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告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弃渣场稳定性评估锦洲府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8层住宅5幢22层住宅7幢26层住宅文体服务配套公建餐饮服务用房沿街商铺配套用房道路广场景观绿化表土剥离雨水排水工程雨水回用系统覆土平整基坑底排水沟集水井15座基坑顶截水沟260m临时排水沟1880m临时沉砂池2座临时洗车池1座水土保持措施卫生服务站社区用房公厕公厕消控室公变开闭所住宅住宅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居家养老用房文化活动室商业服务网点人防部分非机动车停车位地面停车位地下停车位建筑物绿化工程地下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设备用房地下雨水排水暗管大叶黄杨球红花继木球茶花栀子花细叶麦冬常绿鸢尾八角金盘8幢22~23层高层住宅住宅楼地下室庙前地村二期安置地块庙前地村三期安置地块验收鉴定房地产水土保持监测水土流失防治23幢3层住宅4幢6层住宅1幢8层住宅2幢13~14层住宅绿化等配套设施水土流失状况监测地面观测水土流失治理度渣土防护率土壤流失控制比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植物绿化岩土工程勘察杂填土含砂粉质粘土圆砾凝灰岩硅质岩强风化砂岩中风化砂岩地震工程针叶林阔叶林竹林灌木草丛茯苓银杏香樟檫树木荷水保方案现场监测照片水保监测长语水库贡熙路锦江府泰坦大道路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告
锦洲府验收报告(报批稿).pdf锦洲府验收报告(报批稿).pdf锦洲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会议).pdf锦洲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会议).pdf监测总结报告1.pdf监测总结报告1.pdf
锦洲府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绍兴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锦洲府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责任页
(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责任分工 | 姓名 | 职称 | 签名 | 签名 | 签名 |
批准 | 张东 | 总经理 | |||
核定 | 韩厚强 | 高工 | |||
审查 | 程辉 | 工程师 | 程辉 | 程辉 | 程辉 |
校核 | 马利苹 | 工程师 | |||
项目负责人 | 许成君 | 工程师 | |||
编写 | 许成君 | 工程师 | |||
编写 | 王娇 | 工程师 | |||
编写 | 王松洋 | 助理工程师 |
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目录
前言
1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1项目概况
1.2项目区概况
2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情况
2.1主体工程设计
2.2水土保持方案
2.3水土保持方案变更
2.4水土保持后续设计
2.5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3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3.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3.2弃渣场设置
3.3取土场设置
3.4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3.5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
3.6水土保持投资完成情况
4水土保持工程质量
4.1质量管理体系
4.2各防治分区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
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4.3弃渣场稳定性评估
4.4总体质量评价
5项目初期运行及水土保持效果
5.1初期运行情况
5.2水土保持效果
5.3公众满意度调查
6水土保持管理
6.1组织领导
6.2规章制度
6.3建设管理
6.4水土保持监测
6.5水土保持监理
6.6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6.7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情况
6.8水土保持设施管理维护
7结论
7.1结论
7.2遗留问题安排
8附件及附图
8.1附件
8.2附图
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前言
近年来,新昌县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
提高,住宅需求也不断增大。锦洲府项目位于新昌县七星街道庙前地村2018-2、
南岩3B地块,由绍兴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建成后进一步完
善了新昌县七星街道的空间形态。同时,本项目的开发拉动了相关行业的加速发
展,对于区域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019年8月,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对锦洲府项目进行了备案登记。
2019年12月,建设单位绍兴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华安工程设
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进行《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
编制工作,我公司人员于2020年1月编制完成《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书(送审稿)》。
2020年1月16日,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在新昌主持召开了《锦洲府项目水土保
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审查会议,并形成了审查意见(见附件),我公司根据
审查意见修编完成了《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2020年4月20日,新昌县水利水电局以“新水电[2020]40号文”对《锦洲府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批复。
项目总用地面积6.56hm2,均为永久占地,项目总建筑面积198161.36m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4377.69m2,地下建筑面积53783.67m2,绿地率为35.9%,
建筑密度为23%,容积率为2.2。项目主要建设包括4幢18层住宅、5幢22层
住宅、7幢26层住宅以及1幢4层文体服务配套公建以及1~2层餐饮服务用房、
商铺、配套用房等建筑物和相应的道路广场、绿化等配套设施。
本项目于2019年12月开始施工,至2022年11月完工,工期36个月。
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重视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建立了相关的水土保持管
理制度,以确保水土保持工作有序开展。在建设过程中,各项水土保持设施与主
体工程同步实施,本项目建设期间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主要有:表土剥离、雨水
排水工程、雨水回用系统、覆土平整、景观绿化、基坑底排水沟、集水井、基坑
顶截水沟、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临时洗车池等措施,共完成水土保持投资
1128.02万元。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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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水保〔2019〕160号)实行水土保持监测“绿黄红”三色等级评价,评定本项目
