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 11#栋学生公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 11#栋学生公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以下3名中标候选人(排序),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5日。 招 标 人:吉首大学 联系电话:15874334706 监管部门:张家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44-2160112
中标候选人信息
进入投标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技术方案得分情况
废标情况说明: 牵头人:湖南省特构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员:湖南诚士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因其施工项目负责人周延玲有在建。
公示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请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修订)(七部委令[2004]第11号)的有关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公示期满对中标候选单位若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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