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轨道交通物业保障分公司1、4、5、6、7、8号线风水电维保部分岗位劳务外包项目(2024-2027年)
金额
2359.7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苏州轨道交通物业保障分公司1、4、5、6、7、8号线风水电维保部分岗位劳务外包项目(2024-2027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苏州轨道交通物业保障分公司1、4、5、6、7、8号线风水电维保部分岗位劳务外包项目(2024-2027年)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保障分公司。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地点:苏州市
2.2本招标项目共分4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第1标段:1号线及8号线风水电维保项目部分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2359.773696万元(大写:贰仟叁佰伍拾玖万柒仟柒佰叁拾陆元玖角陆分);
第2标段:4号线(龙道浜站-团结桥站)及7号线风水电维保项目部分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2183.937504万元(大写:贰仟壹佰捌拾叁万玖仟叁佰柒拾伍元零肆分);
第3标段:5号线风水电维保项目部分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1844.88654万元(大写:壹仟捌佰肆拾肆万捌仟捌佰陆拾伍元肆角整);
第4标段:6号线风水电维保项目部分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1793.759772万元(大写:壹仟柒佰玖拾叁万柒仟伍佰玖拾柒元柒角贰分);
各投标人投标时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2.3服务期限:
第1标段:1号线及8号线风水电维保项目部分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36个月,计划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其中1号线12个月,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开发商业12个月,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8号线36个月,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
第2标段:4号线(龙道浜站-团结桥站)及7号线风水电维保项目部分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30个月,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其中4号线:24个月,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7号线:30个月,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第3标段:5号线风水电维保项目部分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36个月,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止;
第4标段:6号线风水电维保项目部分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36个月,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
各标段实际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以甲方通知乙方的时间为准。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须承诺服从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
2.4本招标项目共分4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2.4.1项目服务内容:物业保障分公司所管辖的苏州轨道交通1号线(含1、2、3、4、5号线车站运营区域商业资源、商业大空间、民用通信、广告灯箱及轨道广济南、黄天荡大楼的巡视、维保及故障处理)、4、5、6、7、8号线风水电设备设施维保,其中1号线74人(含开发商业24人),4号线37人,5号线70人,6号线69人,7号线79人(含4号线12人转入7号线),8号线71人,共计388人。(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第1标段:1号线及8号线风水电维保项目部分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工作内容:1号线共24个车站、区间隧道、2个主所(苏州乐园主变电所、星塘街主变电所)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系统所属所有设施、设备以及商业开发风水电、广告灯箱、通信、商贸相关维保工作及8号线共29个车站(涉及11个换乘站,新平街站为南延伸站,预计2026年6月开放)、车站区间隧道(含出入段线)、中间风井、镬底湖车辆段、三角咀停车场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系统所属的所有设施、设备(包括各类精密空调、恒温恒湿空调、分体式空调、车辆段灯塔、段场汽车充电桩、热水器、EPS、车站公共区风道清洗、中央空调循环水系统清洗及水处理及附属设备等项目);黄天荡控制中心(8号线管辖)的通风空调、低压供电系统所属所有设施、设备(含精密空调、分体式空调、配电箱等);跨阳路主变电所、金业街主变电所(8号线区域)、桑田岛主变电所(8号线区域)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所有设施、设备的建设阶段的问题排查、验收及运营阶段的维保工作、防寒防汛等工作;8号线全线的压力容器、安全阀的定期送检;空调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的药剂供应;污水处理站水处理的药剂供应等工作。劳务人员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2名专职安全员,专业牵头人6人,136名风水电维保人员,共计145人;
第2标段:4号线(龙道浜站-团结桥站)及7号线风水电维保项目部分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工作内容:4号线龙道浜站至团结桥站共15个车站、区间隧道(含团结桥站至宝带路站区间)、元和停车场、团结桥附属楼、察乐TOD通道内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系统所属所有设施、设备(包括各类多联机及分体空调、停车场灯塔、中央空调水处理项目)及7号线共25个车站、区间隧道、主所、车辆段及停车场(不含控制中心)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系统所属所有设施、设备(包括各类多联机及分体空调、车辆段和停车场灯塔、车站公共区风道清洗、中央空调循环水系统清洗及水处理及附属设备等项目)、防寒防汛等维保工作,以及4号线支线木里站至红庄站(支线部分)共8个车站、区间隧道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系统所属所有设施、设备(包括各类多联机及分体空调、车站公共区风道清洗、中央空调循环水系统清洗及水处理及附属设备等项目)、防寒防汛等维保工作。劳务人员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2名专职安全员,专业牵头人6人,95名风水电维保人员,共计104人;
第3标段:5号线风水电维保项目部分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工作内容:5号线全线34个车站、车站区间隧道(含车辆段出入段线)、车辆段、停车场及主所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系统所属所有设施、设备(包括各类分体式空调、中央空调循环水系统清洗及水处理及附属设备等项目);主变电所内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所有设施、设备的维保工作。劳务人员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3名专业牵头人,65名风水电维保人员,共计70人;