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绿色”。
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建设管理总结等技术报告,结合现场进行综合评定,
本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共划分5个单位工程、7项分部工程和94个单元工程,经
验收,各项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工
程建设造成的各水土流失区域均得到有效的治理和改善,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度达
到99%,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67,渣土防护率达到99%,表土保护率达99%,
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林草覆盖率为35.9%,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是在项目建成后竣工验收前进行的一次专
项验收工作。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
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
保持监督监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规定,绍兴广都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委托我公司编制《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
告》,我公司技术人员协同施工、监理单位依据批复的水保方案、初步设计方案
及工程验收资料等,对各项水土保持设施的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认为项目
区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符合水保标准,能有效控制项目区内的水土流失,具备
了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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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1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1项目概况
1.1.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新昌县七星街道庙前地村2018-2、南岩3B地块,地块东南侧为
香溢路,西南侧为泰坦大道,西北侧为三花路,东北侧为贡熙路。
本项目建成后的航拍照片详见图1-1。
图1-1:本项目建成后的航拍照片(由南向北)
1.1.2主要技术指标
工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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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表1-1本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项目 | 项目 | 项目 | 项目 | 计量单位 | 数值 |
总用地面积 | 总用地面积 | 总用地面积 | 总用地面积 | m2m2m2m2m2m2m2m2m2m2m2m2m2m2m2m2m2m2 | 65649.1 |
总建筑面积 | 总建筑面积 | 总建筑面积 | 总建筑面积 | 198161.36 | |
卫生服务站 | 卫生服务站 | 320.28 | |||
社区用房 | 社区用房 | 600.23 | |||
公厕 | 公厕 | 84.29 | |||
公变、开闭所、消控室 | 公变、开闭所、消控室 | 828.12 | |||
其中 | 住宅 | 住宅 | 132691.15 | ||
物业管理/经营用房 | 物业管理/经营用房 | 1013.85 | |||
居家养老用房 | 居家养老用房 | 266.58 | |||
其中 | 地上建筑面积 | 地上建筑面积 | 地上建筑面积 | 144377.69 | |
文化活动室 | 文化活动室 | 1603.27 | |||
地下通地上烟井 | 地下通地上烟井 | 941.08 | |||
商业服务网点 | 商业服务网点 | 6028.84 | |||
地下建筑面积 | 地下建筑面积 | 地下建筑面积 | 53783.67 | ||
计入地下电缆层、风井 | 计入地下电缆层、风井 | 389.54 | |||
其中 | 其它 | 其它 | 41675.23 | ||
其中 | 人防部分 | 人防部分 | 11718.90 | ||
建筑占地面积 | 建筑占地面积 | 建筑占地面积 | 建筑占地面积 | 15243.34 |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 | % | 23 |
容积率 | 容积率 | 容积率 | 容积率 | 2.2 | |
绿地率 | 绿地率 | 绿地率 | 绿地率 | % | 35.9 |
机动车停车位 | 机动车停车位 | 机动车停车位 | 机动车停车位 | 个 | 1467 |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地面停车位 | 个 | 154 |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地下停车位 | 个 | 1313 |
非机动车停车位 | 非机动车停车位 | 非机动车停车位 | 非机动车停车位 | 个 | 2781 |
1.1.3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116000万元(待决算),其中土建投资79000万元,建设资金由
建设单位自行筹措解决。
1.1.4项目组成及布置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物、道路广场以及绿化工程三部分。
1、建筑物
本项目建筑物占地面积1.52hm2,项目总建筑面积198161.36m2,其中地上
建筑面积144377.69m2,地下建筑面积53783.67m2(含夹层)。主要建设4幢18
层住宅、5幢22层住宅、7幢26层住宅以及1幢4层文体服务配套公建以及1~2
层餐饮服务用房、商铺、配套用房等。建筑物基础采用机械旋挖桩形式。
本项目地块内设置1层整体地下室,地下室包括地下机动车库、非机动车
库及设备用房等。地下室轮廓线面积4.72hm2。地下室采用现浇框架结构。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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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室底板采用筏板形式,以2-2层圆乐为持力层。
本区域照片如下所示:
建筑物现状
2、道路广场
道路广场占地面积2.68hm2。小区沿西南侧泰坦大道设置人行及车行主入
口,沿西北侧三花路设置一个车行次入口,沿东北侧贡熙路设置一个人行出入口。
4个地下车库出入口均沿西南侧主入口及西北侧车行次入口附近设置,保证车辆
进小区后能立即进入地下车库,以做到小区内部的人车分流。小区内沿中心景观
带周边设置环状人行步道,沿文体服务配套公建以及餐饮服务用房、商铺、配套
用房周边设置消防车道,并在其外侧集中布置地面停车位。
项目区地面排水由排水井配合HDPE双壁波纹管连接而成,项目区内共计
布置地下雨水排水暗管2340m,管径为DN200~DN500,另外,在地下室内布设
了雨水回用系统1套,雨水除自身综合利用外,多余部分最终分别排入泰坦大道
及贡熙路市政雨水管网。
本区域现状照片如下所示:
车行道路现状
5
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绿化工程
项目区景观绿化面积2.36hm2,绿化结合区内道路两侧以及中心区域进行布
设,整体绿地率为35.9%。
项目区植物配置采用自然式的配植方式,树成丛,花成片及大面积的草坡,
树种的选择与当地树种相符,以香樟、金桂、杨梅、红叶石楠、山茶、榉树、红
果冬青、白玉兰、垂丝海棠、无患子、大叶黄杨球、红花继木球、沙朴为基调,
并配植日本早樱、日本晚樱、杜鹃、茶花、栀子花等花种。草坪上适当孤植、丛
植,以利蔽荫,植物与地形构成花带、树林、草坪等景观,并以常绿和落叶丛植
成林,主要为细叶麦冬、常绿鸢尾、八角金盘等地坡植物及矮生百慕大混黑麦草
等。
本区域照片如下所示:
项目区绿化
4、竖向高程
高层住宅室内高程统一为37.30m(±0.00标高),配套用房室内高程在
35.00~37.20m,西南侧人行及车行主入口处场地标高37.00m,西北侧车行次入口
场地高程35.30m,东北侧人行出入口场地高程35.20m,区内环形消防车道高程
