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329800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3/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29800万元
招标公司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钱先生1731028027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3/23
投标截止时间2022/04/11
公告正文
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0〕1065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21〕222号)文件批准。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21〕719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专项资金、包头市自筹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起于白云鄂博铁路桥南侧4公里处,顺接国道210线满都拉口岸至白云鄂博段公路,途经点力素、耳居图、兴顺西、仁太和,终点止于固阳县西侧包固一级公路南0.82公里处,接拟建的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主线全长89.409公里(其中新建46.831公里,利用旧路改建31.632公里,利用已建工程10.946公里),同步建设固阳北连接线1.35公里。全线设置固阳西互通式立交1处。本项目预算总投资约为32.98亿元。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仁太和段(63.506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仁太和至终点段(25.903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固阳北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它技术指标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监理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工作内容和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2.3 本项目监理总服务期:
本项目各标段监理总服务期为60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36个月(具体以各标段实际开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监理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的资格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只能参与1个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至 2022 年 3 月 23 日(北京时间)登录包头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中《包头市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4 月 11 日上午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上传至包头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3 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5.4 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投标人均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由于投标人未携带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5.6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包头市交通运输局网、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包头市黄河大街33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72-5999203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
联 系 人:钱先生 程先生
电 话:17310280276
传 真:010-84896937
邮 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
监督部门: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包头市黄河大街33号
电 话:0472-5999068 12328
联 系 人:张先生
2022年3月18日
1.招标条件
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0〕1065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21〕222号)文件批准。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21〕719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车购税专项资金、包头市自筹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国道210线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公路工程起于白云鄂博铁路桥南侧4公里处,顺接国道210线满都拉口岸至白云鄂博段公路,途经点力素、耳居图、兴顺西、仁太和,终点止于固阳县西侧包固一级公路南0.82公里处,接拟建的国道210线固阳至东河段公路。主线全长89.409公里(其中新建46.831公里,利用旧路改建31.632公里,利用已建工程10.946公里),同步建设固阳北连接线1.35公里。全线设置固阳西互通式立交1处。本项目预算总投资约为32.98亿元。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仁太和段(63.506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仁太和至终点段(25.903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固阳北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它技术指标执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监理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工作内容和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 | 起讫桩号 | 里程长度 | 主要工作内容 |
G2022JT008 | K130+887.943至K187+700 | 57.906km (长链1093.273m) |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及合同文件的规定,履行驻地办职责,对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全线房建工程,和本标段范围内的绿化、环保、声屏障)等全部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进行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水保监理、费用监理、进度监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注:本次招标不含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
G2022JT007 | K187+700至K212+961.341 | 31.502km (长链6241.856m) |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及合同文件的规定,履行驻地办职责,对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本标段范围内的绿化、环保、声屏障)等全部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进行质量监理、安全监理、环保监理、水保监理、费用监理、进度监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注:本次招标不含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
2.3 本项目监理总服务期:
本项目各标段监理总服务期为60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36个月(具体以各标段实际开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监理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的资格条件:
标段 | 项目 | 资格要求 |
G2022JT008、G2022JT007 | 资质要求 | 1. 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3.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5年内(2017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建工程的施工监理(必须同时含路基监理、路面监理及桥梁监理)工作。 | |
主要人员要求 | 驻地监理工程师1名: 1.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3. 至少担任过1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建工程的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 4.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由投标人出具的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 |
企业信誉 |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在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2. 凡在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0年度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为准);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只能参与1个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至 2022 年 3 月 23 日(北京时间)登录包头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中《包头市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4 月 11 日上午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电子文件上传至包头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3 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东侧市检察院北)。
5.4 逾期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投标人均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进行“现场解密”。由于投标人未携带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5.6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包头市交通运输局网、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包头市黄河大街33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72-5999203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
联 系 人:钱先生 程先生
电 话:17310280276
传 真:010-84896937
邮 箱:huajiezhaobiaosibu@126.com
监督部门: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包头市黄河大街33号
电 话:0472-5999068 12328
联 系 人:张先生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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