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阳逻二水厂新建工程—取水、原水及输水管道工程沉降观测、桩基检测、材料试验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19/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9062519395711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严必刚133875168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四部)
代理联系人刘舟13908626627
标书截止时间2019/07/02
投标截止时间2019/07/09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4201xzsw20181208001P
报建名称: 阳逻二水厂新建工程——取水、原水及输水管道工程
招标登记编号: 201906251939571103
招标项目名称: 阳逻二水厂新建工程—取水、原水及输水管道工程沉降观测、桩基检测、材料试验项目
招投标监管部门: 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盖章): 武汉市新洲区阳逻供水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严必刚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四部)
招标人联系人: 黄金平 招标联系电话: 13387516818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刘舟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3908626627
是否电子标: 非电子标
是否需要项目经理:
数据来源: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www.whzbtb.com)
工程地点: 武汉市新洲区平江大道、双柳
招标类别: 工程服务招标
招标内容: 其他服务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取水工程:新建取水泵房1座,土建规模为30万吨/日,近期设备安装规模为20万吨/日(阳逻一水厂和阳逻二水厂各10万吨/日);2、原水输水管道:新建1根DN1400mm原水管道至阳逻二水厂,长度为2.6km;新建1根DN1200mm原水输水管至阳逻一水厂,长度为5.1km;3、配水工程:阳逻二水厂沿杨林路、航天大道和平江大道敷设DN1600mm供水管道与阳逻一水厂供水管网相接,长度为4.7km。招标范围包括阳逻二水厂新建工程—取水、原水及输水管道工程沉降观测、桩基检测、材料试验。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388.188 立项批准文号: 新审批字[2018]172号
计划工期(日历天): 310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合格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办法: 重点工程预选承包商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19-06-27 10:24 ~ 2019-07-02 10:24
投资总额(万元): 388.188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2019-07-18 10:00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2019-07-09 10:00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武汉市新洲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武汉市新洲区阳逻供水实业有限公司和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2019-07-10 15:00 ~ 2019-07-11 15:00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2019-07-11 16:00
评标办法: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
公告状态: 报名中
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内地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申请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沉降观测、桩基检测、材料试验)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 3、申请人近五年(2014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4、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只承担本项目管理的承诺。 5、申请人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4)2016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在不良行为公布期内。 6、投标人不串通投标(由投标申请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针对本项目不串通投标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声明函中应明确若违反声明内容,相应责任全部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7、投标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一、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后,由投标申请人代表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一次性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交招标人(招标代理)进行原件核查:(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CMA证书;(4)拟派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只承担本工程项目管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5)企业近五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6)企业信誉承诺书;(7)不串通投标声明函;(8)计划用于本工程的主要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 二、以上提交的证件需在有效期内,并提供逐页加盖公章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并要求与提供的原件一致。关键内容无法辨认、资料不齐、未按要求装订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三、原件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审查时间为本公告中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当日的上午9:00时-10:00时,地点为武汉市新洲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有一家单位投标(按在招标代理处审查原件登记签到的先后顺序)。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现场递交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本工程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当合格投标申请人过多时,由招标人通过洽谈等方式选择不少于7家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更多资讯请点击: http://www.jy.whzbtb.com/V2PRTS/TendererNoticeInfoDetail.do?id=20190627102013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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