在34.80~37.00m,住宅楼之间的人行道整体高程在36.80~37.00m。项目区竖向
设计能够与项目区周边道路良好衔接。
地下室底板高程为31.90m,底板及下方结构层厚度0.5m;住宅楼下方地下
室层高5.4m(含夹层),顶板高程为37.30m,道路广场及绿化区域层高3.6m,
该区域顶板高程为35.50m,顶板覆土厚度1.5m(含道路结构层及绿化覆土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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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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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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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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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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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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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前地村二期安置地块
贡熙路
锦江府项目
泰坦大道
香溢
GOQ0
庙前地村三期安置地块
贡熙路
泰坦大道
附图3:项目建设前后影像图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
验收鉴定书
房地产
项目名称锦洲府项目
项目编号2019-330624-70-03-816717
建设地点新昌县七星街道庙前地村2018-2、南岩3B地块
1626
验收单位绍兴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 锦洲府项目 | 行业类别 | 房地产工程 |
主管部门(或主要投资方) | 绍兴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新建 |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 新昌县水利水电局/新水电[2020]40号文/2020年4月20日 | 新昌县水利水电局/新水电[2020]40号文/2020年4月20日 | 新昌县水利水电局/新水电[2020]40号文/2020年4月20日 |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 无 | 无 | 无 |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 无 | 无 | 无 |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 | 2019年12月~2022年11月 | 2019年12月~2022年11月 | 2019年12月~2022年11月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 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 | 浙江佳汇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佳汇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佳汇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施工单位 | 浙江耀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耀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耀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 浙江佳汇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佳汇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佳汇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二、验收意见
2023年1月13日,建设单位绍兴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
织召开了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水
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
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省级水土保持专家,与会代表共8位,
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一)项目概况
锦洲府项目总用地面积6.56hm2,均为永久占地,项目总建筑
面积198161.3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4377.69m2,地下建筑面积
53783.67m2,绿地率为35.9%,建筑密度为23%,容积率为2.2。
项目主要建设包括4幢18层住宅、5幢22层住宅、7幢26层住宅
以及1幢4层文体服务配套公建以及1~2层餐饮服务用房、商铺、
配套用房等建筑物和相应的道路广场、绿化等配套设施。工程于
2019年12月开始施工,2022年11月建设完成,总工期36个月;
完成投资116000万元(待决算),其中土建投资79000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2020年4月20日,新昌县水利水电局以“新水电[2020]40号
文”对《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批复。
(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情况
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我公司委托主体设计单位一并对本
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排水、绿化等专章设计。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20年5月,建设单位委托了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
司对本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测,该公司按要求定期开展现场监测工
作,并按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监测期内,本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采取表土剥离、雨水排水工
程、雨水回用系统、覆土平整、景观绿化、基坑底排水沟、基坑顶
截水沟、集水井、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临时洗车池等水土保
持措施,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现场监测及调查结果表明,工程水
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1.67,渣土防护率达
到99%,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林草覆盖率为35.9%,均达到
了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
监管的通知》(水保〔2019〕160号),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
论为“绿色”。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2022年12月,建设单位委托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开展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工作,该公司从建设单位水土保持
“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水土流失治理效