第4标段:6号线风水电维保项目部分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工作内容:6号线全线27个车站(涉及11个换乘站)、车站区间隧道(含出入段线,车辆段至苏州新区火车站区间,金储街站金业街站区间)、浒墅关车辆段、桑田岛停车场(运营二分公司管辖)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系统所属的所有设施、设备(包括各类精密空调、恒温恒湿空调、分体式空调、车辆段灯塔、段场汽车充电桩、热水器、车站公共区风道清洗、中央空调循环水系统清洗及水处理及附属设备等项目);黄天荡控制中心(6号线管辖)的通风空调、低压供电系统所属所有设施、设备(含精密空调、分体式空调、配电箱等);金业街主变电所区域、桑田岛主变电所区域6号线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所有设施、设备的建设阶段的问题排查、验收及运营阶段的维保工作、防寒防汛等工作;6号线全线的压力容器、安全阀的定期送检等工作。劳务人员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3名专业牵头人、64名风水电维保人员,共计69人。
2.4.2服务地点:苏州市轨道交通1、4、5、6、7、8号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财务要求:具有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近3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金额为准)类似服务业绩(类似服务业绩指机电设备安装项目,或机电设备安装劳务分包项目,或机电设备维保,或机电设备维保劳务分包项目),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内容,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3.4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3.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3.6.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6.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6.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资格审查均按不通过认定(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供应商近1年内未被列入采购人负面清单的(指物业保障分公司负面清单);
3.9供应商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10本次招标总计4个标段,所有投标人最多允许同时申请4个标段参与投标,但1家投标人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定标顺序为:先→后: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其中某1投标人在优先定标标段上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其他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由后续排名单位依次递补。任何情况下,推荐中标候选人优先次序为排名次序。拟中标人不得自行改变其推荐中标次序,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招标文件(或公告)中凡涉及近1年或近3年是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1年或3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1 月 22
日至2024年 1 月 26 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号黄天荡控制中心大楼17楼1714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出售或邮寄。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请通过转账或银行柜面缴存现金的方式入招标人账户,缴存成功后凭银行回单原件或现金缴款单原件至招标人处购买招标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取单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保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号:492371785337
注:汇款单上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金额(均可简写)。
4.5投标单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4.6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将汇款凭证、开票资料及上述第4.6条所规定的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并将原件邮寄至“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号黄天荡控制中心大楼1714室 姚威(收)13646220510”。
4.7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满3家时,将重新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 2 月 21
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4年 2 月
21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3楼1315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不接受邮寄投标文件。
6.其他明确事项
6.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6.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2.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2.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2.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2.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规定被拒绝投标的(北京城建中南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艾克西斯自动化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苏州宣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昆山致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品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拒绝投标期内,若名单有更新,按最新名单执行。)
6.3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6.4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信息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保障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号黄天荡控制中心1714室 地址:
联系人:姚威
联系人:
电 话:0512-69899999-56675 电话:
电子邮件:yaowei@sz-mtr.com
电子邮件:
10.项目监督
监督部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处(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监督部
