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绿色工厂申报服务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4-08-29 15:45:00
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15000358-XJ-2024-0111
采购单位: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4-09-02 11: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09-02 16: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09-02 13: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4-09-02 16:0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5000358-XJ-2024-0111)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技术服务费 | 技术服务 | 1.000 | EA | 电汇或承兑 | 迁安金隅 |
收货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木厂口镇松汀村迁安金隅首钢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国内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2、投标单位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招标方要求事项及相关标准: 1、中标方(以下简称乙方)协助招标方(以下简称甲方)完成“市级绿色工厂申报”相关工作,乙方应依据《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具有开展相关评价的经验和能力;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开展评价工作的办公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保持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 (三)从事绿色评价的中级职称以上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能源、环境、生态、低碳、生命周期评价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评价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评价程序,熟悉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 (四)近三年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参照“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五)具备开展绿色工厂评价的能力,近五年主导或参与绿色制造相关评审、论证、评价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牵头国家及行业绿色制造相关标准制定。 2、乙方提供有效的专业的服务,促成甲方顺利通过申报。 三、评标方式 评标方式为在符合甲方要求的前提下,总价最低的投标方为中标单位。 四、付款方式 1、中标金额不超过(小于或等于)4万元(大写金额:肆万元整)。 2、一票制结算,银行电汇。 3、合同总金额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费用(预付款):¥:10,000.00(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4、申报项目通过官网公示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后,乙方为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挂账后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剩余费用。 5、如乙方第一次申报未成功,则乙方需依据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培育2024年度市级绿色工厂的通知(唐工信节能〔2024〕33号)》文件要求继续为甲方申报,直至申报成功为止;如甲方认定申报不成功原因为乙方工作能力问题,则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作,乙方需无条件将甲方支付的前期工作费用(预付款)¥:10,000.00(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全额退款。 五、交付时间 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间(2024年9月28日)内完成市级绿色工厂申报材料,逾期未完成,甲方不予付款,并有权终止合作。 六、投标须知 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人询价文件内容响应,如实填写相关报价,报价时,不允许空项,将承诺书及报价明细单打印并加盖公章后上传至金隅冀东阳光采购平台。 2、参与投标单位需与我单位负责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沟通,提前沟通后方可参与投标,未现场沟通视为无效报价。 3、其他要求 (1)投标方如发现招标方工作人员与其他投标方有行贿、受贿行为,可能影响招标工作公正的,招标方真诚欢迎您举报,一经查实,立即中止,重新组织招标。 (2)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标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如果中标方不按时、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及履行合同,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同时,该中标方也将永久丧失在招标方的投标资格。 (3)本次报价需符合市场运价体系,不允许出现恶意低价现象,否则报价无效。 (4)以甲方合同版本为准。 |
┃联系人
张德宝 / 5219608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8031318345
监督举报邮箱:jysghbk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