果和运行期水土保持设施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等方面,对工程进行了
全面的调查评估。于2022年12月底完成编制《锦洲府项目水土保
持设施验收报告》。
工程建设期间,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同主体工程基本同步实施,
满足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运行正常,水土保
持效果良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依法编报了水土保
持方案,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落实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监测综合评价为“绿色”,手续完备,资料齐全。建设单位按照水
土保持“三同时”要求,较好的完成了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工程各
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目标要求,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达到
了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质量合格,运行期管护责任已
得到落实,同意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加强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运行期管护工作。
二、验收组成员名单
分工 | 姓名 | 单位 | 职务/职称 | 签字 | 备注 |
组长 | 俞麒珍 | 绍兴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建设单位 | |
牛振华 | 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高工 | |||
赵伟江 | 浙江耀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施工单位 | ||
钱小亮 | 重庆浙交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施工单位 | ||
成员 | 郑城 | 浙江省水电水资源水保中心 | 高工 | 省级专家 | |
蒋才江 | 浙江佳汇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监理单位 | ||
许成君 | 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
程辉 | 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
王娇 | 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监测单位 | ||
马利苹 | 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
水保监测(浙)字第0012号
锦洲府项目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建设单位:绍兴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锦洲府项目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编制单位: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水保监测(浙)字第0012号
核定:张东(水保监岗证第(3419)号)
审查:程辉(水保监岗证第(5994)号)
项目负责人:许成君(水保监岗证第(2949)号)
校核:马利苹(水保监岗证第(5998)号)
编写:许成君(水保监岗证第(2949)号)
王松洋
王娇
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目录
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特性表
1、建设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
1.1项目概况
1.2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情况
1.3监测工作实施情况
2、监测内容与方法
2.1监测内容
2.2监测方法
3、重点部位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3.1防治责任范围监测
3.2建设期扰动地表面积监测
3.2取、弃土(石、料)监测结果
3.3降雨量动态监测结果
4、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监测结果
4.1工程措施监测结果
4.2植物措施监测结果
4.3临时措施监测结果
4.4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
5、土壤流失情况监测
5.1水土流失面积
5.2水土流失量
5.3取土(石、料)弃土(石、渣)潜在土壤流失量
5.4水土流失危害
I
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6、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结果
6.1水土流失治理度
6.2土壤流失控制比
6.3渣土防护率
6.4表土保护率
6.5林草植被恢复率
6.6林草覆盖率
7、结论
7.1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7.2水土保持措施评价
7.3存在问题及建议
7.4综合结论
附件:
附件1: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出具的关于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附件2: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照片集;
附图:
附图1:本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本项目监测点布设图
II
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特性表
主体工程主要技术指标 | 主体工程主要技术指标 | 主体工程主要技术指标 | 主体工程主要技术指标 | 主体工程主要技术指标 | 主体工程主要技术指标 | 主体工程主要技术指标 | 主体工程主要技术指标 | 主体工程主要技术指标 | 主体工程主要技术指标 | 主体工程主要技术指标 | 主体工程主要技术指标 | 主体工程主要技术指标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锦洲府项目 | 锦洲府项目 | 锦洲府项目 | 锦洲府项目 | 锦洲府项目 | 锦洲府项目 | 锦洲府项目 | 锦洲府项目 | 锦洲府项目 | 锦洲府项目 | 锦洲府项目 |
建设地点 | 新昌县七星街道庙前地村2018-2、南岩3B地块 | 新昌县七星街道庙前地村2018-2、南岩3B地块 | 新昌县七星街道庙前地村2018-2、南岩3B地块 | 新昌县七星街道庙前地村2018-2、南岩3B地块 | 新昌县七星街道庙前地村2018-2、南岩3B地块 | 新昌县七星街道庙前地村2018-2、南岩3B地块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 | 项目主要建设23幢3层住宅、4幢6层住宅、1幢8层住宅、2幢13~14层住宅、8幢22~23层高层住宅以及沿街商铺、配套用房等建筑物和相应的道路广场、绿化等配套设施。 | 项目主要建设23幢3层住宅、4幢6层住宅、1幢8层住宅、2幢13~14层住宅、8幢22~23层高层住宅以及沿街商铺、配套用房等建筑物和相应的道路广场、绿化等配套设施。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绍兴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磊15888623133 | 绍兴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磊15888623133 | 绍兴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磊15888623133 | 绍兴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磊15888623133 | 绍兴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磊15888623133 | 绍兴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磊15888623133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 | 项目主要建设23幢3层住宅、4幢6层住宅、1幢8层住宅、2幢13~14层住宅、8幢22~23层高层住宅以及沿街商铺、配套用房等建筑物和相应的道路广场、绿化等配套设施。 | 项目主要建设23幢3层住宅、4幢6层住宅、1幢8层住宅、2幢13~14层住宅、8幢22~23层高层住宅以及沿街商铺、配套用房等建筑物和相应的道路广场、绿化等配套设施。 | 所属流域 | 太湖流域 | 太湖流域 | 太湖流域 | 太湖流域 | 太湖流域 | 太湖流域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 | 项目主要建设23幢3层住宅、4幢6层住宅、1幢8层住宅、2幢13~14层住宅、8幢22~23层高层住宅以及沿街商铺、配套用房等建筑物和相应的道路广场、绿化等配套设施。 | 项目主要建设23幢3层住宅、4幢6层住宅、1幢8层住宅、2幢13~14层住宅、8幢22~23层高层住宅以及沿街商铺、配套用房等建筑物和相应的道路广场、绿化等配套设施。 | 工程总投资 | 11.6亿元 | 11.6亿元 | 11.6亿元 | 11.6亿元 | 11.6亿元 | 11.6亿元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 | 项目主要建设23幢3层住宅、4幢6层住宅、1幢8层住宅、2幢13~14层住宅、8幢22~23层高层住宅以及沿街商铺、配套用房等建筑物和相应的道路广场、绿化等配套设施。 | 项目主要建设23幢3层住宅、4幢6层住宅、1幢8层住宅、2幢13~14层住宅、8幢22~23层高层住宅以及沿街商铺、配套用房等建筑物和相应的道路广场、绿化等配套设施。 | 工程总工期 | 2019年12月~2022年11月,工期36个月 | 2019年12月~2022年11月,工期36个月 | 2019年12月~2022年11月,工期36个月 | 2019年12月~2022年11月,工期36个月 | 2019年12月~2022年11月,工期36个月 | 2019年12月~2022年11月,工期36个月 | ||
水土保持监测指标 | 水土保持监测指标 | 水土保持监测指标 | 水土保持监测指标 | 水土保持监测指标 | 水土保持监测指标 | 水土保持监测指标 | 水土保持监测指标 | 水土保持监测指标 | 水土保持监测指标 | 水土保持监测指标 | 水土保持监测指标 | 水土保持监测指标 |
监测单位 | 监测单位 | 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及电话 | 联系人及电话 | 许成君/13615802164 | 许成君/13615802164 | 许成君/13615802164 | 许成君/13615802164 |
自然地理类型 | 自然地理类型 | 中亚热带东部常绿阔叶林带 | 中亚热带东部常绿阔叶林带 | 中亚热带东部常绿阔叶林带 | 防治标准 | 防治标准 | 防治标准 | 防治标准 | 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 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 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 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
1.水土流失状况监测 | 1.水土流失状况监测 | 地面观测 | 地面观测 | 2.防治责任范围监测 | 2.防治责任范围监测 | 2.防治责任范围监测 | 2.防治责任范围监测 | 2.防治责任范围监测 | 调查监测 | 调查监测 | ||
监测内容 | 监测内容 | 监测指标 | 监测指标 | 监测方法(设施) | 监测方法(设施) | 监测指标 | 监测指标 | 监测指标 | 监测指标 | 监测指标 | 监测方法(设施) | 监测方法(设施) |
监测内容 | 监测内容 | 3.水土保持措施情况监测 | 3.水土保持措施情况监测 | 调查监测 | 调查监测 | 4.防治措施效果监测 | 4.防治措施效果监测 | 4.防治措施效果监测 | 4.防治措施效果监测 | 4.防治措施效果监测 | 调查监测 | 调查监测 |
监测内容 | 监测内容 | 5.水土流失危害监测 | 5.水土流失危害监测 | 调查监测 | 调查监测 | 水土流失背景值 | 水土流失背景值 | 水土流失背景值 | 水土流失背景值 | 水土流失背景值 | 300t/km2·a | 300t/km2·a |
方案设计防治责任范围 | 方案设计防治责任范围 | 方案设计防治责任范围 | 方案设计防治责任范围 | 6.56hm2 | 6.56hm2 | 土壤容许流失量 | 土壤容许流失量 | 土壤容许流失量 | 土壤容许流失量 | 土壤容许流失量 | 500t/km2·a | 500t/km2·a |
水土保持投资 | 水土保持投资 | 水土保持投资 | 水土保持投资 | 1128.02万元 | 1128.02万元 | 水土流失目标值 | 水土流失目标值 | 水土流失目标值 | 水土流失目标值 | 水土流失目标值 | 300t/km2·a | 300t/km2·a |
防治措施 | 防治措施 | 防治措施 |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42万m3、雨水排水工程2340m、雨水回用系统1座、覆土平整2.36hm2。植物措施:景观绿化2.36hm2。临时措施:基坑底排水沟2120m、集水井15座、基坑顶截水沟260m、临时排水沟1880m、临时沉砂池2座、临时洗车池1座。 |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42万m3、雨水排水工程2340m、雨水回用系统1座、覆土平整2.36hm2。植物措施:景观绿化2.36hm2。临时措施:基坑底排水沟2120m、集水井15座、基坑顶截水沟260m、临时排水沟1880m、临时沉砂池2座、临时洗车池1座。 |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42万m3、雨水排水工程2340m、雨水回用系统1座、覆土平整2.36hm2。植物措施:景观绿化2.36hm2。临时措施:基坑底排水沟2120m、集水井15座、基坑顶截水沟260m、临时排水沟1880m、临时沉砂池2座、临时洗车池1座。 |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42万m3、雨水排水工程2340m、雨水回用系统1座、覆土平整2.36hm2。植物措施:景观绿化2.36hm2。临时措施:基坑底排水沟2120m、集水井15座、基坑顶截水沟260m、临时排水沟1880m、临时沉砂池2座、临时洗车池1座。 |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42万m3、雨水排水工程2340m、雨水回用系统1座、覆土平整2.36hm2。植物措施:景观绿化2.36hm2。临时措施:基坑底排水沟2120m、集水井15座、基坑顶截水沟260m、临时排水沟1880m、临时沉砂池2座、临时洗车池1座。 |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42万m3、雨水排水工程2340m、雨水回用系统1座、覆土平整2.36hm2。植物措施:景观绿化2.36hm2。临时措施:基坑底排水沟2120m、集水井15座、基坑顶截水沟260m、临时排水沟1880m、临时沉砂池2座、临时洗车池1座。 |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42万m3、雨水排水工程2340m、雨水回用系统1座、覆土平整2.36hm2。植物措施:景观绿化2.36hm2。临时措施:基坑底排水沟2120m、集水井15座、基坑顶截水沟260m、临时排水沟1880m、临时沉砂池2座、临时洗车池1座。 |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42万m3、雨水排水工程2340m、雨水回用系统1座、覆土平整2.36hm2。植物措施:景观绿化2.36hm2。临时措施:基坑底排水沟2120m、集水井15座、基坑顶截水沟260m、临时排水沟1880m、临时沉砂池2座、临时洗车池1座。 |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42万m3、雨水排水工程2340m、雨水回用系统1座、覆土平整2.36hm2。植物措施:景观绿化2.36hm2。临时措施:基坑底排水沟2120m、集水井15座、基坑顶截水沟260m、临时排水沟1880m、临时沉砂池2座、临时洗车池1座。 |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42万m3、雨水排水工程2340m、雨水回用系统1座、覆土平整2.36hm2。植物措施:景观绿化2.36hm2。临时措施:基坑底排水沟2120m、集水井15座、基坑顶截水沟260m、临时排水沟1880m、临时沉砂池2座、临时洗车池1座。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8 | 99 | 扰动土地面积 | 扰动土地面积 | 扰动土地面积 | 6.56 | 防治措施面积 | 防治措施面积 | 2.36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8 | 99 | 建筑物及硬化覆盖面积 | 建筑物及硬化覆盖面积 | 建筑物及硬化覆盖面积 | 建筑物及硬化覆盖面积 | 建筑物及硬化覆盖面积 | 建筑物及硬化覆盖面积 | 建筑物及硬化覆盖面积 | 4.2 |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67 | 1.67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 | 6.56 | 水土流失面积 | 水土流失面积 | 6.56 | |||