监督电话:0512-69899165
监督邮箱:jhczyjyzx@sz-mtr.com
2024年1月19日
1.招标条件
苏州轨道交通物业保障分公司1、4、5、6、7、8号线风水电维保部分岗位劳务外包项目(2024-2027年)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保障分公司。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地点:苏州市
2.2本招标项目共分4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第1标段:1号线及8号线风水电维保项目部分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2359.773696万元(大写:贰仟叁佰伍拾玖万柒仟柒佰叁拾陆元玖角陆分);
第2标段:4号线(龙道浜站-团结桥站)及7号线风水电维保项目部分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2183.937504万元(大写:贰仟壹佰捌拾叁万玖仟叁佰柒拾伍元零肆分);
第3标段:5号线风水电维保项目部分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1844.88654万元(大写:壹仟捌佰肆拾肆万捌仟捌佰陆拾伍元肆角整);
第4标段:6号线风水电维保项目部分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1793.759772万元(大写:壹仟柒佰玖拾叁万柒仟伍佰玖拾柒元柒角贰分);
各投标人投标时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2.3服务期限:
第1标段:1号线及8号线风水电维保项目部分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36个月,计划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其中1号线12个月,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开发商业12个月,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8号线36个月,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
第2标段:4号线(龙道浜站-团结桥站)及7号线风水电维保项目部分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30个月,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其中4号线:24个月,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7号线:30个月,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第3标段:5号线风水电维保项目部分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36个月,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止;
第4标段:6号线风水电维保项目部分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36个月,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止;
各标段实际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以甲方通知乙方的时间为准。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投标人须承诺服从招标人对工期的调整,且不得由此提出其它要求。。
2.4本招标项目共分4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2.4.1项目服务内容:物业保障分公司所管辖的苏州轨道交通1号线(含1、2、3、4、5号线车站运营区域商业资源、商业大空间、民用通信、广告灯箱及轨道广济南、黄天荡大楼的巡视、维保及故障处理)、4、5、6、7、8号线风水电设备设施维保,其中1号线74人(含开发商业24人),4号线37人,5号线70人,6号线69人,7号线79人(含4号线12人转入7号线),8号线71人,共计388人。(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第1标段:1号线及8号线风水电维保项目部分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工作内容:1号线共24个车站、区间隧道、2个主所(苏州乐园主变电所、星塘街主变电所)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系统所属所有设施、设备以及商业开发风水电、广告灯箱、通信、商贸相关维保工作及8号线共29个车站(涉及11个换乘站,新平街站为南延伸站,预计2026年6月开放)、车站区间隧道(含出入段线)、中间风井、镬底湖车辆段、三角咀停车场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系统所属的所有设施、设备(包括各类精密空调、恒温恒湿空调、分体式空调、车辆段灯塔、段场汽车充电桩、热水器、EPS、车站公共区风道清洗、中央空调循环水系统清洗及水处理及附属设备等项目);黄天荡控制中心(8号线管辖)的通风空调、低压供电系统所属所有设施、设备(含精密空调、分体式空调、配电箱等);跨阳路主变电所、金业街主变电所(8号线区域)、桑田岛主变电所(8号线区域)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所有设施、设备的建设阶段的问题排查、验收及运营阶段的维保工作、防寒防汛等工作;8号线全线的压力容器、安全阀的定期送检;空调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的药剂供应;污水处理站水处理的药剂供应等工作。劳务人员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2名专职安全员,专业牵头人6人,136名风水电维保人员,共计145人;
第2标段:4号线(龙道浜站-团结桥站)及7号线风水电维保项目部分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工作内容:4号线龙道浜站至团结桥站共15个车站、区间隧道(含团结桥站至宝带路站区间)、元和停车场、团结桥附属楼、察乐TOD通道内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系统所属所有设施、设备(包括各类多联机及分体空调、停车场灯塔、中央空调水处理项目)及7号线共25个车站、区间隧道、主所、车辆段及停车场(不含控制中心)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系统所属所有设施、设备(包括各类多联机及分体空调、车辆段和停车场灯塔、车站公共区风道清洗、中央空调循环水系统清洗及水处理及附属设备等项目)、防寒防汛等维保工作,以及4号线支线木里站至红庄站(支线部分)共8个车站、区间隧道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系统所属所有设施、设备(包括各类多联机及分体空调、车站公共区风道清洗、中央空调循环水系统清洗及水处理及附属设备等项目)、防寒防汛等维保工作。劳务人员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2名专职安全员,专业牵头人6人,95名风水电维保人员,共计104人;
第3标段:5号线风水电维保项目部分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工作内容:5号线全线34个车站、车站区间隧道(含车辆段出入段线)、车辆段、停车场及主所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系统所属所有设施、设备(包括各类分体式空调、中央空调循环水系统清洗及水处理及附属设备等项目);主变电所内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所有设施、设备的维保工作。劳务人员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3名专业牵头人,65名风水电维保人员,共计70人;
