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鞍山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项目-西运街、富唐街、无名路道路新建维修及园区事故池施工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2/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鞍山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项目-西运街、富唐街、无名路道路新建维修及园区事故池施工工程
发布时间:2023-12-08 09:4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 |||||||||||||||||||||||||||||||||
鞍山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项目-西运街、富唐街、无名路道路新建维修及园区事故池施工工程已经由辽宁省·鞍山市·经济开发区备案。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达道湾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程项目-西运街、富唐街、无名路道路新建维修及园区事故池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化工园区智能化管控平台;2、智慧停车场及危险废物公共仓库总占地 100 亩;3、园区公共管廊及数字化管理建设工程:4、园区供热管网及数字化管理工程;5、道路新建及维修工程;6、园区事故池18000m3、园区污水厂管网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及可视化管理建设工程,新建污水管线 25700m;新建雨水管线 2821m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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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4年03月01日 开工至 2024年09月27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4)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5)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6)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近一年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要求,被列为失信企业的,其投标被否决;(9)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投标人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0)根据辽住建【2020】56号文内容: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其中一项资质的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可以在省内市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之间,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②如公路工程资质企业,需以保函、保险、担保等方式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担保。③公路工程资质企业需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企业公共信用评价等级达AA及以上。④公路工程资质企业需近3年承建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⑤公路工程资质企业需近3年无建筑、公路、水运、水利市场不良信用信息。⑥公路工程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拟承包工程项目对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注册在拟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并与该企业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⑦公路工程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5年具有担任与拟承包工程项目同级别、同等级(或以上)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有效业绩。⑧公路工程资质企业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信息,担任施工项目经理的工程未发生过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⑨如企业为公路工程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可提供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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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29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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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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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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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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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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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12月09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15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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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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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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