监测结论 | 防治效果 | 分类指标 | 目标值 | 达到值 | 实际监测数量(hm2) | 实际监测数量(hm2) | 实际监测数量(hm2) | 实际监测数量(hm2) | 实际监测数量(hm2) | 实际监测数量(hm2) | 实际监测数量(hm2) | 实际监测数量(hm2) |
表土保护率 | 92 | 99 | 工程措施面积 | 工程措施面积 | 工程措施面积 | 0 | 容许土壤流失量 | 容许土壤流失量 | 500t/km2·a | |||
林草覆盖率 | 27 | 35.9 | 植物措施面积 | 植物措施面积 | 植物措施面积 | 2.36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8 | 99 | 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 | 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 | 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 | 2.36 | 林草类植被面积 | 林草类植被面积 | 2.36 | |||
渣土防护率 | 98 | 99 | 实际拦挡弃土(石、渣)量 | 实际拦挡弃土(石、渣)量 | 实际拦挡弃土(石、渣)量 | 14.80 | 总弃土(石、渣)量 | 总弃土(石、渣)量 | 14.80 | |||
监测结论 | 水土保持治理达标评价 | 水土保持治理达标评价 | 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指标均已达到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目标值。 | 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指标均已达到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目标值。 | 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指标均已达到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目标值。 | 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指标均已达到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目标值。 | 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指标均已达到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目标值。 | 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指标均已达到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目标值。 | 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指标均已达到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目标值。 | 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指标均已达到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目标值。 | 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指标均已达到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目标值。 | 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指标均已达到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目标值。 |
监测结论 | 总体结论 | 总体结论 | 工程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各水土流失区域均得到有效的治理和改善,本项目共治理达标水土流失面积6.56hm2,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至设计水平年,渣土防护率达到99%,表土保护率达到99%;工程可绿化面积2.36hm2,实际达到恢复要求的绿化面积为2.36hm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林草覆盖率达 | 工程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各水土流失区域均得到有效的治理和改善,本项目共治理达标水土流失面积6.56hm2,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至设计水平年,渣土防护率达到99%,表土保护率达到99%;工程可绿化面积2.36hm2,实际达到恢复要求的绿化面积为2.36hm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林草覆盖率达 | 工程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各水土流失区域均得到有效的治理和改善,本项目共治理达标水土流失面积6.56hm2,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至设计水平年,渣土防护率达到99%,表土保护率达到99%;工程可绿化面积2.36hm2,实际达到恢复要求的绿化面积为2.36hm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林草覆盖率达 | 工程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各水土流失区域均得到有效的治理和改善,本项目共治理达标水土流失面积6.56hm2,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至设计水平年,渣土防护率达到99%,表土保护率达到99%;工程可绿化面积2.36hm2,实际达到恢复要求的绿化面积为2.36hm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林草覆盖率达 | 工程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各水土流失区域均得到有效的治理和改善,本项目共治理达标水土流失面积6.56hm2,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至设计水平年,渣土防护率达到99%,表土保护率达到99%;工程可绿化面积2.36hm2,实际达到恢复要求的绿化面积为2.36hm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林草覆盖率达 | 工程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各水土流失区域均得到有效的治理和改善,本项目共治理达标水土流失面积6.56hm2,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至设计水平年,渣土防护率达到99%,表土保护率达到99%;工程可绿化面积2.36hm2,实际达到恢复要求的绿化面积为2.36hm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林草覆盖率达 | 工程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各水土流失区域均得到有效的治理和改善,本项目共治理达标水土流失面积6.56hm2,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至设计水平年,渣土防护率达到99%,表土保护率达到99%;工程可绿化面积2.36hm2,实际达到恢复要求的绿化面积为2.36hm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林草覆盖率达 | 