第4标段:6号线风水电维保项目部分岗位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工作内容:6号线全线27个车站(涉及11个换乘站)、车站区间隧道(含出入段线,车辆段至苏州新区火车站区间,金储街站金业街站区间)、浒墅关车辆段、桑田岛停车场(运营二分公司管辖)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系统所属的所有设施、设备(包括各类精密空调、恒温恒湿空调、分体式空调、车辆段灯塔、段场汽车充电桩、热水器、车站公共区风道清洗、中央空调循环水系统清洗及水处理及附属设备等项目);黄天荡控制中心(6号线管辖)的通风空调、低压供电系统所属所有设施、设备(含精密空调、分体式空调、配电箱等);金业街主变电所区域、桑田岛主变电所区域6号线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空调、给排水、低压供电所有设施、设备的建设阶段的问题排查、验收及运营阶段的维保工作、防寒防汛等工作;6号线全线的压力容器、安全阀的定期送检等工作。劳务人员包括1名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3名专业牵头人、64名风水电维保人员,共计69人。
2.4.2服务地点:苏州市轨道交通1、4、5、6、7、8号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财务要求:具有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近3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金额为准)类似服务业绩(类似服务业绩指机电设备安装项目,或机电设备安装劳务分包项目,或机电设备维保,或机电设备维保劳务分包项目),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合作方的,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内容,可增加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3.4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3.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3.6.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6.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6.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资格审查均按不通过认定(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供应商近1年内未被列入采购人负面清单的(指物业保障分公司负面清单);
3.9供应商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10本次招标总计4个标段,所有投标人最多允许同时申请4个标段参与投标,但1家投标人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定标顺序为:先→后: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第4标段,其中某1投标人在优先定标标段上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其他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由后续排名单位依次递补。任何情况下,推荐中标候选人优先次序为排名次序。拟中标人不得自行改变其推荐中标次序,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招标文件(或公告)中凡涉及近1年或近3年是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倒推1年或3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1 月 22
日至2024年 1 月 26 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号黄天荡控制中心大楼17楼1714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出售或邮寄。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请通过转账或银行柜面缴存现金的方式入招标人账户,缴存成功后凭银行回单原件或现金缴款单原件至招标人处购买招标文件,缴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取单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保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账号:492371785337
注:汇款单上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金额(均可简写)。
4.5投标单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4.6购买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将汇款凭证、开票资料及上述第4.6条所规定的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邮箱,并将原件邮寄至“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号黄天荡控制中心大楼1714室 姚威(收)13646220510”。
4.7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满3家时,将重新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 2 月 21
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4年 2 月
21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3楼1315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不接受邮寄投标文件。
6.其他明确事项
6.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6.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2.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2.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2.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2.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规定被拒绝投标的(北京城建中南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艾克西斯自动化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苏州宣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昆山致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品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拒绝投标期内,若名单有更新,按最新名单执行。)
6.3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6.4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本次招标采用 R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信息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保障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661号黄天荡控制中心1714室 地址:
联系人:姚威
联系人:
电 话:0512-69899999-56675 电话:
电子邮件:yaowei@sz-mtr.com
电子邮件:
10.项目监督
监督部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处(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监督部
监督电话:0512-69899165
监督邮箱:jhczyjyzx@sz-mtr.com
2024年1月19日
返回顶部