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65707976、0551-65707978
公示期: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8日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1-65707976、0551-65707978。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2-3093913。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