工程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各水土流失区域均得到有效的治理和改善,本项目共治理达标水土流失面积6.56hm2,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至设计水平年,渣土防护率达到99%,表土保护率达到99%;工程可绿化面积2.36hm2,实际达到恢复要求的绿化面积为2.36hm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林草覆盖率达 | 工程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各水土流失区域均得到有效的治理和改善,本项目共治理达标水土流失面积6.56hm2,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至设计水平年,渣土防护率达到99%,表土保护率达到99%;工程可绿化面积2.36hm2,实际达到恢复要求的绿化面积为2.36hm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林草覆盖率达 | 工程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各水土流失区域均得到有效的治理和改善,本项目共治理达标水土流失面积6.56hm2,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9%;至设计水平年,渣土防护率达到99%,表土保护率达到99%;工程可绿化面积2.36hm2,实际达到恢复要求的绿化面积为2.36hm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9%,林草覆盖率达 |
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35.9%。经采取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至工程运行初期,项目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300t/km2·a,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67。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通知》(水保〔2019〕160号)实行水土保持监测“绿黄红”三色等级评价,评定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评价结论为“绿色”。 | ||
主要建议 | 主要建议 | 本项目严格按照工程设计进行建设,项目建设期间未出现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事件。建议建设单位对已完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加强管护、维修,同时推进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尤其是要认真做好植物绿化的抚育管理,使已有植物措施其尽快发挥防护效益;在后续的工程运行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各项工程措施的运行期维护管理。 |
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1、建设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
1.1项目概况
1.1.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新昌县七星街道庙前地村2018-2、南岩3B地块,地块东南侧为香
溢路,西南侧为泰坦大道,西北侧为三花路,东北侧为贡熙路。项目区地理位置
优越,交通便捷。
工程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1.1.2工程建设规模及特性
1、项目名称:锦洲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建设地点:新昌县七星街道庙前地村2018-2、南岩3B地块;
3、建设单位:绍兴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建设性质:新建工程;
5、建设规模及特性:项目总建筑面积198161.3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44377.69m2,地下建筑面积53783.67m2,绿地率为35.9%,建筑密度为23%,容
积率为2.2。主要建设包括4幢18层住宅、5幢22层住宅、7幢26层住宅以及1
幢4层文体服务配套公建以及1~2层餐饮服务用房、商铺、配套用房等建筑物和
相应的道路广场、绿化等配套设施。
6、项目占地: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56hm2,均为永久占地。
7、土石方:本项目建设期间实际完成土石方开挖量15.20万m³,土石方回填
量6.1万m3,借方5.7万m3,产生余方14.80万m³,其中0.42万m3表土已外运
至梅渚花海二期作为绿化覆土回填,其余14.38万m3土石方外运至新昌县南明街
道城建村所属区域拌料场附近低洼区域进行场地回填利用。
8、建设工期:本项目于2019年12月开始施工,至2022年11月完工,工
期36个月。
9、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16000万元(待决算),其中土建投资79000万元,
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行筹措解决。
1.1.3项目区概况
1、自然条件
一、地质情况
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1)工程地质
根据《新昌县七星街道庙前地村2018-2、南岩3B地块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
勘)》,场地在最大勘探深度20m范围内,地基土按成因类型、物理力学特征,可划
分为3个工程地质层,其中2层及3层各细分为2个亚层。岩性特征描述如下:
1层:杂填土(mlQ43)
灰色、杂色,表部由块石、碎石、碎砖块、碎砼块等建筑垃圾混少量粘性土
组成,下部主要由碎石混粘性土组成,松散状,局部为临时硬化地面,表部约0.2m
左右为素砼地坪。硬质物含量约50~75%,大小悬殊,级配较差,土质均匀性差,
新建堆填,堆积年限<3年。
2-1层:含砂粉质粘土(al-plQ43)
黄灰色,硬可塑,厚层状,中压缩性,含少量铁锰质斑点,土质均匀性较差,
局部混少量中粗砂或砾砂。干强度及韧性中等,摇振反应无,湿土切面平整。
2-2层:含粘性土圆砾(al-plQ3)
灰色,黄灰色,饱和,中密,厚层状,低压缩性,砾径以3~60mm为主,大者
可达80mm以上,磨圆度一般,卵、砾石多呈次圆状~次棱角状,成分为凝灰岩、
硅质岩,另有少量石英;局部为砾砂或卵石,土质均匀性一般,分选性一般。
2-2层夹:粉质粘土(al-plQ3)
灰色,软可塑,局部硬可塑,薄层状,中压缩性,土质均匀性较差,局部含
腐殖质。干强度及韧性中等,摇振反应无,湿土切面平整。仅局部分布
3-1层:强风化砂岩(K1)
黄灰色、褐灰色,岩石风化强烈,岩芯呈碎块状,风化差异大,局部呈角砾
状或粗砂状,砾、砂石大小与风化程度差异均较大,局部原岩结构、构造可辨,
局部夹中风化岩块。
3-2层:中风化砂岩(K1)
红褐色、灰褐色,原岩结构构造清晰,主要呈粉砂状结构,凝灰质胶结,厚
层状构造;裂隙尚发育,岩芯呈碎块状、短柱状、柱状,其风化程度自上而下渐
低。岩石质量指标属较好的(RQD=75~90),按岩体完整程度分类为较完整岩。岩
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为8.32Mpa,属软岩,岩体基本质量等级属Ⅳ级。岩石
抗风化程度差。钻探未发现该层有洞穴、临空面及软弱岩层等。
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地震
工程地处新嵊盆地,根据国标《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中的
地震动加速度峰值分区的划分,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的抗震
设防烈度为6度。
二、气象水文
新昌全境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处中、北亚热带过渡区,温和湿润,四季分明,
雨量充沛。常年日照1900h左右,年平均气温16.3℃,无霜期230d。年均降水量
1498mm,项目区两年一遇最大1h降雨强度为24.0mm;积雪期20至40d。春末夏
初雨热同步而盛夏多晴热,秋冬光温互补,灾害性天气较多。同时具有典型山地
气候特征,水平、垂直方向差异明显。
本区暴雨主要出现在5~9月间,洪涝多发生在降水量集中的梅雨季和台风季。
干旱:以7~8月居多,山区重于平原。台风(热带风暴):7~9月是台风(热带
风暴)影响的主要季节。冰雹:冰雹出现在3~8月间,常伴有大风和雷阵雨,造
成灾害。
三、土壤、植被
(1)土壤
新昌县土壤类型较多,土壤主要有红壤、水稻土、黄壤等5个大类。丘陵山
坡地以红壤土、黄壤土为主,红壤土广泛分布在低丘缓坡,黄壤土主要分布在中、
低山,土层较厚,多砂砾,土体中有铁锰斑纹,呈酸性。
项目区原状土壤以红壤土为主,施工前的耕地区域可剥离表土层平均厚度约
20cm。
(2)植被
新昌县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北部亚地带,系浙闽山丘、甜槠、木荷林植被区。
新昌县人口密度较大、土地利用率较高,因而天然植被较少,次生植被也有限。
遗存的天然植被主要为草木植被,群落结构简单,组成种类单纯。天然植被绝大
部分被次生植被取代,形成次生林或人工栽培的植被类型,水平分布差异不大,
垂直地带性表现较明显。主要植被有针叶林,针、阔混交林,阔叶林,竹林,灌
木、草丛,栽培植被。野生植物有茯苓、银杏、香樟、檫树、木荷等175科1100
余种。林地是县域主要的土地资源,约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0.28%。
项目区内现状地表覆盖林草植被面积约2.36hm2,林草覆盖率35.9%。
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水土流失情况
根据《关于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
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项目区不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
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根据《关于公布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
告》(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5〕2号),项目区不属
于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新昌县地区内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包括1个省级重点预防区和2个县级重点
预防区。省级重点预防区为浙江省四明山-天台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总面积
526.20km2;县级重点预防区为新昌县潜溪江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新昌县左于江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面积分别为39.72km2及38.89km2。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包
括1个省级重点治理区,为浙江省曹娥江上游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总面积为
345.60km2;项目所在地不涉及县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根据卫星遥感水土流失调查结果,综合项目区的地形地貌特点、植被覆盖率、
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现状及气候条件等因素,项目区原状土地类型为住宅用地、
耕地及其它土地,水土保持状况较好。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平均土壤
侵蚀模数背景值为400t/km²·a,小于浙江省容许土壤流失量500t/km²·a,为微度侵
蚀。
1.2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情况
1.2.1水保方案编报情况
2019年12月,建设单位绍兴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华安工程设计
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进行《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
制工作,我公司人员于2020年1月编制完成《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
审稿)》。
2020年1月16日,新昌县水利水电局在新昌主持召开了《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审查会议,并形成了审查意见(见附件),我公司根据审
查意见修编完成了《锦洲府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2020年4月20日,新昌县水利水电局以“新水电[2020]40号文”对《锦洲府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批复。
2022年第一季度现场监测照片
项目区整体建设现状覆土平整现状
东侧临设区东侧出入口
2022年第二季度现场监测照片
项目区整体建设现状建筑物建设现状
覆土平整现状(一)覆土平整现状(二)
2022年第三季度现场监测照片
项目区整体建设现状
道路建设及绿化栽植现状
水保监测(浙)字第0012号
锦洲府项目
水土保持监测季报
房地
2020年5月1日2020年6月30日
兴
【2020年第期/总第1期
10001626
建设单位:绍兴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
水保监测(浙)字第0012号
锦洲府项目
水土保持监测季报
2021年4月1日~2021年6月30日
【2021年第2期/总第5期】
都房
建设单位:绍兴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
水保监测(浙)字第0012号
锦洲府项目
水土保持监测季报
2022年7月1日~2022年9月30日
【2022年第3期/总第10期】
建设单位:绍兴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浙江华安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
附图
新昌县地图1:309000 | 州金庭镇市绍兴市7宁波市南G撞天岗大明市双尖山速沙溪镇新昌羽林街道。。南明街道天姥山大佛寺)昌城G10大市聚镇潜溪天姥山东茗沃洲湖)长语水库巧英(沃洲湖)水库班竹山黄坛巧英将镇宁天姥山儒番镇*罗坑山海菩提峰里坑双彩县州市 | 州金庭镇市绍兴市7宁波市南G撞天岗大明市双尖山速沙溪镇新昌羽林街道。。南明街道天姥山大佛寺)昌城G10大市聚镇潜溪天姥山东茗沃洲湖)长语水库巧英(沃洲湖)水库班竹山黄坛巧英将镇宁天姥山儒番镇*罗坑山海菩提峰里坑双彩县州市 | |||
图例县级行政中心8高速服务区及互通乡(镇、街道)驻地G104=国道及编号o村庄[S311省道及编号设区市界县乡道县(市、区)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河流、湖泊、水库*省级森林公园 | 州金庭镇市绍兴市7宁波市南G撞天岗大明市双尖山速沙溪镇新昌羽林街道。。南明街道天姥山大佛寺)昌城G10大市聚镇潜溪天姥山东茗沃洲湖)长语水库巧英(沃洲湖)水库班竹山黄坛巧英将镇宁天姥山儒番镇*罗坑山海菩提峰里坑双彩县州市 | ||||
龙亭山梅猪镇里南。澄潭镇镜岭镇穿岩十九峰)绍兴市大坞尖金华市东阳宁波市市回山镇门溪水库县磐安石梁镇安顶山白鹤镇路花庙前地村二期安置地块贡熙路锦江府项目泰坦大道路HGOooleea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 龙亭山梅猪镇里南。澄潭镇镜岭镇穿岩十九峰)绍兴市大坞尖金华市东阳宁波市市回山镇门溪水库县磐安石梁镇安顶山白鹤镇路花庙前地村二期安置地块贡熙路锦江府项目泰坦大道路HGOooleea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 龙亭山梅猪镇里南。澄潭镇镜岭镇穿岩十九峰)绍兴市大坞尖金华市东阳宁波市市回山镇门溪水库县磐安石梁镇安顶山白鹤镇路花庙前地村二期安置地块贡熙路锦江府项目泰坦大道路HGOooleea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 龙亭山梅猪镇里南。澄潭镇镜岭镇穿岩十九峰)绍兴市大坞尖金华市东阳宁波市市回山镇门溪水库县磐安石梁镇安顶山白鹤镇路花庙前地村二期安置地块贡熙路锦江府项目泰坦大道路HGOooleea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 龙亭山梅猪镇里南。澄潭镇镜岭镇穿岩十九峰)绍兴市大坞尖金华市东阳宁波市市回山镇门溪水库县磐安石梁镇安顶山白鹤镇路花庙前地村二期安置地块贡熙路锦江府项目泰坦大道路HGOooleea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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